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可持续发展与环境

可持续发展是确应综合处理环境与发展问题。《21世纪议程》还提倡主要群体的概念,承认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社会各部门在实现可持续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

自从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以来,八年过去了,民间社会对各国及国际机构在实现承诺方面进展缓慢或尚未兑现承诺感到失望。里约精神势头渐消。发达国家曾承诺从其国产总值拨出0.7%,用作发展中国家的外来发展援助,但是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兑现了这一承诺。由于知识产权方面的要求,无害环境的技术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转让受到影响。在环境与发展之间,更侧重于发达国家政府重视的环境关注事项。

生产与消费的主要格局日趋全球化,对维持生命的生态系统造成了更严重的环境破坏,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损失。布伦特兰委员会建议,可持续发展问题应与经济、生态和社会发展问题一视同仁。目前,全球化对经济发展给予优先考虑,不惜牺牲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这种不可持续发展的后果将许多人包括传统知识和生物多样性的拥有者和监护者、土著人民、老年人、农民和妇女推向边缘和贫困。全球化必须包括地方可持续性。由于一些民间社会组织(民间组织)以及南方及北方一些国家一起作出努力,生物安全问题在《生物多样性公约》中占据了中心地位。去年下半年通过了《生物安全议定书》,这是在管控基因改变的生物体越境转移方面的一个重大突破。

论坛敦促:

联合国:

1. 加强能力,监测各国政府并要求它们遵守《21世纪议程》,兑现它们在里约、在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各届会议期间、在《哥本哈根宣言》以及《生物多样性公约》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作出的承诺。

2. 对不可持续发展及其对环境、人类住区和社会发展的影响进行全球评估,从而进一步发展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计划署)、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贸发会议)及其他联合国机构和民间组织所作的研究。在这些研究和政策建议的基础上,联合国应在促进设立一个世界团结基金及管理国际金融机构、贸易机构和公司方面起到积极作用,确保他们遵守在里约和哥本哈根通过的原则和方案。

3. 加强与主要群体-包括地方政府和那些积极参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部门,特别是地方一级部门-的伙伴关系和开展更广泛的合作。联合国还应协调联合国各机构和组织之间的政策和方案,确保避免重复现象,做到相互配合。

4. 鼓励其机构,特别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规划署)和开发计划署,积极支持建立可持续问题中心,就地方社区通过采用全面、综合发展政策和战略来实施《21世纪议程》,向地方政府提出建议。这类中心将成为交流知识和经验的国际网络的一部分。

5. 支持为土著人民及其进步受歧视影响的其他群体采取的积极行动。这类群体包括妇女、青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被占领土地人民、难民、少数民族、流离失所者和移徙者。

6. 设立一个全球生境保护基金,为全世界受到威胁的重要生态生境提供全面保护。这项基金将通过对全世界矿物能源-石油、天然气、煤-的生产征收名义权益费(0.5%-1.0%)来获取收入每年至少可收款50亿美元到100亿美元。

7. 研究其应如何改革机构,作出必要的变动,以明确优先考虑可持续的人的发展。

8. 鼓励环境规划署和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建立适当的法律框架,保护海洋生命。

各国政府:

1. 遵守并实施它们签署的各项宣言、公约和条约,兑现他们作出的承诺,包括在《21世纪议程》中作出的承诺。他们应批准多边环境协定的各项重要的议定书,包括:

(a)确立缓解全球升温的纲要的各项协定(这些协定应在2002年年底前获得批准);

(b)《生物安全议定书》;

(c)捐助国政府关于将国产总值的0.7%用作官方发展援助的协定。

2. 审查其发展的经济模式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努力通过结构改革摆脱那些不可持续性的面向出口、依靠进口和依靠借债的模式。逐步实现具有可持续性的、以人与环境的健康和利益为中心的生产和消费方式。

3. 评估不可持续发展对环境及社会的消极影响,将重点放在如何消除这些影响上。各国的发展方案应促进可持续的发展,例如保护水资源;促进可持续的农业;发展可再生能源;支持土著人民、妇女和农民的可持续发展知识和作法,同时取消军事项目及不可持续的基础设施项目。

4. 支持建立由年轻人拥有、经营和管理并面向年轻人的可持续发展培训中心。支持年轻人,特别是来自南方国家的年轻人,作为这些过程中的必然合作伙伴和带头人在所有各级参与所有论坛,使他们当家作主。鼓励建立发展一项由捐助国政府和/或机构共同资助并由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非政府组织指导委员会管理的全球青年基金。

5. 联合国大会批准《地球宪章》。

6. 建立并加强多个利益攸关者机制,例如全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促进地球问题首脑会议协定的实施。

7. 促进微额信贷基金,特别是为农民和妇女,促使他们能有有助于获得及拥有土地的土地保有权形式。

8. 加强中央与地方政府组织之间的互动,以实现提高城市及农村居民点生活条件这一共同目标。

9. 采用全面综合发展政策并努力使地方社区能够实现自力更生和对当地自然资源进行管理,通过管制土地用途及采用减少资源密集型强迫消费的措施实现可持续性。

10. 如提交给联合国的《土著人民权利》宣言草案所示,在立法中承认并列入土著人民自决权,和他们遵循自己的原则和观点行事的权利。

民间社会:

1. 继续鞭策各国政府和国际机构依循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议程。民间社会还应监测各国政府以何种方式实施《21世纪议程》和《哥本哈根宣言》。

2. 扩大并加强从事建立和培养可持续生产和消费方式的民间社会各个不同部门的参与和行动。应当分享民间社会在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发展方面最佳做法的文字材料。

3. 加强民间社会组织和运动之间的联系。在拟订地方、国家及国际各级发展模式时,应当广泛传播并吸收各不同阶层-妇女、土著人民、农民及其他群体-的不同观点和经验。

4. 积极促进对下述事实的认识:一旦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人的发展的目标就是使自身更加完善,而不是拥有更多的财富。人的价值观的根本改变是改变消费主义文化的最佳手段。

5. 通过并传播《地球宪章》,将其作为一种手段,促进各种能够促成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和行动。

6. 确保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非政府组织指导委员会与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国际奥委会)的体育与环境委员会之间逐步建立适当的联系,在联合国系统内协调国际奥委会的体育与环境21世纪议程的实施。

7. 欢迎全球环境行动会提出的建立互联网全球环境基金的设想并支持其实施,通过这项基金,全球公民可参与资助民间组织实施可持续发展项目。

F. 加强和实现民主

联合国与国际组织

国际社会在21世纪的一项主要任务将是加强并大大提高联合国在全球范围的作用。各国政府必须重新承诺实现《联合国宪章》的各项目标和任务。一个具有挑战性的任务是坚决捍卫联合国的完整,防止削弱其作用,并进一步加强和扩大能够实施并强制性执行国际标准、规范和法律的国际机构,逐步形成新的政治和经济秩序。

国际社会必须特别关注目前削弱发展中国家在管理国际机制方面的影响力的趋势,这种趋势只会影响国际机构的信誉和有效性。

加强联合国及其他国际机构并使其实现民主化,将需要会员国、区域机构、民间社会和世界各地公民,包括青年和老人的广泛支持和参与。

论坛敦促:

联合国:

1. 加强联合国大会的协调作用,确保大会可完成它根据《联合国宪章》已经承担的任务。

2. 使安全理事会能够更好地代表整个世界。安全理事会的常任理事国席位问题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因为这种机制束缚变革,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现实。因此,联合国应开始逐步淘汰目前这种设立常任理事国的做法,采用一种更灵活、更有利于问责的制度。应立即扩大安理会,增加按轮流制从世界不同地区的会员国中选举产生的新理事国。

3. 限制并逐步取消否决权的使用。联合国必须朝着限制否决权的方向努力。首先,可扩大“程序性投票”的领域,在程序性投票中,《宪章》排除否决权的使用。否决权应只限用于第七章和平问题。在诸如选举联合国秘书长这样的事情上适用否决权是令人不可接受的。应将彻底废除否决权作为取消常任理事国的一个步骤。

4. 发展不需要使用武力即可防止战争爆发及对人民的安全与和平的其他威胁的更有效的手段。这将需要对战争的起因以及防止冲突的方法采用一种更为制度化的分析性的做法。除其他手段外,安全理事会必须采取更多的行动防止争夺原材料及其他基本资源引起的冲突。需要大幅度扩大秘书处防止和解决冲突办公室,同时需要有一个能够迅速用来减轻冲突造成的社会和经济危机的基金。

5. 使国际法院成为一个更有效的、一体化的国际司法系统的中心。世界法院的强制性管辖权必须为所有国家接受。如果不能自愿服从,安全理事会应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九十四条强迫执行国际法院的裁决及其他国际法律义务。

6. 考虑设立一个与联合国大会有关的联合国议会机构。应考虑的一项建议是成立一个协商性议会。在联合国设立的任何议会机构的成员均应通过选举产生,应以公开、民主的方式处理事务。

7. 就人权委员会关于呼吁成立一个永久性的土著人民论坛的决议采取行动。

8. 发挥关键作用,对债权国和债务国之间的利益进行仲裁,监测通过注销债务节省出的资金的使用情况。

9. 承认青年和青年组织为所有联合国进程的积极参与者和平等合作者,并给予支助。应保护他们的工作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促请联合国及各国政府支持青年组织本身确立的各种举措和努力。

10. 加强各国际组织及专门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协调,以便使诸如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之类的机构所开展的工作能够为其他组织和机构在其政策范围内加以考虑。

11. 保证将那些有民间社会代表参加的国际会议文件和资料性文件译为国际主要语言:英文、西班牙文、法文、阿拉伯文、俄文和中文。

12. 采取措施保障并促进发展中国家、东欧和土著人民的非政府组织代表的参与。

13. 通过为整个联合国系统范围内的各非政府组织联络处提供更多的资源以及加强联合国信息中心网络,加强联合国与公民之间的联系,将此作为动员世界人民支持联合国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途径。

各国政府:

1. 大幅度增加联合国的经常预算和维持和平预算。如果不大幅度增加资源和工作人员,联合国就不可能完成其众多的紧迫任务。预算可立即翻一番,会产生很好的效果。联合国的预算问题对维持和平行动产生了严重的消极影响。另外,联合国各机构的预算也应增加,以便更好地支助它们的工作。

2. 按时无条件地全额缴纳联合国会费。联合国关于全球征税和收费问题的讨论由于某一个会员国扬言停止缴款而被扼杀。必须顶住这种威胁,联合国必须积极探讨从上述来源获得其他经费的可能性。

3. 逐步确立联合国其他收入来源。联合国应设立专家组,开始就确立其他收入来源进行必要的政府间谈判,这类来源可包括收取海洋商业使用费、飞机的天空使用费、电磁层使用费、外汇交易费(即托宾税)以及征收燃料含碳量税。

4. 确保在建立国际刑事法院过程剩下的各个阶段以及在法院程序开始运作的所有阶段,纳入性别观点确保儿童、老人以及残疾人的特殊需要得到考虑。

5. 给予非政府组织以协商方式出席和参与的权利。各国政府应完成给予非政府组织出席和参与大会及其主要委员会和附属机构的权利的工作。

民间社会:

支持建立和资助一个全球民间社会论坛,该论坛至少每隔两三年在大会每年届会之前召开会议,但是它必须以民主、具有透明度的方式行事,真正代表民间社会的所有部门以及世界所有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