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定
[选举和任命]

67/402. 选举安全理事会五个非常任理事国

  2012年10月18日大会第27次全体会议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二十三条和大会议事规则第142条,选举阿根廷、澳大利亚、卢森堡、大韩民国和卢旺达为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自2013年1月1日起任期两年,填补因哥伦比亚、德国、印度、葡萄牙和南非任满而出现的空缺。

  因此,安全理事会由下列15个会员国组成:阿根廷、** 澳大利亚、** 阿塞拜疆、* 中国、法国、危地马拉、* 卢森堡、** 摩洛哥、* 巴基斯坦、* 大韩民国、** 俄罗斯联邦、卢旺达、** 多哥、*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美利坚合众国。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