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法律事务厅海洋事务和海洋法司(海法司)因应第77/321号决议的要求,开展促进更好了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BBNJ协定》)并为《协定》生效作准备的活动方案。在此方案下,海法司正在与相关伙伴合作举办一系列区域讲习班,增进各国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对《BBNJ协定》的了解和认识,包括对其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了解和认识,以期支持各国努力成为《协定》缔约方并执行《协定》

即将举行的讲习班

  • 印度洋、亚丁湾和红海沿岸的非洲国家,包括这些地区的内陆国家 (相关信息稍后提供)

  •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 (相关信息稍后提供)

  • 北印度洋(包括阿拉伯海和孟加拉湾)、红海和亚丁湾、区域海洋环境保护组织/区域渔业委员会地区以及东地中海和黑海沿岸的亚洲国家,包括这些地区的内陆国家 (相关信息稍后提供)

往期讲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