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届会议

议程项目49(b)

联合国改革:措施和提议: 联合国千年大会

联合国千年大会筹备工作区域意见听取会

199977日至8日在日内瓦为欧洲经济委员会区域
举办的意见听取会

秘书长的说明

在联合国千年大会和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的筹备工作中,并应秘书长的要求,五个区域委员会执行秘书已举办同各自区域民间社会有代表性者的区域意见听取会,委员会成员参与了会议。意见听取会的目的是要获得旨在加强联合国作用,并确保联合国在二十一世纪仍然适切的各项建议。第六次区域意见听取会将在北美洲举办。

谨附上1999778日在日内瓦为欧洲经济委员会举办的意见听取会的报告。

 

199977日至8日在日内瓦为欧洲经济委员会区域举办的意见听取会

1. 为筹备联合国千年大会举行的欧洲经济委员会(欧洲经委会)区域意见听取会在马耳他总统吉多.德马尔科先生阁下主持下于199977日至8日在日内瓦召开,民间社会和会员国约200名代表参与会议。意见听取会分成四个部分,每部分半天,分别讨论人权,可持续发展,和平与裁军,加强联合国的作用。

2. 前三个部分分别由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欧洲经济委员会执行秘书和裁军谈判会议秘书长主持。意见听取会主席则主持了关于加强联合国作用的第四个部分。每个部分根据某一领域的专门知识或积极参与程度选出五名特邀专题小组成员,并请他们说明看法,以便先介绍主题,然后才展开一般性辩论。在辩论期间,52个非政府组织(有些是多个非政府组织的代表)12个会员国提出了问题,并表达看法,提出建议。

3. 德马尔科总统主持意见听取会开幕时强调了三个主题之间存在的密切相互关系。他指出:对挨饿的人而言,人权仍是抽象概念;没有和平,就不会有经济发展。

. 人权和全球化的挑战

种族歧视、仇外、宗教仇恨和不容异己

4. 在欧洲,基于种族、肤色、种族或民族血统、仇外、宗教仇恨或不容异己的歧视现象,与日俱增。与会者觉得这是潜藏的冲突根源。对移民、寻求庇护者和难民的仇外心理日益增加,对穆斯林社区(恐穆斯林)和犹太社区的基于宗教的不容异己有所增加,东欧和西欧的反犹行为则明显增加。除了对少数群体如吉普赛人的歧视持续存在,新的歧视形态正在出现,包括基于复合歧视标准的多重歧视,诸如种族和性别、种族和性取向、种族和年龄以及对贴上“非法者”标签的人进行排斥、隔离或逐出。

5.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有人建议:

(a) 当地非政府组织联盟,通过运动提高公众对所有主要歧视形式的认识,从而促使立法者和决策者更重视这些问题;

(b) 各国政府发展一套更有效的制度,以便由国家法院以及可能时由国际法庭调查和起诉种族动机的罪行;

(c) 政府应将种族和性别歧视受害人的恢复权和赔偿权付诸实施。

6. 关于联合国应采取的具体补救行动,有人提议:

(a) 联合国应就各国国内采取的上述行动,日益成为交换经验的论坛;

(b) 联合国会员国集体努力,进一步制订和促进与《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有关的遵守程序,特别是第14,并努力促进更广泛接受和利用这种程序;

(c) 联合国确保民间社会的力量广泛参与筹备订于2001年举行的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有关不容忍世界会议。

极端贫穷是对人权的重大剥夺

7. 贫穷在欧洲各地急剧上升。这种情形不仅发生在东欧,东欧由于劳动市场较无保障而产生贫穷,这反映在保健和教育部门的日益恶化。这种情形也发生在西欧,西欧一些国家生活在贫穷线以下的人数过去10年增加了50%

8. 这种贫穷的上升说明没有能力将经济和社会权利化为行动。尽管有明白确定的目标,但人们认为在实现这个目的方面几乎毫无进展。

9. 关于补救行动的提议包括:

(a) 让地方当局负消除贫穷的主要责任,并通过地方税收给予足够经费。这一政策并不免除国家当局在这件事上应负的一切责任。相反,它们应采取全国措施,积极支持地方当局。内政部和司法部应成为这项支助的一部分,因为它们有责任将被剥夺公民和社会地位的人重新纳入社会;

(b) 各国政府应就最低限度收入、失业者的专业重新培训和获得法律援助机会等重要问题进一步制订反贫穷的立法框架。这套法律办法应针对给予穷人从事创收活动的机会,并应避免使社会援助或多或少永久化的不良结果;

(c) 各国政府应给予每个人“法律地位”(适当证件),特别是无家可归者和移徙工人。

10. 有人提议,联合国提供一个论坛,供从事反贫穷活动的非政府组织、地方当局和会员国分享经验,协调行动和制订反贫穷战略。

国际贩运妇女和儿童是与贫穷和歧视有关的问题

11. 欧洲已发现贩运妇女的联络网。它们往往将来自东欧的妇女偷运到西欧、以色列或新的目的地,象土耳其。东欧妇女接受在海外工作,纵使她们知道将来的工作是当妓女、管家或在血汗工厂做工,因为这是她们到西方赚钱的唯一方法。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国际移徙组织(移徙组织)、欧洲委员会或欧洲联盟处理这个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并未处理问题的根本,这就是贫穷。当前立法反映的是一种预防犯罪的做法,其目的是保护社会免于犯罪和保护边界,但是这等于是反移徙政策,实际上使处于贫穷状况的妇女无法获得新的经济机会。

12. 因此,有效的行动需要:

(a) 各国政府确认贫穷和缺乏机会是国际贩运妇女问题的根本;

(b) 各国政府在民间社会积极参与下,研究从人权观点处理这个问题,查明违法情况(劳动条件、特别是奴役式劳动;过份妨碍行动自由等);

(c) 政府有效地拟订和执行法律,查明和处罚那些从事贩运的人。

13. 在联合国一级,有人提议会员国加强本组织的能力,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特别是那些与偷运移徙者和贩运人口有关的犯罪。

联合国和企业合作促进人权的相关性

14. 大家认识到只靠私营部门的发展无法解决发展问题,私营部门的目标也与联合国的不同。然而,应当指出,私营部门的竞争性与人权并非背道而驰。在许多情况下,由于提倡负责任的企业作法,与企业的合作甚至成为支持人权的公开、有效和合法的途径。例子包括:企业通过合作向劳动市场受歧视的群体提供技巧;企业训练其职工增加工作场所尊重人权的敏感程度。

15. 关于联合国的行动,应更加努力强调这两个行动者对标准、稳定、透明和健全发展这些问题有共同的纲领。对于这种合作关系的期望必须切合实际,联合国应记住不能期望企业起政策作用,或取代政府的财政义务。

加强联合国内部的人权

16. 在整个辩论中,大家再三强调需要有效的预防、执行和遵守,也需要同非政府组织更积极地合作。下文第四部分将阐明三个会议部分共有的这几个重点。

17. 关于上述事项,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大力强调实应优先重视执行人权领域现已完备的各项原则、准则和公约的整体。她还谈到同非政府组织“非正式”联盟的重要,非政府组织鉴于其资讯网和游说活动方面的效率,能补充联合国的工作,有时还能弥补其过失。

18. 联合国人权体制出现了“双重标准”,对于塞拉利昂和其他国家发生的侵犯人权情事处理得不象科索沃那么认真,这对许多与会者是个严重的问题,因为有可能打击联合国的信誉,削弱其效力。这个问题关系到对一个主权国进行外来干涉,在关于和平与裁军的辩论上再度被提出来讨论。下文第四部分将进一步说明。

19. 一些与会者强调,增加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可利用的资源有助于全面改进人权情况。欧洲经委会一个成员国的代表指出,1994年该办事处成立以来,联合国预算用于人权的比例一向偏低。专题小组讨论成员和非政府组织代表都谈到为人权核拨“合理的资源”。

20. 从机构的观点看,与会者还指出,安全理事会在其审议期间未充分审议人权事项。他们建议安理会在作出决定之前,有系统地审查和辩论其决议所涉及的人权问题。

21. 辩论最后认为,人权将在二十一世纪成为联合国议程上最重要的项目。

. 可持续发展:经济效益、社会和环境和谐共进

22. 欧洲经济委员会执行秘书指出,全球化进程已无法逆转,市场经济的长处已经毫无疑问,他以辩论会主持人身份请与会者探讨这些现象如何促成进步和让人人受益。的确,人们一直认为,市场曾经失败过,即以今天的事态发展而言,全球化对个人以及整个国家和区域都有可能带来边缘化的严重风险。此外,全球化带来的激烈竞争把环境降到次要地位。

23. 他还指出,在经济事务方面,联合国在宏观经济战略规划方面基本上没有走在前面。联合国在1960年代在这些事务方面发挥了先导作用,并继续提出相关问题,提供有意义的意见,但这一作用随后被布雷顿森林各机构所取代。在二十一世纪,联合国需要加强其经济分析和研究能力,加强能力使其关于宏观经济的看法得到尊重,并成为讨论世界经济公平组织的主要论坛。

全球化: 对可持续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环境带来的挑战

24. 这一挑战是如何把人类的需求和自然的需求结合起来,如何把今日的需求同明日的需求结合起来。联合国通过各种全球会议探讨了这一问题。但目前的各种力量并不支持这些会议的结论。全球化的经济按其本身合理的利益,要利用费用最低的生产运输方式,创造新的劳动分工,对长途运输提出更多要求。各国政府在跨国公司威胁撤出以及选民不愿改变生活方式因而造成政治压力的情况下,显得有心无力,很难保持社会标准,很难承担转向无害环境技术和行为的初期费用。

25. 因为发展的社会、经济、文化和环境方面相互依存,这些挑战要求采取整体一致的做法,也要求以国内民主、公平对外关系以及针对问题的不同性质采取妥当行动的意愿为基础,进行更有创新性的国际合作。为此目的,建议如下:

(a) 无论是公民、非政府组织、企业、国家或国际组织,每一行动者都尊重整体一致和全盘综合的做法,并考虑到发展的政治、社会、经济、文化和环境因素都相互依存;

(b) 补充性原则的运用表明,问题要根据其不同性质,在最恰当的政治和行政级别解决。全球性问题需要有全球性监督和多边基础的协调。不过在区域、国家和地方干预可能更加有效的情况下,决策应在此一级别作出;

(c) 联合国应作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和道德对话的框架,并应充分利用各区域委员会,因为它们是全球问题和国家问题之间的自然联系。(与此相关,有人建议,应更好地利用金融机构,如区域开发银行等。);

(d) 有关各方都应采用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法。例如,尽管联合国系统没有一个全球性能源机构,但在宣传可持续能源方面已取得进展。这方面运用的方法(评估需求,在预计政府应采取哪些行动时采用具体措施,在所有方面都参加的论坛上开展辩论)应加以推广,并有效运用到其他部门,如运输部门或水部门。

非政府组织在推动可持续发展和环境方面的作用

26. 全球化改变了国际舞台上各行动者的权力平衡。与会者承认,现有与非政府组织进行协商(区域意见听取会就是一个例子)并与其协调行动的机制十分有效(人们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1992年成立的非政府组织管理委员会作为这种有效机制的典范)。不过,非政府组织证明自己有效之后,目前要求明确提高它们的地位,并要求加强它们在联合国各项活动的谈判、实施和监测阶段的联系。

27. 非政府组织参加发展进程问题是在讨论转型国家时谈到的。有人指出,非政府组织作出了宝贵贡献:它们为发展进程提供了人力资源和专业知识;在为人才流失所困的国家,它们提供新的就业机会,成立科学研究小组,开发新的项目;它们填补了政府无法继续执行项目时出现的空白,尤其是在环境保护以及社会和社区发展方面;发展了网络,为次区域和区域合作提供了动力。因此认为,民间社会的动力是转型过程的一个重大特征,也是转型成功的一个关键条件。

全球化与经济发展:从中欧角度看联合国的作用

28. 许多国家请求联合国协助消除全球化带来的消极影响,中欧各国却请求联合国帮助它们搭上全球化这趟列车。在这些国家中,加入全球化经济被认为是实现现代化的通行证,它们的主要关切明显是要避免以次等地位加入这一进程。因此很显然,因为各国国情和民众舆论不同,对联合国应如何解决全球化问题也没有统一看法。

可持续发展与民主

29. 中欧和东欧国家的与会者强调民主对于持久的经济发展十分重要。经济发展的动力已经不再是生产原材料,而是组织人民承担不断变化任务的知识和能力。不过,只有在人民能够相互沟通的情况下知识才能够交流,而这只能在自由气氛中才能实现。因此需要有民主、人权和法治提供经济增长所必需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团结。联合国应该推动这些原则。在这方面,他们重申了关于人权会议部分提到并在报告第四部分详细说明的请求:高度重视各项公约、准则和标准的落实。

“可持续发展与一个新的财政结构”

30. 与会者认为,显然需要让国际经济和金融制度更稳定,更公平。各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还没有制定规范全球市场的明确战略,而公众舆论则高度重视国际金融系统的改革。

31. 在这方面建议:

(a) 改革金融市场,因为它目前的特征是缺少透明度,过于动荡。改革的目的是促进同合法贸易和真正投资目的有关的交易,同时阻止投机交易;

(b) 各国政府应制定规章制度,削弱投机基金的影响力,控制短期资本的流入流出;

(c) 在全球一级,国际社会应商定细则,规范金融市场和市场炒手。应建立一套制度,监测短期资本的移动情况;

(d) 应象经济学家詹姆斯·托宾建议的那样,对金融交易征税,税收将专门用于解决全球性问题,如消除贫穷或保护环境。

32. 关于这种改革的宏观经济层面,与会者指出,国际上的劳动分工显然在推动世界贸易组织、七国集团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发组织)等组织,而不利于联合国。对此它们并不赞赏。因此建议:

(a) 让联合国在重新设计国际经济体系框架方面发挥更积极作用,因为人们认为联合国能够为民主决策提供最好的保障;

(b) 把关键的宏观经济问题列入千年大会议程。

. 和平与裁军:面对新类型的冲突

33. 专门讨论和平与裁军问题的意见听取会第三部分是在科索沃冲突发生时召开的。因此应从这一角度看待辩论的许多问题。

34. 会议主持人,裁军谈判会议秘书长指出,全球化作为一个变革因素是在哥伦布发现美洲时开始的。从那时以来,一种新的“文明典范”在科技进步的巨大推动下发展起来。他强调需要重新建立联合国在和平与安全方面发挥的中心作用。关于裁军问题,他并不赞同普遍存在的悲观看法,认为谈判会议需要制定新的议程,纳入“军备管制”概念,并让联合国采取相应行动。

和平在二十一世纪面临的挑战

35. 与会者承认全球化在经济方面十分重要,但也认为今后对和平的威胁更有可能来自族裔紧张,这可能会导致目前各国分崩离析。

36. 一名发言者表示,如果目前分离主义者关于族裔的主张得以实现,可能造就出2 000多个独立国家。事实上,90%以上的国家是多族裔国家,因此,有必要避免让族裔间的分歧造成紧张和分裂。

37. 为此建议:

(a) 政治学家应参照领土主权可能过时这一前提,考虑新类型的宪法;

(b) 各国政府应重视各社区不同特征的管理,并为此得到国际社会的援助。多族裔社区妥当公平的管理有可能预阻北爱尔兰、卢旺达、斯里兰卡和中东出现暴力。

38. 族裔冲突为数之多超出了联合国目前的解决能力。因此,根据补充性原则和“联合国只应做本身能承担的工作”这一箴言,建议如下:

(a) 联合国应与区域组织共同评价单独和集体解决这些冲突的能力;

(b) 联合国应继续为多边主义、各种权利、制宪、治理、冲突管理和外部干预等问题制定基本标准。

联合国和区域组织的作用

39.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北约)干预科索沃造成的先例,引起所有与会者的重大关切,提出了以下问题:

(a) 联合国亟需重新确立在这些事务中的主导地位。德马尔科总统雄辩地表示,“联合国主导地位若有任何削弱,本质上都对各个国家形成威胁”;

(b) 应由谁核可这种干预行动,决定进行干预的标准何在;

(c) 联合国在国际行动中使用武力方面发挥主要作用这一点载于《宪章》。因此,任何这类行动都必须符合《宪章》规定的范围。《宪章》规定了干预的标准,并规定安全理事会为决定进行干预和干预方式是否妥当的唯一当局;

(d) 在和平与安全事务中与区域组织合作。与会者愿意赞同这一合作的原则(见上文关于补充性问题的段落),但也强调,区域组织进行干预要由《宪章》来授权。因此,应按照《宪章》的规定采取行动。例如,一名专题小组成员表示,欧安组织认为本身来自《宪章》第八章,不过,目前似乎仍有些混乱。区域组织有时把自己看作是联合国的竞争对手。因此必须对由谁在哪个阶段进行干预定立一个层次和明确的决定。

概念的重定

40. 与会者表示,需要澄清共同使用的概念,因为其含义有了巨大变化。这些概念包括:

(a) “和平”,不应再被理解为仅仅是没有战争的状态;

(b) “安全”,应该是共同的、全面的、以人为中心的;

(c) “主权”,并非是绝对的,而应受各国国际承诺的限制;

(d) “自决”,不应被视为自动拥有分离的权利;

(e) “不干涉”,没有授权各国政府任意违反国际法的普遍原则,而完全不受惩罚;

(f) “裁军”,逐渐让位于“军备管制”这一更广泛的概念,这个用语更恰当地反映一个进程,而非一个终极目标。

促进和平和预防冲突

41. 若干与会者强调,需要在所有国家制定促进和平的方法,使之与民主体制相结合,以便让掌握权力合法化,尊重法律和秩序,以及推广经济福利但不失社会公平。为推动和平事业,建议如下:

(a) 联合国通过一项《人类享有和平权利宣言》;

(b) 所有国家都推动和平文化,把国防部改为和平部,把军事学院改为和平研究院。突出和平事业就是要给予高度重视;

(c) 各国政府在所有正规和非正规教育中推动和平教育。更广泛地讲,应让积极的非暴力模范取代对军事尚武精神的讴歌。

42. 关于预防冲突,会议强调民间社会的作用,有人谈到俄罗斯联邦和南非的范例。在这两个国家,民间社会对和平转向民主起了决定作用。因此建议:

(a) 各国政府表现出政治意愿,对早期警报迅速反应,支持反对种族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运动的民间社会团体及政党;

(b) 地方社区团体预防性倡议应得到支助。

冲突的管理和解决

43. 建议联合国:

(a) 成立一支联合国常设和平部队,随时预备进行干预;

(b) 建立一个处理冲突的独立特别机构,通过第三方顾问就冲突解决提供切实咨询;

(c) 制定一项冲突管理的多重政策,其中包括援助、调解、外部压力和军事干预;

(d) 倡导妇女在决策层参与冲突解决的工作。

裁军

44. 与会者认为联合国的裁军活动速度有所放慢,尤其是在核裁军领域。目前使反弹道导弹防御系统现代化的努力被认为有害于《1972年反弹道导弹条约》。

45. 为给裁军事务以新的动力,建议如下:

(a) 召开第四届联合国大会专门讨论裁军问题的特别会议;

(b) 运用几年前在堪培拉设立的一个方案,消除世界上的所有核武器,其中纳入今天仍有意义的具体建议;

(c) 鼓励区域不扩散努力。与会者高度重视若干国家(乌克兰、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树立典范,成功地成为非核武器国家。这种努力在东南亚、朝鲜半岛和中东意义尤其重大;

(d) 加强纵向裁军(削减武器库)和横向裁军(控制扩散)之间的协调。

加强联合国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伙伴关系

46. 与会者认为,非政府组织在和平与安全事务方面表现了它们的效能,可能比其他任何领域都更有效,其中的典范是《禁止使用、储存、生产和转让杀伤性地雷及消除此种地雷公约》(“地雷条约”)

47. 建议联合国:

(a) 支持它们的宣传作用。有人提到今年5月许多非政府组织在海牙提出的“和平呼吁书”,认为是后续行动的范例;

(b) 更好地利用其能力,提醒国际社会注意即将发生的冲突;

(c) 更多地依赖非政府组织在冲突局势中提供独立信息的能力(国际刑事法院也可从中吸取更多信息)和在战争中保护平民的能力。目前,一个国际人道主义网络,正在成立,以编订具体建议,提交千年大会。

. 加强联合国的作用

48. 欧洲经委会区域意见听取会的结论部分重点论述了“加强联合国的作用”的专题。德马尔科总统、贝特洛先生、彼得罗夫斯基先生、范博芬先生和达尔夫人积极参加了意见听取会。

49. 结论辩论肯定了三个专题会议提出的意见,即民间社会极为重视联合国的价值观,认为这些价值观应对所有人和所有国家同样有益。因此,民间社会对联合国的原则和标准经常得不到尊重,对实行双重标准,对越过联合国采取与《宪章》相冲突的关键决定和行动,越来越感到忧虑。与会者认为联合国正在丧失信誉,并关切这种情况对他们本人及其子女可能产生的后果。

50. 因此,辩论提出的建议的宗旨是恢复联合国的信誉并允许民间社会积极参与其工作。要恢复联合国的信誉,首先要对相似情况采取平等的对待方式。信誉涉及到有效执行各国政府在联合国所有实体通过的决定、原则和标准,而这涉及到人力、军事和财政资源。民间社会通过议会或非政府组织的参与,也被认为是提高联合国的效率和让各国政府对自己遵守联合国各原则和标准的情况负责的一种方式。

恢复联合国的信誉:避免双重标准

51. 提到了两个关于双重标准的例子。第一个是在经济领域,它涉及的不是联合国,而是世贸组织。在这个例子中,美国和欧盟通过农业补贴及滥用反倾销措施,采取了它们不容忍其他国家采取的做法。第二个是在人权领域,例如,对待塞拉利昂境内的侵犯人权情况就不像对待科索沃的侵犯人权情况那样认真。与会者认为此类双重标准越来越多,并指出它们对联合国的信誉及工作成效的不利影响。

52. 在一个即时传播和媒体对某些地区的事件报道极为不均衡的世界中,繁琐的多边外交程序是一个重大缺陷。想到科索沃这个先例,人们对支持北约未经安全理事会授权即进行干预的人提出的以下论点很是敏感:“如果我们必须等待联合国的决议,那科索沃的阿尔巴尼亚少数民族现已被灭绝了”。因此,提高安全理事会对危机作出及时反应的能力似乎是加强联合国的议事日程中的一个优先事项。

53. 改革安全理事会的提议要么围绕着增加理事国的问题,要么围绕着取消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的问题。不过,考虑到此类提议可能对安全理事会决策过程的成效产生不利影响,与会者对德马尔科总统提出的想法表示了兴趣,他提议需要两张反对票才能否决一项决议。要不然,他提议说,就像欧洲联盟各机构现在那样来权衡表决。

54. 不过,除了安全理事会的最终改革外,与会者认为联合国的最高优先事项是解决相互冲突的原则问题(只举一个例子说,不得干涉主权国家的内政相对于国际社会对任何特定国家境内严重和大规模侵犯人权情况作出反应的共同责任)

55. 关于原则相互冲突这个根本问题,建议如下:

各国政府授权秘书长设立一个由知名人士组成的咨询机构,该机构有权对评估有关各级原则的标准作出中立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就具体情况提出建议。

决定、原则和准则的有效实施

56. 安全理事会作出及时和正确的决定是一回事;决定得以执行又是另一回事。为了避免因延误而使情况恶化和造成极大的人员伤亡,建议如下:

(a) 联合国成立一支危机情况应急常设部队;

(b) 各国政府在自己的军队中保持一支常设部队,供联合国在需要干预时使用。

57. 除了有效执行安全理事会的决定外,一个最大的关切主导了这三个部分的辩论。联合国必须发展自己的实施能力并进一步建立机制,促使各会员国遵守在国际一级作出的承诺。

58. “我们在概念、原则、公约和准则上已取得了尽可能大的进展;我们必须着手实施了”,或“我们应消除联合国准则及其实施之间的缺口”,诸如此类的说法构成了基本论调。不能将承诺付诸行动和不能为准则的实施制定更为有效的后续行动和监督程序是与会者一再强调的问题。

59. 第一步是各会员国遵守它们自己所作的承诺。与会者强调,会员国必须加强负责并“健全施政”。

60. 为此目的,建议如下:

(a) 联合国将有效实施列为优先事项并发起一个国际实施十年;

(b) 非政府组织调动舆论,责成政府遵守在联合国框架内所作的承诺。

在联合国各主要活动领域拟定预防措施

61. 与会者强调,虽然人们历来更多地从联合国维持和平活动的角度理解预防,但预防不应局限于这一领域。仍有余地采取更积极的做法以促进人权和扫灭贫穷。这需要进一步将相互交叉的各个突出领域纳入联合国活动的主流,包括通过建立预警机制和开展预防行动。

为联合国提供适当的手段

62. 关于有效执行安全理事会决定的一些建议载于第61段。政府的意志对实施公约、准则和标准必不可少。不过,联合国也有责任行使监督和提供援助。联合国要做到这一点,就应拥有与其职责相称的资源。与会者对联合国预算所作的评价是“少得荒唐可笑”。与会者强调指出了恶性循环的危险,资源的缺乏将降低本组织的效率,从而进一步影响信誉并使某些会员国找到论据提出进一步削减预算的主张。

联合国机构民主化

63. 在意见听取会上,大会被描述为“所有国家均为常任理事国”的联合国机构。与会者表示希望看到大会更多地以国家议会的方式运作,并提到了将“更多的议会式民主”引进联合国的必要性。在这方面,与会者一再说:

(a) 大会不应像现在这样局限于一年一次会议,而应全年召开三次不同的会议;

(b) 应缩减大会议程并进一步确定其优先次序;

(c) 联合国所有磋商和辩论都应面对问题,注重结果。

让民间社会参与联合国的工作

64. 民间社会参与联合国的活动问题是会议三个专题部分和结论部分的中心思想。民间社会以往的贡献得到了承认,与会者认识到,没有民间社会,本组织的几项重大成就就不会实现(如《儿童权利公约》、“地雷条约”、国际刑事法院、欧洲经委会《在环境问题上获得信息、公众参与决策和诉诸法律的公约》)。据认为,必须确保遵守各国政府作出的承诺,提高联合国建议和援助的针对性,并解决全球化所带来的与地方当局、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作用相比,国家在国家和国际事务上的作用正在削弱的情况。

65. 为了加强民间社会通过议会、地方当局或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建议如下:

(a) 联合国与国际舞台上的新行动者,包括非政府组织、议员、地方当局和企业界,建立战略联盟和伙伴关系。这种伙伴关系不应局限于与具有经社理事会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的联盟。联合国应视情况与区域、国家甚至地方非政府组织进行合作。可针对具体问题并通过围绕所涉问题成立非政府组织的临时组合来做到这一点。

(b) 在非政府组织的参与下,在大会特别会议上成立联合国内部部门间特别工作组;

(c) 给予非政府组织进一步利用联合国信息来源的途径,特别是联合国数据库和联合国光盘系统;

(d) 联合国在发展伙伴关系时应考虑到参与其活动的以下各个行动者不断变化的重要性和作用:国家、民间社会内的非政府组织、议员、私人部门和地方当局;

(e) 联合国为具有经社理事会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设立一个“民间社会论坛”或“人民大会”;

(f) 政府代表同意联合国让更多的此类非政府组织参与谈判进程及实施阶段。

66. 与加强非政府组织的参与相对应的是,与会者认为非政府组织本身必须提高它们的透明度,加强其代表性和问责制。

. 德马尔科总统的结论意见

67. 总统在发表意见时首先强调说,主席的结论不应是以前发言的总结性声明。确切地说,主席应根据他对全部发言的整体认识,作出结论。换言之,整体大于各部分的总和。必须根据这一点来看待关于21世纪的联合国的辩论,而且有必要借鉴在意见听取会期间所表达的微观和宏观看法。

68. 总统首先从显而易见处讲起,他强调说,没有抽象概念的联合国它是非常真实的存在,它拥有的是其会员国想要它拥有的权力、手段和成效。既然如此,那就不是将过错归咎于联合国的问题:即使有过失,也往往应由会员国来表达。假如会员国信任联合国,希望它可信、有效,不辜负其《宪章》,那讨论21世纪的联合国就是有意义的。这给所有会员国,主要是各国政府,带来了责任,因为它们承担着决定联合国将往何处发展的主要责任。

69. 议会在民主中承担着重大责任,而民主制度中的政府拥有大多数人民的支持。因此,虽然政府有权代表人民讲话,但议会应在联合国的运作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总统援引欧洲委员会议会和欧安组织的议会部分以及议会联盟为基本例子,作出推论说,确定议员在21世纪的联合国中的作用将是明智之举,同时要充分考虑到,在民主社会中,决策属于政府的责任。由于大会是代表各会员国政府的一个机关,所以必须认为,大会所作出的决定都是各国政府的决定,政府代表着人民,同时也为其决定负责。

70. 总统强调了联合国中问责制原则的重要性。一个议员可能向他或她的选区负责,当选政府整个来讲要向人民负责。因此,虽然在联合国工作中加入一个议员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但也应记住,作出决定和进行表决的是大会,在大会中,各国政府必须具有《宪章》所赋予它们的作用。

71. 在谈到关于设立民间社会论坛的提议时,总统认为应对此开展进一步的研究,因为需要从21世纪的联合国的角度考虑它。如果联合国不仅仅要成为各国政府和议员发表言论的地方,还要享有更为广泛的支持,那就应认真考虑如何是以民间社会论坛的形式还是其他形式让非政府组织参与并利用它们的经验和处理问题的微观方法,这两者都将有助于新联合国的出现。

72. 总统表示,所有与会者都对人权在联合国议程上更受重视而感到满意。非殖民化进程和种族隔离的废除代表着联合国在第一个50年中的两项重大成就,从人权及尊重人权的角度看,它们极其重要。

73. 总统注意到,在意见听取会上强调指出的一个重大问题涉及到某个会员国对人权的大规模侵犯。这导致了针对有关国家的国际行动吗?在寻求答案时,总统指出,与会者在意见听取会上发出了有关阿富汗的情绪激昂的呼吁;假使意见听取会是在非洲举行的,与会者也会对塞拉利昂、布隆迪和其他国家的情况发出类似请求。

74. 总统还记得,在科索沃之前,联合国观察员在斯雷布雷尼察目睹了残酷屠杀。他们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他们无法采取任何行动。尽管联合国在场,却无力保护人们的生命,这引起了人们的关切。因一些会员国在联合国《宪章》规定的限制之外采取军事行动而在科索沃开创的先例也引起人们的关切。

75. 总统强调了注意这些历史教训并认识到联合国正在应对一个重大原则问题的必要性。它正在经历一个过渡时期,正在通过隧道,还没走完隧道。总统问道,联合国将如何对大规模侵犯人权作出反应?联合国需要有勇气真实面对自我并认识到这是个需要用责任来面对的重大问题。斯雷布雷尼察现象不能重演。《宪章》应得到遵守。必须认识到这两个重要问题,而且应由外交家、各国政府和人民谦逊地寻求一种解决办法。

76. 总统表示,《宪章》是阻挡侵略的一道屏障。《宪章》为军事行动规定了限制和前提。《宪章》授权安全理事会为负责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构。近来的事态,特别是在科索沃,显示了进行反思的必要性。在大会,所有会员国都是常任理事国,而在安全理事会,却有不同类型的理事国资格。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资格是历史情况造成的,但也归因于这些理事国所承担的全球责任。当安理会因否决权而不能执行其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基本责任时,便产生了问题。必须强调,安全理事会是根据《宪章》条款授权引发使用武力的主要机构,确保其行动能力仍高于一切。

77. 总统指出,已提出了有关否决权的建议。有人提议需要有两个否决才能有效地阻止所有决议。总统提议,可以设想另一种制度,这种制度既考虑到承认一些国家的全球责任的必要性,同时又保证安理会能有所作为。他建议实行一种与其他机构和机关,实行的制度相类似的加权投票制,如欧洲联盟。总统认为,这个问题正从确保安全理事会在21世纪的功效的角度引起人们的大量思考。

78. 在谈到大会时,总统认为大会应全年开会讨论主要关切问题,如和平与裁军、人权和可持续发展。各主要委员会仍很活跃是不够的 ——大会也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参与。

79. 谈到贫穷问题时,总统表示,他对“我们生活在一个有近10亿人,即总人口的六分之一是半文盲,有的地方食物腐烂而有的地方人们却挨饿的世界上”,感到不安。这是21世纪的联合国面临的挑战。总统同意一位发言人的观点,强调指出,消除贫困不是一种慈善行为,而是对未来的一种投资。这也就涉及到托管理事会应该转化的新角色。总统援引普通法的崇高概耐泄芨拍?/FONT>,提议托管理事会发挥新的作用:保护人类的共同遗产,保护国家结构彻底解体的国家中的人民,保护正在挨饿的人。

80. 在意见听取会结束时,德马尔科总统呼吁与会者认识到,投资于联合国不仅仅是提资于一种思想;更确切地说,这是投资于我们子孙的未来。在汲取昨天和今天的错误教训的同时,通过思考明天,更美好的未来才有可能。

附件一

欧洲经济委员会联合国千年大会筹备工作区域意见听取会

工作日程表

199977日星期三

上午945分至10

开幕礼

欧洲经委会执行秘书伊夫·贝特洛先生

联合国千年大会筹备工作协调专员助理秘书长Miles Stoby

马耳他总统吉多·德马尔科先生阁下

上午10时至下午1

人权部分

主持人: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玛丽·鲁滨逊女士

上午10时至11

专题小组讨论

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法学院教授范博芬先生

布鲁塞尔参议员兼人权委员会人权与极端贫穷问题独立专家安妮·玛丽·利津女士

日内瓦各国议会联盟秘书长安德斯·B.约翰逊先生

华沙全国妇女信息中心执行主任Barbara Limanovska女士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威尔士亲王企业领导人论坛行政长官罗伯特·戴维斯先生

上午11时至下午1

与民间社会和会员国特邀代表的公开辩论

下午3时至6

可持续发展部分

主持人: 欧洲经委会执行秘书伊夫·贝特洛先生

下午3时至4

专题小组讨论

斯德哥尔摩议会主席Birgitta Dahl女士阁下

意大利米兰Mani TeseMarina Ponti女士

布拉格欧洲委员会议会副主席Vlasta Stepova女士

华沙公共事务研究所所长Lena Kolarska-Bobinska女士

莫斯科ECO-ACCORDVictoria Elias女士

下午4时至6

与民间社会和会员国特邀代表的公开辩论

199978日星期四

上午10时至下午1

和平与裁军部分

主持人: 裁军谈判会议秘书长弗拉基米尔·彼得罗夫斯基先生

上午10时至11

专题小组讨论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解决冲突与种族问题研究所所长Mari Fitzduff女士

纽约全球行动国际议员理事会主持人Maj Brit Theorin女士

伦敦国际警觉组织Eugenia Piza-Lopez女士

莫斯科国家杜马国际事务委员会主席弗拉基米尔·卢金先生

斯德哥尔摩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所长Adam Daniel Rotfeld先生

上午11时至下午1

与民间社会和会员国特邀代表的公开辩论

下午3时至下午6

结论:加强联合国

公开辩论

结论意见

 

附件二

欧洲经济委员会联合国千年大会筹备工作区域意见听取会

199977日和8,日内瓦

与会者名单

A. 委员会成员

阿尔巴尼亚

阿尔巴尼亚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Margarita Gega

奥地利

奥地利常驻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代表团

Irene Freudenschuss

奥地利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Thomas Loidz

白俄罗斯

白俄罗斯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Vladimir Ponkratenko

比利时

比利时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副常驻代表

Machteld Fostier

加拿大

外交和国际贸易部

联合国事务司

Leonard Beaulne

塞浦路斯

塞浦路斯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副常驻代表

Petros Kestoras

丹麦

丹麦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Eva Grambye

爱沙尼亚

爱沙尼亚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参赞

Malle Talvet

芬兰

芬兰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参赞

Hanna Rinkineva-Heikkila

芬兰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Antti Rytovvori

法国

法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常驻代表

Philippe Petit

法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参赞

Jean Graebling

法国常驻裁军谈判会议代表

Jean-Michel Despax

法国政府外交顾问

Jacques Bernier

德国

德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Christa Wolf

 

德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公使

Holger Eberle

德意志联邦外交部

发展事务司司长

Roland Mauch

希腊

希腊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Dionyssios Coundoureas

匈牙利

匈亚利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参赞

Zoltán Varga

匈亚利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Gellért Szabo

冰岛

冰岛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副常驻代表

Haukur Olafsson

意大利

意大利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一等参赞

Giuseppe Calvetta

马耳他

马耳他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Jacqueline Aquilina

荷兰

荷兰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Jacob Waslander

挪威

挪威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二等秘书

Ingrid Mollested

葡萄牙

葡萄牙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参赞

António Pereira Botao

斯洛文尼亚

斯洛文尼亚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常驻代表

Gregor Zore

瑞典

瑞典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参赞(人权)

Anne Dismorr

瑞士

瑞士常驻日内瓦国际组织代表团

参赞(人权)

Dominique Petter

联邦外交事务部

联合国科

外交专员

Jury Burri

瑞士常驻日内瓦国际组织代表团

Mauro Reina

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

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

常驻代表

Calovski Naste

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常驻代表

Goce Petreski

外交部顾问

Grkov Vasko

前南斯拉夫的马其顿共和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Biljana Stefanovska-Sekovska

土耳其

土耳其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三等秘书

Elif Comodlu-Ulgen

乌克兰

乌克兰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常驻代表

Mykola Maimeskul

乌克兰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参赞

Serhii Yampolsky

乌克兰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Vladyslav Zozylia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外交部

国际发展司司长

Greg Toulmin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Charles J.R.Moore

美利坚合众国

美利坚合众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政治参赞

John D. Long

B. 非委员会成员的国家

安哥拉

安哥拉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临时代办

Leovigildo Da Costa e Silva

安哥拉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参赞

Rolando Neto

中国

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Wang Xianpeng

巴基斯坦

巴基斯坦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参赞

Tehmina Janjua

巴基斯坦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二等秘书

Muhammad Syrus Sajjad Qazi

突尼斯

突尼斯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参赞

Raouf Chatty

C. 专题讨论小组成员

瑞典议会议长

Birgitta Dahl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威尔士亲王企业领导人论坛

行政首长

Robert Davies

莫斯科

ECO-ACCORD

副主任

Victoria Elias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解决冲突和种族问题研究所

所长

Mari Fitzduff

日内瓦

各国议会联盟

秘书长

Anders B. Johnsson

华沙

公共事务研究所

主任

Lena Kolarska-Bobinska

华沙

全国妇女新闻中心

执行主任

Barbara Limanovska

人权委员会人权和极端贫穷问题独立专家

布鲁塞尔参议员

Anne-Marie Lizin

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

国际事务委员会

主席

Vladimir Lukin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宣传部部长

Eugenia Piza-Lopez

意大利米兰

Mani Tese

Marina Ponti

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

所长

Adam Daniel Rotfeld

欧洲委员会议会副主席

捷克议会议员

Vlasta Stepova

瑞典

国际全球行动理事会主席

欧洲议会议员

Maj Britt Theorin

荷兰

马斯特里赫特大学

国际和欧洲法律系

法学院教授

Theodoor van Boven

D. 联合国各组织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方案干事

Sigrit Bilsted Pedersen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新闻干事

Gertrud Attar

联合国人口基金

联络处主任

Alphonse MacDonald

联合国志愿人员

人道主义救济股和联络处

联络干事

Trisha Riedy

联合国裁军研究所

所长

Patricia Lewis

联合国裁军研究所

Jozef Goldblat

国际劳工组织

欧洲区域主任

Heribert Scharrenbroich

国际劳工组织

高级官员

Rainer Pritzer

E. 政府间组织

伊斯兰会议组织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团

Laurence Addadi

F. 非政府组织

全面咨商地位

美国退休人员协会

Leigh Bailey

布拉马·库马里斯精神大学

Marie-Therese Klein

Helen Sayers

国际慈善社

Mary Tom

方济各会国际协会

Allesandra Aula

John Quigley

国际绿十字会

Bertrand Charrier

国际商会

Michaela Eglin

国际社会福利理事会

Julian Disney

Hopaira Etemadi

Nigel Tarling

国际住区和居民区中心联合会

Carol R. Lubin

第四世界扶贫国际运动

Annelise Oeschger

国际雇主组织

Deborah France

国际世界医师协会

Alexandre Kamarotos

Florence Trintignac

Graciela Robert

扶轮国际

Gilbert Coutau

国际开发协会

Jacqueline Granger

职业妇女福利互助会国际协会

Nicolis Kalliroli

希腊职业妇女福利互助会联合会

Tombra Marikeri

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

Sylvie Jan

世界宗教与和平会议

Kazuhiro Yoshinaga

世界经济论坛

Macha Levinson

世界退伍军人联合会

Marek Hagmajer

国际崇德社

Marie-Claire Seguret

特别咨商地位

全俄罗斯残疾人协会

Alexander Lomakin-Roumiantsev

大赦国际

Isabelle Sherrer

世界乡村妇女协会

Mairanne de Szoeczy

咨询、组织、研究和发展协会

Moulay Ali Alaoui

了解人性心理促进会

Franziska Haller

Barbarz Hug Ammitzboel

防止酷刑协会

Barbara Bernath

农村教育家庭运动国际协会

Aime Caekelberg

阿塞拜疆妇女与发展中心

Jasmin Zeinal-Zade

巴哈教国际联盟

Diane Alai

人民救济中心-国际公共慈善组织

Alla Kouzmina

对应基金

Beatrice Silverstein

克罗地亚世界大会

Simun Coric

欧洲妇女游说团

M. A. Leunis

安息日会教友大会

John Graz

René Villeneuve

日内瓦国际和平研究所

Gyula Csurgai

Jean-Pierre Stroot

 

静修会

Loretta Lorenzini

Natalia Encolpio

Gioia Gabellieri

Roberta Pacelli

“阿帕赫·阿马鲁”印第安人运动

Lazaro Pary Anagua

民主律师国际协会

Renee Bridel

国际犹太人律师和法学家协会

Daniel Lack

Hadassa Ben-Ito

国际犹太妇女理事会

Andrée Fahri

Rebecca Muhlethal

Leila Siegel

国际妇女理事会

Marise Paschould

Brigitte Polonovski Vaullair

基督徒废除酷刑行动组织国际联合会

Claire Chimelli

大学妇女国际联合会(大学妇联)

Murielle Joye

Conchita Poncini

地球社国际联合会

Bernadette Baillon

国际人道主义法研究所

Jovan Patronogic

Stefania Baldini

国际投资中心

Andrei Gueneralov

Olga Kachina

国际种族和民族博爱团结运动

Behrane Ras-Work

Dietlinde Jakowetz

促进教育自由国际组织

Lluis Arasanz

本土资源开发国际组织

Wilton Littlechild

酷刑受害者国际康复理事会

Mi Christiansen

因努伊特人北极圈会议

Aqqaluk Lynge

国际公共事务处

Alan Leather

Mike Waghorne

罗马尼亚人权独立协会

Alberto Telcinschi

保护受威胁人民协会

Mateo Talbon

苏西拉·达尔马国际协会

Florianne Syfrig

TIYE国际协会

Rita Naloop

国际反战者协会

Michel Monod

国际妇女争取和平与自由联盟

Edith Ballantyne

国际犹太复国主义妇女组织

Alena Lourie

妇女世界首脑会议基金

Elly Pradervand

世界卫理公会女教友联合会

Renate Bloem

世界母亲运动

Juliette Sayegh

世界天主教学校校友组织

Nancy Dargel

世界天主教妇女组织联合会

Ursula Barter-Hemmerich

世界展望国际组织

Eric Ram

世界妇女组织

Renée Carol Green

名册

世界教育协会

David Littman

世界公民协会

Rene Wadlow

高加索人联合争取赔偿和解放协会

Ida Hakim-Lawrence

国际环境法中心

Durwood Zaelke

Carla Potts

Withold Tynowski

欧洲艾滋病服务组织理事会

Deborah Gleiser

Florian Hubner

欧洲各民族联盟

Joseph Komlossy

弗里德里克·埃伯特基金会

Anith Brenneke

行星合成学会

Rudolf Schneider

国际助产士联合会

Ruth Brauen

国际父母教育联合会

Moncef Guitouni

国际专家组织

Jesús Vázquez Rivera

国际和平协会

Michel Joye

国际和平局

Colin Archer

反对种族主义支持各民族友好运动

Jean-Jacques Kirkyacharian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国协会

Keith Hindell

促进可持续发展世界商业理事会

Stephanie Hanford

世界教师联合会

Louis Van Beneden

世界伊斯兰召唤协会

Najibullah Tabibi先生和夫人

其他非政府组织

巴尔干妇女协会

Theresa Du Valala

妇女反暴力协会

Raquel Cardoso

ATS文化间方案

Marianne Meyer

中欧和东欧性别问题网络

Sonja Lokar

社会经济发展中心

Lichia Yiu

独立妇女论坛新闻中心

Tatiana Barybina

世界工程师协会

Francois Ullmann

国际妇女协会

Erika Bopp

国际金属工人联合会

Anne-Marie Mureau

国际军事法和战争法学会

Rolet Loretan

卡拉特联盟

Kinga Lohmann

全球安全医疗行动

Jeffrey Segall

罗马尼亚废除死刑协会

Elena Cervinschi

Solidest

Astrid Leka

同策和平基金

Maria Pia Fanfani

妇女宣传中心

Ariana Fullani

妇女中心

Silvana Mirija

妇女权利中心

Urzula Nowakowska

世界妇女协会

Andy Kingler

世界和平日协会

Jeanne Hrd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