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暂定项目表项目120

方案规划

2002-2005年期间拟议的中期计划

方案2: 裁军

总方向

2.1 在严格而有效的国际监督下进行全面彻底裁军仍然是裁军领域所从事的一切努力的终极目标。联合国按照《宪章》规定,应在裁军方面起到核心作用和负起首要责任。

2.2 裁军方案战略方向的立法根据来自大会关于加强联合国在裁军领域的作用的决议(第31/90号决议)和大会专门讨论裁军问题的第十届特别会议最后文件(第S-10/2号决议),以及其标题“大会第十二届特别会议结论文件”(第S-12/24号决定)的决定。大会陆续通过大量决议和决定,为秘书长在军备限制和裁军领域的行动立下立法根据。虽然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特别是核武器,继续是重大关切所在,但国际社会对传统武器,特别是小武器和轻武器的扩张,表示日益关切。

2.3 秘书处内部由裁军事务部负起本方案的大部分责任,裁军部执行这个方案的战略,是根据它促进和鼓励一切裁军措施单边的、双边的、区域的或多边的作用和责任。它将继续协助会员国促进、加强和巩固一切裁军领域的多边原则与规范。这包括鼓励普遍遵守现有的多边裁军协定,但不妨碍事实上这类协定的参加由会员国自行决定。它有助于提高裁军领域的透明性和建立信任。它将扩大推广活动,包括通过它在互联网上的网址,以确保联合国系统各组织、会员国、区域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之间交流关于裁军和有关安全事项的客观实际资料,加强就这类事项进行相互作用和合作。通过区域和平与裁军中心,裁军部协助会员国促进对裁军与安全采取区域办法。

2.4 裁军部将向第一委员会和大会其它附属机构、裁军审议会议、裁军谈判会议及其附属机构、裁军谈判会议可能设立的特设裁军机构、裁军问题和有关事项多边协定缔约方审查会议和其他会议,和协助秘书长从事裁军问题研究的专家组提供实质性支助,继续促进多边辩论和谈判进程。

2.5 裁军部将监测和评价裁军和国际安全领域的现有的和未来的趋势,并将推广广泛认识军备限制和裁军领域的多边努力的重要性。通过联合国裁军研究金、培训和咨询服务方案提供的训练和咨询服务,将继续向会员国提供,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以提高它们的专门知识比较有效地参加国际辩论和谈判论坛。

2.6 按照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第1997/2号决议,裁军部所进行的活动也将解决两性问题。具体来说,会员国提出从事裁军研究的专家组成员和参加裁军研究金方案的候选人以及参加由裁军部组织的会议和事件的人选,将鼓励其考虑两性平等问题。裁军部也要特别注意,确保秘书长的裁军事项咨询委员会组成和雇用顾问服务表现两性平等,以便确认裁军部的工作对不同指标群体会有不同影响。

次级方案1

军备限制和裁军问题多边谈判

目标

2.7 本次级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促进拟订军备限制和裁军问题领域的国际规范及其得到承认,帮助现有的多边裁军条约得到普遍遵守,提高更多会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军备限制和裁军领域的专门知识。

战略

2.8 本次级方案由裁军谈判会议秘书处和(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支助处执行。它将就谈判中的问题向下列机构提供实质性和技术性支助以及政治咨询意见;(a) 裁军谈判会议,它是国际社会单一的多边裁军谈判论坛;和(b) 各种多边军备限制和裁军协定的缔约国审查会议。它也会帮助就谈判中问题建立共识的进程,促进致力于取得折中的解决办法,消除所有会员国关心的问题。它也要向裁军谈判会议秘书长和联合国秘书长私人代表,裁军谈判会议历届轮值主席和审查会议主席提供实质性支助。

2.9 会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通过联合国裁军研究金、培训和咨询服务方案,可以得到援助,增加他们在国际安全和裁军领域的专门知识。此外,支助处将向会员国、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提供及时的关于军备限制和裁军问题的信息和咨询意见。

预期的成绩

2.10预期的成绩包括:

(a) 比较有效的谈判和辩论进程;

(b) 加强执行现有的多边军备限制和裁军条约;

(c) 提高研究金方案参加人的政治和外交技能参与裁军领域的辩论和谈判。

成果指标

2.11成果指标包括:

(a) 会员国对由秘书处向裁军谈判会议秘书处和多边裁军协定缔约国审查会议和其他会议提供的服务表示满意的程度;

(b) 联合国裁军研究金、培训和咨询服务方案申请人数的增加以及方案的会员国代表性的扩大。

次级方案2.

大规模毁灭性武器

目标

2.12本次级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促进致力于减少核武器的威胁和加强现有的关于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条约。

战略

2.13裁军部内的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处负责执行本次方案。有系统地逐步减少核武器,而最终目标是彻底毁灭核武器,仍然是国际社会的首要任务。联合国将根据所得授权,继续开展包括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

2.14为了加强并巩固大规模毁灭性武器领域现有的和未来的条约,该处将

(a) 协助和鼓励缔约国和会员国努力实现普遍遵守协定和有效执行其条款;

(b) 促进对条约体制有效性的信心;

(c) 加强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和诸如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和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临时技术秘书处等国际条约组织进行合作。

2.15为了促进拟订大规模毁灭性武器领域的新的原则和规范,该处将协助并支助谈判、辩论和建立共识。它也将监测和评价大规模毁灭性武器领域的现有的和未来的趋势,并将扩大同非政府组织和研究机关进行相互作用。

预期的成绩

2.16预期的成绩包括;

(a) 由于加强旨在减少由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所构成的威胁的文书、原则和规范,而造成安全提高;

(b) 会员国、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加强对有关大规模毁灭性武器领域具体问题的新的趋势和发展情况的认识和理解。

成果指标

2.17成果的指标包括:

(a) 加强遵守大规模毁灭性武器领域的条约;

(b) 会员国和其他方面在辩论中增加利用由该处提供的资料。

次级方案3

常规武器(包括实际裁军措施)

目标

2.18本次级方案的目标是,确保常规武器领域具有更大透明度,约束小武器和轻武器的扩张。

战略

2.19本次级方案由常规武器(包括实际裁军措施)处执行。根据会员国表示关切小武器非法扩散和流通与贩运对发展构成障碍、对人口和国家与区域安全形成威胁造成国家不稳定的事实,该处将

(a) 应要求向受小武器和轻武器扩散影响的国家提供关于实际裁军措施的咨询意见和援助;

(b) 通过关于小武器的协调行动机制,在联合国系统内促进关于小武器战略的合作和协调;

(c) 促进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提高参加制止使用小武器的暴力;

(d) 对2000年预订召开的联合国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各方面问题大会采取后续行动。

2.20该处将通过专家小组会议和区域讲习班,促进常规武器领域增加透明度,并促成《联合国常规武器登记册》和军费开支报告标准文书的进一步发展和扩大参与。

2.21为提高了解当前国际关系中裁军与发展之间的关系,该处将与会员国、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合作,在国家、区域和国际一级举办讲习班、讨论会和课程。

预期的成绩

2.22预计本次级方案将造成:

(a)《联合国常规武器登记册》和军费开支报告标准文书的参与扩大;

(b) 由于减少由小武器和轻武器扩散和非法贩运所造成的威胁,提高稳定和安全。

成果指标

2.23成果指标包括:

(a) 会员国参加《联合国常规武器登记册》和军费开支报告标准文书的数目增加;

(b) 打击小武器非法贩运的有效的区域倡议数目增加;

(c) 要求协助拟订和执行武器收缴和摧毁方案的会员国数目增加。

次级方案4

监测、数据库和信息

目标

2.24本次级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增进会员国和公众两方面对裁军领域多边行动的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对国际规范的接受和便利有关裁军的法律文书的执行。

战略

2.25本次级方案由监测、数据库和信息处执行。本次级方案的目标将采取下列方法实现:

(a) 加强裁军信息系统,包括电子构成部分;

(b) 发行联合国裁军活动的最新信息,包括在互联网上公布;

(c) 拟订加强与联合国裁军研究所(裁研所)、联合国系统各组织、研究界、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进行协作的模式;

(d) 提高秘书长的裁军事项咨询委员会的工作;

(e) 散发由各国政府正式提供的有关透明性措施的数据。

预期的成绩

2.26预期的成绩包括:

(a) 各国做好更充分的准备参加裁军领域多边辩论和谈判;

(b) 群众对裁军领域多边行动的支助加强;

(c) 相关的法律文书缔约方之间透明度增加。

成果指标

2.27成果指标包括:

(a) 关于裁军各方面的事实和客观的信息流通无阻,最终用户容易取用这些信息(条约现状、条约义务、谈判进展情况、等等);

(b) 对信息和援助的要求增多。

次级方案5

区域裁军

目标

2.28本次级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制订和执行区域和次区域倡议,促进和加强国际努力实现全球裁军和国际和平与安全。

战略

2.29本次级方案由区域裁军处和非洲和平与裁军区域中心、亚洲及太平洋和平与裁军区域中心以及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和平、裁军与发展区域中心执行。众所公认,区域裁军在促进和加强国际努力实现全球裁军方面能够起到关键性作用。

2.30本次级方案的目标将采取下列方法实现:

(a) 向区域和次区域组织以及应会员国要求向其提供咨询服务和援助(包括培训);

(b) 及时向区域和次区域组织散发关于联合国为改善国际和平与安全气氛而作出的决定的资料,以便鼓励并协助它们促进各区域和次区域成员国制订和执行在各自区域建立信任的措施;

(c) 支助联合国中部非洲安全问题常设咨询委员会;

(d) 组织会议、讨论会和讲习班;

(e) 监测和分析;

(f) 研制和维持有关裁军和安全领域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倡议和活动的数据库和网址。

预期的成绩

2.31预期的成绩包括:

(a) 提高国家、区域和次区域组织之间关于和平、安全和裁军问题的区域对话;

(b) 更广泛地了解区域裁军对全球和平与安全的重要性。

成果指标

2.32成果指标包括:

(a) 通过和(或)执行建立信任措施的数目增加;

(b) 加强国际支助有关促进区域和平与安全的区域活动。

立法授权

方案2

裁军

大会决议

31/90 加强联合国在裁军领域的作用

S-10/2 大会第十届特别会议最后文件

46/36 L 军备上的透明度

47/54 B 关于军事情况的客观情报的指导方针和建议

47/54 D 执行关于制订适当类型的建立信任措施的指导方针

47/54 G 审查大会第十届特别会议通过的建议和决定的执行情况

52/30 遵守各项军备限制和裁军及不扩散协定

52/40 C 联合国在裁军方面的作用

52/220, 秘书长关于联合国的改革:措施和建议附件三 的方案报告说明内需要作出的修改

54/52 缔结关于保证不对无核武器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的有效国际安排

54/54 全面彻底裁军

54/55 大会第十二届特别会议结论文件的审查和执行情况

54/56 大会第十届特别会议通过的建议和决定的审查和执行情况

54/58 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

54/60 巩固《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条约》《特拉特洛尔科条约》所建立的制度

54/61 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和储存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和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

大会决定

S-12/24 大会第十二届特别会议结论文件

54/416 遵守各项军备限制和裁军及不扩散协定

次级方案1

关于军备限制和裁军的多边谈判

大会决议

47/52 E 《禁止为军事目的或任何其他敌对目的使用改变环境的技术的公约》缔约国第二次审查会议

53/77 I 裁军谈判会议决定在题为“禁止核军备竞赛和核裁军”的议程项目1下建立一个特设委员会,在特别协调员的报告(CD/1299)及其中规定的任务的基础上,就禁止生产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所用裂变材料谈判缔结一项非歧视性的、可由国际有效核查的多边条约

53/78 G 联合国裁军研究金、培训和咨讯服务

54/53 防止外层空间军备竞赛

次级方案2

大规模毁灭性武器

大会决议

42/38 C 核试验的通知

44/116 O 《禁止在海床洋底及其底土安置核武器及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条约》缔约国审查会议

50/78 《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佩林达巴条约》)最后案文

52/35 建立南亚无核武器区

53/77 G 核试验

53/77 L 维护1925年《日内瓦议定书》的权威的措施

54/44 禁止发展和制造新型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和此种武器新系统

54/48 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佩林巴达条约》)

54/51 建立中东地区无核武器区

54/47 中东核扩散的风险

54/63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次级方案3

常规军备(包括实际裁军措施)

大会决议

35/142 裁减军事预算

54/43 军事情况的客观情报,包括军事支出的透明度

54/50 科学和技术在国际安全和裁军领域的作用

大会决定

50/419 裁减军事预算

次级方案4

监测、数据库和信息

大会决议

38/183 0 裁军研究咨询委员会

47/54 F 联合国裁军研究所

50/72 B 裁军周

52/38 H 为禁止杀伤人员地雷作出贡献

53/78 E 联合国裁军宣传方案

54/46 核查的一切方面,包括联合国在核查领域的作用

54/49 从国际安全的角度来看信息和电信领域的发展

大会决定

54/418 裁军事项咨询委员会

次级方案5

区域裁军

大会决议

2992(XXVII)宣布印度洋为和平区

43/85 加强区域和国际和平与安全

53/77 A 建立中亚无核武器区

53/77 D 蒙古的国际安全和无核武器地位

53/77 H 区域裁军

54/47 《宣布印度洋为和平区宣言》的执行情况

54/59 加强地中海区域的安全和合作

大会决定

54/417 建立中亚无核武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