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信息
国际友谊日是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建议,1997年由联合国大会第(A/RES/52/13)号决议通过,它将和平文化定义为一套价值观、态度、拒绝暴力的行为方式,和努力防止冲突、解决其问题的根本原因。
大会在其1998年的决议(A/RES/53/25),宣布2001-2010年为世界儿童建设和平与非暴力文化国际十年,大会认识世界各地各个社会的每一个阶层的不同形式暴力使儿童蒙受巨大损害和苦难,而和平与非暴力文化则促进毫无偏见或歧视地尊重每一个人的生命和尊严。它强调应通过教育儿童,灌输促进和平与非暴力文化。如果孩子们学会在和平与和谐中共同生活,将有助于加强国际和平与合作。
1999年通过的“和平文化宣言和行动纲领”(A/RES/53/243),为国家、组织和个人在8个领域进行以和平为准文化设立的行动:
- 通过教育促进和平文化的行动;
- 促进可持续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
- 促进尊重所有人权的行动;
- 保障男女平等的行动;
- 促进民主参与的行动;
- 促进了解容忍和团结的行动;
- 支持共同参与的传播以及信息和知识自由流通的行动;
- 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行动。
国际友谊日的设立是在认识到世界各地的人类生活中,友谊作为一种高尚和宝贵情操弥足珍贵,十分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