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定
[其他决定]

67/501. 第六十七届会议主要会期期间附属机构举行的会议

A

  2012年9月18日大会第1次全体会议决定授权会议委员会主席2012年9月4日的信 1 中列出的大会附属机构,即:审计委员会、东道国关系委员会、独立审计咨询委员会、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剥夺权利委员会、裁军审议委员会、联合国促进性别平等和增强妇女权能署执行局、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经费筹措问题工作组、联合国系统行政首长协调理事会和儿童权利公约缔约国会议在大会第六十七届会议主要会期期间举行一次会议。

B

  2012年11月1日大会第29次全体会议决定授权联合国上诉法庭在大会第六十七届会议主要会期期间举行一次会议。2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