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的报告

六、访问法院

  258.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主管法律事务副秘书长兼联合国法律顾问帕特里夏•奥布赖恩于2010年1月26日对法院进行了访问。这次正式访问是应法院院长小和田恒法官的邀请进行的。奥布赖恩女士受到法院书记官长菲利普•库弗勒迎接。书记官长先带奥布赖恩女士简要参观和平宫礼仪室,然后向她介绍书记官处法律事务部人员。奥布赖恩女士随后与院长和书记官长举行了非公开会议。最后,将奥布赖恩女士介绍给国际法院法官。他们就法院与秘书处法律事务厅之间的合作、当今世界中国际法的作用、法院判例以及共同关心的其他问题交换了意见。

  259. 2010年6月11日,负责司法、基本权利和公民事务的欧盟委员会副主席维维亚娜∙雷丁访问法院。雷丁女士由其内阁成员陪同。法院书记官长迎接雷丁女士并带她参观和平宫。接着,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及其代表团成员受到法院院长的接待,就法院的作用和运作以及欧洲联盟内部正在发生的事态发展交换了意见。

  260. 此外,在本报告所述期间,法院院长和法官以及书记官长和书记官处官员迎接了大批前来法院所在地访问的要人,包括政府官员、外交官、议会代表、司法机构的长官和成员及其他高级官员。

  261. 来访的还有研究人员、学者、律师和其他法律专业人员及记者等。法院院长、法官、书记官长或书记官处官员为其中许多访问作了情况介绍。

  262. 一种值得注意的事态发展是,主要的国家和区域法院越来越有兴趣访问法院并交换看法。法院还利用电子手段,与众多其他法院和法庭交换信息资料。

  263. 作为与海牙市联合举办的向荷兰公民和外国人介绍该市各大机构的“国际组织开放日”的一部分活动,法院于2009年9月20日接待了约1 000名访客。这是法院第二次参加这一广受欢迎的活动。新闻部以三种语言(英语、法语和荷兰语)介绍法院情况,回答访客的问题并分发各种小册子。新闻部还决定参加下一次公开日活动(计划于2010年9月19日举行),并将利用此次活动以英语和法语放映新的“机构介绍影片”。

  264. 2009年9月,新闻部为在荷兰的外国新闻协会成员举办了一次讨论会。法院副院长彼得•通卡法官介绍了法院的作用和运作,书记官长则讲解法院判决和咨询意见对国家间关系的影响。这些演示之后,参与者与国际法院法官和书记官处的官员举行非正式会议。

  265. 2010年4月8日,书记官处为驻海牙的外交使团成员举办一次活动。会议目的是恢复一个长期且重要的传统,即向法律顾问和感兴趣的其他外交官解释法院如何工作,并就书记官处与各外交代表团之间的合作开展建设性的意见交流。书记官长作了介绍,提及与《法庭规约》有关的若干问题、将案件提交法院的各种途径、诉讼案件和咨询程序的具体特点以及使领馆与书记官处之间保持经常联系的重要性。在情况介绍的最后,书记官长回答了参与者的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