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信息

  2013年9月26日,大会在纽约举行了核裁军问题大会高级别会议。作为会议的后续行动,大会于同年12月通过第68/32号决议,宣布设立"彻底消除核武器国际日"

  这是大会为提高公众意识、推动深入参与核裁军事项而做出的最新努力之一。此前,大会曾于2009年指定8月29日为“禁止核试验国际日”(第64/35号决议)。

  在第68/32号决议中,大会呼吁“裁军谈判会议紧急开始谈判,以早日缔结一项关于核武器的全面公约,禁止拥有、发展、生产、获取、试验、储存、转让、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对销毁核武器作出规定”。

   2014年,大会在第69/58号决议中进一步表明了纪念彻底消除核武器国际日的愿望,要求秘书长和大会主席做出一切必要的安排,纪念和宣传该国际日,包括举行一次大会年度会议,并提供一个宣传纪念活动的平台。随后几年,大会在第70/34号第71/71号第72/251号以及第73/40号决议中重申了以上要求和呼吁。

  自2014年以来,联合国每年都举行活动纪念彻底消除核武器国际日。根据大会决议,会员国、联合国系统和民间社会,包括非政府组织、学术界、议员、大众媒体及个人,也应通过对公众进行教育,提高他们对核武器给人类造成的威胁以及彻底消除核武器的必要性认识,纪念和宣传该国际日。

  为纪念彻底消除核武器国际日,联合国一直为在纽约和日内瓦开展的相关活动提供支持,并鼓励世界各地的联合国区域新闻中心提高公众对该国际日纪念活动的认识。


重大事件

1945年

投在广岛和长崎的两颗原子弹几乎将两座城市完全摧毁,造成约21.3万人当场死亡。

1946年

大会通过的第一项决议决定将核裁军确定为联合国的主要目标。

1959年

大会第1378(XIV) 号决议将核裁军纳入“实现有效国际监督下的全面和彻底裁军”这一更全面的目标。该决议是有史以来第一项由所有会员国共同提出的大会决议。

1963年

《禁止在大气层、外层空间和水下进行核武器试验条约》(也称为《部分禁试条约》)开放供签署。1962年爆发古巴导弹危机,使苏联、英国和美国之间长达数年的谈判产生了新的紧迫感。

1967年

核军备竞赛和1962年古巴导弹危机促使拉丁美洲各国政府就《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条约》(《特拉特洛尔科条约》)进行谈判。该条约首次在人口密集地区建立了无核武器区。

1978

大会召开了第一届专门讨论裁军问题的特别会议。在《最后文件》中,各会员国申明,各国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有效国际监督下的全面和彻底裁军”,以及“有效的核裁军措施以及防止核战争应列为最高优先事项”。

1985年

《拉罗通加条约》在南太平洋地区建立了世界上第二个无核武器区。

1991年

南非自愿放弃核武器计划。

1992年

根据针对《裁减战略武器条约》(第一阶段裁武条约)的《里斯本议定书》,白俄罗斯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和乌克兰在苏联解体后自愿放弃所拥有的核武器。

1995年

  • 在1995年不扩散条约审议和延期大会上,缔约国未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无限期延长《条约》、“加强《条约》审议进程”和“核不扩散和核裁军的原则和目标”的决定,还通过了一项关于中东问题的决议。
  • 东南亚成为世界上第三个无核武器区(《曼谷条约》)。

1996年

  • 非洲成为世界上第四个无核武器区(《佩林达巴条约》)。
  • 应大会要求,国际法院就威胁使用核武器或使用核武器的合法性发表了咨询意见。
  •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开放供签署。

2000年

在2000年不扩散条约审议大会上,缔约国通过了13个有系统、渐进地推进核裁军的实际步骤。

2006年

中亚成为世界上第五个无核武器区(《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

2008年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宣布核裁军五点计划。

2010年

在2010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上,缔约国通过了《条约》64点行动计划,涵盖了这项条约的所有三大支柱:核裁军、核不扩散和和平利用核能,以及执行1995年中东问题决议的实际步骤。

2013年

  • 大会举行了首次核裁军问题高级别会议。大会第68/32号决议将9月26日设立为彻底消除核武器国际日。
  • 大会根据第67/56号决议成立了一个推进多边核裁军谈判的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

2016年

大会根据第70/33号决议成立了第二个推进多边核裁军谈判的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

2017年

  • 7月7日,《禁止核武器条约》通过。这是20年来第一个经谈判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核裁军文书。

2018年

秘书长发表《裁军议程:为了共同未来的安全》,提出在“裁军拯救人类”的框架内消除核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