我们人民:民间社会、联合国和全球施政
联合国与民间社会关系知名人士小组的报告
六 . 吸引民选代表参与
101. 小组认为,加强联合国与正式成员以外的行动者的关系,将有助于解决当前全球管理中显然缺乏民主的问题,其中包括,应与具有代表授权的议员和地方当局等建立更具战略意义的联系。
更有计划地吸引议员参与联合国工作
102. 小组建议,加强联合国与各国议员的关系,将大大促进解决全球管理中缺乏民主的问题。我们提议采取一项四点战略:
· 更有计划地把联合国问题送交各国议会讨论
· 确保来联合国参加活动的议员在活动中发挥更具战略意义的作用
· 把各国议会本身与国际审议进程联系起来
· 联合国为吸引议员参与提供机构所在地
更有计划地把联合国问题送交各国议会讨论
103. 国家议会是政策辩论、立法、公共方案拨款和政府问责的最重要场所。国际事务是各国政府行政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往往是立法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政府常常在商定全球重大承诺之前,很少经过本国议会的讨论。至于政府是否履行这些承诺,议会则很少加以审查。因此,许多国家的议会没有对千年发展目标等意义重大的全球目标给予重视,大大减弱这些目标的效力。
104. 小组提议,联合国应有计划地鼓励国家议会更加关注政府间进程,特别加大对政府管理联合国事务及其执行全球协定后续行动的审查力度。应在各国议会联盟(议会联盟)和议员协会的帮助下探索各种渠道。要在这方面取得进展,就应采取欧洲联盟委员会的做法,把分发给会员国的关于联合国即将讨论问题的所有文件也分发给各国议会。议长将按照议会的法律和程序,决定如何使用这种文件,并决定把文件转交具体的议会委员会。
提议 13
联合国应作为惯例,鼓励各国议会就联合国即将讨论的重大问题举行辩论,并与有关部长进行商讨。应在向各国政府分发相关文件的同时向议会提供这种文件,包括千年发展目标和其他全球商定目标的执行进展文件。秘书长应争取各国议会联盟和各议员协会的合作。会员国应就联合国问题定期与议员召开协商会议,并在联合国主要会议之后向议员进行汇报。 |
确保参加联合国活动的议员发挥更具战略意义的作用
105. 许多议员经常作为政府代表团成员出席联合国会议。应探讨可否在联合国会议的同时为议员举行目的更为明确的辩论。比如,如果大会在改革后处理的紧迫问题有所减少,在大会有关届会之前举行议员辩论,可扩大审议的政策选择,并就这些主题为舆论提供渠道。这样,就可以鼓励议员在各自议会就辩论采取后续行动。
提议 14
会员国应作为惯例把议员纳入参加联合国主要会议的代表团,同时应注意避免破坏他们的独立性。秘书处应探索机会,使议员能够在大会主题会议前的辩论中发挥作用。还应邀请在某项主题方面具有专长的议员在大会相关委员会和特别会议上,特别在千年发展目标和其他全球商定目标执行进展审查会议上发言。 |
各国议会与国际审议进程建立联系
106. 鉴于国家议会是正式和强大的民主机构,小组认为必须在组织上加强各国议会与国际政府间进程的联系,并探讨为此建立国际议会机制的可能性。
107. 在国家一级,有时被称为“常设”或“特设”委员会的各职能委员会,是确保权力分立的强大机制。各职能委员会起草立法并提出政策、预算拨款和问责程序。委员会在国家一级向部长、官员、民间社会组织、公司、学者和其他部门收集证据。委员会具有正式地位,因此发挥了极大的效力。委员会能够传唤证人。委员会成员经各党派选举,并由全体会议或议会任命或选举产生。委员会的组成体现了议会中的党派平衡。委员会成员在数年任期内积累起相当的专门知识。并且,他们受到政府和媒体的尊重。
108. 这种委员会经常出现的一个弱点是,它们的职责范围是国家政策,而处理的专题则是全球性的。因此,小组提议成立数个处理全球公共政策问题的委员会作为试验,探索方法,给这一机制以国际特征。 8
109. 这些委员会应最多由 30 个议会组成,并具有地区代表性。委员会成立之初,可邀请大会总务委员会成员国家参加。这将确保所有地区和安全理事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都被列入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轮任,任期定为五年。应通过各国议长邀请议会挑选 2 至 4 名议员,并体现议会中的党派平衡。全球公共政策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会期可定为三至四天,以便进行大量辩论,并有时间听取民间社会、学术界、政府机构、私营部门和其他行动者具有国际影响的专家提出的证据。
110. 秘书处将与有关专门机构一起,并与议会联盟和其他专门组织协商,为初期会议提出议程,并帮助为会议提供服务。全球公共政策委员会将逐步建立起自身机制,提出与国际审议进程相关的议程。委员会的经费和秘书处职能应尽可能由参加国家的议会提供,但秘书处应争取捐助,为发展中国家议员参加会议提供支助。
111. 与其国内对口委员会一样,全球公共政策委员会将提出政策建议,并审查(政府间组织和各国政府)过去签署的协定的进展情况。委员会将向秘书长和有关专门机构首长提出报告,并转交各政府间论坛。委员会还将发表新闻稿,以扩大公众对问题的认识,委员会成员则向各自的议会提出报告。
112. 采取这一办法,将能在定期审查的指导下逐步实现变化。全球公共政策委员会成立之初应由一个具有一定特设性质的国家集团组成,并应成为非正式的咨询机构。以后成立的委员会可成为较正式的机构,并最终成为审议各项全球优先问题、具有全球代表性的委员会,并有权向联合国和会员国提交政策建议和进度审查。
113. 鉴于联合国举行大型会议的时代已基本结束,全球公共政策委员会将填补公共参与全球进程的空白。委员会将帮助把国家民主与全球进程联系起来,克服全球管理中缺乏民主的现象。委员会将为最合格的政治家提供全球论坛,并为最合格的民间社会行动者的经验、专门知识和政策建议提供交流渠道。委员会将以其鲜明形象成为全球议程的制定者和教育者。
提议 15
会员国应为加强议员在全球管理中的作用进行准备。会员国应指示秘书处酌情与国家议会和各国议会联盟合作,召集一个或多个试验性全球公共政策委员会,讨论全球议程上新出现的优先问题。这些委员会应由最为相关的职能委员会的议员组成,参加国应具有全球代表性。在为期五年的试验期间,可试用不同的组织安排,并通过定期审查加以改进。 |
联合国为吸引议员参与提供机构所在地
114. 为推动上述各项战略,小组建议联合国及时下设一个小型的类似深受尊重的非政府联络处的民选代表联络股(见下文和第八节)。在理想的情况下,该股应为联合国系统各组织以及联合国本身履行联络职能。该股还将与各国议会建立直接联系,但将在议员联系方面强调采用“整批的”办法,通过议会联盟和议员协会开展工作。该股的职能将包括向议员提供信息服务、尽早提供政府间进程文件草案和全球承诺进展报告。该股还将为议员建立一个联合国问题专用网站;将为议员辩论提出与政府间议程相联系的主题,并为鼓励举行协调辩论等而努力与议会建立联系。
115. 小组认识到其中的一些提议,特别是全球公共政策委员会机制尚未经过试验,因此建议采用五年试验期,以在定期审查的指导下对不同的机制进行试验。提议设立的民选代表联络股将为这项进程提供指导,传播全系统创新工作中汲取的经验教训,并推动全系统关于这一领域战略的辩论。该股还将监测联合国内外的相关提议,确保联合国了解逐步形成势头的主张。
116. 小组认识到,联合国与议会联盟具有特殊的关系,因此建议把小组的各项提议视为在此种关系上进一步发展的基础。特别是,提议的全球公共政策委员会虽然由联合国召集,但可为议会联盟提供建立伙伴关系的机会。近年来,议会联盟已从议员组织重新定位为议会组织。但是,并非所有议会都同意议会联盟作为其代表,而且一些议会尚未加入该组织。如各国议会更希望通过议会联盟与联合国建立联系,联合国应尊重这一选择。有人建议,如果议长指示议会这样做,联合国应通过议会联盟开展工作,实现上述战略,但同时强调所有议会以对等的方式参与,才能确保全球公共政策委员会机制的完整。
提议 16
秘书长应设立一个小型的民选代表联络股,以:
- 为议会和议员协会提供专门的信息服务,包括为议员提供专门的网络信息服务
- 鼓励各国议会加大对联合国工作的关注
- 为议员参加联合国论坛帮助创造更有效的机会
- 与各国议会、议会联盟、专门机构并酌情与其他组织密切合作,筹建全球公共政策委员会
- 推动联合国系统内部为吸引议会和议员的参与的新的或改进的战略举行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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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地方当局及其他行动者的特殊贡献
117. 地方当局在联合国政策辩论和实现全球目标方面的作用日益增大,地方当局是联合国的一个重要支持者,但不具有非政府性质。各地区和各国城镇之间以特定问题为重点的网络是一个迅速发展的领域。在气候变化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方面,各个城市作出协调一致决定并采取协调一致行动,对反对《议定书》的会员国的立场提出了挑战。地方当局经民选产生,其代表民意的政治立场举足轻重。小组同市长们协商后,提议促请大会通过一项决议,申明并尊重地方自治的原则,以强调地方选区与日俱增的重要性。
提议 17
大会应就一项申明和尊重地方自治的普遍原则的决议举行辩论。 |
118. 已作出努力把地方当局纳入各项进程,如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作出的努力(借助 1992 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上通过的主要群体概念)和联合国人类住区规划署(人居中心) ( 借助 1996 年在伊斯坦布尔举行的第二次联合国人类住区会议提出的伙伴概念 ) 。后者建立了由地方政府组成的咨询机构,为执行主任提出建议,并通过执行主任办公室为人类住区委员会提出建议。新成立的名为“城市和地方政府联盟”的世界地方当局协会于 2004 年 5 月正式成立。该机构统一以前各国际协会,鉴于其代表性,小组认为该机构将成为地方一级民众代表参与全球管理系统的重要渠道。因此,小组建议联合国与该机构一起探讨如何进行最有效的合作,联合国应把该机构作为秘书长和大会国际管理问题的咨询机构,而不局限于城市发展问题,因为城镇和乡村都由地方政府管理。
119. 小组认为,设立民选代表联络股将有助于联合国与这一部门建立联系(另见提议 24 )。该股可与联合国人居中心和工作与地方政府有关的其他联合国机构一起密切合作。该股将收集并传播有关地方政府努力执行全球商定目标的信息、宣传和传播工作中产生的最佳做法、定期报告地方当局对联合国工作的贡献和支持地方和中央政府当局国家一级的对话。
提议 18
民选代表联络股(见提议 16 )应与地方当局及其新成立的世界协会建立联系,并传播良好做法的经验。联合国应把“城市和地方政府联盟”作为管理问题的咨询机构。秘书长应要求派驻各国的联合国机构与地方当局及其国家和区域协会建立密切联系。具体而言,驻地协调员应定期与地方当局开展活动,向其通报联合国的各项方案和进程,并鼓励与其建立伙伴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