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需要进行界定。对一些人而言,它是由电子通信和交通领域的新技术所驱动的不可避免的过程,它使信息、人员、资本和货物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跨越边界,达到世界最偏远的角落。它正将我们的世界变成一个全球村,导致政治和经济方面的变革,为地球所有居民带来实现繁荣的前所未见的机会。 对大多数人而言,全球化是经济和军事强国对弱国实行经济、政治和文化控制的过程。例如,1960年代,世界上最大的200家公司的总资产占世界内生产总值的16%。这一比例在1980年代初上升到24%,在1995年上升到34%。在这一过程中,不仅“富人”与“穷人”间的差距扩大了,而且穷人的数量也急剧膨胀,民间社会受到威胁,越来越多的人陷入极端贫穷,而且政府变得具有依赖性。目前的全球化进程不是不可避免的;它是人类作出的决定的结果。它能够而且必须改变方向,成为一个民主的进程,人民要处于这一进程的中心,成为其中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各年龄的人,特别是未来一代的青年人,在跨国民间社会中均拥有一席之地。这种跨国民间社会在世界事务中的力量仍在不断壮大。各国人民、群体、社区和组织间正在展开前所未有的联系、交流和共同行动并建立网络。在我们面前形成的是一个新的全球共识,它确认和平、公平、社会正义、民主和人权等共同价值观。 土著人民对正在进行的全球化过程深表关切,贸易自由化在许多时候剥夺了土著人民拥有其祖先领土的权利,侵犯了其土地保有权得到保障的权利,其中包括他们关于土地和开发的精神观点、他们的传统知识、文化及其政治和社会-经济制度。 论坛敦促: 联合国: 1. 改革布雷顿森林机构和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的各级决策,并使其民主化,将这些机构充分融入联合国系统,使其向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负责。 2. 制订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框架,规范跨国公司的行为,尊重联合国及其各有关专门机构制订的关于劳工、人权和可持续环境的国际标准。劳工和受到跨国公司直接影响的社区应参与管理机制,防止机制受到滥用,并使跨国公司服从民主选举产生的民政当局和基于社区的社会-经济制度的管理。 3. 使发展中国家免于执行世贸组织规定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并将这些权利排除在任何新谈判之外,确保谈判中不再提出这种新问题。 4. 审查并规范跨国公司和其进行的贸易对环境造成的日益消极的影响。公司取得制造生命的专利的企图在道德上是不可接受的。 5. 逐步对全球经济实行民主的政治控制,以便为实现我们的构想服务。 6. 在立法上承认并尊重土著人民的自决权,承认他们对其语言、知识、教育制度、生存空间、知识财产和生物安全拥有主权。 各国政府: 1. 认识到全球化的一些方面严重威胁环境的可持续性、文化多样性和文化遗产以及共同利益。 2. 将淡水、食物、教育、保健及其他至关重要的人类共同利益排除在私营垄断之外,并对其加以管理,以保护和扩展全球共同利益。 3. 教育所有人特别是青年,使其理解全球化的动态特性,认识到他们的消费和购买习惯等行为如何影响其自身以及各自国家的经济并使全球化的消极效果长期化。采取有关措施,减少引导资源密集型消费的市场做法,支助这方面的教育。 4. 通过有关立法,保护土著人民的权利不受公司的侵犯。 5. 根据人权标准制订关于移民迁出和迁入的移徙政策,尤其要尊重人人享有移徙自由的全球原则。 6. 认真作出承诺,按照公平、透明、问责和民主的原则调整全球金融结构,并在民间组织参与下,均衡采用货币手段,以利于人类努力和生态,例如采用一种定期的备选货币。特别关注消除不平等税收、避税地和洗钱活动,并实行托宾税等新的税收形式以及区域和国家资本管制。指示金融机构取消结构调整方案附设的消极条件。 7. 改革国际金融机构和世界贸易组织,确保更大的透明度和民主,并支助设立与民间社会进行协商的机制,确保国际金融机构向易受害人民提供资金,促进可持续发展。可通过征收货币转移税及土地和自然资源的租赁价值税来筹集可持续资金,征收货币转移税还能有助于减少货币投机行为。 8. 努力制止儿童和青年教育的全球化。目前,大型公司实体通过这种全球化可以控制或损害教育制度,使地方和国家政府的作用边际化。 9. 禁止人体和人体器官的商业买卖。 民间社会: 1. 确保有自由、独立、非商业和以人为中心的媒体基础设施,包括社区电台、电话和个人计算机,以支助社区实现自力更生和民主。 2. 支持从多极和多元文化的角度来确定全球化的概念,承认、尊重、保护并发展文化多样性。 3. 调动公众支持并积极主动地定期组织关于全球化问题的国家和国际会议,借鉴利用科学界可以提供的新研究成果,鼓励建立并加强地方社区,并通过这些活动及其他主动行动提出其关切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