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日15周年:认识农村妇女在社会中作用

 

  首次国际农村妇女日的庆祝活动于2008年10月15日举行。该国际日根据联合国大会2007年12月18日通过的第 62/136号决议设立。决议承认:“在推动农业和农村发展、改善粮食安全、消除极端贫穷方面,包括土著妇女在内的农村妇女的重要角色及其贡献。”

  因此,决议敦促会员国酌情与联合国各组织和民间社会合作,继续努力落实联合国各次主要会议和首脑会议的成果,包括这些会议的审查成果,确保采取统筹协调的后续行动,通过下列途径,在国家、区域和全球发展战略中更加重视改善包括土著妇女在内的农村妇女的境况。

  各国政府和社会需要关注农村妇女的需求并进行相关投资,增强农村妇女的政治和社会经济权力,支持农村妇女充分而平等地参与各级决策;在相关政策中考虑到她们,制订具体的援助方案,提供咨询服务,以提高农村妇女在银行业务、现代贸易和财政程序方面的经济技能,并提供小额信贷和其他金融及商业服务,以增强她们的经济能力;制定法律,给予农村妇女拥有土地和其他财产的充分和平等权利。此外还需要采取其他措施

  联合国通过妇女署粮农组织国际劳工组织世界银行农发基金等多个机构对上述所有承诺进行监督、跟进和支持。这些机构试图从妇女权利、投资、培训等不同角度进行斗争,以实现决议中的目标和措施

 

Ilustration Rural Women

可持续发展目标促进妇女权利

 

可持续发展目标是在2019冠状病毒病之后实现恢复的重要途径,可让我们走向更加绿色,更具包容性的经济,以及更强大、更具抵御能力的社会。了解有关农村妇女权利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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