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援最不发达国家多哈行动纲领
通过日期 联合国大会2022年4月1日第76/258号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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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从伊斯坦布尔优先领域到多哈承诺
1. 四十年前,1981年9月,国际社会在巴黎举行了第一次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问题会议,启动实施《支援最不发达国家的1980年代新的实质性行动纲领》,其宏伟目标是促使最不发达国家的经济朝自我维持的发展转变,使它们至少能够为其公民,特别是农村和城市穷人,提供国际公认最低标准的营养、卫生、交通、通信、社会基础设施(包括饮用水和卫生设施)、住房和教育以及就业机会。
2. 现在,我们是在极不寻常的情况下举行第五次开会,当前的医疗卫生和社会经济危机震动了每个人,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世界饱受日益严重贫困、饥饿和营养不良、不平等、侵犯人权、数字鸿沟、疫苗鸿沟、复杂人道主义紧急情况以及武装冲突、不安全、大流行病、环境退化、气候变化和灾害的困扰。最令人关切的是,最不发达国家三分之一的人仍然生活在极端贫困之中,冠状病毒病(COVID-19)疫情使这一数字进一步上升。我们决心推动创建没有恐惧与暴力的和平、公正和包容的社会。没有和平,就没有可持续发展;没有可持续发展,就没有和平。
3. 我们呼吁所有国家采取更广泛行动和非常措施,加强国际和多边合作,以在“人的安全”概念1基础上应对影响最不发达国家的种种挑战,并确保不让任何人掉队。
4. 我们已经迈入采取行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十年,这是我们这一代人最关键的时刻,要把集体雄心变成现实,以可持续和公平的方式实现可持续和包容性复苏以及提高从COVID-19中恢复过来的能力,不让任何人掉队。我们重申致力于加强我们从COVID-19开始的努力,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及其可持续发展目标、《第三次发展筹资问题国际会议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和《巴黎协定》。我们承诺采取更具体的步骤,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开展这一努力,并首先帮助落在最后者,同时认识到这一疫情对处境脆弱者的影响尤其严重。
5. 2020年,在COVID-19大流行造成的严重全球衰退期间,最不发达国家的经济大幅萎缩。外债负担和偿债义务大幅增加,过去十年在减贫方面取得的成果化为乌有,粮食不安全和营养不良情况加剧,卫生系统本已脆弱,但其资源却从紧急卫生保健和拯救生命治疗挪作他用。教育中断很可能会对各国的恢复与发展产生持久负面影响。全球不平等现象正在暴露出来,并因这一疫情而加剧,加大了冲突和脆弱性的风险,妇女和女童、青年、残疾人、老年人、土著人、地方社群、难民、流离失所者和移民尤其受到影响。虽然许多发达经济体实行了大规模财政刺激措施以减轻疫情的影响,并采取了经调整的卫生措施,但最不发达国家的政策应对力度要有限得多,因为财政状况很差、供应链和物流挑战严峻、复原力能力薄弱而且全球扶持力度停滞不前。对它们来说,要充分获得疫苗,仍然要等到几个月甚至几年之后,这给它们紧迫需要的增长与发展前景蒙上了阴影。
6. COVID-19疫情不仅有可能逆转在执行《2011-2020十年期支援最不发达国家行动纲领》(《伊斯坦布尔行动纲领》)期间取得的一些进展,而且还可能加剧最不发达国家面临的持续挑战。这一疫情加剧了全球不平等,冲突和脆弱性的风险增加,特别是在民主治理和法治方面。由于先前已有的状况,即保健系统长期投资不足、粮食系统运作不良、社会保障系统薄弱、机构能力缺乏、极易受外部冲击以及就业主要集中于非正规部门,疫情对《伊斯坦布尔行动纲领》的所有优先领域都造成了严重不利影响,未来多年都会感受到。这可能对一些国家的毕业进程产生不利影响。
7. 我们认识到,目前包含46个国家、约占全球人口14%的最不发达国家属于世界上最贫穷、最脆弱之列,在全球国内生产总值中仅占1.3%,在全球外国直接投资中仅占1.4%,在全球商品出口仅占不到1%。
8. 我们认识到,尽管最不发达国家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限制,但对可持续经济增长、福祉、和平、繁荣、粮食和能源安全而言,这些国家拥有巨大的人力资源、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潜力。千百万青年和日益增多的劳动年龄人口可以成为发展引领者和变革推动者。所有利益攸关方为最不发达国家采取的行动都必须旨在以可持续的方式应对各种挑战,并利用新问题和新出现问题提供的机会,促进对增长与发展产生最大的倍增效应。因此,建立能有效满足最不发达国家特殊需求、更强有力而且具有包容性的全球伙伴关系将有助于实现民族、全球、和平、繁荣、伙伴协作和可持续发展的事业,造福全人类。
9. 我们还认识到,许多最不发达国家继续面临多重结构性挑战和制约因素,包括生产和出口基础狭窄、贸易和投资流动停滞、生产力增长下降、规模小、孤立和远离主要市场、普遍贫困、饥饿和营养不良、无法获得优质和包容性教育与终身学习机会以及人力资本不发达。几乎有一半的最不发达国家是内陆或小岛屿国家,土地贫瘠且自然资源基础薄弱。这些长期存在的挑战因气候变化所带来新挑战和正在出现的挑战而雪上加霜,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率增加,冲突增多,初级商品价格波动,资本流出额上升。如果不进行结构改革,优先注重经济多样化以及解决体制和能力方面制约,最不发达国家仍将容易受到各种社会经济、卫生和环境冲击的影响。
10. 我们认识到,在《伊斯坦布尔行动纲领》各方面都取得了进展,例如在供应电力、提供移动电话和移动互联网、提高女童和男童小学入学率、更广泛提供性保健和生殖保健服务,包括计划生育服务,以及实施改革以使创业和商业注册更便利等方面。
11. 我们还认识到,在从最不发达国家类别毕业方面取得了进展。然而,在达到毕业标准和确保可持续、不可逆转地毕业方面仍然存在重大挑战。《伊斯坦布尔行动纲领》设定了到2020年使半数最不发达国家(当时有24个)达到毕业标准的目标。迄今已有4个国家毕业,16个处于毕业前的不同阶段。
12. 我们关切地注意到,所取得的进展并未达到《伊斯坦布尔行动纲领》所定的目标和指标,包括达到7%的持久、包容和公平经济增长;消除贫困,实现结构转型;将贸易份额增加一倍,建设生产能力;确保所有人充分就业和体面工作,减少小学和中学失学儿童,特别是失学女童的人数,目前这一人数仍然至少是世界平均数的两倍;提高制造业和贸易收益,因为既有收益极小,而且只集中在少数几个国家;税收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提高,这一比率增长非常缓慢;减少灾害风险,适应气候变化。
13. 我们关切地注意到,最不发达国家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的进展参差不齐,与实现《2030年议程》各项目标和指标不同步。赤贫人数仍然约占32%,饥饿人数正在增加,特别是在弱势群体中。有证据表明,最不发达国家的就业机会和收入都在减少。失业特别是年轻人失业现象十分普遍。最不发达国家与世界其他地区之间以及最不发达国家之间的不平等正在加剧。婴儿和产妇死亡率高得惊人。能源供应和宽带连接速度正在放缓。结构转型没有全面铺开。基础设施投资和基础设施服务公平提供远远没有满足实际需求。生产能力和出口竞争力很薄弱。气候变化的发生速度比预期快得多,主要体现于:经济损失高得不成比例,关键基础设施遭到破坏,最不发达国家的基本服务中断,海洋受到破坏性影响,脆弱生态系统丧失,土地退化,山岳冰川消退,全球气温持续上升,从而威胁许多人的生命,特别是最贫穷者和弱势群体的生命。生物多样性丧失、毁林、水资源紧张以及化学品和废物造成全球污染,仍然是全球性重大挑战,而荒漠化、土地退化和海岸侵蚀继续加剧;
14. 《2022-2031十年期多哈行动纲领》是最不发达国家及其发展伙伴的新一代持续、强化承诺,其所依据的是以下总体目标:从COVID-19疫情中实现快速、可持续和包容性复苏,建立抵御未来冲击复原力,消除极端贫困,促进从非正规就业向正规就业过渡以加强劳动力市场,推动从最不发达国家类别毕业,便利获得可持续和创新性融资,在国家内部和国家之间应对不平等问题,利用科学、技术和创新的力量,将技术驱动创业纳入主流,实现结构转型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为此营造经重振的全球可持续发展伙伴关系,借助积极和雄心勃勃的执行手段,并且为最不发达国家建立尽可能广泛的多利益攸关方伙伴关系联盟提供各种支持。
15. 我们重申,最不发达国家作为最脆弱国家群体,需要得到更有力的全球支持,以克服它们在落实《2030年议程》时面临的结构性挑战和最近COVID-19疫情的破坏性影响,并促请各发展伙伴、国际组织和其他利益攸关方支持最不发达国家落实该议程。在这方面,我们还促请国际社会优先提供和加强各方支持,以协助在最不发达国家协调一致地执行《多哈行动纲领》和《2030年议程》,并连贯一致地采取后续行动和进行监测。
16. 我们强调,最不发达国家对其自身发展拥有自主权和领导权并承担首要责任。最不发达国家应确定自己的国家优先重点,并制定和执行连贯一致的经济和发展政策与战略。发展伙伴承诺本着共担责任和相互问责的精神,通过重振和加强全球伙伴关系,为这些努力提供大量切实支持。
17. 《多哈行动纲领》将遵循最不发达国家共担责任、自主权和领导权的原则;综合、全面的办法;建设复原力和减少风险;真正和经过重振的伙伴关系;注重成果;谋求和平、安全、发展和人权;尊重文化多样性、包容和公平;发言权和代表性以及《伊斯坦布尔行动纲领》所反映的国家和市场考虑因素的平衡作用。《多哈行动纲领》体现了最不发达国家及其发展伙伴对重振和加强全球伙伴关系的强化承诺,最不发达国家对本国发展拥有自主权并承担首要责任。
18. 这一伙伴关系还包括联合国系统,包括布雷顿森林机构、其他多边机构和区域开发银行,它们在各自相关任务授权和国际义务范围内开展协作。
19. 本着与最不发达国家团结努力的精神,发展中国家根据其自身能力,将在补充而非取代南北合作的南南和三方合作框架内,支持在共同商定的合作领域有效执行《多哈行动纲领》。
20. 私营部门、民间社会和各基金会将应邀根据最不发达国家的国家优先重点,并与相关国家政府机构合作,在其相关责任领域为执行《多哈行动纲领》作出贡献。
21. 我们还强调,善治和法治、包容性和透明度以及国内资源调动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发展进程至关重要。这些努力需要国际社会本着共担责任和相互问责的精神,通过重振和加强全球伙伴关系,给予大量切实支持。
22 我们再次申明,实现性别平等、增强所有妇女和女童的权能以及确保其充分享有人权,对于所有国家实现持续、包容、公平的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23. 我们确认,需要投资于照护经济,以刺激可持续经济,恢复和创造就业机会,承认、减少和重新分配妇女承担的过多无偿护理工作和家务劳动,并弥合劳动力参与方面的性别差距。
24. COVID-19大流行、埃博拉疫情、金融危机和气候变化都表明,我们生活在一个高度全球化和彼此关联的世界,一国某个小地方的危机或病毒可能在短时间内蔓延到整个世界,并在全球产生破坏性影响。COVID-19凸显了兼顾人类、动物和植物健康及其共有环境之间相互依存关系的整体、全灾害和“一体化卫生”方法的重要性。展望危机过后,铭记《2030年议程》的核心原则,我们的共同责任是确保不让任何人掉队,并首先扶持落在最后的人。
25. 我们将采取行动,通过发展农业、制造业、文化和创意产业以及包括旅游业在内服务部门的生产能力,把握最不发达国家2.26亿青年赋予的机会,他们是结构转型的真正变革推动者;建设和维护高质量、可靠、可持续和有复原力的基础设施,以改善货物和服务的流动,倡导生命周期办法;扩大能源获取和宽带连接;开发新兴技术;把技术驱动的创业纳入主流,发展创新数字生态系统;提供数字服务和应用;借助人口红利来产生经济和健康收益,同时确保包容性和公平的优质教育;为包括残疾人在内的所有人提供终身学习,同时打击一切形式的歧视。
26. 我们致力于在最不发达国家建设更强有力、多方位和具有复原力的系统。在国际社会的支持下,最不发达国家需要设计具有复原力、可持续、全面、具备冲击应对能力、对性别问题有敏感认识而且顾及风险的系统,包括运输和通信、能源及信息和通信技术(信通技术)、供应链、经济、金融、公共卫生和粮食系统以及全民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基础设施。这种行动有可能使国家经济体系更强大而且更有能力抵御未来任何冲击,确保可持续、不可逆转地从最不发达国家类别毕业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27. 我们申明,《2030年议程》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巴黎协定》和《2015-2030年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有着综合和不可分割的性质,这要求地方、国家和国际各级所有利益攸关方共同参与制定切合实际情况的解决方案,满足人们特别是落在最后的人的需求并保障其权利,同时运用现有的各种知识和经验。事实上,令人鼓舞的是,国家和地方政府、民间社会、学术界、私营部门以及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已在参与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巴黎协定》各项目标,并且正在制定创新方法与做法。国际金融机构以及一些中央和国家开发银行已经着手在其战略和政策中更好地反映全套可持续发展目标。
28. 我们关切地注意到,既有的国际支助措施不足以帮助解决最不发达国家的各种需求,包括新的和正在出现的需求。我们敦促国际社会履行其现有承诺,摒弃“一切照旧”心态,商定创新、有效的支持最不发达国家的措施,帮助缩小它们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遇到的资金缺口。
29. 我们重申致力于在不让任何人掉队的原则基础上,为最不发达国家建立全面、注重成果、增强型、可量化、前瞻性、连贯一致、更新和经过强化的全球伙伴关系,并使这种伙伴关系与可持续发展目标和《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完全一致。我们还重申,我们承诺支持最不发达国家,为此除其他外落实与各自官方发展援助承诺、市场准入、酌情减免债务、按共同商定条件转让技术、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相关的所有国际商定目标和指标。这些承诺必须履行,此外也必须在现有承诺之外采取行动,为最不发达国家带来转型变革。联合国系统,包括其专门机构,包括世界银行集团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货币基金组织),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和其他有关机构,向最不发达国家的所有优先领域提供财政资金、技术支持、援助和政策咨询,而且这种支助将得到改善,包括为此提供更多优惠融资以及开展各机构和部门之间协调,利用诸如综合性国家筹资框架等办法。
30. 我们申明,各国政府在制订和执行政策与案以支持实现不让任何人掉队的可持续未来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各国议会可在颁布立法和分配资金为所有人服务从而不让任何人掉队以及要求政府对其所作承诺负责方面发挥巨大作用。
31. 《多哈行动纲领》将有如下六个关键的重点行动领域:
(a) 着力加强最不发达国家的人力建设:消除贫困,建设能力,不让任何人掉队;
(b) 利用科学、技术和创新的力量对抗多层面脆弱性,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c) 支持结构转型,作为促进繁荣的推动力;
(d) 加强最不发达国家的国际贸易以及区域一体化;
(e) 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退化、从COVID-19大流行中复原,并建设抵御未来冲击的能力,以实现顾及风险的可持续发展;
(f) 动员国际团结,重振全球伙伴关系及开发创新工具和手段:迈向可持续毕业道路。
一、着力加强最不发达国家的人力建设:消除贫困,建设能力,不让任何人掉队
32. 我们确认,最不发达国家的人们,尤其是其庞大的青年和工作年龄人口,是其发展的关键资产。据估计,2020年至2030年期间,最不发达国家人口将增加2.56亿,达到13亿。
33. 我们感到关切的是,贫困仍然是最不发达国家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即使在COVID-19疫情之前就有人估计,到2030年,最不发达国家近30%的人口仍将一直处于极端贫困状态。自COVID-19疫情爆发以来,最不发达国家的极端贫困和性别不平等呈上升趋势,表明疫情导致的危机产生了叠加影响。
34. 除收入低外,最不发达国家贫困人口面临高死亡率和粮食无保障,并遭遇各种形式的营养不良,很少或根本没有机会获得优质、包容性的教育和保健服务,没有机会通过体面就业获取收入。最不发达国家的穷人生活在服务不足地区,当地基础设施薄弱,很难获得水和环卫服务以及社会保障。我们尊重并重视妇女和女童所处情况和条件的多样性,并认识到一些妇女面临特定障碍,无法增强权能。我们还强调,虽然所有妇女和女童都拥有相同的人权,但不同背景下的妇女和女童有着特定的需求和优先重点,需要做出适当的反应。
35. 我们重申承诺维护城市和人类住区的多元性,加强社会凝聚力、跨文化对话和理解、宽容、相互尊重、性别平等和增强妇女和女童权能、包容、认同、安全以及所有人的尊严,并承诺采取措施确保地方机构在日益异质化和文化多元化的社会中促进多元性与和平共处。
36. 我们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包括全面遵守国际法。我们还遵循《世界人权宣言》和国际人权条约。我们强调所有人基本自由的重要性。我们还以其他文书,例如《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以及核心国际人权文书为导向。我们认识到,各级的良好治理、强大的机构、民主、法治、透明度和问责制,使个人有机会获得保健服务和教育、知识以及具备生产能力所需技能并充分参与决策,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最不发达国家在确保普遍获得包容、公平和优质的教育、社会保障和基本保健服务方面仍然面临挑战。它们很脆弱,能力有限,加剧了COVID-19大流行和自然灾害等外部冲击的影响以及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的不利影响。
37. 我们力求消除一切形式和层面的贫困,包括极端贫困、饥饿和营养不良,到本十年末以包容和可持续的方式推进最不发达国家所有人的人类发展,并为最不发达国家的所有人提供平等机会,特别关注最贫穷和最弱势的人,包括处于弱势的妇女和女童、青年和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以及受暴力和冲突影响的人,以便不让任何人掉队。
普遍社会保障制度
38. 社会保障有限,因而加剧最不发达国家各个方面人类发展的脆弱性,并构成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障碍。尽管许多最不发达国家及其发展伙伴已作出承诺,但最不发达国家缺乏能力而且资源有限,这些是提供全面和可持续社会保障的主要制约因素。
具体目标
- 所有最不发达国家均可持续地扩大符合国情的全面与普遍社会保障制度与措施包括保底措施的覆盖范围。
- 消除饥饿和营养不良,确保最不发达国家的所有人,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包括婴儿,都能通过可持续的全年粮食供应系统获得安全和健康食物。
- 向有需要的人提供食物和紧急援助。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39. 我们将加强兼顾风险的社会保障政策和计划,顾及妇女和女童、老人及残疾人的具体需求,并推动加强社区和民众特别是最贫困和最弱势群体的能力,使其能在一生中承受贫困以及生计和福祉所面临风险。我们呼吁各国政府扩大对所有人包括对非正规经济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我们还将建设具有弹性且能够应对冲击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把减少灾害风险纳入社会保障战略。
40. 我们确认大量增加国内公共资源,并酌情辅以国际援助,对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目标至关重要。在这方面,我们承诺为所有人提供财政上可持续、适合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措施。我们承诺支持可预测融资,酌情包括官方发展援助、国内资源调动、贸易和私营部门融资以及税收和公共资金转移改革。
41. 我们承诺提高国家、国家以下和地方各级公共部门在实施包容性社会保障计划方面的效率和效力,包括扩大公共行政部门的数字基础设施和信通技术能力,建立国家社会登记系统,加强并数字化处理现金转移和应享福利支付,以及提高透明度和增加信息获取。
42. 我们确认需要解决严重粮食不安全问题。在这方面,我们请秘书长探讨在区域和次区域基础上建立最不发达国家储备系统或采取现金转移等替代手段的可行性、有效性和行政模式,同时考虑到可能的经济影响和风险,并就此向大会第七十七届会议提出报告,供其审议。
普及优质教育、技能和终身学习
43. 尽管在提高小学教育入学率方面取得了进展,但在2019年,最不发达国家有16.2%的小学适龄儿童失学,世界上近一半的失学儿童生活在最不发达国家,其中女童、残疾儿童和其他弱势儿童所占比例过高。
44. 高等教育的入学率和完成率仍然很低,这对最不发达国家的结构转型议程有着深远影响。多数最不发达国家依赖对其教育预算的援助。在中学和大学层面,存在着性别上的差异以及最贫穷和最弱势群体的差异。经济机会缺乏、基础设施和基础设施薄弱,例如没有数字技术、互联网和电力、安全饮用水和环卫设施,尤其是对女童而言,以及缺乏公共交通,加上训练有素的教师不足,此外适当学习和教学材料有限或缺乏,这些都严重影响最不发达国家的教育质量。
45. COVID-19大流行对学校教学的冲击是一场影响一代人的灾难。疫情导致学校停课,对儿童的学习和福祉造成破坏性后果。数以百万计的儿童和年轻人在学业上落后,使得更加难以从教育或培训成功过渡到就业,这将对人力资本产生长期影响,包括收入降低,职业发展减缓。在COVID-19危机发生逾一年半之后的今天,最不发达国家几乎所有学生都在面临全面停课,这也使他们无法获得托儿服务、学校供餐和其他重要的学校卫生服务。特别是,这场危机给年轻人带来了一系列心理健康挑战,有可能加剧那些已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人的状况。这些儿童,尤其是女童,无法受益于高质量的远程学习,面临着经济困难,因而更有可能永远无法重返学校,甚至会遭遇有害做法,包括童工劳动以及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少女的处境尤其令人担忧,因为她们更易受害,更有可能面临受剥削的风险,包括早孕风险。此外,疫情有可能使过去二十年在女童教育和就业方面取得的许多全球成果化为乌有。
具体目标
- 确保所有女童和男童都能完成免费、公平、包容和优质的小学和中学教育,取得实用和有效的学习成果,以及包容性、可持续的经济增长。
- 到2030年,确保所有妇女和男子平等获得可负担、包容性且高质量的技术、职业和高等教育,包括大学教育。
- 全面普及各级包容性优质教育,消除入学和完成学业方面的性别差距,提高最不发达国家所有人的教育质量。
- 在全球大幅增加为最不发达国家学生和受训人员分配的名额和奖学金,特别是在科学、教育、技术、商业管理和经济学领域,并鼓励全面增加提供给最不发达国家学生的奖学金。
- 到2030年大幅增加向最不发达国家所有小学、中学和大专院校提供互联网、电力、有助于健康膳食的学校用餐、供水和其他重要学校保健服务以及适足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设施。
- 开展可行性研究,探讨为最不发达国家建立在线大学或其他同等平台的可行性。
- 扩大专业培训和高质量学徒见习,并推行其他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以便利年轻人尤其是年轻女性从学校到工作的顺利过渡。
- 敦促国际社会合力促成儿童在COVID-19之后返校学习,确保所有儿童尤其是女童获得12年安全优质教育。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46. 我们承诺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并提供资金用于加强包容性、高效的国家教育系统,以利用人口红利,提供远程和现场课程,包括为此设置更好的课程,使其契合教育、培训和就业市场的动态性质;应对当地情况,包括国别挑战和当地文化方面问题;推进教师发展、留用和调配,尤其是在农村地区;改善基础设施以及提供满足所有儿童学习需求的充足用品。
47. 我们承诺通过取消学费、提供有助健康饮食的学校供餐计划、水和卫生设施、疫苗接种、各种学校卫生服务以及提高教育质量尤其是基础教学质量等措施,支持最不发达国家提高入学率,降低辍学率。我们承诺在教育中以及通过教育支持性别平等并增强妇女和女童权能,承诺确保弱势民众平等获得各级教育,包括职业和技术教育。
48. 我们将努力在最不发达国家以可负担的价格普及因特网服务,大幅增加电力供应,使最不发达国家所有学术机构的所有人都获益于适当、公平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并在2030年之前提供数字素养技能、以技术支撑的终身和动态学习系统以及人力资本发展。
49. 我们还承诺支持最不发达国家获取和有效利用数字工具和技术,以巩固所有学习者的教育成果,包括通过教育广播和电视节目,根据当地情况满足学习和教育要求。我们也承诺以诸如收音机和教科书等实物和数字形式分发设备和教材,包括提供给最贫穷和弱势家庭,尤其是面向女童。我们还承诺支持开展大规模国家努力,利用各种形式的远程学习技术,包括低成本技术,为远程学习和在线教育提供支持,包括通过数字技术提供支持,以提高国家公平和高效教育系统的复原力,以及提供培训以培养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数字技能。
50. 我们确认教育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全球公民教育在帮助各国以可持续和包容各方的方式战胜COVID-19方面的重要性,并且将在2021-2030年期间加强教育促进可持续发展以及全球公民教育。
51. 我们将鼓励最不发达国家和世界其他地区的学术机构之间开展互动、协作和学生交流计划,以及共享科学研究和研究论文。我们承诺在全球范围大幅增加高等教育(包括职业培训)入学奖学金的数量,我们将鼓励高等教育机构在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为来自最不发达国家的学生和受训人员特别是年轻女性分配名额和奖学金,尤其是在科学、技术、工程、医学和商业管理领域,并鼓励充分利用高等教育机构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的奖学金。
52. 我们承诺开展可行性研究,探索建立在线大学或其他同等平台的可行性,便于为最不发达国家和新近“毕业”国家的在线本科、研究生大学等级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教育提供支持,以期除其他外提供政策支持以促进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领域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的远程教育和开放式学习,确保所有各级都达到50/50的性别平衡,同时保障最贫穷人口和弱势民众有专门机会;在最不发达国家内部和外部建立教育机构虚拟网络;协助科目设计和课程开发;促成教育系统扩大规模并保持可持续性,综合考虑相关合作伙伴制定的所有既有举措。在这方面,我们请秘书长向大会第七十八届会议提交一份报告,供其审议,报告中除其他外应概述对现有举措、可能新模式、资源需求、认证和可持续供资来源的摸底情况。
实现性别平等并增强所有妇女和女童及青年的权能,以消除不平等,推动经济增长
53. 妇女和女童继续面临各种障碍,例如无法获得包容性优质教育和数字技能,特别是在中等和高等教育阶段,无法获得保健服务,包括性保健和生殖保健服务,也无法获得社会保障、体面工作和劳动力市场机会,并且遭受诸如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性别暴力、性剥削和性虐待、性骚扰和其他有害做法侵害。妇女受到COVID-19大流行的影响尤为严重,包括失去工作、收入和生计,同时继续承受不成比例的无偿照护和家务劳动。有必要着力保护和集中关注妇女和女童的权利,使她们能够获得包容性优质教育、社会保障、在线保健服务,包括性保健和生殖保健服务,在其一生中都能获得财产和资本以及生产资料;通过扩大获得信贷等金融服务的机会,确保金融普惠;消除有害做法和所有形式暴力。这些行动合并在一起,将有助于消除阻挡妇女充分、平等、有效和有意义地参与社会所有领域,包括参与决策和领导的障碍,从而实现性别平等并增强妇女和女童权能,同时进一步增强妇女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疫情对妇女和女童的社会和经济状况造成的格外严重影响,以及她们遭受的性别暴力,也对最不发达国家实现性别平等以及增强妇女和女童权能构成挑战。
具体目标
- 实现妇女对各级政治、经济和公共生活决策的全面、平等和切实参与,并使她们有平等机会进入各级决策领导层。
- 支持妇女在教育、培训、工商业、创业和体面工作方面享有平等机会。
- 消除公共和私人领域针对所有妇女和女童的一切形式暴力,包括贩运和性剥削以及其他类型的剥削。
- 根据《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行动纲领》和《北京行动纲要》及其审查会议成果文件,确保人人普遍享有性健康和生殖健康以及生殖权利。
- 确保提供包容和公平的优质教育,并促进全民终身享有学习机会。
- 支持所有部门从非正规工作向正规工作转型。
- 实现妇女和女童的充分、平等和切实在线参与。
- 实现妇女和女童平等获得社会保护。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54. 我们承诺制定政策和方案,以改善有利于妇女和女童享受人权的环境,使妇女有更多渠道获得包容性优质教育和培训、在线服务、保健服务、创业扶助、就业机会和经济机会,有更多渠道获得对性别问题有敏感认识的社会保障,此外确保妇女对各级政治、经济和公共生活决策的全面、平等和切实参与,并使她们有平等机会进入各级决策领导层,包括为此实施针对多重和交叉形式歧视的体制改革和政策。我们承诺支持那些为妇女提供个人和商业用途融资的机制
55. 我们承诺通过制定、实施和执行适当的政策和法律,在公共和私人领域消除对所有妇女和女童的一切形式暴力,包括性暴力和性别暴力、贩运、性剥削和其他类型剥削以及所有有害做法,例如童婚、早婚和强迫婚姻、残割女性生殖器等。
56. 我们承诺制定包容性和促进性别平等的支持计划,以防止和应对冲突中和冲突后最不发达国家的性暴力,并通过长期保健服务、心理社会支持、诉诸司法及安全住所和庇护所,以及让其参与建设和平进程等方式,帮助性暴力的受害者和幸存者。
57. 我们承诺根据《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行动纲领》、《北京行动纲要》及其审查会议成果文件,向最不发达国家的所有妇女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并确保人人普遍享有性健康和生殖健康以及生殖权利。
人口与健康
58. 我们注意到,最不发达国家的人口在世界上增长速度最快,年增长率为2.3%,其中许多国家的人口预计将在2019年至2050年期间翻一番。需要制定适当的政策和措施,以利用人口红利带来的潜力。
59. 我们将共同努力,酌情支持加快人口结构转型,倡导必须更多地投资于人类发展,包括普及性保健和生殖保健服务,以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创造就业,从而跟上人口增长的步伐,培养更健康、受教育程度更高的公民,推动经济增长。
60. 由于缺乏适当的保健设施和服务、投资以及训练有素的医疗卫生人员,缺乏充足的商品和用品,而且其他系统、特别是粮食体系存在不足,最不发达国家在改善人口健康方面面临重大挑战。最不发达国家的新生儿、儿童和孕产妇死亡率仍高得令人无法接受。普遍存在的高营养不足率仍是导致疾病、儿童死亡率以及终身丧失生产力和收入的一个主要原因,许多人负担不起或无法获得有营养的食物和健康饮食。他们患肥胖症和非传染性疾病以及其他可预防或可治疗疾病的人数也有所增加。
具体目标
- 实现全民健康覆盖,包括提供经济风险保护,人人享有优质的基本保健服务和营养,以及人人获得安全、有效、优质和负担得起的基本药品、诊断方法、疫苗和其他医疗保健技术。
- 减少孕产妇死亡,消除可预防的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改善获得负担得起的高质量保健服务的机会。
- 确保最不发达国家所有新生儿得到出生登记并为他们提供国家法律身份。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61. 我们承诺提供财政和技术支持及投资,促进和提升教育与培训,同时创造就业,使最不发达国家迅速增长的青年人口受益,以利用人口红利带来的机会,使儿童和青年、特别是女童和青年妇女能够发展自己的个性、才智和能力,充分参与社会。最不发达国家将在其发展伙伴支持下,升级基于科学和技术的教育系统,使年轻一代拥有活跃和新兴的批判思维技能,确保他们成功融入国家和国际劳动力市场,同时确保充分的生产性就业和人人获得体面工作。
62. 我们承诺提供必要的财政和技术支持,协助最不发达国家加强包容性综合国家卫生系统以及现代保健基础设施和系统的设计、实施和提供,让所有民众都能使用,发展有适当技能的专业人员以及医疗设施和用品,加强保健信息系统和使用分类数据进行决策,完善基本的综合保健服务(包括性健康和生殖健康),并为留住本国卫生工作者提供激励,以便在最不发达国家实现全民健康覆盖,特别强调初级保健是最不发达国家人人享有可持续卫生系统的基石。
63. 我们还承诺支持加强最不发达国家的粮食体系,包括采用整体、全灾害和“一体化卫生”办法,以便这些粮食体系为人民健康和营养提供更好的成效,并确保动物、植物和生态系统的健康,同时还确保最不发达国家在面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时更具韧性和可持续性。这包括更多地提供安全、充足和有营养的粮食、使其更可负担和更易得到,并营造更有利的粮食环境。我们欢迎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关于粮食体系和营养的自愿准则。
64. 我们重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理事会关于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66条第1款下最不发达国家成员某些有关医药产品义务的过渡期延长至2033年1月1日的决定以及理事会关于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66条第1款下的过渡期延长至2034年7月1日的决定,重申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发达国家成员承诺按照《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66条第2款规定的义务,为促进和鼓励向最不发达国家转让技术向本国境内企业和机构提供激励措施。我们还鼓励以共同商定的条件自愿转让技术,以使最不发达国家能够生产救生药物,包括COVID-19疫苗。
65. 我们承诺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必要的支持,协助最不发达国家所有新生儿得到出生登记并向他们提供国家法律身份。
投资于青年
66. 2020年,66.9%的人口年龄在30岁以下。到2030年,全世界青年预计人数的五分之一将出生在最不发达国家。2019年,世界上超过五分之一的青年为未就业未受教育未培训的人员,这一比例自2005年以来几乎没有变化。鉴于青年妇女成为未就业未受教育未培训人员的可能性已经是青年男子的两倍,而且由于COVID-19大流行对妇女的影响格外严重,COVID-19危机可能会加剧青年人在未就业未受教育未培训方面的性别差距。
具体目标
- 确保到2030年所有青年具有识字和计算能力。
- 确保有机会进行终身数字学习以发展技能。
- 在决策进程中增强青年的参与和融入。
- 扩大最不发达国家所有青年人获得安全健康工作环境、体面工作机会、知识和技能的机会。
- 促进对青年的创业培训,包括为此提供财政和技术援助。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67. 我们承诺加强青年参与机制,促进青年、特别是青年妇女和弱势青年切实参与强化可持续发展工作的政策和活动。我们将扩大青年在国家可持续发展协调委员会中的参与,与国家青年理事会合作,酌情扩大联合国青年代表方案和其他青年参与机会,并确保青年为《多哈行动纲领》的执行和审查做出贡献。
68. 我们承诺采用包容、注重结果和创造就业机会的办法,根据国家优先重点制定并执行发展规划。我们承诺确保最不发达国家全体人民、特别是青年男女能够获得熟练技能(包括数字知识)、终身学习机会、适当培训(包括职业培训)、创造能力、创业技能以及最好的机会来实现充分就业并享有体面工作。我们承诺支持最不发达国家改革并加强公平、高效的教育制度,以培养符合国家和全球就业市场需求的技能和人才,包括让青年人为前沿技术和新的数字时代做好准备。我们还承诺按照国际劳工标准加强国家立法框架。
水、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69. 2018年获得安全饮用水服务的人口比例为64.6%,其中城市地区的比例为84.1%,农村地区则为55%。在最不发达国家,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的机会仍然很低(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的人口的平均比例为34%),特别是在农村地区。
具体目标
- 到2030年,在最不发达国家实现人人普遍和公平获得安全、负担得起的饮用水以及人人享有适当、公平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70. 我们重申区域和国际合作对安全饮用水和环境卫生的重要性,承诺扩大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支持,以加快获得包容、负担得起和有气候适应能力的水和环境卫生服务,提高机构能力,增加获得技术的机会,从而发展最不发达国家的水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以及与水和环境卫生有关的活动和方案,包括制定和实施水资源综合管理干预措施和废水处理解决方案。我们还承诺使所有人都能获得安全、负担得起的饮用水、适当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设施,同时在提供安全和负担得起的饮用水、适当而公平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包括经期卫生)服务以及学校、保健设施和其他公共场所服务方面,特别关注妇女和女童。
城市化和住房
71. 平均而言,最不发达国家近60%的城市人口生活在贫民窟,而贫民窟由于过度拥挤、获得水和环境卫生的机会有限、废物管理不善、雨水排水系统不畅、保健系统不完善、其他基本服务缺乏,面临的风险尤其高。在最不发达国家,可持续城市化融资仍是一个难题。通过额外资源在城市一级提供可持续资金,是满足最不发达国家不断增长的城市的投资需求的关键。
具体目标
- 到2030年,确保人人获得适当、安全和负担得起的住房和基本服务。
- 到2030年,向所有人提供安全、负担得起、易于使用、可持续的交通运输系统,改善道路安全,特别是扩大公共交通。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72. 我们重申承诺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财政和技术支持,加强政府住房机构,包括地方一级机构,并确保根据国家立法改善获得土地的机会,提供负担得起的住房和基本服务,改造贫民窟,提供可持续的交通运输和通信系统,使所有人受益。在这方面,我们还重申需要考虑到遭受自然和人为灾害与冲突破坏的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需求。
73. 我们承诺通过财政和技术援助等方式,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就地取材,建造可持续、注重文化差异、有抵御灾害能力的建筑,并增加负担得起的住房,包括为此借助公私伙伴关系并在最不发达国家之间分享良好做法。
移民和流动
74. 我们确认移民对其原籍国、过境国和目的地国包容性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以及对应对COVID-19所致危机和从中恢复的积极贡献。我们应当承认移民在安全和有保障的行动和生计方面面临重大障碍,这反过来又使他们面临更多风险和脆弱性。
具体目标
- 促进有序、安全、正常和负责任的移民和人口流动,包括执行合理规划和管理完善的移民政策。
- 增进移民对包容性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积极贡献。
- 投资于移民的技能发展,促进技能、资格和能力的相互承认。
- 根据国家政策和立法以及国际义务,确保人人获得基本社会(教育、营养、保健)和保护服务,特别是弱势移民。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75. 我们再次承诺开展国际合作,确保安全、有序、正常的移民,充分尊重移民的人权和人道待遇,不论其移民身份为何,并本着国际合作的精神为原籍国、过境国和目的地国提供支持,同时考虑到国情。在这方面,我们确认移民对其原籍国、过境国和目的地国包容性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以及在COVID-19大流行抗疫和疫后恢复方面所作积极贡献。我们注意到为促进安全、有序和正常移民而实行的国家政策措施和良好做法,并注意到决定2022年在大会主持下召开国际移民问题审查论坛第一次正式会议。
76. 我们承诺依照国家政策和立法以及国际义务,促进人人获得基本社会和保护服务,特别是移民以及难民儿童和青年。我们打算酌情在各级进行协调与合作,以提供关键服务,特别是确保平等接受教育,这是一项人权,对于使他们具备必要的救生和改善生活的知识和技能至关重要。
77. 我们鼓励着力于创新解决方案,促进相互承认所有技能水平移民工人的技能、资格和能力,促进由需求驱动的技能发展,以优化移民在目的地国正规劳动力市场和回返后在原籍国正规劳动力市场的就业能力,并确保劳工移民享有体面工作。
78.我们鼓励采取适当步骤,确保移民充分、平等和切实参与制定地方解决方案和开拓机会,努力改善公众对移民和移民活动的看法,处理移民妇女和女童,特别是在非正规经济中就业和从事低技能工作的移民妇女的特殊处境和易受侵害与剥削问题,在这方面着重指出各国有义务保护、尊重和落实所有移民的人权。
79. 我们邀请国际社会和所有相关利益攸关方在不妨碍持续支持的前提下开展合作并调动资源和专门知识,包括为此提供资金和实物援助以及对难民收容国、难民群体和难民原籍国(包括最不发达国家)的直接援助,以期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加强收容难民和流离失所者的国家和社区的能力,减轻它们的沉重负担,同时充分尊重人道主义行动需确保人道、独立、中立和公正的人道主义原则。
80. 我们承诺制定和实施政策和措施,在没有适当途径包括南南流动的情况下,支持艺术家和文化专业人员从最不发达国家和向最不发达国家进行向外和向内流动,以此作为活跃和有活力文化和创意产业的关键推动因素。
各级的善治和有效治理
81. 过去十年,许多最不发达国家在治理方面取得了进展。然而,还需要做更多的工作。没有和平与安全,可持续发展就无法实现;没有可持续发展,和平与安全也将面临风险。四分之三的最不发达国家处于受冲突影响的局势和冲突后的局势。受冲突影响的最不发达国家需要采用针对具体情况的办法,以综合方式解决贫困、安全和治理问题。2018年,有3 300万被迫流离失所者来自最不发达国家,这是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对来源国的治理状况产生了负面影响。经济和社会事务部开发的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公共服务情况电子政务发展指数平均值从2010年的0.23升至2020年的0.34,但仍低于0.6的世界平均水平。
82. 我们确认必须加强各级善治,为此强化民主进程、机构和法治,提高效率、一致性、透明度和参与度,保护和促进人权,减少腐败,加强最不发达国家政府的能力,使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有效作用。
83. 我们重申《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一项所载各国主权平等原则的重要性。扩大和加强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经济决策、规范制定以及全球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参与度与可持续发展目标具体目标10.6相关。
84. 我们重申继续支持最不发达国家更强有力、有效地参与经济、社会和环境领域的全球决策进程。
具体目标
- 在各个级别加强善治和法治。
- 继续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在相关国际论坛中享有更强有力、有效的话语权和参与度。
- 加大打击腐败和非法资金流动的力度。
- 增强高效的公共行政机构。
- 加强司法机构和法治。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85. 我们承诺加强善治、民主进程和法治,为此确保透明和负责任的治理、平等诉诸法律的机会和独立的司法机构,基础是尊重人权、性别平等以及增强贫困、边缘化或弱势群体(特别是妇女和女童)的权能。我们还承诺扩大民主参与,增强各级机构能力,加强民间社会。我们还将通过加强反腐败和其他法律规章及其有效执行,加强努力打击腐败、贿赂和洗钱、非法转移资金和其他非法活动。
86. 我们承诺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建立电子政务服务以及数字政府解决方案、服务和应用,以便利使用公共部门机构和服务,同时全面保护个人数据,并向公民传播有关法律、条例和政府活动的关键信息。
87. 我们承诺酌情确保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组织决策和治理结构中有充分代表性。我们还承诺继续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发展对话和行动中,在影响其发展的所有领域决策和规则制定以及标准和规范制定进程中,以及在相关国际论坛中,有更强有力和有效的话语权和参与度。
88. 我们承诺促进国际金融、贸易和发展机构、进程和机制的政策一致性和协调,同时考虑到最不发达国家面临的各种特殊发展需求和挑战。
建设和保持和平以促进可持续发展
89. 在46个最不发达国家中,共有24个国家在2019年经历了激烈冲突。《2030年议程》强调和平、安全、稳定与可持续发展相互联系。和平、安全、发展、人权和人道主义努力相辅相成,需要彼此加强。发展、减少灾害风险、人道主义行动和保持和平之间更紧密配合、统筹、协调与互补,是最切实有效满足需求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根本条件。我们确认可持续发展可在减缓冲突诱因、灾害风险、人道主义危机和复杂紧急情况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并确认全系统综合对策,包括促进尊重文化多样性,有助于防止助长恐怖主义的暴力极端主义,与此同时,文化在社区生活中不可或缺,因而其连续性对于灾后恢复和复原力至关重要。此外,借助持续和可预测的资源,支持受冲突影响的最不发达国家、与其建立伙伴关系以及建设这些国家之间的伙伴关系,对于实现和平、包容的社会仍然至关重要。
具体目标
- 在最不发达国家建设持久和平,确保稳定、安全以及可持续、包容和有复原力的发展。
- 推动创建没有恐惧与暴力的和平、公正和包容的社会。
- 加强多边对话与合作,以预防冲突,确保和平解决现有冲突。
- 推动增加妇女在国家、区域和国际机构以及预防、管理和解决冲突机制所有决策层中的人数。
90. 我们承诺确保妇女充分、平等和切实参与各级和各阶段决策,参与和平与安全所有相关领域,包括和平进程和调解努力、预防和解决冲突、维持和平、建设和平以及救济和恢复,并确认妇女在其中的领导作用,同时指出妇女参与和平谈判可提高和平的持久性和质量,将妇女的切实参与和领导作用纳入预防冲突、解决冲突和建设和平的主流至关重要。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91. 我们必须加倍努力,解决和(或)预防冲突,承诺加强对受脆弱性和冲突影响的最不发达国家的支持,以消除冲突根源,满足具体国家需求和应对各种局势,包括促成基础广泛、包容和快速的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注重把国家机构和能力重建得更好、重建关键基础设施以及促进生产性就业和人人获得体面工作。
92. 我们承诺建立和平、公正和包容的社会,在这一社会中,所有人都能平等诉诸法律,尊重人权(包括发展权)、保护文化多样性和多元化以及公众可获得各级有效法治和善治方面信息,并有透明、有效和负责任的机构。我们将确保妇女在与男子平等之条件下切实有效地参与预防冲突、和平调解、建设和平和冲突后重建等相关政策和活动的设计、执行、后续行动和评价。
93. 我们承诺提高援助的可预测性,更有效地利用全球和国家两级的建设和平和国家建设资金,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们还鼓励双边捐助方和多边机构扩大提供支持脆弱环境投资的工具。我们将努力与长期可持续框架协调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生产性投资,从而促进建设和巩固和平。
二、借助科学、技术和创新的力量对抗多层面脆弱性,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94. 我们确认,科学、技术和创新,包括包容性和扶持性创新生态系统、无害环境技术和信通技术,可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还可发挥关键作用,加快经济多样化和转型的步伐,提高生产力和竞争力,最大限度地造福人类和地球,并促进繁荣,使最不发达国家能够充分参与全球经济。我们特别指出,迫切需要加快投资,开发和推广创新和技术解决方案,解决最不发达国家在经济、社会和环境领域面临的最紧迫问题,这些方案有助于最不发达国家实现数字化转型,并加强努力弥合数字鸿沟,包括弥合城乡之间和男女之间的数字鸿沟,建立开放、自由和安全的数字世界。我们呼吁加强国际合作,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加强科学、技术和创新,包括为信通技术基础设施投资提供资金。我们还敦促加强数字素养和技能,作为弥合数字和知识鸿沟努力的一部分,并作为包容性参与数字经济的一项先决条件。我们还确认,第四次工业革命有可能提高全球收入水平,改善世界各地人民的生活质量,但与此同时,如果收益分配不均,则有可能加剧社会内部和社会之间的不平等。
95. 我们表示关切的是,尽管在科学、技术和创新方面取得了进展,但最不发达国家与世界其他国家在科学、技术和创新部署方面仍然存在重大差距。我们还感到关切的是,重大差距依然存在,特别是在最不发达国家获得技术和采用技术能力方面。最不发达国家在数字创新领域人员和机构能力建设方面继续面临巨大的结构性挑战。
96. 在2011-2020年执行《伊斯坦布尔行动纲领》期间,最不发达国家在涉及科学、技术和创新的主要指标方面持续严重滞后。根据2020年全球创新指数排名,21个最不发达国家经济体中有9个的排名有所提高,该指数涵盖的最不发达国家中有11个的排名有所下降。2011年至2017年期间,最不发达国家研发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0.6%或更低,而发达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要大得多,其研发支出所占比例则为2%左右。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汇编的数据,从2010年到2018年,最不发达国家居民提交的专利申请数量翻了一番,从835件增加到1 634件。然而,作为全球专利的份额,这个数字微乎其微。最不发达国家2018年每100万人仅发表11篇期刊文章。
关键行动领域
提供现代技术以促进可持续发展,建设人力资本、基础设施和机构以受益于第四次工业革命
97. 我们表示关切的是,最不发达国家的基础设施、人力和机构能力以及互联网接入有限,无法参与包括金融技术在内的现代技术和信通技术革命并从中受益。在《伊斯坦布尔行动纲领》执行期间,最不发达国家的互联网接入从2011年的约5%增加到2019年的19%。尽管取得了这一进展,但各国内部和国家之间的数字鸿沟日益扩大,包括在性别数字鸿沟和城乡鸿沟方面。造成这些鸿沟的原因是最不发达国家的互联网和宽带覆盖率低,特别是在农村和偏远地区,使用互联网的费用高,缺乏本地内容,缺乏相关的数字技能。最不发达国家约有8亿人无法上网,无法在网上参与经济、政治、社会或文化活动。如果不扩大国家数字基础设施,最不发达国家深陷低水平均衡陷阱的风险可能会加剧。
98. 最不发达国家往往缺乏足够的技术资源、组织基础设施和专门知识,无法从数字增长中获益或应对相关挑战。它们缺乏有效网络安全战略或最佳做法、事件应对功能、网络安全专业人员网络安全教育或培训以及相关研发活动。
具体目标
- 在有利的国际环境中,大幅增加对最不发达国家研发及人力和机构能力建设的各种来源投资。
- 增加投资,发展适当的数字基础设施,支持可持续和包容性数字发展,包括发展电子学习、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
- 推动以共同商定条件向最不发达国家转让技术,包括转让数字技术和无害环境的技术。
- 推动最不发达国家发展有效、平衡、包容和扶持型创新和创造力生态系统。
- 每个最不发达国家将设立并强化一个国家科学研究所,以促进当地创新、研究、设计和开发,包括在新兴技术方面。
- 从低附加值自然资源和低技术产品转向高附加值制成品和高技术产品。
- 通过技能发展(包括数字技能和素养)建设人力资本并扩展专业能力。
- 减轻新兴技术、新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的负面影响。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99. 我们承诺支持最不发达国家规划综合国家监管框架、高质量、可靠、可持续和有韧性的有形基础设施以及包容性数字生态系统,并制定关于科学、技术和创新、贸易、投资、工业、就业和教育的有效政策,加快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减少各种不平等,建设抵御冲击的能力。
100. 我们承诺在最不发达国家普及可负担的因特网服务,应对与互联网接入负担能力有关的挑战,确保人人享受新技术的惠益,并为最不发达国家的数字发展、接入和生产性使用营造有利环境,为此提供国际支持,制定透明、可预测、独立和非歧视的规章,促进竞争性市场,使运营商通过各种互联网计划争取低使用量客户,这些计划可满足不同收入水平的需求,并通过普及服务基金提高农村覆盖面。
101. 我们承诺确定缺少服务社区,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将战略办法纳入包容性、可持续的“连通最后一英里”模式以及国家宽带计划,以促进穷人、被排斥者和弱势群体(包括妇女和女童)的数字接入。我们承诺帮助最不发达国家建设数字创新能力,以驾驭未来的技术变革,确保可持续能力和运用劳动力队伍,促进获得技术知识,并培育有竞争力产业力量。
102. 我们承诺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建设能力和框架,扩大新兴技术的开发、部署和可持续利用,以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并将其纳入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部门。
103. 我们承诺加强科学与政策对接,扩大最不发达国家对新技术的认识、了解和获取,为此与处于这一技术变革前沿的科学院、大学、实验室、创新孵化器和私营部门实体(包括位于发达国家的机构和实体)建立更强有力的伙伴关系。我们着重指出,需要考虑新兴技术对环境、劳动力市场、生计和社会的当前和潜在影响。
104. 我们承诺加强最不发达国家的网络安全能力,以减轻网络威胁,确保更强有力地保护国家关键基础设施,包括保护关键信通技术基础设施,从而提高网络复原力,使网络生态系统更加安全(包括对妇女和儿童更加安全),使其能够为国家优先事项服务,并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经济效益。我们着重指出,人们在网下享有的人权在网上也须受到保护。
105. 我们承诺提高最不发达国家的网络安全意识,以更好地保护所有人,包括儿童、青年、老年人、妇女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我们还承诺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制定网络安全能力发展方案,包括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以及产业技术和管理技能专业培训,将妇女和青年纳入网络安全领域。
106. 我们承诺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必要的财政和技术支持,建立并加强国家和区域科学机构,以增强它们在科学、技术和创新方面的研发能力,此外促进为改造和适用现代技术以供国内使用。我们还承诺增进最不发达国家的地方创新能力以促进包容性、可持续经济发展,为此增强技术支持和援助,使最不发达国家的利益攸关方能够成功利用知识产权促进增长、竞争力和发展,并汇集当地的科学、职业和工程知识。我们承诺通过加强妇女和女童在科学、技术和创新活动设计、发展和部署方面的参与和领导,解决性别不平等问题。
107. 我们承诺支持最不发达国家从低附加值自然资源和低技术产品转向高附加值和高技术产品并更有效地融入全球价值链,以建立生产能力,实现出口组合多样化,在新兴数字经济中获得更大份额。
108. 我们促请会员国和联合国发展系统并鼓励其他利益攸关方提供便利,使最不发达国家的科学家和工程师能够在更大程度上参与国际研究、科学、技术和创新合作项目,并加大力度,支持在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进修教育等方面与最不发达国家结成各种科学、技术和创新伙伴关系,并促进私营部门在科学、技术和创新基础设施方面的商业机会。
科学、技术和创新促进发展,从COVID-19大流行中复原和增强应对新出现挑战的韧性
109. COVID-19大流行表明了强大的数据和科学系统在应对重大威胁方面的重要性。我们确认,科学、技术和创新为最不发达国家从疫情中实现可持续和包容性复原,降低风险,并加强抵御未来系统性冲击和危机以及新出现挑战的韧性提供了机会。这一大流行病突出表明,最不发达国家迫切需要在政策和业务方面提高科学、技术、创新和数字解决方案的应用。
具体目标
- 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努力到2031年大幅改善其科学、技术和创新基础设施和创新能力。
- 确保到2030年最不发达国家所有人都能以可负担的价格普遍获得互联网服务并有意义地使用互联网。
- 促进扩大最不发达国家的宽带连接,以弥合数字鸿沟。
- 鼓励对有利于获得互联网和数字服务的中小微型企业进行投资。
- 促进通过技术驱动创业,提高最不发达国家的生产能力和竞争力。
- 在最不发达国家发展具有抵御未来大流行病的韧性、切合实际需要和有竞争力的数字创新生态系统。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110. 我们承诺弥合科学、技术和创新鸿沟,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财政和技术支持以及以共同商定的条件转让技术,包括为此开展南南和三方合作,以帮助确保所有最不发达国家都能切实参与可持续和有韧性的发展,同时保护经济、各系统和民众,特别是穷人和弱势群体。
111. 我们将努力增加对教育的投资,包括对数字素养、技能和电子学习的投资,努力改进教育和培训,包括改进最不发达国家的终身学习活动,特别是在科学、技术、工程、数学方面,从而弥合数字鸿沟,包括城乡之间、青年和老年人之间以及性别之间的数字鸿沟。我们将加强研究、数据和知识共享方面的合作,以应对COVID-19大流行的直接影响,加强韧性。我们将进一步支持最不发达国家的相关利益攸关方增加对知识产权、专门技能和技术转让的知识和了解。
112. 我们将提供更多资金,用于制定切合当地情况和应对最不发达国家具体问题的创新解决方案,旨在惠及弱势群体,不让任何人掉队,包括在农业和粮食生产、可再生能源和发展、基础设施发展、减少灾害风险、环境保护和气候复原力等领域。
113. 我们支持最不发达国家技术库,将其作为最不发达国家的协调中心,加强它们的科学、技术和创新能力,以建设可持续生产能力,促进结构性经济转型。我们支持技术库加强最不发达国家的科学、技术和创新能力,以促进结构转型和发展生产能力。我们邀请会员国以及国际组织、基金会和私营部门向技术库提供自愿财政和实物资源,以提高技术库的能力和效力。我们还决定加强政府、私营部门和学术界之间的合作,以推动科学、技术和创新研究和发展,建设包容性数字经济,弥合数字鸿沟,包括为此促进以共同商定的条件转让技术。
114. 我们对东道国土耳其自2018年6月最不发达国家技术库成立以来给予技术库的全力支持表示感谢。
促进私营部门参与、数字化和宽带连接
115. 我们的目标是达到足够的数字技能和素养水平,以确保数字包容,实现能支持基本基础设施发展和人力资本积累的数字发展。我们注意到秘书长数字合作路线图,肯定其为所有人创建更加包容、公平和安全数字未来的愿景。
具体目标
- 到2030年,最不发达国家所有人都应拥有安全、负担得起和有意义的数字连接。
- 到2025年,最不发达国家男女宽带互联网用户普及率应达到35%。
- 到2031年,最不发达国家男女宽带互联网用户普及率翻一番,达到70%。
- 增加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各种来源融资,以支持其国内数字、数据和人工智能基础设施的发展。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116. 我们承诺增进多利益攸关方支持,以加强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数字能力建设,使其能充分利用开放、无障碍和安全的数字技术,同时尤其鼓励政府制定健全有效的监管框架与政策,包括促进网络安全、无障碍数字基础设施、产品和服务以及数字能力建设。
117. 我们承诺促进与私营部门的伙伴关系,以充分利用它们的创新能力,鼓励更多地投资于科学、技术和创新以促进发展,包括最不发达国家的可持续网络基础设施和实际数字能力建设举措。我们鼓励并支持私营部门,特别是大型技术公司,与公共、教育、研究型和发展机构密切合作,促进以共同商定的条件转让技术,运用能满足最不发达国家需要的研究和创新,并建设最不发达国家的必要能力和技术力量。
118. 我们促请发展伙伴进一步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建设其宽带基础设施、连通、接入和使用数字技术,激励投资者投资于最不发达国家的宽带基础设施,以弥补其投资缺口,包括为此利用现有的投资担保安排,如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并支持为最不发达国家使用现有机制开展能力建设方案。
119. 我们确认,最不发达国家创意产业在创造充分、生产性就业和体面工作,支持创业和创新,鼓励建立和发展中小微企业,促进社会包容和消除贫困方面的潜力尚未开发。我们承诺通过政策和措施保护并提高艺术家和文化专业人员的地位,鼓励艺术家融入数字生态系统,包括为此建立适当的知识产权框架。
三、作为繁荣推动力的结构转型
120. 启动持续的结构转型进程仍然是最不发达国家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这些国家的经济基本上缺乏多样性,高度依赖初级商品和外部援助,处于区域和全球价值链的底端。高生产率的制造业和服务业对最不发达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微乎其微。因此,有必要制定针对具体国家的产业政策。虽然农业部门雇用了一半以上的人口,但它处于勉强维持状态,每个工人的增值作用低,进入国家、区域和全球市场的程度不足。
121. 服务部门直接促进结构转型。然而,在许多最不发达国家,服务部门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不到一半,大部分第三产业就业集中在知识密集程度较低的服务类型,对全球商业服务出口的参与微不足道。我们强调,必须在国际扶持性环境的支持下制定针对具体国家的政策,以推动、建立和加强国内服务部门。
122. 为使最不发达国家能充分发挥其潜力,我们承诺促进实现包容性和可持续的结构转型,以提高生产率和促进增长,减少其灾害风险,包括遭受现有和未来外部冲击的风险和面对这些冲击的脆弱性。我们将创造充分就业和体面工作,消除贫困,确保包容性和可持续的发展。
主要行动领域
生产能力建设
123. 许多最不发达国家经济的生产能力有限,这限制了它们进行高效率和高成效生产、使经济多样化和创造可持续生产性就业的能力。这一挑战导致出现制约性的供应限制,进而造成出口和经济潜力弱,创造生产性就业机会和社会发展前景有限。为了在国家一级建设和加强生产能力,鼓励每个最不发达国家在发展伙伴的支持下,开展国家生产能力差距评估,以分析在建设生产能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的主要制约因素。
具体目标
- 为所有人创造高质量的就业机会,到2031年将劳动生产率提高50%,特别注重妇女、青年和弱势群体的融入。
- 到2025年,最不发达国家男女宽带互联网用户普及率应达到35%。
- 大幅度增加经济和出口多样化,以期到2030年在出口集中度方面达到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水平。
- 促进包容性和可持续的工业化,到2030年使工业在最不发达国家就业和国内生产总值中的份额增加一倍。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124. 我们承诺促进和支持制定旨在加强制造业、农业和服务部门的体面就业、多样化、经济转型、增值、效率和竞争力的国家战略,以及采取生命周期办法,同时在各领域重视可持续性;我们呼吁加强所有来源的财政和技术支持以及政策空间,以促进这些战略的执行。
125. 最不发达国家承诺为工业多样化和增值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包括强化努力加速资本积累、建设机构和人的能力以及发展知识。我们支持改进数据收集,以更好地了解生产力水平和趋势,并更好地为制定政策提供参考信息,以推动生产力的转变。
126. 我们鼓励创新解决办法、创业精神以及使用现代、可持续、具有成本效益和根据本地情况进行调整的技术和做法,重点是制造业、农业和服务部门,包括旅游业、信息通信和金融等,并敦促根据共同商定的条件分享科学知识和创新技术。
127. 我们注意到,有人要求强化支持设置或提高最不发达国家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保证和标准,使其达到国际标准。
128. 我们呼吁会员国增加对最不发达国家的财政和技术支持,促进家庭农耕,发展农业价值链上具有可持续增值作用的大中小型农企和工业。我们承诺实施以科学和证据为基础、由数据驱动的农业做法,以加强韧性和提高可持续生产力,帮助维护生态系统,加强适应气候变化、极端天气、干旱、洪水和其他灾害的能力,改进粮食安全,并减少一切形式的营养不良。我们决定让更多人受益于农业研究和可持续创新成果与做法,包括农业生态和其他创新办法及可持续技术,以支持建立适应力以及在可能情况下的缓解能力。
129. 我们承诺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包括由女企业家经营和拥有的企业,支持充分和平等地获得金融服务和产品,加强法律框架,特别是对微型企业而言,支持它们进入国家、区域和全球价值链,支持其实现数字化和挖掘电子商务潜力,以增强在全球数字经济中的竞争力。我们打算通过可负担的融资,设计一种基于乡村农业商品的价值链升级,实现私营企业的参与,从而在农业一级推动创业。
130. 我们将通过让最不发达国家中小微型企业和企业家有益地融入国家、区域和全球价值链,推动其拥有更多市场机会,充分和平等地获得金融服务和产品,以创造可持续增长和体面就业,特别是对妇女和青年而言。最不发达国家的结构转型需要一个有利的商业生态系统,有强大和配备齐全的商业支持组织以及支持性的营商政策、监管框架和出口战略,以助力中小微型企业进入市场。我们将为最不发达国家的中小微型企业和企业家提供支持并增强其权能,以期实现包容性增长和繁荣。
131. 我们重申,人的能力作为使用其他生产能力的一个关键要素,十分重要,并呼吁通过国际合作等方式增加对人的能力发展和技能发展的负责任公共和私人投资,以提高生产能力以及掌握技术和职业技能等相关技能的青年和成年人数目,从而实现充分的生产性就业及体面工作和创业。
基础设施发展
132. 最不发达国家在优质基础设施方面仍有巨大差距,特别是在获取能源、交通运输和信通技术方面,并且缺乏维护现有基础设施和完全弥合差距的能力。二十国集团《优质基础设施投资原则》倡导加强努力和支持,以发展符合国际标准的优质基础设施,包括为此加强公共和私人投资之间的协调,这对缩小基础设施差距至关重要。
(a) 交通运输
133. 尽管作出了各种努力,但由于成本高、缺乏投资、维护不善、缺乏机构能力以及缺乏稳定的政策和监管环境,最不发达国家继续面临有形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低效和不可靠的问题。建立安全、可负担、无障碍和可持续的交通运输系统(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海港和空运)以及运输便利化,对于最不发达国家降低交通运输成本、促进贸易、与区域和国际市场联通以及提高竞争力至关重要。
具体目标
- 大幅扩大、升级、维护和使用安全、可负担、无障碍和可持续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以及实现国家和跨界互联互通,并通过弥补缺失的环节和加强管理交通运输服务的机构能力,确保维护所有形式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134. 我们承诺制定和执行综合性的国家和地方政策,以发展和维护安全、可负担、无障碍和可持续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包括所有交通运输方式。我们打算确保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具备可持续和气候适应能力,能够抵御灾害、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的影响,并打算增加电气化,扩大公共交通的使用。在这方面,我们将调动国内和国际资源,分享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发展和融资方面的经验,从而建设机构能力和加强交通运输服务。
135. 我们呼吁发展伙伴、国际组织、区域开发银行和私营部门通过公私伙伴关系和直接投资,为最不发达国家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发展和维护方面开展的努力提供财政和技术支持。在这方面,我们强调必须制定必要的政策和监管框架,并加强扶持性环境,以促进私营部门参与基础设施发展,包括加强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我们还打算利用新的创新融资来源和新的融资机制,包括混合融资和绿色债券。
(b) 能源
136. 尽管获得可负担、可靠、可持续的现代能源对实现结构转型至关重要,但最不发达国家在三个层面面临挑战,即能源的生产、输送和利用。此外,它们没有能力调集投资于重大发电项目所需的大量资金。最不发达国家只有约53%的人口能够获得能源,在有些国家,农村地区的能源获取率仅为约10%。我们认识到,COVID-19大流行凸显了获得可负担、可靠、可持续的现代能源对医疗卫生服务和信通技术使用等各方面均至关重要。为COVID-19疫情防治和当前医疗卫生优先工作部署的资源进一步束缚了这些国家本已有限的财政能力,并增加了其能源不安全的风险。
137. 最不发达国家承诺在有资源可用的情况下,到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要实现净零排放,就需要大幅增加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技术在所有三个主要终端用途领域的份额:电力、交通运输以及供暖/制冷。尽管最不发达国家的可再生能源部门潜力巨大,但这些国家从大型融资计划中受益的程度很少比得上较富裕的发展中国家。我们感到关切的是,15个最不发达国家属于全球能源供应赤字最大的20个国家之列,2019年,最不发达国家总共仅吸引了流向发展中国家、支持清洁能源的国际承诺的20%。
138. 我们欢迎缔约方2呼吁加快技术的开发、部署和传播以及政策推行,实现向低排放能源系统过渡,具体做法包括迅速扩大部署清洁发电和能效措施,例如加紧努力逐步减少未加装减排设施的煤炭发电和逐步取消对低效化石燃料的补贴,同时根据国情向最贫困和最弱势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扶持,并认识到需要为实现公正过渡提供支持。
139. 清洁烹饪的采用仍然是最不发达国家的一个重要关切问题,尽管使用清洁烹饪方法的家庭数量从2010年的11%增加到了2019年的17%。最不发达国家的大多数人生活在农村地区,获得清洁燃料用于烹饪的比例低至7%,若干最不发达国家采用清洁烹饪的总体比例等于或低于5%。;
具体目标
- 到2030年,确保人人都能获得可负担、可靠、可持续的现代能源服务。
- 到2030年将最不发达国家的人均发电量增加一倍。
- 大幅增加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组合中的份额(可持续发展目标具体目标7.2)。
- 根据可持续发展目标7,使所有来源为支持清洁和可再生能源提供的资金翻番,并提高最不发达国家的能源生产、交易和分配能力。
- 到2030年,扩大基础设施并进行技术升级,为所有人提供现代和可持续的能源服务。
- 按照共同商定的条件加强向最不发达国家的技术转让,以加快向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的过渡。
- 根据可持续发展目标7,到2030年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应用清洁能源研究和技术以及基础设施并促进对其进行投资。
- 每年用于清洁烹饪和电力供应的资金流应有50%流向最不发达国家。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140. 我们鼓励将国际公共资金增加一倍,并从所有来源调集资源,以满足对发电和输电投资的迫切需求,包括加强电网和技术升级,以便通过在最不发达国家改进发电、输电和配电设施以及提高能源效率,向所有人提供可负担、现代、可靠和可持续的能源。我们还承诺促进扩大和有针对性地支持最不发达国家执行联合国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十年,包括“十年”全球行动计划。
141. 我们的目标是优先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财政和技术支持,到2030年将最不发达国家的人均发电量增加一倍,并大幅增加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组合中的份额。
142. 我们承诺加强区域一级的合作,以促进创新和助力融资,支持区域跨界电网互联,以推进经济一体化和可持续发展,并交流最佳做法,在这方面,我们请各国政府加强能源互联,连接区域能源市场,加强区域和全球两级的能源安全。
143. 我们承诺促进妇女充分、平等和切实地参与和领导能源政策与方案的设计和执行,将性别平等观念纳入此类政策和方案的主流,并确保妇女能充分和平等地获得和使用可持续能源,以增进其经济和社会权能,包括就业和其他创收机会。
144. 我们承诺促进公共和私人投资,通过公共资源支持的技术创新加速器等途径,确保家庭过渡到更清洁、更高效和可持续的烹饪技术和燃料,同时以偏远地区、贫困和弱势的家庭为重点。
145. 我们承诺增加部署成本最低的分散化解决方案、提供政策支持以及构建新的商业模式和分享最佳做法,包括小型和微型电网、独立可再生能源系统、屋顶太阳能光伏电池板和储存,数字支持和金融科技解决方案以及可与改善生计和经济活动直接挂钩的其他技术,特别是在偏远的低需求地区,这有助于缩小准入差距,走完最后一英里。
146. 我们呼吁最不发达国家创造扶持性环境,包括适当的监管框架和政策改革,以便利私营部门投资和促进有吸引力的项目管道。我们还请发展伙伴、多边开发银行和其他国际和区域组织,包括国际可再生能源署、国际太阳能联盟和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通过简化准入程序,大幅增加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投资,以发展可持续、可靠、现代化、包容和公平的能源系统,包括酌情通过跨界电网连接加强能源系统,以及考虑酌情将分散化的可再生能源解决方案纳入能源规划,并认识到世界不同地区能源转型的路径不同。
147. 我们承诺开发、宣传、传播、按共同商定条件转让以及应用无害环境的技术,以应对最不发达国家在获得能源方面遇到的挑战,为此确定每个国家的具体需求,调动技术和财政援助和工具,部署可负担、可靠、可持续的现代能源解决办法。在这方面,我们强调迫切需要加强国际合作,以帮助获得清洁能源研究和技术,包括可再生能源、能效和先进而清洁的矿物燃料技术,以及改进后的基础设施,为所有人提供可负担、可靠、可持续的现代能源。
148. 我们承诺支持执行最不发达国家可再生能源和能效促进可持续发展倡议。该倡议旨在利用最不发达国家的可再生能源潜力,并提高能效。我们呼吁发展伙伴为在所有最不发达国家实施该倡议而开展的协调一致努力和活动提供资源配置。
将最不发达国家与全球和区域价值链相联接,加强其服务经济和贸易
149. 最不发达国家在努力融入区域和全球价值链方面面临许多挑战,包括工业发展有限、生产力和多样化水平低、缺乏技术和结构转型、获得贸易融资的机会有限、面临原产地规则以及质量标准等非关税壁垒。
具体目标
- 大幅增加最不发达国家出口产品的增值和制成品部分,以期将最不发达国家纳入区域和全球价值链。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150. 我们呼吁最不发达国家进一步融入区域和全球价值链,以增加多样化,加快其经济结构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151. 我们承诺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大幅增加其融入区域和全球价值链的程度,以提高其竞争力,使其实现跨越式发展进程,推动其生产力增长。在这方面,我们将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加强其生产能力、出口竞争力、贸易融资获取机会、技能转让和互联互通、市场准入、贸易便利化以及按照共同商定的条件进行技术转让。
支持私营部门发展
152. 一个有活力、基础广泛、运作良好而且对社会负责的私营部门是一个宝贵工具,可促成持续、包容和公平经济增长,获得商品和服务,成为一个税收来源,有助于实现可持续结构转型。结构性制约因素,如基础设施瓶颈、资金获取机会有限、运营和贸易成本高、人力资本有限、信通技术能力有限和体制性制约,限制了最不发达国家私营部门的增长。
具体目标
- 为私营部门发展创造扶持性环境,支持其进一步与可持续发展目标对接。
- 确保中小微型企业充分和平等地获得保险等金融服务和产品,特别是对妇女而言,并提高金融和数字素养。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153. 我们承诺促进有利于增长和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消除腐败,创建透明和基于规则的监管框架,简化商业条例和程序,减少和精简行政手续,为中小微型企业建立有效的国家支持机制,改善供应链,促进市场准入,加强合作,建设执行有效竞争政策的能力,并根据国情和国际法律框架,为商业和投资制定公开、透明和明确的监管框架,酌情保护财产权和土地权。我们的目标是酌情加强监管框架,使私营部门的激励措施与公共目标更好地接轨,促进长期优质投资,并确保私营部门采取可持续的做法。
154. 我们承诺促进经济活动和便利私营公司做生意,助力国内市场和资本形成、经济集群或中心/产业园/出口加工区,以此消除投资和基础设施使用的障碍,使商业运作和贸易得以简化和便利化,并支持最不发达国家执行这些措施。我们还将支持中小微型企业进入国家、区域和全球价值链,为此采取步骤,通过提供财政支持和使用连通各市场的适当数字工具和平台,缩小数字鸿沟。
155. 我们承诺加强合作,交流经验,推广最佳做法,以促进创业,增进对话和接触,并促进根据共同商定的条件进行技能和技术转让。
156. 我们支持捐助国、联合国各实体、世界银行集团和基金组织以及私营部门提供资金,包括赠款、技术援助、种子资金和优惠融资,以便为中小微型企业调集更多的资金来源,促进其增长和发展。在这方面,我们承诺推动公共和私营部门的定期对话。
四、加强最不发达国家的国际贸易以及区域一体化
157. 我们认识到,最不发达国家可以从世贸组织建立的普遍、以规则为基础、开放、透明、可预测、包容、非歧视和公平的多边贸易体系中获得巨大惠益。尽管过去几十年来贸易和投资大规模扩大,但最不发达国家在有效融入全球贸易体系和受益于国际贸易和全球价值链提供的机会方面面临巨大挑战。
158. 我们感到关切的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全球商品出口中所占份额在过去十年中停滞不前,仍为1%。到2020年使最不发达国家在全球出口中所占份额比2011年翻番(2%的目标)这一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具体目标尚未实现。
159. 我们感到关切的是,由于COVID-19疫情,2020年最不发达国家的商品出口进一步下降了9.1%,而全球的平均下降幅度为7.7%3。2020年,全球服务贸易价值同比下降35%。中小微型企业受到疫情的不利影响。最不发达国家的出口多样化程度有限,因而更容易受到疫情对全球贸易所造成的影响。这场危机还突出显示了贸易在向有需要的国家和民众提供基本商品和服务方面发挥的根本性重要作用。
160. 我们知悉,2005年和2014年,最不发达国家文化产品在全球出口总额中所占份额仅为全球出口总额的0.5%。世界贸易强劲增长带来了新机遇,文化和创意部门具有加强最不发达国家参与其中并从中受益的潜力,但该潜力在很大程度上仍未得到开发。
161. 我们感到关切的是,保护主义倾向抬头有可能进一步削弱为扩大国际贸易而作的努力;我们强调,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应补充而不是取代世贸组织作为全球贸易中央管理机构的作用。否则,国际贸易格局可能在未来几十年变得日益两极分化和支离破碎,这对最不发达国家有害。
162. 我们呼吁世贸组织成员充分而迅速地执行其部长级会议作出的支持最不发达国家的所有决定。
主要行动领域
免关税和免配额市场准入
163. 我们注意到,自关于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免关税和免配额市场准入的《伊斯坦布尔行动纲领》通过以来,情况逐步得到改善。2013年在印度尼西亚巴厘举行的第九次部长级会议上,世贸组织成员通过了一项免关税和免配额市场准入的决定。大多数发达国家成员给予了完全或几乎完全的免关税和免配额市场准入,但少数市场和少数部门仍存在差距。一些发展中国家成员给予最不发达国家产品相当大程度的免关税和免配额市场准入,其中一些国家几乎达到了完全免税和免配额的覆盖。给予优惠待遇的国家需要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更大程度的市场准入。
具体目标
- 便利最不发达国家产品的市场准入,包括根据世贸组织成员2013年巴厘部长级会议上通过的准则,制定适用于从最不发达国家进口物品的简单和透明的原产地规则。
- 大幅增加最不发达国家的出口,特别是旨在到2031年使其在全球出口中所占份额翻番。4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164. 我们呼吁世贸组织所有发达国家成员和宣布有能力这样做的世贸组织发展中国家成员,根据世贸组织的决定,适时对来自所有最不发达国家的所有产品实行长期免关税和免配额市场准入,这将有助于最不发达国家生产者融入区域和全球价值链。
165. 我们重申坚信,从最不发达国家类别毕业的任何国家的发展进程都不应中断或倒退。我们欢迎联合国的毕业进程有助于确保任何将毕业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措施及豁免都不会骤然减少。我们邀请发展和贸易伙伴考虑向已毕业国家提供此前因其最不发达国家地位而向其提供的贸易优惠,或采取分阶段方式进行缩减,避免此种优惠突然减少。我们注意到,最不发达国家集团在世贸组织提出了各种提案,除其他外涉及贸易方面的挑战以及从最不发达国家类别毕业国家在平稳过渡方面遇到的挑战,并寻求进一步研究这些问题。
166. 我们承诺充分履行我们在贸易措施方面的透明度义务,切实促进所有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公平获得安全有效的COVID-19疫苗的机会,包括在多边规则和适用的国际义务框架内促进技术转让,以鼓励研究和创新,同时支持根据共同商定条件达成的短期和中期的许可协议和任何其他安排,以及有助于以可持续方式扩大疫苗生产的任何其他长期安排。
优惠原产地规则
167. 我们注意到,在确保优惠原产地规则简单透明并有助于便利从最不发达国家进口产品的市场准入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2013年在巴厘和2015年在内罗毕举行的部长级会议上,世贸组织成员通过了两项关于最不发达国家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决定。几乎所有给予优惠待遇的成员都提交了关于其优惠原产地规则要求的通知。
具体目标
- 确保适用于从最不发达国家进口物品的优惠原产地规则透明简单,并有助于便利市场准入。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168. 我们呼吁世贸组织所有发达国家成员和宣布有能力这样做的世贸组织发展中国家成员,根据世贸组织成员2013年巴厘部长级会议通过的准则和2015年内罗毕部长级会议作出的决定,为最不发达国家产品的市场准入提供便利,包括适用可适用于从最不发达国家进口产品的简单透明的优惠原产地规则。给予优惠待遇的成员若尚未发布其关于针对最不发达国家的优惠原产地规则通知,我们呼吁它们发布通知,以提高透明度。
169. 我们请各发展伙伴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技术和财政援助,以进一步提高其法律和技术能力,便于遵守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以及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规定。
最不发达国家服务产品豁免
170. 我们认识到,服务贸易协定能够促成所有供应模式的服务自由化,有助于促进服务贸易和吸引投资,并促成安全、正常和有序的流动,包括消除自然人在国外提供服务期间临时流动的障碍,即服务贸易“模式4”。我们注意到,各方目前正在努力加强最不发达国家对服务贸易的参与。我们注意到,51个成员(包括欧洲联盟的单个成员国)已根据最不发达国家服务产品豁免安排,通知了它们的优惠待遇措施。我们注意到,这方面的多边承诺受到经济需求测试、配额或就业前要求等措施的限制,或以这些措施为条件。
具体目标
- 通过全面执行世贸组织有关实施最不发达国家服务和服务供应商优惠待遇豁免安排的部长级决定,增加最不发达国家的服务出口,并鼓励尚未根据最不发达国家服务豁免安排通知其优惠待遇措施的成员也这样做。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171. 我们呼吁世贸组织成员根据2011年、2013年和2015年关于实施最不发达国家服务产品豁免安排的世贸组织部长级决定,并应最不发达国家的集体请求,采取具体措施,包括向最不发达国家的服务和服务供应商提供切实优惠待遇。我们还呼吁通过强化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加强最不发达国家的国内服务能力。
通过促贸援助等形式开展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
172. 我们注意到,2011年至2019年间支付了1 000多亿美元的促贸援助,以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能力和强化贸易政策和条例。在2018年达到200亿美元峰值后,2019年对最不发达国家的促贸援助承诺下降了19%,降至166亿美元。尽管自2006年以来,对最不发达国家的促贸援助供资每年增长13%,2018年达到135亿美元,但COVID-19大流行有可能减缓或逆转这一趋势。
具体目标
- 大幅增加对最不发达国家的促贸援助支持,预计到2031年将比2018年增加一倍。5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173. 我们的目标是增加促贸援助总额中根据发展合作实效原则提供给最不发达国家的比例,预计到2031年该比例将在2018年水平上翻番。我们还呼吁多边开发银行和私营部门增加支持,以满足贸易融资需求。我们呼吁私营和公共部门行为体共同努力,通过迅速过渡到无纸化贸易和消除阻碍贸易融资的监管制约因素,解决贸易融资的缺口问题。
174. 我们肯定迄今取得的成就,包括通过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支持的《强化综合框架》等途径取得的成就,并在此基础上承诺提供与贸易有关的援助以及财政和技术支持,以强化最不发达国家的体制和生产能力,与《2030年议程》不让任何人掉队的目标接轨。
175. 我们注意到,46个最不发达国家中有35个,即超过四分之三,是世贸组织成员。自2011年以来,6个最不发达国家顺利完成了加入程序并加入了世贸组织。目前,有8个最不发达国家处于加入程序的不同阶段。
具体目标
- 确保所有致力于加入世贸组织的最不发达国家在本十年结束前加入世贸组织。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176. 我们呼吁世贸组织成员全面执行2002年《最不发达国家加入准则》和2012年总理事会决定6,将两者作为用于最不发达国家的加入文书,遵守旨在确保所有最不发达国家在下一个十年之前加入世贸组织的那些基准,不要寻求超出这些基准的让步和承诺。我们承诺为加入的最不发达国家满足现有要求提供支持,并支持那些承诺加入并为此推动这方面必要的国内改革的最不发达国家,以加强其在贸易政策和贸易谈判方面的人员、体制和监管能力,确保其加入。
177. 我们承诺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财政和技术支持等适当支持,以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方面问题
178. 我们欢迎旨在为制药能力不足或没有制药能力的国家获得药品提供便利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修正案于2017年1月23日生效。我们高兴地看到,根据关于执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66条第2款的决定,发达国家成员提供了关于根据第66条第2款实行的激励措施和计划采取的行动的年度报告。我们还欢迎在2021年将第66条第1款所述一般过渡期的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34年7月1日。同样,2015年,最不发达国家在医药产品方面执行或适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二部分第5节(专利)和第7节(保护未披露信息)的具体过渡期被延长至2033年1月1日。
具体目标
- 为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支持,向发达国家成员境内的企业和机构提供激励,以促进和鼓励其向最不发达国家转让技术,使最不发达国家能够建立一个健全和可行的技术基础。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179. 我们重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66条第2款的重要性,即发达国家成员向其境内的企业和机构提供激励,以促进技术转让,使最不发达国家能够建立健全和可行的技术基础;我们还注意到近期关于这一条款的讨论,特别是关于“对企业和机构的激励措施”的含义的讨论。
180. 我们确认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适用方面给予最不发达国家灵活性的重要性,包括延长《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66条第1款规定的一般过渡期和第66条第1款规定的过渡期,后者规定在2033年1月1日前或本国不再是最不发达国家成员之日前(以较早的日期为准),最不发达国家成员在医药产品方面无须执行或适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二部分第5节(专利)和第7节(保护未披露信息),也无须行使这两节规定的权利。
农业和棉花
181. 我们注意到在改革农产品贸易方面取得的进展。我们高度重视正在进行的讨论,其目的是按照可持续发展目标2的承诺,减少对棉花等农产品贸易具有扭曲影响的支持。我们认识到粮食安全和营养的重要性。我们将建设性地参与继续谈判,包括就永久解决为粮食安全目的持有公共库存问题进行谈判。我们将努力推动关于出口限制的讨论,包括关于世界粮食计划署购买的粮食的讨论。
具体目标
- 纠正和防止世界农产品和棉花市场的贸易限制和扭曲,包括根据2015年内罗毕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所作决定,取消一切形式农产品出口补贴,并对所有具有同等效力的出口措施进行规范,以期实现实质性地逐步减少对农产品支持和保护的长期目标。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182. 我们呼吁纠正和防止世界农产品和棉花市场的贸易限制和扭曲,包括取消一切形式的农产品出口补贴,并对所有具有同等效力的出口措施进行规范。我们还呼吁为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小棉农营建更好的市场,并重申就棉花问题作出的各项承诺,最近一次承诺是2015年在内罗毕世贸组织第十次部长级会议上作出的。
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
183. 我们注意到,虽然目前所有世贸组织成员的《贸易便利化协定》执行率为70.2%,但截至2021年6月10日,最不发达国家的执行率仅为36.8%。我们还注意到,80%的最不发达国家已经确定了本国技术援助需求。此外,我们注意到,最不发达国家在执行《协定》方面面临若干挑战,主要原因是财政、技术和监管能力方面的限制。
具体目标
- 充分执行《贸易便利化协定》,并根据发展合作实效原则,为最不发达国家的这方面能力建设提供援助和支持。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184. 我们将实施《贸易便利化协定》,以加快海关手续,使贸易更容易、更快捷、更便宜,确保清晰度、效率和透明度,减少官僚障碍,利用技术进步。
185. 我们承诺支持最不发达国家执行《贸易便利化协定》,包括协助和支持最不发达国家的能力建设,以便能够按照《协定》规定执行《协定》,特别是根据最不发达国家成员告知的技术援助要求执行C类规定。我们还承诺在世贸组织内共同努力,包括通过正在进行的《协定》四年期审查,通过协调、分享经验和确保透明度,支持执行工作。
电子商务
186. 我们注意到,COVID-19大流行凸显了数字技术作为危机期间持续开展经济活动的工具的重要性。电子商务可以采取企业对企业或企业对消费者交易的形式,从根本上与安全的在线移动平台和金融技术解决方案相结合,还可以极大降低买方和供应商之间的匹配成本,使他们既能在一国境内也可以跨境会面、建立联系、创造利润,并便利与最后一英里的生产者接洽,进入最后一英里的市场。这可以加快经济调整,应对像COVID-19这样的冲击,以及国家在未来几年可能面临的其他许多深刻经济、环境和地缘政治冲击。最不发达国家尽管潜力巨大,但既缺乏必要的数字基础设施、物流设施、数字素养和技能,又缺乏金融技术解决方案及监管和政策框架,因此一直无法充分受益于电子商务带来的机遇。
具体目标
- 增加最不发达国家对电子商务的参与,为此加强信通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最不发达国家人的能力和机构能力,以便更好地为发展和融入数字价值链提供支持。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187. 我们将建设数字生态系统,提供能力建设支助,为加强最不发达国家的电子商务贡献力量。我们敦促发展伙伴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更多的实质性支助,以便建设和使用能源、电力和数字基础设施领域所需的基础设施;促进对个人数据的保护;提升劳动力技能;确保以负担得起的可靠方式使用宽带网络、移动网络及Wi-Fi连接,包括在最后一英里也能使用;为移动银行进行低费用或无费用数字支付提供便利;加强生产能力和结构转型,同时制定透明和公平的法规,从而促进最不发达国家开展电子商务,融入全球经济。我们注意到,当前世贸组织《电子商务联合声明倡议》的参与者多方努力确保取得高标准和有商业意义的成果,使所有人受益,促进可信赖的数据流动。
188. 我们注意到在1998年电子商务工作方案下进行的讨论,并鼓励世贸组织全体成员根据世贸组织任务授权的精神为工作方案注入新的活力,以弥合各国之间和各国内部的数字鸿沟。我们敦促所有发展伙伴加大支持力度,解决最不发达国家在电子商务方面的能力限制,使它们能够通过电子商务和数字经济参与全球贸易体系并从中受益,这在当前COVID-19大流行的情况下非常必要。
特殊和差别待遇
189. 我们呼吁根据世贸组织协定,全面执行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我们欢迎按照2013年巴厘部长会议的商定成果,建立监测机制,分析和审查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执行情况的所有方面,以期强化这些条款,使之更加精确、有效、可操作,并促进世贸组织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成员融入多边贸易体系。
区域一体化
190. 我们着重指出,包括贸易一体化和过境合作在内的区域合作可以促进最不发达国家融入全球贸易体系。我们注意到,截至2021年2月1日,已有339项区域贸易协定生效,其中42项在非洲。除其他外,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为最不发达国家参与方提供了促进贸易、提高服务产出、推动制造业和自然资源部门的重大机遇。区域合作和国际合作尽管取得了积极的经验,但仍需应对未来的挑战。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191. 我们承诺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强区域互联互通,以增加区域贸易,包括促进最不发达国家融入区域价值链和服务贸易。我们敦促国际社会(包括国际金融机构及多边和区域开发银行)增加对能力建设项目和方案的支持,以促进区域和次区域一体化,同时特别关注最不发达国家,并强化小规模工业和其他企业参与,将其融入区域和全球价值链和市场。
192. 我们承诺支持最不发达国家通过执行国际过境协定或功能性区域协定,实施多国海关过境担保制度。
193. 我们承诺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努力促进次区域合作和区域合作,包括促进出口,支持它们努力通过贸易便利化措施加强区域互联互通,如开展海关和边境程序联合项目,并尽可能开展关于电信设施和能源的联合项目。
194. 我们将向内陆和小岛屿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援助,以解决它们远离国际市场和缺乏基础设施的挑战。
五、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退化,从COVID-19大流行中恢复并建立抵御未来冲击的能力,以实现有风险意识的可持续发展
195. 在气候变化、环境退化和其他灾害的不利影响面前,最不发达国家尤为脆弱而且所受冲击格外严重。一些国家在应对这些影响方面采取了良好做法,其中包括装设和使用预警系统,在农业和粮食安全、水、卫生、基础设施和生态系统等关键部门和系统中采取适应解决方案,根据预测进行融资,将气候变化、环境风险和灾害风险考虑因素纳入发展规划,制定支持不同利益攸关方的风险指数,采取全面的风险管理办法,以可持续的方式管理自然资源。
196. 我们确认,2021年10月31日至11月13日在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格拉斯哥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二十六届会议的成果7触及损失和损害,包括决心加强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基金、技术机构、民间社会和社区之间的伙伴关系,以更好地理解如何改进旨在避免、尽可能减少并处理损失和损害的各种办法。我们敦促《框架公约》的发达国家缔约方、《公约》财务机制的运作实体、联合国实体和政府间组织以及非政府组织和私营部门实体等其他双边和多边机构,为旨在消除气候变化不利影响所造成损失和损害的各项活动提供更多支持。
197. COVID-19大流行及其造成的健康、经济和社会后果(包括日益严重的性别不平等和其他不平等现象)进一步突出表明需要开展多边合作、精诚团结、勠力同心,以保护公众健康,防范和应对涉及所有部门的卫生紧急情况,为此需要采用整体、全灾害和“一体化卫生”办法,承认人类、动物、植物的健康与其共有环境的健康彼此息息相关,包括为此在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之间开展协作。
198. 超过120个国家报告了2019年与《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所有具体目标有关的灾害损失情况,其中最不发达国家占生计中断的48%,死亡人数的40%,经济损失的17%和基础设施损坏的14%,而它们的国内生产总值合计仅占总量的1%,人口合计仅占全球人口的18%。
199. COVID-19大流行不仅暴露、而且放大了最不发达国家的高度脆弱性和发生连锁危机的风险。我们感到关切的是,疫情之后的长期经济衰退不仅可能对《巴黎协定》、《2030年议程》和《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而且可能对各国、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充分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退化负面冲击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00. 我们深为关切的是,最不发达国家的财政空间和抗灾能力有限,对其应对COVID-19大流行和促进可持续恢复的能力构成严重制约。最不发达国家在适应气候变化和减少灾害风险方面的投资远远不能满足需要。我们还感到关切的是,气候变化的影响正变得愈益严重。粮食不安全和营养不良、水患、水质不佳和缺水、土地退化、生物多样性丧失、冰川消融、海洋酸化、海岸侵蚀、海平面上升、基础设施和资产受损、牧场受到压力、人口流离失所、文化遗产受到威胁、土著和传统生活方式遭到破坏、生计面临威胁,这些都在严重干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水资源获取和供应状况的改变正在破坏水力发电,使工业生产和基本服务面临更大的风险,而环境卫生和废水管理的情况仍然令人堪忧。我们敦促最不发达国家采取全灾害、多部门和协调的办法,以防范卫生紧急情况,同时认识到人类、植物和动物健康与其共有环境之间的联系,并认识到采取“一体化卫生”办法的必要性,为此我们将通过加强伙伴关系、增进全球协调与合作,为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支持。
201. 我们致力于减轻最不发达国家在经济、环境冲击和自然灾害面前的脆弱性,特别是与气候变化有关的脆弱性,并通过加强适应力和复原力,提高它们应对这些挑战和其他挑战的能力。建设适应力和复原力,包括在个人和社区一级进行建设,是《多哈行动纲领》的核心内容,符合关于气候变化、减少灾害风险和环境问题的国际协定的规定。
主要行动领域
以可持续和包容的方式从COVID-19中复苏,建设抵御未来冲击的复原力
202. 平均而言,预计最不发达国家将需要三至五年或更长时间才能使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恢复到COVID-19危机前的水平。气候变化和环境退化带来的持续挑战有可能进一步阻碍恢复工作。
具体目标
- 支持及时获得安全、有效和可负担的COVID-19疫苗。
- 为COVID-19疫苗全球获取(COVAX)机制和其他相关倡议提供必要支助,尽早为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接种COVID-19疫苗,并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在2022年中期之前为最不发达国家70%的人口接种。8
- 确保所有人公平、可负担地获得安全、优质、灵验、有效、易得和可负担的COVID-19疫苗、治疗和诊断。
- 促进和鼓励按照相互商定的条件进行技术转让,以提高最不发达国家所在区域疫苗和任何其他保健产品整个供应链的生产能力。
- 为疫苗的供应和保存环境及其分配、管理和监督提供支持。
- 确保为加强最不发达国家的包容性社会保障制度提供充分的国内和国际支持,以解决当前的贫困和脆弱性问题,抵御未来冲击。
- 支持关于COVID-19疫苗接种益处的宣传活动。
- 确保广泛的检测和追踪,维护和获得充足的治疗设备、个人防护设备和通风设备。
- 促进建立强大的卫生系统和监管机构,从而确保在最不发达国家普及卫生保健,以抵御当前和未来的冲击。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203. 我们注意到“2020年4月28日最不发达国家集团关于冠状病毒病(COVID-19)的声明:迅速加剧的挑战和最不发达国家全球刺激计划”,9并承诺酌情支持其实施。
204. 我们认识到在有了安全、优质、有效、可及和可负担的COVID-19疫苗之后,大规模COVID-19免疫接种作为全球公共卫生产品,在预防、控制和阻止传播从而结束这一大流行病方面发挥着作用,为此要提供安全、优质、灵验、有效、易得和可负担的疫苗,不让任何人掉队。我们支持充分和及时获得优质、安全和有效的疫苗,以便在公平的基础上,尽快以可负担的价格、包括通过COVAX机制,为最不发达国家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口接种疫苗。
205. 我们强调指出,疫苗接种需要得到基本补充措施的支持,以尽可能减少COVID-19大流行造成的生命损失、降低发病率,并敦促发展伙伴通过“获取COVID-19工具加速计划(ACT加速计划)”等渠道,及时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应对COVID-19所需的优质、安全、灵验和可负担的诊断、治疗、药品、基于医学研究的治疗规程、疫苗、基本卫生技术及其组成部分和设备。我们重申经修订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和2001年《关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与公共健康的宣言》,其中确认知识产权的解释和落实方式应支持会员国保护公共健康的权利,尤其是促进人人获得药品的权利,并指出有必要对新医疗产品的开发提供适当激励。
206. 我们支持充分、及时获得优质、安全和有效的疫苗,以便在公平的基础上尽快以可负担的价格,为最不发达国家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口接种疫苗,包括酌情为此利用COVAX机制,提供充分支助以解决流动性问题和财政空间限制以及减免债务,此外订立国际贸易措施,支持最不发达国家以可持续的方式恢复,建立抵御未来冲击的能力。
207. 我们承诺提供充分的国内和国际支持,从而确保人人都能以公平和可负担的方式获得COVID-19疫苗、治疗和诊断,并承诺加强最不发达国家的包容性社会保障制度,以解决当前的贫困和脆弱性问题,抵御未来冲击。我们秉持全球团结和政府间国际合作的精神,本着与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民间社会和私营部门建立伙伴关系的理念,促请发展伙伴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财政和实物支助,如直接预算支助或项目型干预措施,并为相关区域和多边紧急融资机制提供更多资源,放宽使用这些机制的条件。
208. 我们承诺建立和加强包容性社会保障机制,为最贫穷和最弱势的群体提供保护,包括酌情以现金或粮食或其他必需品的形式向最不发达国家至少3.5亿极端贫困人口提供直接支助。在这方面,我们鼓励各国政府和发展伙伴为社会保障提供资金,包括向最不发达国家的极端贫困人口提供资金。
209. 我们承诺确保所采取的刺激措施与《2030年议程》、《巴黎协定》和《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保持一致,有助于从COVID-19疫情中迅速恢复和“重建得更好”,10并承诺在最不发达国家建设复原力,包括为此养护、可持续利用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具体做法包括:采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发展可持续农业;建设可持续、可得、可靠和有复原力的基础设施和人造环境;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具有催化作用的优惠融资;提供绿色债券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债券等可持续金融工具;提供激励,以便将私人投资用于可持续项目,如可负担的可再生能源、可持续的废物管理、应对冲击的供应链、生命周期方法以及安全、智能和可持续的流动。
210. 我们承诺在国家、区域和全球层面加强合作,以解决抗菌素耐药性问题,为此采用综合、基于系统的“一体化卫生”办法,包括加强卫生系统、进行能力建设(包括研究和监管能力)、提供技术支持,并确保公平获得可负担、安全、有效和优质的现有和新的抗微生物药物、疫苗和诊断,确保有效管理。
适应气候变化,建设复原力,包括可持续管理自然资源
211. 尽管最不发达国家在制定和执行国家适应计划及落实《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的过程中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它们往往缺乏满足关键需求的资源和能力。农业、制造业、社会保障服务和畜牧业部门等粮食系统的适应力和复原力不仅对最不发达国家至关重要,而且对粮食安全、营养、生计(尤其对社会中最弱势群体而言)和就业有重大影响。水资源已经面临多重压力,并且对水源干涸、降雨模式扰乱、极端和缓发事件频率增加等气候变化的影响高度敏感,这些都加深了业已存在的土地退化和荒漠化趋势。城市人口预计将快速增长,给水和卫生等服务的提供带来挑战,这些服务必须以更快的速度发展和增长才能跟上步伐。气候行动的本地化极为重要,这包括为地方政府提供支持和建设有复原力的社区,因为它们了解当地需求,而且处于气候变化适应行动以及减少和应对灾害风险并实现灾后恢复的第一线。交通、水电等关键基础设施服务依然很不可靠,而且易受极端气候事件的影响。迫切需要采取各种措施,恢复和改善对水和土地等关键自然资源及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管理。
212. 我们指出,必须通过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和融资,在最不发达国家建设复原力,包括为此对最不发达国家采取全面、多利益攸关方的复原力建设措施,并利用绿色气候基金以及各类现有措施和倡议,如国家适应计划全球网络和联合国资本发展基金的地方气候适应性生存基金。
具体目标
- 支持所有最不发达国家在国家和地方各级全面制定和实施国家适应计划,包括综合的战略适应行动,利用绿色气候基金和各类现有倡议,如国家适应计划全球网络和地方气候适应性生存基金。
- 发展和加强旨在减少灾害风险的国家和区域平台与战略,为实现《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的具体目标采取行动。
- 酌情支持和加强最不发达国家现有的多灾种综合预警系统以及多灾种危机缓解和复原力建设综合措施。
- 继续支持制定和实施适应信息通报、战略和计划,包括那些可能被列入《巴黎协定》下国家自主贡献和长期战略组成部分的适应信息通报、战略和计划。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213. 我们承诺继续并尽力加大支持力度,例如,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在适应计划的拟订和实施方面进行能力建设,包括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最不发达国家工作方案和其他补充手段提供支持,以便制定国家适应计划,并后续落实计划中确定的政策、方案和项目,从而满足适应气候变化的中长期需要。
214. 我们承诺通过在各级制定和实施侧重气候变化教育的培训方案,加强在最不发达国家的气候赋权行动。
215. 我们承诺为最不发达国家建立可操作的国家风险信息系统提供必要技术援助,使其能支持所有利益攸关方的政策制定和决策,包括支持国家和地方政府、私营部门商业运作、文化遗产管理者和传承者、房地产部门和土地规划机构、保险业和当地社区。
216. 我们决定加大力度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加强其国家统计和规划部门及其他相关主管当局,以便有系统地收集、分析和验证关于灾害损失的数据和其他相关减少灾害风险目标的数据,并加强对灾害风险数据、风险评估和综合分析的机构间包容性协调。
217. 我们强调指出,需要加强最不发达国家现有的多灾种综合预警系统和多灾种危机缓解与复原力建设综合措施,使之符合《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将此作为一个关键手段,建设抵御各种冲击的复原力并减轻各种冲击的影响。我们也致力于最大限度利用现有举措。我们请秘书长与最不发达国家一道,在联合国所有相关发展系统和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的参与下,对现有安排、经验教训和已查明的差距进行全面研究,并提交大会进一步审议。
218. 我们呼吁,公共和私人投资、国内和国际投资以及双边和多边支助应具备气候复原力和风险意识,并与国家和地方的适应能力、气候复原力和减少灾害风险战略与努力对接,以避免、尽量减少和解决气候变化不利影响造成的损失和损害。
219. 我们承诺加强国际合作,并加强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技术援助和支持,使它们能够采取紧急和重大行动,减少自然生境退化、土地退化及领土丧失,阻止生物多样性丧失,防止受威胁物种灭绝。
获得资金和技术以应对气候变化
220. 我们关切地注意到,目前为适应气候变化提供的气候资金仍不足以应对气候变化对发展中国家缔约方造成的日益恶化的冲击,并认识到提供充足和可预测的适应资金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欢迎各缔约方11敦促发达国家缔约方紧急、大幅增加所提供的气候资金、技术转让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以此作为全球努力的一部分,满足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需求,包括制定和实施国家适应计划和适应信息通报。许多最不发达国家缺乏技术能力,因此在直接获得国际公共资金方面面临挑战。我们支持为最不发达国家筹备银行肯担保的项目和创造有利环境提供援助,并鼓励进一步努力增加获得资金的机会。
具体目标
- 确认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二十六届会议的成果包括要求达到每年共同调动1 000亿美元气候资金目标,增加对包括最不发达国家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支持。
- 提供规模更大的资金资源,应旨在实现适应与减缓之间的平衡,同时考虑到国家驱动的战略。
- 增加为建设适应力和复原力而提供的气候资金,对最不发达国家等脆弱国家尤其如此。
- 继续在绿色气候基金以及全球环境基金下设最不发达国家基金、气候变化特别基金和适应基金等其他与气候有关基金之下,支持最不发达国家执行国家适应计划和国家适应行动方案。
- 为旨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或基于生态系统的办法提供更多资金。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221. 我们认识到,要将全球升温幅度限制在1.5摄氏度以内,就必须迅速、大幅和持续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包括到2030年使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上减少45%,并在本世纪中叶左右实现净零排放,而且必须大幅减少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我们敦促尚未通报新的国家自主贡献或尚未对其进行更新的《巴黎协定》缔约方,在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四届会议之前尽快通报或更新。我们回顾《巴黎协定》第3条和第4条第3、4、5和11款,欢迎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要求各缔约方根据不同国情,在必要时重新审视和加强其国家自主贡献所载2030年各项目标,以便在2022年底前与《协定》规定的温度目标保持一致。我们还欢迎制定工作方案,在这一关键十年内紧急加大减缓力度和执行力度,并从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缔约方大会第四届会议开始,召开关于2030年之前力度的年度高级别部长级圆桌会议。
222. 我们欢迎各缔约方12敦促发达国家缔约方紧急全额兑现1 000亿美元的目标,直至2025年,并强调在履行承诺时保持透明的重要性。我们还欢迎各缔约方敦促《公约》资金机制的经营实体、多边开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对气候行动的投资,并呼吁继续扩大全球所有来源气候资金(包括赠款和其他高度优惠的资金形式)的规模和效力。
223. 我们回顾,《巴黎协定》第9.4条规定,提供规模更大的资金资源,应旨在实现适应与减缓之间的平衡,同时考虑国家驱动战略以及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优先事项和需要,尤其是那些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特别脆弱和受到严重的能力限制的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如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优先事项和需要,同时也考虑为适应提供公共资源和基于赠款的资源的需要。
224. 我们回顾《巴黎协定》第9条第4款,欢迎各缔约方13敦促发达国家缔约方在提供更大规模资源以便在适应与减缓之间取得平衡的情况下,到2025年把向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提供的用于适应气候变化的气候资金总额在2019年基础上至少增加一倍。
225. 我们欢迎绿色气候基金理事会的决定,即在赠款等值基础上争取在一段时间内使减缓和适应这两方面达到50:50的平衡,继续将适应拨款的至少50%分配给特别脆弱的国家、包括最不发达国家,并(根据绿色气候基金的初始资源调动分配下限)争取将适应拨款的69%14分配给这些国家。
226. 我们承诺提高对绿色气候基金、全球环境基金(包括最不发达国家基金和气候变化特别基金)等与气候有关多边基金以及其他气候相关基金的供资效力和效率,并继续增加最不发达国家获得所有这些基金的机会。我们还促请有关各方酌情简化最不发达国家获得气候资金的程序,为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支持,包括通过新的获得气候资金问题工作队提供支持。我们还呼吁为增加最不发达国家获得气候资金的机会作出更大努力,并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发展技术能力,以确保高效率地获得资金。
227. 我们将继续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制定处理适应气候变化问题的办法,包括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基于生态系统的办法和城市内的适应方法,这些办法将涵盖受影响最严重的人,如青年、儿童、残疾人、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以及妇女和女童;这些办法将着重制定有关粮食系统、水资源、卫生服务、生活空间和住区以及关键基础设施的基本气候复原力方案。
228. 我们将继续加强区域合作,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应对与供应链和价值链相关联的区域跨界气候风险的影响。
229. 我们请联合国系统相关实体、国际金融机构和开发银行以及私营部门和基金会继续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制定和实施国家适应计划和战略、国家自主贡献和国家减少灾害风险战略,以推动减缓和适应工作。我们还促请这些实体适用负责任投资原则,并承诺对其在最不发达国家开展的活动进行全面和有力的实际气候相关风险评估和披露。
230. 我们将按照《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的建议,继续投资于可促进性别平等的预防和减少风险措施,包括投资于有风险意识和有复原力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以及投资于实施立法、政策和标准,规范和激励投资者和公司采取有风险意识的办法,并使货币和监管机构能够将灾害和气候风险的影响纳入监管和政策框架。
231. 我们承诺大力支持现有气候和灾害风险融资和保险以及因灾害产生的金融工具,如加勒比巨灾风险保险基金、非洲抗风险能力机构和太平洋灾害风险保险公司,并承诺发展和加强现有工具和衍生工具的能力,采取促进性别平等的做法,为最需要这些工具的对象(如中小微型企业以及低收入家庭)提供风险保险和担保。我们注意到发展伙伴在InsuResilience全球伙伴关系的框架内创建的风险池。
232. 我们承诺按照共同商定的条件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财政和技术援助并促进技术转让,以便根据《2030年议程》,在现有最佳科学证据的基础上,为可持续利用、保存、保护和恢复自然资源以及可持续管理海洋与陆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制定和实施国家战略。
233. 我们呼吁银行和机构投资者等私营部门采取行动,支持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事项,并在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投资决定中考虑到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
六、动员国际团结,重振全球伙伴关系和创新工具:向可持续毕业迈进
234. 我们承认,最不发达国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公共资源为可持续发展需求提供资金,确保从最不发达国家类别平稳过渡。无论国内外资源还是公私资源,现有的资源都不足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投资和支出需求。过去十年来,最不发达国家一直高度依赖外部资源,包括官方发展援助、外国直接投资、优惠贷款以及汇款和证券投资等私人资金流动。在《伊斯坦布尔行动纲领》实施期间,外债一直在增加,而且在某些情况下,外债状况因灾害和结构脆弱性造成巨大代价而恶化。COVID-19大流行及其经济后果加剧了最不发达国家过去十年内不断积累的金融脆弱性和债务风险。
235. 我们欢迎过去十年在毕业方面取得的进展,并强调指出,持续提供支持并给予激励,对于加速推动更多最不发达国家达到毕业门槛以及确保可持续和不可逆转的毕业势头至关重要。
236. 我们的目标是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和将毕业国家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率至少达到7%,并增加收入分配中底层家庭的可支配收入。
主要行动领域
支持国内资源调动和打击非法资金流动
237. 我们承认,最不发达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税负率低,部分是由于其经济结构、高贫困率、税收管理薄弱和税收制度性质所致。最不发达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税负率的中位数增长非常缓慢,从2011年的13.3%增至2018年的16.2%,其中一些国家的比率低于10%。许多最不发达国家一直在努力增加政府收入,包括为此采用税收制度数字化等方式扩大税基,提高合规性与透明度。最不发达国家面临的其他挑战包括非法资金流动、资源密集型税收管理,以及不适当的转让定价。
238. 我们认识到,持续发展最不发达国家采用高效率、高成效和透明公共采购做法的机构能力是一个重要机会,有助于最不发达国家扩大可用于执行《2030年议程》(包括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丧失以及从COVID-19中恢复的资源。
具体目标
- 将所有最不发达国家税收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提高到至少15%,使各国能够自给自足。
- 依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加强国际合作,追回被盗资产并将其归还来源国。
- 加强政府间协调,防止非法资金流动。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239. 我们促请最不发达国家作出重大努力,按照《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有效调动国内资源,建设金融基础设施和能力,并建立适当的监管措施和机构;继续采取措施,为吸引和维持投资以及调动国内公共和私人储蓄创造条件;继续酌情进行必要的财政改革,建立有效、透明、公平和可问责的国家税收和财务管理制度。我们促请发展伙伴和相关机构强化对发展的支持,加强收入数字化,并呼吁增加财政和技术支助,以建设最不发达国家的税收能力。
240. 我们认识到最不发达国家为挖掘更多国内资源所作的努力,承诺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努力实现累进税制、进行能力建设和加强税务管理、打击逃税、调动储蓄、实现税务管理数字化和金融普惠,所有这些都应有助于提供可持续、有效、透明和高效率的公共服务,包括为最贫困和最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将储蓄用于生产性投资以及减少不平等现象。我们强调指出,有利的国际监管框架和透明度以及国家和区域金融机构(包括开发银行)提供的支助在这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241. 我们承诺加强国际税务合作,努力填补国际税收漏洞,所有这些都是为了避免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并欢迎通过税务监察员无国界倡议和亚的斯亚贝巴税收倡议等举措提供支持。我们承诺支持最不发达国家从税收透明度提高和信息交换增多中受益,例如通过实施新的自动信息交换国际标准而受益。
242. 我们再次承诺按照《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通过实现税收管理数字化和转型等方式,加强收入管理能力,扩大纳税人基础,并支持自愿遵守、问责制和透明度,以及高效的收入管理和高效的风险管理。我们确认,为应对数字经济而考虑采取的税收措施应认真分析其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影响,同时考虑到它们的意见以及独特需求和能力。
243. 我们鼓励在适当情况下使用移动银行、支付平台、数字化支付等创新工具并增加获得这些工具的机会,包括让妇女和微型企业使用和获得这些工具。我们确认这些在促进金融普惠以及在降低成本、提高透明度、加快付款速度、提高付款安全和开辟新市场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244. 我们呼吁发展伙伴以及国际和区域金融机构为加强国内金融机构和银行系统的能力提供支助,以便通过建立可鼓励风险资本基金的信贷额度,促进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适当、负担得起的稳定融资,以这些企业为对象,便利公共资本市场准入,并建立、加强和拓宽贷款市场,满足私营企业、中小微型企业以及包括妇女在内的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
245. 我们承诺大幅减少非法资金流动,以帮助最不发达国家调动资源,包括通过加强国际合作调动资源,依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制止腐败和洗钱,查明、冻结和追回被盗资产并将其归还来源国,此外发展最不发达国家追踪金融交易、管理税收、便利海关服务以及调查和起诉犯罪行为的能力,从而推动旨在减少犯罪所产生非法资金流动的努力取得成功。
246. 我们促请所有国家和相关机构采取措施,强化披露做法,促进财务信息透明度,而且在来源国和目的地国均加强披露和透明度,并开展合作,努力减少非法资金流动和腐败。
国际公共融资和外部融资促进最不发达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247. 我们赞赏地注意到,2011年至2019年,发展援助委员会国家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按实际价值计算增加了约4.6%,但关切地注意到,在此期间,发展援助委员会国家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的官方发展援助占国民总收入的平均份额从0.10%降至0.08%15。同时,我们注意到,官方发展援助对于筹集最不发达国家可持续发展投资所需资金仍然至关重要,而混合融资等创新融资来源在这些国家仍然有限。发达国家显然需要作出更坚定的努力,履行并尽可能加强对最不发达国家的相关官方发展援助承诺。
248. 我们强调,南北、南南和三方合作对最不发达国家至关重要,同时指出,南南合作和承诺是对南北合作的补充而非替代,特别是在技术援助以及分享各自发展过程中最佳做法方面,尤其是在生产能力建设、基础设施、能源、科技、贸易、投资和过境运输合作领域。
249. 我们确认创效投资作为《2030年议程》新的公私融资机制的重要性不断上升,强调迫切需要建立机制,引导公共和私人投资助力最不发达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我们还鼓励加大努力,设立针对最不发达国家农业商品以及相关小农和中小微企业的创效投资基金。
具体目标
- 确保履行各自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承诺。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250. 我们承诺确保履行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所有官方发展援助承诺,确保援助与最不发达国家的国家优先事项相一致,加强援助与最不发达国家国内制度和程序对接。我们欢迎欧洲联盟决定重申其集体承诺,即在《2030年议程》时限内实现将国民总收入的0.7%用于官方发展援助的目标,并保证在《2030年议程》时限内实现将国民总收入的0.20%用于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的目标。我们鼓励官方发展援助提供方考虑制定目标,将国民总收入的至少0.20%用于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我们感到鼓舞的是,一些国家正在把至少50%的官方发展援助分配给最不发达国家。
251. 我们邀请发展伙伴确保在分配全球官方发展援助资源时考虑到最不发达国家特有的结构性障碍和制约因素。我们促请发展伙伴确保在分配官方发展援助时保持适当平衡,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环境三方面以及不同部门的可持续发展,建设抵御各种冲击的能力,增强妇女权能。
252. 我们促请全球南方国家依照第二次联合国南南合作高级别会议布宜诺斯艾利斯成果文件,以可预测的方式在上述所有领域进一步加强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支持。
253. 我们敦促发展伙伴确保面临资本制约的多边、区域和国家开发银行保持稳健的财务状况,能够通过简便的申请程序提供必要、及时的支持,包括由多边开发银行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优惠融资。我们欢迎国际开发协会第二十轮增资取得进展,呼吁国际社会采取进一步举措。
254. 我们欢迎继续努力提高发展合作和其他国际公共融资努力的质量、影响和实效,包括遵循商定的发展合作实效原则。我们将使各项活动与最不发达国家的国家优先事项保持一致,包括减少各自为政现象以及加速取消对援助的附加条件。《多哈行动纲领》各方将促进国家自主,注重成果,加强国家制度,酌情使用基于方案的办法,加强发展伙伴关系,降低交易费用,提高透明度并加强相互问责。我们将向最不发达国家定期和及时提供关于中期规划支助的指示性信息,提高发展的实效和可预测性。最不发达国家将出台全社会参与的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已计算费用的中期筹资框架。最不发达国家还将对全体国内民众提高外部融资的透明度和问责度。
255. 我们将就官方发展援助计量的现代化和“官方可持续发展支助总量”的拟议计量办法举行公开、包容和透明的讨论,并申明由此产生的任何计量办法都不会削弱已经作出的承诺。
256. 我们鼓励包括混合融资在内的创新融资方式,以便撬动额外、大量、可预测的资金,其支付方式应尊重最不发达国家的优先事项和特殊需求,不给这些国家造成不必要的负担。这可以包括增加官方发展援助拨款和扩大其他国际公共融资的使用,纳入可用作第一损失资本、优惠资本或去风险资本的灵活融资,以便在整个投资连续期吸引额外的私营部门资源进入契合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投资项目,从而能扩大规模,满足最不发达国家的需求。我们承诺大幅增加对现有融资机制的优惠融资和股权形式支持,为最不发达国家和已毕业国家的中小微型企业和小型投资项目等提供催化性投资资本,以调动可推进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可充当危机基金的可持续私人投资。
257. 我们欢迎基金组织2021年8月23日进行了相当于6 500亿美元的特别提款权分配,以满足全球对补充储备资产的长期需求,我们鼓励国际收支状况良好的国家依照本国法律和条例,探索自愿输送特别提款权的选项。为此赞赏基金组织努力寻求更多向最需要的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自愿输送特别提款权的可行选项,诸如减贫和增长信托基金以及新的复原力和可持续性信托基金,以期采用可保持发展中国家外债可持续性的方式,向其提供负担得起的长期融资,此外鼓励考虑通过多边开发银行自愿输送的可行选项。
258. 我们促请官方债权人通过赠款和优惠贷款,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长期可持续融资,并提供更多低利率固息贷款,强调这些是包括赠款在内一系列融资办法的一部分。
外国直接投资
259. 我们关切地注意到,流向最不发达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自2015年以来已一直下降,2019年降至210亿美元,占全球外国直接投资的1.4%。COVID-19使得流向最不发达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加速下降,而且外国直接投资仍高度集中在采掘业。一些最不发达国家已经采取便利投资的措施,如加快审批程序、增加使用数字工具、降低收费、自动更新许可证。
260. 我们注意到设立了最不发达国家投资支助方案,该方案由国际发展法组织实施,旨在就投资相关事项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法律和技术支持。我们承诺进一步加强该方案,邀请捐助方继续给予支持,并鼓励最不发达国家广泛利用该方案提供的各种便利。
具体目标
- 采用和实施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投资促进制度。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261. 我们承诺执行《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所载关于采用和实施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投资促进制度的决定。我们重申决定16为项目准备和合同谈判提供财政和技术支持,为解决与投资相关的纠纷提供咨询支持,开通获取投资机制信息的渠道从而改善扶持环境,并通过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等途径提供风险保险和担保。在这方面,我们请秘书长研究是否可以为最不发达国家建立一站式国际投资支助中心,以调动力量支持执行针对最不发达国家和已毕业国家的投资促进制度,并且将研究报告和建议提交大会第七十八届会议审议。
262. 我们将激励对优质、可靠、可持续和有抵御灾害能力的基础设施进行更多融资和投资,包括提供赠款、担保和混合融资,并推动努力向最不发达国家输送长期可持续投资。我们承诺帮助最不发达国家从可持续融资来源中获益,加强其监管和政策环境;承诺支持现有举措,酌情开发可供投资的后备项目,并采用风险分担机制,激励私人投资和调动国际资本。
通过改进债务架构和提高其透明度,落实债务可持续性和取消债务的倡议
263. 我们关切地注意到,最不发达国家的债务存量和偿债义务在过去十年大幅增加。还本付息总额从2011年平均占商品和服务出口的5%增至2019年的13%。截至2021年2月,有4个最不发达国家被列为受债务困扰的国家,极有可能受债务困扰的最不发达国家数目则增至16个。过去十年来,最不发达国家的债务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优惠力度较低的融资增加。我们欢迎二十国集团和巴黎俱乐部在2020年通过的措施,即实施“暂停偿债倡议”,以利增加与COVID-19大流行有关的支出,并实行“暂停偿债倡议之外的债务处理统一框架”,以促进在所有债权人包括私营部门的广泛参与下,按照待遇可比性原则,以可比条件及时有序地逐案处理债务。
具体目标
- 到2025年消除最不发达国家的债务困扰,及时向所有面临债务脆弱性或受债务困扰的最不发达国家提供经协调的适当债务解决方案,力求使所有最不发达国家达到可持续的债务水平。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264. 我们承诺协助最不发达国家实现债务的长期可持续性,出台旨在酌情促进适当债务融资、债务减免、债务重组和健全债务管理的协调政策,并确保不因债务减免而减少打算提供给最不发达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资源。
265. 我们鼓励基金组织深入审查最不发达国家的外债、COVID-19大流行对最不发达国家偿债能力的影响以及国家和国际一级可供选择的有效解决最不发达国家外债问题政策方案。
266. 我们承诺继续加强努力,增加支持,包括资金和技术援助,帮助最不发达国家进行体制能力建设,以加强上游和下游的债务可持续管理,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为此促进透明而且可问责的债务管理制度,提高谈判和重新谈判能力,提供处理外债诉讼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数据核对方面的法律咨询支助,特别是通过“暂停偿债倡议之外的债务处理统一框架”提供支持,以求实现和维持债务可持续性。
267. 我们邀请包括国际金融机构在内的官方债权人考虑探索在公共债务合同中纳入状态依存型条款,以便在危机时期冻结债务,并为私人市场作出示范,包括允许暂停偿债。
268. 我们邀请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相互商定、透明和个案论处的基础上,酌情进一步探索使用债务互换倡议等债务工具,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气候行动。
汇款
269. 我们注意到,流向最不发达国家的汇款在过去十年大幅增加,但受COVID-19影响,2020年的汇款有所下降。同时,向最不发达国家汇款的费用仍然过高。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具体目标
- 到2030年,将移民汇款的交易费用降至3%以下。
- 消除费用高于5%的汇款渠道。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270. 我们承诺努力改善金融服务的获得和使用情况,提高其质量,以降低向最不发达国家汇款的费用,并欢迎采取国际行动,例如建立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和普惠金融全球伙伴关系牵头举办的汇款与发展问题全球论坛,以改善汇款流动、降低汇款费用。
271. 我们承诺提供按服务商和渠道(如比价网站)分列且易于获取的汇款转账费用信息,包括外汇点差信息,以提高汇款转账市场的透明度和竞争力,并通过教育和培训促进移民及其家人的金融扫盲和金融普惠。
272. 我们决定支持激励方案,以确保汇款用于对最不发达国家生产能力建设的长期投资,例如对中小微型企业的投资,并确保妇女和男子作为平等的伙伴和受益者参与投资。我们还将支持将汇款与储蓄、信贷、保险、养老金等其他金融服务更便捷地联系起来,所有这些服务均可改善移民及其家人的财务健康,加强抵御冲击和挫折的能力。
将国际支助措施扩大到即将和已经毕业的最不发达国家,使毕业可持续和不可逆转
273. 我们赞赏地注意到,自2011年以来,已有4个国家毕业,另有4个国家被指定至迟在2024年毕业,还有12个国家至少有一次达到过毕业标准。然而,大多数将毕业的最不发达国家面临多重挑战,包括贫困和不平等(特别是性别不平等)、结构转型和生产能力不足,以及易受经济和气候冲击的影响。此外,我们对针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支助措施被同时取消以及COVID-19危机造成的不利经济和社会影响感到关切。
274. 我们还注意到,发展政策委员会认为,所有在2021年三年期审查时建议毕业的国家都需要五年准备期,以有效地为平稳过渡做准备,因为这些国家需要为毕业做准备,同时还需要规划COVID-19疫后复苏和实施各项政策和战略,以扭转COVID-19疫情冲击所造成的经济和社会损害。
275. 我们鼓励发展政策委员会继续与将毕业国家和最近从最不发达国家类别毕业的国家接触,以便结合委员会在可持续发展和疫后弹性复苏方面的工作,全面了解COVID-19的社会经济影响。
276. 我们的目标是确保为将毕业和已毕业的最不发达国家打造一个激励型的国际支助结构,包括由发展和贸易伙伴以及联合国系统提供支助,使毕业具有可持续性,并确保毕业后保持发展势头、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具体目标
- 到2031年再使15个最不发达国家达到毕业标准。
- 面向所有将毕业的最不发达国家酌情扩大平稳过渡措施和激励措施的范围,并改善措施使用情况。
- 向新近毕业的国家提供专门支助措施,使毕业可持续和不可逆转。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277. 我们强调,要脱离最不发达国家类别成功实现过渡,需要以每个将毕业国家制定的国家平稳过渡战略为基础。我们敦促发展和贸易伙伴以及联合国系统继续支持实施平稳过渡战略,以避免突然削减官方发展援助、特殊和差别待遇、促贸援助或其他技术和财政援助。这包括需要改进官方发展援助提供方在准备期和毕业后阶段对过渡融资的规划和协调。
278. 我们重申坚信任何从最不发达国家类别毕业的国家的发展进程都不应中断或倒退,我们欢迎联合国毕业进程帮助确保任何将毕业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措施及豁免都不会突然减少。我们邀请发展和贸易伙伴考虑向已毕业国家提供此前因其最不发达国家地位而向其提供的贸易优惠,或采取分阶段方式予以削减,避免此种优惠突然减少。我们注意到,最不发达国家集团在世贸组织提出了各种提案,除其他外涉及贸易方面的挑战以及从最不发达国家类别毕业的国家平稳过渡方面的挑战,并要求进一步研究这些问题。我们促请发展伙伴继续酌情向已毕业国家提供与气候变化相关的专门资金和技术支持,为采取行动落实《巴黎协定》目标提供支持,支助期限应与这些国家的脆弱性、可持续发展需求以及其他国情和新出现挑战相匹配。
279. 我们鼓励最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伙伴酌情将毕业和平稳过渡战略纳入其国家发展和援助战略,包括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从而使资金来源多样化,包括混合融资和私人融资。
280. 我们确认将毕业国家在应对COVID-19大流行和各类灾害的社会和经济后果方面面临重大挑战,鼓励将减少灾害风险纳入将毕业国家的平稳过渡战略,以促进发展进展的可持续性,包括对毕业可能造成的后果和脆弱性概况进行影响评估。
281. 我们确认,需要通过适当、可预测、额外、以需求为导向的激励和支助措施,加强毕业前后对有关国家的支持,包括在以下领域加强支持:
(a) 为编制和实施平稳过渡战略提供技术援助,包括在分析和确定支助需求方面开展能力发展和技术援助;
(b) 为谈判寻求在根据最不发达国家地位给予的贸易优惠结束后获得市场准入提供法律援助;
(c) 提供信用评级和风险管理措施,包括通过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d) 为谈判寻求在根据最不发达国家地位给予的贸易优惠结束后获得市场准入提供技术援助;
(e) 为建立和加强最不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提供技术援助,使其能够在毕业后履行知识产权相关义务;
(f) 考虑在固定期限内以可预测的方式向已毕业国家提供应对气候变化不利影响所需的专项资金以及诸如全球疫苗免疫联盟、贸易援助、最不发达国家技术银行的纵向基金。
282. 我们欢迎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高级代表办公室牵头的最不发达国家毕业问题机构间工作队开展工作,加强和协调联合国全系统对将从最不发达国家类别毕业的国家的支持,并邀请该办公室倡导对将毕业国家和新近毕业国家采取适当、可预测的额外激励措施和支助措施,为实施平稳过渡战略调集更多国际支持。我们邀请联合国所有相关实体在该机构间工作队下开展合作,制定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包括援助将毕业国家的业务准则。
283. 我们欢迎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高级代表办公室(作为最不发达国家毕业问题机构间工作队主席)和经济和社会事务部(作为发展政策委员会秘书处)设立可持续毕业支助机制,以此作为具体的、国家主导的能力发展专项支助解决方案。我们促请会员国支持这一举措,以便进一步加强联合国系统的协调一致支持,汇集针对具体国家的与毕业有关的综合咨询和能力建设服务,回应会员国对毕业的关切,并作为支持这些国家的举措和项目的储存库和信息交流中心。
284. 我们呼吁完善监测机制,敏锐监测新出现的危机,并且将监测与具体支助更好地挂钩,包括可能延长准备期。发展政策委员会应在以下方面强化监测:
(a) 在监测机制中建立危机应对程序,应对年度监测周期内发生的危机和紧急情况;
(b) 在发生危机以及进行常规监测时,调用联合国系统和其他国际实体现有的危机管理知识专长,运用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高级代表办公室的召集力;
(c) 扩大年度监测报告和编写进程的覆盖面。
285. 我们促请发展政策委员会继续与最不发达国家和新近从最不发达国家类别毕业的国家进行适当磋商,同时对最不发达国家名单进行三年度审议且监测即将从最不发达国家名单毕业和已经毕业的国家,并且请委员会让那些可能已推迟毕业的最不发达国家加入这些磋商。
数据的提供和使用
286. 我们关切地注意到,许多最不发达国家缺乏高质量的数据来衡量和跟踪《伊斯坦布尔行动纲领》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各项目标和具体目标的落实进展。统计能力指标平均得分从2011年的56.4上升到2019年的58.0,但仍低于64的世界平均水平。COVID-19大流行有力说明了可靠数据对政策制定的重要性。要了解这场疫情的差别影响,消除其经济和社会影响,特别是对弱势群体的影响,必须要有包容性数据。
具体目标
- 大幅增加高质量、及时、可靠的分类数据的提供。
我们承诺采取以下行动:
287. 我们承诺进一步加强诸如调查和行政记录等传统数据来源,辅以新的来源,并继续加强努力,收集、分析和传播高质量、易获取、及时、可靠的数据,以改进监测和决策,从而落实《2030年议程》和《多哈行动纲领》。
288. 我们承诺提供财政支助、设备和基础设施以及技术援助以加强各国统计局的能力和实力,监测最不发达国家的政策,并用负责任、开放、包容、顾及方案编制多样性的数据填补数据空白。在这方面,我们认识到,通过改善民事登记和生命统计系统以及地理空间信息来源,实现人口数据系统的现代化,必须成为防范未来灾害和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取得进展的优先事项。
执行、后续行动和监测
289. 国家、次区域、区域和全球各级因地制宜的高效后续行动和监测机制,对于《多哈行动纲领》的成功执行至关重要,并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等现有框架完全一致。国家、区域和全球机制应相互补充和加强。未来将采取必要步骤,确保最不发达国家与其发展伙伴在履行根据《多哈行动纲领》所作承诺方面相互问责。
290. 国家一级的安排尤其重要,因为《多哈行动纲领》属于最不发达国家所有并由其主导。在国家一级,每个最不发达国家政府都应就《多哈行动纲领》制定雄心勃勃的国家执行战略,将《行动纲领》的各项规定纳入国家政策和发展以及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合作框架,并在所有关键利益攸关方的充分参与下定期进行由国家主导和国家推动的审查。现有的国家一级审查机制和报告传播工作,包括针对可持续发展目标落实情况及减贫战略文件、国家自主贡献、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合作框架执行情况的审查机制和报告传播工作,以及现有的协商机制,应予扩大,涵盖对《多哈行动纲领》的审查并扩展到所有最不发达国家。各国议会和其他机构也可以支持这些进程。
291. 我们促请联合国发展系统各实体同世界银行集团及国际金融和发展机构密切合作并结成伙伴关系,积极支持国家、次区域、区域和全球各级执行《多哈行动纲领》,并将《行动纲领》纳入各自的战略计划、年度工作方案和各级报告。我们还促请联合国发展系统各实体支持派驻最不发达国家的驻地协调员,以协调一致的方式协助他们将《多哈行动纲领》纳入驻在国发展规划的主流。
292. 我们邀请驻地协调员和联合国国家工作队以及世界银行集团、基金组织等多边机构的国家一级代表继续对国家后续行动和监测工作给予合作和支持。
293. 根据发展合作实效原则,发展伙伴应支持最不发达国家根据《多哈行动纲领》制定的已纳入现有国家发展与合作框架的各项商定目标和政策。发展伙伴应监测其各项承诺的履行情况,并考虑采取适当措施克服可能存在的任何不足或缺陷。
294. 在区域一级,联合国相关区域委员会和机构应与次区域和区域开发银行和政府间组织密切协调与合作,每两年一次审查《多哈行动纲领》的执行情况。包容性区域进程将借鉴各国审查结果,促进全球一级的后续行动和审查工作。联合国相关区域委员会和机构应继续确保解决最不发达国家的需求和困难,将此作为一项常务工作。
295. 在全球一级,为确保及时有效地后续落实《多哈行动纲领》,应加强和改进在《伊斯坦布尔行动纲领》通过后建立的执行和监测机制,包括完善对国家、区域和部门各级政策和措施的评估;改进对全球一级执行《行动纲领》的实质性支持;有系统地监测其他政府间进程的相关动向以及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和机构间进程所采取的行动;由最不发达国家自己为后续行动提供结构化支持。大会应继续每年在具体议程项目下监测《多哈行动纲领》的执行情况。与包括《2030年议程》、《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巴黎协定》和《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在内的联合国所有相关会议、进程和框架的后续落实和评估安排将建立有效联系。
296. 我们邀请大会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以及可持续发展高级别政治论坛投入足够时间来讨论最不发达国家面临的可持续发展挑战,以加强参与和履行承诺。
297. 我们邀请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继续定期在其年度实质性会议期间列入关于审查和协调《多哈行动纲领》执行工作的议程项目。经社理事会应定期审查最不发达国家取得的进展和面临的制约,以便进行有重点的互动。发展合作论坛应继续审查国际发展合作趋势和发展政策的一致性,包括审查针对最不发达国家和已毕业国家的政策的一致性。经社理事会各职司委员会以及其他政府间机构和论坛开展的审查将为这方面工作提供支持。
298. 大会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应当对《多哈行动纲领》的执行进展进行年度审查。
299. 我们邀请联合国各基金和方案以及其他多边组织(包括世界银行集团和基金组织等国际金融机构及世贸组织)的理事机构为执行《多哈行动纲领》出力,并根据各自的相关任务授权酌情将该纲领纳入各自的工作方案。我们邀请这些组织全面参与在国家、次区域、区域和全球各级对《多哈行动纲领》进行的审查。
300. 请秘书长确保全面动员和协调联合国系统各部门,以便在国家、次区域、区域和全球各级促进《多哈行动纲领》的协调执行以及后续行动和监测工作的连贯一致。应当广泛利用现有各种协调机制,如联合国系统行政首长协调理事会(首协会)和联合国发展集团,最不发达国家问题机构间协商小组也应积极参与这方面工作。
301. 我们欢迎由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高级代表办公室牵头的最不发达国家问题机构间协商小组的工作,邀请首协会和方案问题高级别委员会支持全系统协调和后续落实《多哈行动纲领》,并邀请秘书长以首协会主席的身份将执行《行动纲领》列入首协会议程;我们邀请联合国所有相关实体在该机构间协商小组下开展合作,制定支持冲突中和冲突后局势国家的业务准则。
302. 我们邀请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高级代表办公室为加速执行《多哈行动纲领》制定一个全面路线图,确定各利益攸关方的具体作用和责任,以确保为最不发达国家作出的各项承诺导致产生具体的可交付成果,从而促进《行动纲领》的执行,助力最不发达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303. 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高级代表办公室应加强职能,开展以下工作:
(a) 协助秘书长对《多哈行动纲领》的执行开展有系统、高效的后续行动和监测工作,全面动员和协调联合国系统各部门,包括使用数据,以期对照《2030年议程》,促进《行动纲领》在国家、区域和全球各级的协调执行及连贯一致后续跟进和监测;
(b) 协助为执行支援最不发达国家的《多哈行动纲领》调动国际支持和资源;
(c) 与联合国系统相关实体以及议会、民间社会、媒体、学术界和基金会合作,加强有利于最不发达国家的提高认识和宣传工作;
(d) 开展研究和分析工作,为最不发达国家参加小组协商和其他政府间会议提供实质性支持,以促进有利于最不发达国家的以科学和证据为基础的决定,同时考虑到新的和正在出现的挑战和机遇;支持大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可持续发展高级别政治论坛和首协会与最不发达国家有关的工作;促进辩论和创新思维,推动就前进方向达成共识,协调为落实《多哈行动纲领》而开展的各项努力。
304. 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高级代表办公室将继续负责为《多哈行动纲领》的全球审查提供协调一致的实质性支持,包括通过以下方式:
(a) 根据各国政府、联合国系统各机构、民间社会组织和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的投入,跟进了解国家一级采取的行动;
(b) 监测相关国际和区域组织政府间进程的部门政策动向;
(c) 与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其他相关国际和区域组织以及派驻最不发达国家的驻地协调员保持实质性联系;
(d) 协助秘书长开展各种努力,为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支持;
(e) 在全球和部门层面支持最不发达国家采取后续行动。
305. 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高级代表办公室将继续监测与最不发达国家有关的国际政策动向,包括主要全球会议的成果,并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力求及时有效地执行《多哈行动纲领》。
306. 我们注意到,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高级代表办公室设立了最不发达国家国家协调中心网络并定期召开国家协调中心会议。我们还注意到,最不发达国家指定的国家协调中心大量参与《伊斯坦布尔行动纲领》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本地化工作,并参与本国对《行动纲领》的执行、监测、审查和报告工作。我们邀请高级代表办公室进一步加强最不发达国家国家协调中心网络,每年召开协调中心会议,以便分享将《多哈行动纲领》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纳入国家发展进程主流以及执行和后续跟进方面的经验和最佳做法;建立同行联系;增进对现有执行手段、包括可行融资和业务模式的了解。
307. 为了确保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高级代表办公室有效履行职能,加强其支持最不发达国家的能力和实效,并加强联合国系统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支助的实效,我们请秘书长与会员国以及相关专门机构、基金、方案及区域委员会协商,同时考虑到联合国系统已开展的工作,编写一份报告,并将该报告连同有关建议提交大会第七十七届会议审议。
308.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应继续通过建立政府间共识,特别是通过贸易和发展理事会建立共识,应对最不发达国家面临的挑战,并促进执行《多哈行动纲领》,包括通过向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技术援助。为此,应保持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在研究和分析最不发达国家问题方面的机构能力。
309. 我们邀请大会考虑在2026年对《多哈行动纲领》执行情况进行高级别全面中期审查。我们还邀请大会在本十年期末考虑在2031年举行第六次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问题会议,以便对《行动纲领》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并就其后的行动作出决定。
1 大会注意到其第66/290号决议决定根据该决议的规定继续讨论人的安全问题,强调根据本文件采取的行动应符合第66/290号决议第3段的规定。
3 世界贸易组织,“对最不发达国家具有出口利益的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WT/COMTD/LDC/W/69,第3.9段)。
4 根据发展政策委员会2021年进行的审查(E/2021/33),16个最不发达国家处于毕业前的不同阶段。因此,到2031年其中很多国家可能已经毕业,这可能会降低最不发达国家的总体出口数字。在对照目标进行评估时应考虑到这一点。
5 自2006年以来,对最不发达国家的促贸援助供资每年增长13%,2018年达到135亿美元。见Helen Castell,“世贸组织援助促贸易评估涉及最不发达国家的6个要点”,《贸易促进发展新闻》(2021年4月20日)。
6 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最不发达国家的加入”,增编,2012年7月25日(WT/L/508/Add.1)。
7 还包括作为《京都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六届会议和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会议的《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三届会议。
8 见世界卫生组织,“到2022年中期实现全球COVID-19疫苗接种目标的战略”,2021年10月6日。
9 见A/74/843。
10 在《2015-2030年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的背景下进行,该框架旨在加强备灾以作出有效响应,并在复原、恢复和重建中“重建得更好”。
14 绿色气候基金,“理事会的决定——理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0年11月9日至13日”,B.27/06号决定,第33(b)和(h)㈡段。可查阅www.greenclimate.fund/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gcf-b27-22.pdf。
15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Stat,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数值来自表DAC2a,基本国民总收入数值来自表DAC1。
16 大会第69/313号决议,附件,第46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