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信息

  首次国际农村妇女日的庆祝活动于2008年10月15日举行。该国际日根据联合国大会2007年12月18日通过的第62/136号决议设立。决议承认:“在推动农业和农村发展、改善粮食安全、消除极端贫穷方面,包括土著妇女在内的农村妇女的重要角色及其贡献。”

  因此,决议敦促会员国酌情与联合国各组织和民间社会合作,继续努力落实联合国各次主要会议和首脑会议的成果,包括这些会议的审查成果,确保采取统筹协调的后续行动,通过下列途径,在国家、区域和全球发展战略中更加重视改善包括土著妇女在内的农村妇女的境况:

  (a)创造一个有利于改善农村妇女境况的环境,并确保系统地注意她们的需要、优先事项和贡献,

  (b)途径包括加强合作及采用性别观点,让她们充分参与拟订、执行和进一步落实各级决策,

  (c)通过包括土著妇女和残疾妇女在内的农村妇女组织和网络,促进与这些妇女的协商,并促进她们参与这些工作,

  (d)确保考虑到农村妇女的观点,并确保她们参与拟订、执行、进一步落实和评价与紧急情况有关的政策和活动,

  (e)将性别观点纳入包括预算政策在内的发展政策和方案的拟订、执行、进一步落实和评价中,

  (f)投资开展满足农村妇女基本需要的工作,并加强这些工作,方法包括帮助她们更多获得、利用及使用能源和运输等关键农村基础设施,

  (g)满足农村妇女的特殊保健需要,采取切实措施,提供并增加农村地区妇女获得可达到的最高标准健康的机会,

  (h) 拟订和执行促进和保护农村妇女和女孩享受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国家政策,创造不容忍侵犯妇女和女孩权利行为的环境;

  (i)确保考虑到农村地区老年妇女有权平等获得服务与资源,

  (j)制订具体的援助方案,提供咨询服务,以提高农村妇女在银行业务、现代贸易和财政程序方面的经济技能,

  (k)调动资源,包括在国家一级和通过官方发展援助调动资源,使妇女有更多机会利用现有的储蓄和贷款计划,

  (l)将增加农村妇女就业机会的工作纳入所有国际和国家发展战略和减贫战略,

  (m)采取步骤,确保人们能够认识到妇女的无酬工作和对农务生产及非农务生产的贡献,

  (n)倡导各项旨在使农村妇女和男子能够兼顾工作和家庭责任并鼓励男子与妇女平等分担家务和育儿责任的方案,

  (o)考虑酌情制订国内立法,保护土著妇女和当地社区妇女关于传统药物、生物多样性和本地技术的知识、新办法和做法;

  (p) 处理缺乏及时、可靠、按性别分列的数据的问题,途径包括加紧努力将妇女的无酬工作纳入官方统计中,以及制订关于农村妇女的系统化可比较研究基数以辅助政策和方案决定;

  (q)拟订和修订法律,确保在私人可拥有土地和财产的情况下,给予农村妇女拥有土地和其他财产的充分和平等权利,

  (r)支持建立一个对性别问题有敏感认识的教育制度,考虑到农村妇女的具体需要,消除影响到她们的性别陈规定型观念和歧视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