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定
[选举和任命]
59/405.任命会议委员会成员
2004年11月8日大会第50次全体会议按照1988年12月21日第43/222B号决议第2段,注意到大会主席同各区域集团主席协商后任命奥地利、中国、埃及、牙买加、肯尼亚、尼泊尔和美利坚合众国为会议委员会成员,自2005年1月1日起任期三年,填补下列国家任满时出现的空缺:奥地利、埃塞俄比亚、牙买加、约旦、尼泊尔、突尼斯和美利坚合众国。
因此,会议委员会由下列二十一个会员国组成:阿根廷**、奥地利***、玻利维亚*、中国***、刚果*、埃及***、法国*、德国**、印度*、牙买加***、日本*、肯尼亚***、墨西哥**、尼泊尔***、尼日利亚**、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塞内加尔**、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和赞比亚*。
注释
- * 2005年12月31日任满。
- ** 2006年12月31日任满。
- *** 2007年12月31日任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