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裁军 和平与安全
 

关于防止核浩劫的宣言

通过日期 联合国大会1981年12月9日第36/100号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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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会

  铭记着第二次世界大战战火中诞生的联合国在过去、现在和将来的首要任务,是免使今世和后代再遭战祸,

  认识到以往战争所造成的一切恐怖以及人类所遭遇的其他一切灾祸,与使用足以摧毁地球上文明的核武器的后果相比,势必黯然失色。

  重申普遍接受的目标是通过停止核武器的生产并随后销毁其储存,达到彻底消除使用核武器的可能性,并为此目的,裁军谈判应优先讨论核裁军,

  深信朝着此一方向的第一步,应当是宣布使用核武器和进行核战争均属非法,

  现以联合国会员国的名义庄严宣告:

  1. 首先使用核武器的国家和政治家将对人类犯下滔天罪行;

  2. 决定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治家,根本没有辩解理由,更不容饶恕;

  3. 任何容许首先使用核武器的理论以及任何把世界推向浩劫的行为,都是与人类的道德标准和联合国的崇高理想毫不相容;

  4. 拥有核武器国家的领导人的至高职责和直接义务,乃是采取行动,力求消除爆发核冲突的危险。核军备竞赛必须通过平等基础上进行诚意谈判的共同努力加以停止和扭转,以期达到全面消除核武器的最终目标;

  5. 核能应只用于和平目的,并纯以造福人类为限。

1981年12月9日

第91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