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国委员会届会

  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执行情况特别委员会(二十四国委员会)每年通过第四委员会开展工作并向大会提交报告。二十四国委员会通常在2月召开年度会议和选举其主席、副主席和报告员以组成主席团,3月或4月举行第二次会议,以决定区域讨论会的地点和日期,商定讨论会准则和议事规则,并通常在5月第三周前后在太平洋或加勒比地区召开一次区域讨论会。

  6月,二十四国委员会在纽约举行两周实质性会议,审查其职权范围内的非自治领土的局势,并以向大会提交决议草案的形式通过建议。近年来,在6月的实质性会议上,委员会审议17个非自治领土和波多黎各问题,并通过决议以及区域讨论会的结论和建议。委员会还听取会员国、管理国、非自治领土代表和请愿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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