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的报告

五、法院的司法工作

B. 本报告所述期间待决的诉讼案件

7. 黑海海洋划界(罗马尼亚诉乌克兰)

  142.  2004年9月16日,罗马尼亚提交诉请书,就关于“两国在黑海确定单一海洋边界,从而划定两国之间的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界限”的争端,对乌克兰提起诉讼(见2004/05年度报告)。

  143.  罗马尼亚的诉状和乌克兰的辩诉状已在法院2004年11月19日发出的命令所确定的期限内提交。法院于2006年6月30日发出命令,核准罗马尼亚提交答辩状、乌克兰提交第二次答辩状,并将提交这些书状的期限分别定为2006年12月22日和2007年6月15日。罗马尼亚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了答辩状。法院于2007年6月8日发出命令,将乌克兰提交第二次答辩状的期限延长至2007年7月6日。第二次答辩状已在延长的期限内提交。

  144.  法院于2008年9月2日至19日举行了公开听讯。

  145.  2009年2月3日,法院作出判决,其执行部分全文如下:

  基于这些理由,

  法院,

  一致,

  裁定从点1开始,如当事双方在2003年《国家边界制度条约》第1条中所议定,划分罗马尼亚与乌克兰在黑海的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单一海洋边界界线,应顺着乌克兰在蛇岛周围的12海里领海弧线,直到弧线与罗马尼亚和乌克兰相邻海岸之间的等距线相交的点2(经纬度为北纬45°03'18.5",东经30°09'24.6")。从点2起,边界线应顺着等距线,经过点3(经纬度为北纬44°46'38.7",东经30°58'37.3")和点4(经纬度为北纬44°44'13.4",东经31°10'27.7"),直到点5(经纬度为北纬44°02'53.0",东经31°24'35.0")。从点5起,海洋边界线应继续沿着罗马尼亚和乌克兰对面海岸之间的等距线向南走,起点的大地方位角为185°23'54.5",直至可能影响到第三国权利之处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