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请求在第五十五届会议议程内列入一个补充项目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分摊比额表

2000年7月10日巴拿马常驻联合国代表给秘书长的信

巴拿马常驻代表团根据大会议事规则第14条的规定,谨请在大会第五十五届会议议程中增列一个补充项目,题为“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经费分摊比额表”。

本代表团谨建议会费分摊比额表连同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范围的深入分析在大会第五十五届会议主要会期会议期间由第五委员会审议。

根据大会议事规则第20条的规定,我乐于在此附上关于这项请求的解释性备忘录。

常驻代表

大使

拉蒙·莫拉莱斯签名


2000年7月10日巴拿马常驻联合国代表给秘书长的信的附件

解释性备忘录

必须立即处理大会对于维持和平比额表方法再三表示的深切关切,以便使它符合进行中的和将来的维持和平行动。

巴拿马常驻代表团同意各国代表团的看法,认为必须订正1973年为了某种情况通过的制度,这一制度一直用作一种长期机制,从未按照世界上新的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在大会第五十五届会议议程中增列题为“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经费分摊比额表”的项目,应视为让全体会员国能够从事深入分析对维持和平行动概念的认识,即对按照《宪章》规定的以及一些会员所建议的范围更宽广的维和行动的认识。

巴拿马常驻代表团同样认为,全体会员国又必须讨论改革规划、执行和支付维持和平行动的方式。审议这一重要事项,应可实现最适当地使用现有资源,促进联合国主要机关和职司委员会参与维持和平行动,以及为派遣的那些特派团的人员争取较佳安全保障。

最后,巴拿马常驻联合国代表团请求将本项目列入大会第五十五届会议议程,并且分配给第五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