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信息
联合国继续倡导各国普遍加入现有法律框架,并鼓励各会员国扩大这些机制,制定新的国际文书,以保护平民不受地雷和战争遗留爆炸物的祸害,如2008年支持《集束弹药公约》的情况。它与关心的国家、民间社会、排雷行动和国际组织合作进行这项工作。
自1997年《关于禁止使用、储存、生产和转让杀伤人员地雷及销毁此种地雷的公约》(又称《禁止杀伤人员地雷公约》)开放签字以来,已有156个国家批准或加入这项条约。超过4100万枚储存的杀伤人员地雷已被销毁,这些地雷的生产、销售和转让也大都已经停止。2009年3月1日标志着条约生效十周年,公约的第二次审议会议于2009年下半年在哥伦比亚卡塔赫纳举行。
除了杀伤人员地雷之外,所有其他战争遗留爆炸物依然存在各种难题。2006年11月12日,秘书长欢迎《特定常规武器公约》中《关于战争遗留爆炸物的第五号议定书》开始生效,并重申他曾呼吁各国普遍加入和履行这项议定书。2008年12月,秘书长欢迎《集束弹药公约》开放签字,目前已有98个签字国和14份批准书和接受书。秘书长希望这份条约早日生效。
遵循其机构间政策,联合国地雷行动小组,其中包括14个部门、机构、基金和方案以及如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法律事务厅和联合国裁军研究所等观察员实体,通过机构间地雷行动协调小组主管人员和工作层面的定期会议,继续确保全系统所有地雷行动支柱和活动方面的一致性以及“一个联合国”的方针,并充分尊重行动小组每个成员的个别作用和职责以及相对比较优势。
联合国的战略目标是与国家当局、领土、非国家行为者、受影响的社区合作并与非政府组织、捐助者、私营部门、国际和区域等组织建立伙伴关系,以减少地雷和战争遗留爆炸物在人道主义和社会经济方面造成的威胁,直至联合国提供的地雷行动援助不再是必要的时候为止。联合国排雷活动遵循的是《2006-2010年联合国地雷行动战略》确定的四项战略目标:将死伤人数至少减少50%;减轻社区生活和生计面临的危险,扩大至少80%受影响最严重社区的行动自由;将地雷行动方面的需要纳入至少15个国家的国家发展和重建计划和预算;在至少15个国家协助建成国家机构来管理地雷/战争遗留爆炸物的威胁和同时培养剩余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