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种族 人权
 

团结起来,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不容忍行为

通过日期 联合国大会2011年9月22日第66/3号决议通过

原始文本 查看联合国大会第66/3号决议

 

  在举行大会纪念《德班宣言和行动纲领》通过十周年高级别会议之际,我们,各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以及国家和政府代表,于2011年9月22日齐聚纽约联合国总部,

  1. 重申,2001年通过的《德班宣言和行动纲领》以及2009年通过的德班审查会议成果文件1 提供了一个联合国综合框架,为打击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不容忍行为奠定了牢固基础;

  2. 回顾这次纪念活动的目的是调动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的政治意愿,重申我们对在所有这些级别全面切实执行《德班宣言和行动纲领》、德班审查会议成果文件及其后续进程作出的政治承诺;

  3. 欢迎2001年以来世界许多地区在打击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不容忍行为方面取得进展;

  4. 承认,尽管国际社会在过去十年里作出一致努力,在过去数十年努力的基础上再接再厉,但是,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不容忍行为这一祸害,包括其新的形式和表现,依然在世界各地继续存在,无数人至今依然受害于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不容忍行为;

  5. 重申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不容忍行为是对《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2 的宗旨和原则的否定,并重申平等和不歧视是国际法基本原则;

  6. 在这方面回顾《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3 和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以及普遍批准和切实执行《公约》的重要性;

  7. 决心努力实现确保各个社会的每个人,特别是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不容忍行为的受害者,切实享受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这一共同目标;

  8. 欢迎竖立奴隶制和跨大西洋贩卖奴隶行为受害人永久纪念碑的举措;

  9. 重申各国承担切实打击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不容忍行为的主要责任;

  10. 欢迎采取立法措施和建立专门国家机制,打击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不容忍行为;

  11. 呼吁联合国系统、国际和区域组织并邀请议会、民间社会和私营部门等利益攸关方作出全面承诺,加强打击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不容忍行为的力度,并欢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继续参与,将执行《德班宣言和行动纲领》纳入联合国系统工作;

  12. 共同宣布我们坚定决心把打击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相关不容忍行为以及保护其受害人作为我们各国的高度优先事项。

注:

  1 见A/CONF.211/8,第一章。

  2 第217A(III)号决议。

  3 联合国,《条约汇编》,第660卷,第9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