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定
[选举和任命]
59/414.任命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执行情况特别委员会成员
2004年12月10日大会第71次全体会议根据特别政治和非殖民化委员会(第四委员会)的建议14,任命多米尼克和东帝汶为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执行情况特别委员会成员。
因此,特别委员会由下列二十七个会员国组成15:安提瓜和巴布达、玻利维亚、智利、中国、刚果、科特迪瓦、古巴、多米尼克、埃塞俄比亚、斐济、格林纳达、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伊拉克、马里、巴布亚新几内亚、俄罗斯联邦、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塞拉利昂、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东帝汶、突尼斯、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和委内瑞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