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将于2000年9月6日至8日 目录
大会在其1998年12月17日第53/202号决议中决定将大会第五十五届会议定为“联合国千年大会”,并决定召开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作为千年大会的组成部分。 大会在其1999年6月8日第53/239号决议、2000年3月15日第54/254号决议和2000年5月10日第54/261号决议中又决定,在“二十一世纪联合国的作用”这个总主题之下于2000年9月6日至8日在纽约举行千年首脑会议。 二. 与会者须知 A. 日期和地点 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包括若干次全体会议和四次圆桌会议,于2000年9月6日星期三至9月8日星期五在联合国总部举行。全体会议在大会堂举行,圆桌会议在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会议厅举行。 B. 抵达和离开 入境处安排: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副总统和王储抵达纽约时由联合国礼宾处处长或其他联合国高级官员迎接。各国政府通过其常驻代表团负责东道国关于入境手续的所有要求得到遵守,并与联合国警卫和安全处以及东道国和东道市当局协调作好所有交通、运输和住宿安排。 2000年9月6日至8日期间联合国总部的安排:按照以往惯例,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一些代表团团长在纽约逗留期间由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提供交通工具(一部车辆)和安全保护。无论车队规模大小,都只允许两部车辆(一部警卫车,再加上主座车)经第43街大门进入联合国,让乘客在大会大楼的代表入口下车。车队其余车辆的乘客需在第一大道较远处或在联合国的访客大门前(第一大道和第46街交叉处下车。 千年首脑会议期间每天上午抵达总部的暂定时间表将根据安全考虑予以编排。各代表团稍后将个别地接到这一时间表。 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按以下程序离开总部:在一楼(代表入口处附近)将设有一个“车队服务台”,在服务台工作的有一名礼宾官和一名联合国警卫以及一名美国特工人员。准备离开的代表团必须通知车队服务台工作人员,后者将呼叫车辆,并在车辆到达时通知代表团。 严格遵守下列要求将确保所有代表团都能及时和安全地抵达: (a) 车队中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持有有效的、带有照片的联合国证件方可通过安全检查,进入总部大楼; (b)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其随行人员以及其他代表团或观察员或此种代表团的个别成员如愿意从附近地点步行到联合国,均予以鼓励。这将会节省时间,并可避免可能遇到的长时间延误; (c) 除了警察和/或特工处人员陪同的车队外,乘车到联合国的任何代表团都需要有特别车辆通行证方可进入联合国场地。这种通行证将通过警卫和安全处提供。8月23日上午10时将在第1会议室举行安全问题简报会; C. 登记和核证 官方代表团以及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随行人员的登记和核证由礼宾和联络处负责。通行证申请核准后,由设在第一大道801号训研所大楼(第45街西北角)内的通行证和身份证办公室办理证件。该办公室的办公时间是:
关于新闻机构的核准采访事宜,请见本说明第40至第47段。 D. 警卫安排 如下文所述,将严格限制进入联合国场地及周围地区以及联合国场地内的各地区。9月2日至8日总部场地对公众关闭。以下是各种警卫安排: 警卫责任 千年首脑会议的警卫责任与联合国的任何其他活动一样:按照正式访问的标准做法,联合国警卫和安全处负责联合国房地内所有人员的安全,东道国和东道市当局负责联合国总部之外有关警卫和人员行动的所有安排。 东道国保安当局指派保安人员,保护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以及为数有限的其他政府官员。有关国家的驻华盛顿大使馆应向美国国务院要求安排指派保安人员。如果需保护的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尚未同美国国务院联系的各大使馆应同其进行联系。 其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将出席千年首脑会议的各国政府不妨同联合国警卫和安全处直接协商,特别是为本国派出的安全人员办理认可手续。 如有任何问题,请洽: 联合国警卫和安全处处长Michael McCann(963-7525) 或助理处长Joseph Martella(963-6150)。 千年首脑会议的安全事项规划小组设在GA-100室(963-0368/0369)。 千年首脑会议期间进入联合国及其内地方 千年首脑会议期间可进入联合国场地的人员严格限于经过适当的认可和佩戴联合国通行证的人员。将在第一大道801号的核证中心向所有政府代表团(会员国或观察员)签发通行证。关于陪同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国家保安人员的通行证,请洽: 警卫和安全处的JacobChacko(9639346)。(见所附警卫人员通行证申请表样品,附件三) 必须强调,任何没有有效的联合国通行证的人员都不得进入联合国。鉴于这么多国家领导人参加的会议可能引起的危险,出于安全原因这样做是必要的。为了避免最后一分钟出现的困难,请所有国家政府都确保其代表团和随行人员都经过适当的核证。 在联合国场地以内,行动还受到某些限制。在大会大楼周围和会议大楼整个第二层周围划出了一些限制区。警卫和安全处将对进入限制区实行控制。 将设立三个传达中心,以解决对进入实行严格控制引起的各种问题。一个中心设在大会大楼二层东翼的限制区内,一个设在大会大楼公共前厅的问询处,第三个设在通行证办公室(第45街东区304号,FF大楼)。所有三个传达中心都有秘书处的工作人员,确保各种信息顺利进出大会堂和限制区。 情况介绍会 联合国警卫和安全处将继续按总体警卫安排的需要举行个别情况介绍会。订于8月23日上午10时在第1会议室为所有代表团举行一次安全情况介绍会。 E.参加会议 发言名单、发言、文件、口译 据大会第54/254号第54/261号决议,在3天期间内将举行6次全体会议,每天两次,时间为上午9时至下午1时,和下午3时至6时。 由于千年首脑会议是一个独特的、具有象征意义的时刻,因此担任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主席的国家代表和担任大会第五十五届会议主席的国家代表将共同主持首脑会议。 参加首脑会议的将包括会员国、观察国、教廷和瑞士,以及巴勒斯坦(以观察员身份)。 为了让所有发言者都能在首脑会议上发言,发言时间限于5分钟,但有一项了解,就是不排除颁发较长的发言稿。为便利遵守时限,讲台上装设的提示灯会在5分钟时限将届时闪亮。 大会堂内仅颁发印有大会文件标记的千年首脑会议的正式文件和即将在全体会议上宣读的讲稿。 第54/254号和第54/261号决议还规定,千年首脑会议还将按照下列时间表举行4次互动式圆桌会议: 2000年9月6日星期三,下午3时至6时; 2000年9月7日星期四,上午10时至下午1时,和下午3时至6时; 2000年9月8日星期五,上午10时至下午1时。 四次圆桌会议将在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会议厅举行,由一位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担任主席。 鼓励会员国以国家或政府首脑作为代表参加圆桌会议。每次圆桌会议的主席由各区域集团与大会主席协商确定。每个区域集团将确定如何分配其成员参加圆桌会议。 圆桌会议的其他组织事项可由进一步协商确定。 千年首脑会议发言名单由抽签确定。 最新的千年首脑会议发言名单可到S-3001室领取。发言名单的任何变动或增添应以书面通知大会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事务司(S-3001G室,电话:963-5063,传真:963-3783)。 应事先向秘书处提供拟在千年首脑会议中发言的讲稿至少30份;如做不到,务请各国代表团在发言者发言前向口译员提供5份讲稿(供译成其他5种正式语文)。代表团如希望把发言稿分发给所有代表团、观察员、专门机构、口译员、记录员和新闻干事,则需要提供350份。以联合国的一种正式语文写成的发言稿的电子版,最好以Microsoft Word文档格式作为附件发给DPI@un.int,以供在千年首脑会议网址 以大会六种正式语文之一所作的发言将翻译成其他正式语文。任何发言者可用正式语文以外的一种语文发言;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大会议事规则第五十三条,该代表团必须提供口译员或以一种正式语文提供发言稿的书面翻译。根据秘书处接受作为发言稿正式案文的口译或书面翻译,由联合国口译员译成其他正式语文。如果提供书面翻译,有关代表团应向口译员提供一名既懂发言所用的语文又懂发言所译成的正式语文的人员,以协助口译员紧跟译文并确保发言与口译的同步进行。关于口译非正式语文的细节安排,包括非联合国口译员进入大会堂口译室等事项,必须事先与口译处主管Elena Howard女士联系(SA-B31室,电话963-8233)。 F. 双边会议的安排 设施 按照大会1994年12月23日第49/221D号决议的要求,将在千年首脑会议期间提供更好和更多的设施,供会员国进行双边会谈和接触。大会大楼一楼和三楼将有28个适当布置用来进行这种协商的临时小间,各有8张椅子。从9月11日星期一起至9月22日星期五一般性辩论结束之日,临时小间的数目将会减少。 预订办法 在指定的双边会谈区内,实施一套预订办法,以确保设施的公平和有效使用。 已为此目的向所有常驻代表团和常驻观察团分发房间预定表格(见附件二)。请各代表团和观察团使用一个表格列出所有要求的双边会谈,交给会议服务股Aurora Szekielda(1B-2室,传真:9639284)。这种书面要求应列明日期、 时间和每次会谈的确切期间,并应包括参加双边会谈的另一代表团的名称。鉴于千年首脑会议期间的警卫安排,双边会谈区只准持有大会堂或限制区通行证的代表进入。在大会大楼一楼和三楼靠近临时会谈室之处有地方可供拍摄双边会谈的照片。 收到要求后将在短时间内口头确认是否有空房间,并在会谈的前一天提供关于所分配房间的资料。如果日程许可,将尽量安排让每个代表团的会谈在同一个房间进行。 G. 条约的签署/批准活动 应该记得,秘书长在2000年5月15日的信中请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在千年首脑会议期间考虑签署和批准或加入交存秘书长的各项多边条约。在这方面,他表示在千年首脑会议期间将为此目的提供特别便利。 条约签署/批准活动将从9月6日至8日在代表入口处自动扶梯右边的一个非公开区进行。在那里将为新闻和电视人员设置一个特别平台。请记住会员国至迟须在8月1日表明其签署和批准或加入条约的意愿,以便能够尽量公平地照顾到各国的时间选择。应预早与条约科预定在千年首脑会议期间签署、批准或加入条约的时间。各常驻代表团如需要进一步资料,或希望在千年首脑会议期间安排签署、批准或加入条约的时间,请洽条约科(电话:963-5047)。 H. 正式午宴 9月6日星期三下午1时15分,秘书长将在北翼代表休息厅举行正式午宴。将为这次活动发出邀请。 I. 配偶活动节目 娜内·安南夫人为参加千年首脑会议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配偶举办三项社交活动:2000年9月6日星期三举行午宴,9月7日星期四参观大都会艺术博物馆,9月8日星期五举行最后午宴。 2000年9月7日星期四,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基金会)将举行互动式的女童教育论坛,由安南夫人担任名誉主席,邀请各国元首和政府首脑配偶参加。有关这一活动的详情,请联系儿童基金会高级教育顾问Mary Pigozzi女士 (电话:824-6618)。进一步的安排细节将稍后提供。 各常驻代表和观察员请尽早将其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配偶是否前来纽约通知礼宾处处长,以便发出适当的邀请。 J. 集体合影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预定在千年首脑会议上发言的各国代表团团长定于2000年9月6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紧接正式午宴后),在托管理事会会议厅正式集体合影留念。 每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各国代表团团长集体合影时的位置都预先安排。标明每位代表在正式集体合影中确切位置的座次卡将在适当时候分发给有关代表团。 合影仅限于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预定在千年首脑会议发言的各国代表团团长参加。合影时,托管理事会会议厅只准参加集体合影的人进入。他活动可准许口译员和警卫人员进入,但是集体合影活动没有任何例外。除了指定拍摄集体合影的摄影师外,任何人不得使用闪光灯照相。 K. 媒体安排和服务 采访证 在2000年8月25日星期五前,媒体代表可到以下地点办理采访证: 训研所大楼,第一大道801号(45街西北角)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4时45分办公;下午1时至2时关闭 从2000年8月28日星期一至9月22日星期五,媒体核证中心设在以下地点: FF大楼,东45街305号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办公;下午1时至2时关闭 千年首脑会议之前几天和会议期间的办公时间如下: 已持有有效联合国通行证的记者不需要再申请千年首脑会议采访证。所有其他人必须在2000年8月21日星期一之前申请采访证,他们要填写一份采访证申请表,申请表可在以下地点领取: 媒体核证和联络股,联合国S-250室: 电话:(212)963-6934/-2393/-2392/-3866/-7164, 传真:(212)963-4642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代表团团长的随行记者团所有记者必须填写一份采访证申请表(见附件二),附在有关国家常驻代表团的正式信函内列出媒体代表的姓名、职衔和所属单位,交给: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代表团团长的随行记者必须前往核证中心报到,在出示国家护照和另一份带有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后,照相并领取联合国通行证。 欲报道千年首脑会议的所有其他媒体要前往核证中心,出示其总编辑写给媒体核证和联络股的委派函后领取联合国通行证。还需要出示两份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如护照、本国新闻采访证、警察新闻通行证、驾驶执照等)。 出于安全原因,请记者团所有记者随时佩戴联合国通行证和本国记者证。 入口和安全检查程序 千年首脑会议指定的新闻记者入口如下: 所有媒体代表在入口处都必须向联合国警卫出示有效的联合国通行证。 建议所有媒体人员提前到达联合国,以便有充分时间接受安全检查。最后一刻到达的人可能遇到延误,如果第一大道因车队通过暂时关闭,延误时间会更长。 媒体中心和其他设施 秘书处大楼三楼供记者使用的设施包括按商业费率计算的电话、传真和因特网服务。大会大楼三楼的记者快餐厅将作为备用区,供记者团、特别是官方摄影师和摄像师等待轮流进入指定小间使用。这些地方还装有电源插座和播放大会堂会议实况的电视机。 联合国将在第1会议室设立媒体中心,供当地和外来的记者团使用,其中提供以下技术服务: 9月6日至8日问讯处将有工作人员全日值班,协助记者解决实质性和组织性的问题。 媒体中心 电话:(212)963-9611/-9612/-9613 联合国视听材料 联合国可提供照片、录像带和盒式录音机。在千年首脑会议期间,提供这些服务的办公室每天上午9时起办公。 向各国代表团提供的照片,仅收取象征性费用;经核准采访的记者可获免费提供。上午发言的照片在当天下午即可提供;下午发言的照片在第二天上午即可提供。请向下列单位询问和索取照片: 联合国照片保管室 S-805-L室 电话:(212)963-6927 传真:(212)963-1658 发言的录像带(仅有彩色电视制式(NTSC))以VHS和Betacam SP两种制式提供,需付费用。提前预定的录象带,尽可能在发言后立即提供。以后订购的录象带将在第二天提供。请注意因复制的能力有限,复制要求将按收到的先后顺序处理。以后订购的录象带将在第二天提供。欲订购发言录像带,请洽: 联合国电视台 电话:(212)963-7652 传真:(212)963-3860 实况电视输送由商业电视公司提供,详情请洽: 联合国电视台 电话:(212)963-7650 传真:(212)963-3860 请注意,在千年首脑会议期间,联合国电视台不提供单方面电视制作服务。 发言盒式录音带由下列单位提供: 联合国录音保管室 (设在1-B地下第一层中央大厅,GA-27室) 电话:(212)963-9272/-9269 传真:(212)963-3860 发言一般以原始(“会场”)语文提供。订购口译员六种正式语文之一的译文录音带的特殊要求应事先提出,但要视有无录音设备而定。 代表团可免费索取每次发言的录音带一盒。额外拷贝、日后订购和其他特殊要求则需付费,请洽: 录音股 GA-13-C室 电话:(212)963-7658 小组采访 由于后勤和空间方面的考虑,几乎所有的视象媒体采访工作都由选定的媒体采访小组进行。这些采访小组的员额全部保留给联合国电视台、联合国摄影师、国际通讯社和摄影机构。至于报刊媒体机构,联合国记者协会应将其代表人选通知新闻部。 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代表团团长的随行官方记者团,包括官方摄影师,不得参加这些采访小组。但有一个例外,即在本国元首或政府首脑或代表团团长参加的任何午宴上,准许官方摄影师加入采访小组。在任何情况下,这些采访小组均由新闻部联络人员负责陪同。 电话:(212)963-6934 传真:(212)963-4642 大会堂内视象媒体报道 官方摄影师和官方电视工作人员将有机会从大会堂四周的记者厢内轮流拍摄本国元首或政府首脑或代表团团长的发言。由于场地有限,他们不得留下来拍摄特别会议期间的其他发言。少数照片摄影师也将获准由新闻部联络人员陪同,从大会堂后面的“桥”上拍摄发言时的照片。大会大楼三楼的联络服务台将负责协调这些活动。 媒体联络服务台,电话:(212)963-7756/-3353 大会堂记者旁听席入场券 大会堂记者旁听席为媒体代表设置的座位有53个。入场券将于开会前半小时在三楼媒体联络服务台分发,先到先得。
向新闻界分发发言稿 代表团如希望向新闻界提供其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代表团团长的发言稿,应将150份发言稿送到设在第1会议室的媒体中心(在第一地下层,1-B), 另将150份送到三楼记者区文件分发台。没有影印设施可供影印这些发言稿。 联合国新闻稿 新闻部将提供千年首脑会议公开会议的英文和法文新闻稿,可到三楼文件分发台和媒体中心领取。其他事项应向新闻处询问。 电话:(212)963-7211/-2360 背景材料 如需关于首脑会议、秘书长千年报告和重要议题的新闻材料,参看联合国网址www.un.org/millennium。若要获得更多资料、采访的建议和其他相关的协助,请洽新闻部公共事务司。 电话:(212)963-6870/-1453 传真:(212)963-0536 电子邮件: pascale@un.org因特网 联合国网站将在http://www.un.org/millennium用英文全面报道千年首脑会议,其他五种正式语文在各种语文网页上报道。联合国网站将用英文和法文现场网播首脑会议的全体会议情况,以及一些记者招待会。该网站也将提供发言的原文文本、新闻稿、电台节目和照片,以及关于首脑会议的背景资料。千年首脑会议的网播将保存六个月。 记者简报会 每天中午将在S-226室为记者举行简报会。 双边会谈的报道 开放供报道的双边会谈可供拍照。报道这些会谈的媒体代表须在三楼联络服务台集合,然后在新闻部联络人员陪同前往拍照。 条约签署/批准活动的报道 媒体代表可从代表入口处(地面层)附近的特设平台上,报道首脑会议期间的条约签署和批准活动。将留出空间供为数有限的摄影师使用。 媒体联络服务台 电话:(212)963-7756/-3353 记者招待会 在千年首脑会议期间,将在S-226室和第2会议室举行记者招待会。 记者招待会清单将每天公布。代表团如希望预订房间举行记者招待会,请洽: 发言人办公室 电话:(212)963-7704 媒体的其他询问 若要了解关于媒体的更多资料,请参看2000年7月12日“向记者提供的说明”(DPI第5619号说明)。 进餐设施 在千年首脑会议期间,媒体人员可使用下列进餐设施(营业时间待定): 自助食堂(秘书处大楼-一楼) 记协俱乐部(秘书处大楼-三楼) 职工小餐厅(秘书处大楼-四楼) 奥地利咖啡馆(大会大楼-第一地下层) 自动售货机/记者快餐厅(大会大楼-三楼) 将于9月6日星期三上午9时之前在北边代表休息厅为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代表团团长提供咖啡服务。 M. 与东道国的联络 凡涉及东道国的事项,均请向美利坚合众国驻联合国代表团Robert C.Moller询问(正常上班时间电话415-4131,下班后电话415-4444)。 N. 进一步资料和简报会 如需更新和扩大本说明所载的资料,可能会印发补充资料。此外,在千年首脑会议召开之前的几星期里,可能为有兴趣的代表团安排“问答会”。 O. 特殊安排的协调人 在秘书处内,与千年首脑会议有关的特殊安排的协调人如下:
与会国政府应负责所有其他安排,包括到达纽约市的旅行、入境手续、地面交通、住宿、特殊健康和医疗照顾的注意事项、文书和电信服务、先遣考察等,以及安排代表团与千年首脑会议无关的活动。与会国政府应遵守到联合国总部进行正式访问的所有正常程序,这些程序载于联合国《礼宾手册》(ST/SG/4/Rev.6)第十九节、《代表团手册》(ST/CS/49)和其他准则及批示中。 P. 医疗事务 联合国医务处役有无需预约的诊所,门诊时间人上午9时至下午6时。诊所设在秘书处大楼五楼。此外,在千年首脑会议期间,在会议大楼二楼电梯附近、C-202室前面将设立医务处急救站。 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的随行医生如有特别需要,或需查看医务处现有设施,请洽护士长。
双边会谈房间预订表
注意 请将填妥的表格送至:会议服务股Aurora Szekielda女士。传真:(212 )963-9284。
附件三: 通行证申请表 警卫和安全事务处 特别事务股 警卫人员 通行证申请表 签发___ 延期___ 复制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卫对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官 印__ 日 期__授权签字(请工整书写姓名) (以下由特别事务股填写) 代号: A_____________UA___________ 武器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失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核准部门: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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