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信息
2018年5月,联合国大会通过 A/RES/72/278决议,承认各国议会在制订国家计划和战略,以及加强国家和全球两级透明度和问责机制方面的作用。决议呼吁联合国系统及会员国与各国议会及各国议会联盟 在人权、医疗、性别平等、和平及增强青年权能等方面密切合作。
议会与联合国
根据联合国秘书长的《联合国与各国议会和各国议会联盟之间的互动》报告,会员国鼓励议员和议会组织越来越多地参与联合国的工作。事实上,存在的一种认识是,当议员们以包容、负责和有效的方式履行其职责并与联合国密切合作时,会使本组织得以与全世界的人们更密切地合作,从而推动他们向联合国表达自己的关切和愿望。这是因为议会的地位得天独厚,可促进国家议程和国际议程之间的一致性。议会可通过赋予国际承诺以效力的法律,通过主张落实上述承诺的预算,还可以确立政府履行对国际社会和本国公民之承诺的责任。议会向政府问责的作用,赋予它们帮助创建诚实的积极响应型政府的重要责任,而创建诚实的积极响应型政府是全世界人民的首要关切。
议会组织在推动议会参与联合国的进程和活动方面发挥着主导作用。“各国议会联盟”是世界级的议会组织,将各国议会联系在一起,以在全球层面促进加强透明度、问责和参与。“各国议会联盟”与其他议会组织一道,就涵盖包括和平与安全、人权以及可持续发展在内的一系列广泛问题的活动与联合国接触。
议会与可持续发展目标
在2015年后发展框架的谈判过程中,议会和议会组织自始至终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例如大力倡导纳入与民主治理有关的目标。继《2030年议程》敲定之后,联合国、各国议会以及议会组织之间的合作重点现已明确转向了落实。正因如此,本报告以支持落实各项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内容更广泛的《2030年议程》作为篇章布局的原则。第二节重点讨论联合国在实现各项可持续发展目标以及内容更广泛的《2030年议程》, 方面与各国议会的直接合作和给予各国议会的支持;第三节介绍联合国与“各国议会联盟”以及其他议会组织之间的合作;第四节就前进之路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