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决定
[未经发交主要委员会而通过的决定]

59/501.第五十九届会议主要会期期间附属机构举行的会议

  2004年9月14日大会第1次全体会议根据会议委员会的建议16,决定核可东道国关系委员会、巴勒斯坦人民行使不可剥夺权利委员会、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经费筹措问题工作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联合国人口基金执行局、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局、裁军审议委员会、调查以色列侵害占领区巴勒斯坦人民和其他阿拉伯人人权的行为特别委员会和提高妇女地位国际研究训练所执行局在大会第五十九届会议主要会期期间在纽约举行会议,但有一项严格谅解,即这些会议须根据现有设施和服务予以安排。

  2004年10月4日大会第18次全体会议根据会议委员会的建议17,决定核可联合国行政法庭在大会第五十九届会议主要会期期间在纽约举行会议,但有一项严格谅解,即这些会议须根据现有设施和服务予以安排。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