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暂定项目表项目120

方案规划

2002-2005期间中期计划草案

方案22: 巴勒斯坦难民

概况

22.1 本方案的宗旨总的来说是向住在约旦、黎巴嫩、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西岸和加沙地带的巴勒斯坦难民提供援助,直到巴勒斯坦难民问题最终解决为止。援助包括向有资格的巴勒斯坦难民提供基本教育、保健、救济和社会服务。本方案还在现有资源的范围内向受益居民提供紧急救济援助及响应巴勒斯坦当局、东道国政府和秘书长提出的要求。

22.2 本方案的授权来自1949年12月8日大会第302(IV)号决议,该决议设立近东救济工程处,作为联合国系统内的一个独立实体,负责本方案。工程处的任务已一再延长,最近一次根据1998年12月3日第53/46号决议延至2000年6月。大会1974年12月17日第3331(XXIX)B号决议决定,原在自愿捐款项下支出的该处国际工作人员的薪给,自1975年1月1日起在该工程处的任务期限内,应由联合国经常预算提供经费。

22.3 近东救济工程处直接向大会负责。近东救济工程处的方案和活动由咨询委员会进行全面审查,委员会有10名成员,其中包括工程处主要捐助方和东道国政府的代表,咨询委员会与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巴解组织)有工作关系。

22.4 工程处关切的问题为难民的自力更生。工程处各项活动的重要主题是办求使其方案能长期运作和可持续下去。如果可行和可取,近东救济工程处将在其经常方案中继续采取分担费用和自我支助的措施,以确保有效率地利用资源和支持受益民众参与提供工程处的服务。

目标

22.5 方案的目标为:

(a) 满足巴勒斯坦难民的基本教育需要和加强其教育和就业机会;

(b) 满足巴勒斯坦难民的基本健康需要,并改进其社区的总的健康状况;

(c) 支助社区经济处境最差的巴勒斯坦难民,促使其自力更生;

(d) 提高小型和微型企业家的生活素质、维持工作、减少失业和给予贷款为有需要的男女提供创造收入的机会;

(e) 在工程处的五个业务地区改善基础设施和经济状况。

战略

22.6 实现方案目标的总体战略涉及提供:

(a) 教育服务,包括在东道国政府和巴勒斯坦当局所定课程的范围内,根据巴勒斯坦难民的需要、特性和文化传统,按照教科文组织的标准,为巴勒斯坦难民提供的一般、职业/专科和师范教育。

(b) 保健服务,依照卫生组织的基本原则和概念以及公共卫生部门在工程处业务地区实现的标准,保护、维持和促进已登记的巴勒斯坦难民的健康状况并满足其基本健康需要;

(c) 救济和社会服务,奉行旨在促进服务和促使巴勒斯坦难民社区自力更生的发展性社会福利政策、满足其需要、维持合理的生存标准,及提高自力更生的能力。

22.7 工程处在其项目实施方案下预计将继续根据难民的需要及在捐款许可的范围内执行项目,以便在工程处的五个业务地区改进基础设施和社会经济状况。项目目前是工程处活动方案的组成部分。工程处几乎所有的资本费用(建筑学校、改善保健中心等)及各种主要的与服务有关的非经常费用(改善环境卫生、整修住所等)都由各项目来支付。项目还使工程处得以在主要领域(例如入住医院)补充其经常预算拨款。

22.8 在创造收入方案下,工程处将依照微型融资业所定的标准,维持该行业的最佳作法。它还将试图以可持续地为用户提供富有成本效益的服务的方式在效率和推广方面达致国际标准。

22.9 工程处继续调整其所起的作用和所提供的服务,以适应难民的需要及变化中的工作环境。工程处在该地区的长期工作期间,证明了它有能力根据需要调整和加强其方案,以应付该地区的事态发展,并且它随时能够按照大会给予的任务继续这样做。

22.10 工程处是否能够执行其工作方案取决于国际社会向其提供的自愿捐款。工程处的主要挑战是在这些资源范围内维持其服务水平。工程处将着重在适当的情况下精简其业务并通过提高工作效率实现节约。

预期成果

22.11 预期成果包括:

(a) 在各个层次提高向巴勒斯坦难民提供的教育质量,包括通过改善和建造各种设施及提高工程处教学和训练工作人员的技能和能力,维持一个有利以学习的环境。

(b) 改进巴勒斯坦难民总的健康状况并减少难民营中的环境卫生问题;

(c) 使巴勒斯坦难民在满足基本需要、维持合理的生活水平和提高自力更生的能力方面减少对救济和社会服务援助的依赖;

(d) 扩大工程处的创造收入方案;

(e) 改进工程处的五个业务地区(约旦、黎巴嫩、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以及西岸和加沙地带)的基础设施和社会经济状况。

成绩指标

22.12 成绩指标将包括:(a) 在基本教育方面,同东道国当局的机构相比,维持较高的学生合格率和低的学生退学率;(b) 调整和改进职业训练学校的学习内容和课程,以适应市场情况的变化;(c) 按照人口和其他因素对教育设施的需求变化作出回应;(d) 建造或翻新的其他教育设施或其他基础设施的数目;(e) 减少婴儿死亡率;(f) 维持高的接种率;(g) 增加有安全室内水设施和装有适当排污设施的住房的百分率;(h) 巴勒斯坦难民中属于某些边缘群体但其社会经济状况获改善的人数;(i) 参与创造收入方案者的数目;(j) 已完成的项目的数目。

立法授权

方案22
巴勒斯坦难民

大会决议

302(IV)援助巴勒斯坦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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