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请求在第五十五届会议议程内列入一个补充项目

联合国与欧洲委员会的合作

2000年7月12日意大利常驻联合国代表给秘书长的信

奉我国政府的指示,谨按照《大会议事规则》第14条的规定,请求在大会第五十五届会议议程内列入一个题为“联合国与欧洲委员会的合作”的补充项目。

按照《大会议事规则》第20条的规定,随函附上解释性备忘录(见附件),作为提出上述请求的辅助材料。

大使

塞尔焦·文托(签名)


2000年7月12日意大利常驻联合国代表给秘书长的信的附件

解释性备忘录

1.欧洲委员会、其任务、结构和成员状况

欧洲委员会成立于1949年,是欧洲第一个政治机构。该组织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在除了军事事项以外的所有领域的合作,并且在共享民主、人权和法治价值观的基础上,促进其成员国之间的团结。只有尊重上述三项原则而且实行名符其实的议会民主制度的欧洲国家才能加入欧洲委员会。这意味着这些国家必须实行多党制,定期举行自由、公平的普选。

保护人权是一个民主、自由的社会运行的必不可少的要素。欧洲委员会所发展和保护的各项民主权利和自由载于1950年《欧洲人权公约》及其各项议定书以及其他人权文书,主要是《欧洲社会宪章》。其他基本的人权文书为:《欧洲防止酷刑公约》、《保护少数民族框架公约》以及各种其他公约和建议。这些文书合在一起对成员国在民主和人权领域的政策产生重大影响。

上述各项原则的实施和促进,是欧洲委员会的具体任务和“存在的理由”。欧洲委员会实质上是捍卫上述理想的一个联盟。为此,欧洲委员会建立了通过相互制约的方式集体强制实现对人权的尊重的一种制度。欧洲委员会还通过平等地参与共同的活动,根据不断变化的挑战来促进其各项原则的实施,而使其成员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

欧洲委员会处理除防卫之外的欧洲社会面临的所有重大问题。委员会的工作方案包括以下领域的活动:人权、媒体、法律合作、社会及经济问题、卫生、教育、文化、传统、体育、青年、地方及区域政府和环境。

上述领域的工作除其他外,促成了174项欧洲公约和条约的通过,并向成员国提出了许多建议。这些文书形成了一整套统一的法律和法律及行政程序,从而建立了一个统一的欧洲所必须的行政、法律和知识基础设施。大约90项公约也开放给非成员国加入。

欧洲委员会的结构以三大支柱为基础:政府间、议会和司法。

部长委员会由各国外交部长和副部长组成,负责涉及成员国许多不同的部的部长、高级官员和专家一级以及大学和民间社会的参与者的政府间活动。

议会由各国议会派出的多党代表团组成,其讨论范围涉及欧洲合作的各个方面;议会在欧洲委员会的政治和行动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加强。经选举产生的地方及地区政权的代表则在欧洲地方和地区政权代表大会上进行合作。

根据《欧洲人权公约》成立了欧洲人权法院构成了欧洲司法支柱的核心要素。法院有权就成员国政府、而且更重要的是就任何成员国管辖范围内的人员或人员群体提交的案件发出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判决。另外,还根据若干项欧洲公约,在诸如防止酷刑、社会权利、保护少数民族等领域建立了一系列其他制约机制。

目前成员已经扩大到41个国家,而且所有其余的欧洲国家也都申请成为欧洲委员会的成员,大大扩大了欧洲委员会的地理范围,使其具有一种泛欧洲的性质。亚美尼亚、阿塞拜疆、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及摩纳哥已经正式申请成为欧洲委员会的成员。罗马教廷、美利坚合众国、加拿大、日本和墨西哥已经取得了观察员地位。

2.与联合国合作的背景和法律依据

欧洲委员会与联合国之间的合作始于1951年的《欧洲委员会与联合国秘书处的协定》(1951年12月15日)。

1971年,通过《欧洲委员会秘书处与联合国之间合作与联络安排》对该协定进行了增补(1971年11月19日)。

欧洲委员会还与一些联合国组织和专门机构签订了以下协定:

-《欧洲委员会与国际劳工组织的协定》(1951年11月23日),后来以《劳工组织和欧洲委员会关于成立国际职业培训信息和研究中心及该中心活动的安排》补充完备(1962年11月)

-欧洲委员会与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及联合国国际儿童紧急救济基金会(儿童基金会)的关系》(1952年7月3日)

-《欧洲委员会秘书长与世界卫生组织(卫生组织)欧洲区域局主任之间的协定》(1952年9月9日)

-《欧洲委员会与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之间的协定》(1952年11月10日)

-《欧洲委员会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之间的协定》(1956年1月11日)

1989年10月17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由一些欧洲委员会成员国提出的一项决议给予欧洲委员会大会观察员的地位(第44/6号决议)。根据这项决议,欧洲委员会应邀以观察员的资格参加大会的届会和工作。

另外,为了使1952年的协定跟上新的发展变化,欧洲委员会秘书长和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于1999年签署了一项《关于欧洲委员会与难民专员办事处之间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欧洲委员会议会

议会本身与联合国以及一系列联合国机构(例如难民专员办事处、开发计划署、联合国欧洲经委会)及专门机构(例如教科文组织、劳工组织、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建立了自己的各种安排。这些组织的代表定期参加议会各委员会的会议。另外,议会每隔一段时间便举行有关这些组织工作的辩论。

通过这种方式,议会密切注意联合国的工作,以便酌情向部长委员会或欧洲委员会成员国提出政策建议。

关于国际刑事法院的第1408(1999)号建议就是一个例子,该建议除其他外,特别请成员国和观察员的国家尽快批准《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并为该法院的运作提供财政捐助。

3.合作形式

联合国与欧洲委员会之间的各项合作安排规定了双方之间的关系,主要合作形式如下:

-交换文件和出版物;

-双方官员之间定期接触;

-双方秘书处就各项方案的实施情况互相磋商;

-联合国秘书处和欧洲委员会秘书处的代表互相参加对方机构的会议;

-秘书处间会议。

最相关的合作领域为:人权、人道主义问题和难民、法律问题、社会问题、文化和教育。通过以下一些最近的例子或可表明欧洲委员会对联合国的重要任务或活动所作出的贡献。

科索沃特派团

科索沃危机促使欧洲委员会支持联合国为寻求和平的解决方案所作的努力,并主动提出在其权限范围内在该领域开展政治和机构重建方面的合作。欧洲委员会宣布随时准备通过与联合国科索沃特派团以及活跃在该地区的其他国际组织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为实施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244号决议作出贡献。

1999年,欧洲委员会开始在科索沃致力于立法和改革,以使其与欧洲委员会的各项文书一致,例如《欧洲人权公约》;致力于司法体制的重建和改革;致力于自治体制的建立和运作,保护少数民族、财产权利和人口登记。欧洲委员会在诸如培训方案、打击贩运活动、儿童和青年方案以及教育政策等领域也很活跃。

为了协调欧洲委员会在科索沃的活动,1999年8月23日,秘书处驻普里什蒂纳办事处开始运作,其目的就是为了保持与科索沃特派团及其各个组成部分的联系,特别是与欧安组织、难民专员办事处和欧洲联盟的联系。

联合国特别会议-“妇女2000年”

欧洲委员会积极地参加了“妇女2000年”大会特别会议(2000年6月5日至9日,纽约),特别突出欧洲委员会在打击为了性剥削目的而贩运妇女方面开展的的工作以及支持将性别问题纳入主流的活动。在特别会议召开之前,经社理事会散发了一份文件,其中载有关于欧洲委员会为了实现性别平等而开展的所有活动的概述,提交给北京行动纲要执行情况2000年审议大会区域筹备会议(2000年1月19日至21日,日内瓦)。

联合国特别会议-“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执行情况”

本组织以同样积极的态度参与了于2000年6月26日至30日在日内瓦举行的关于“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执行情况”的大会特别会议。欧洲委员会的贡献侧重于其促进社会凝聚力的战略,特别是保护各项社会权利、获得住房、就业和社会保护以及家庭和儿童政策。欧洲委员会向特别会议提交了部长委员会在2000年5月11日通过的一份政治性文件。

除了提出上述政治性文件以外,欧洲委员会在特别会议召开之前举办了题为“全球化和过渡带来的双重挑战:民间社会在促进社会凝聚力方面的作用”的国际会议。该会议是在欧洲委员会的“要全球化不要贫困”的宣传活动框架内进行的,会议使政府、民间团体代表以及有关联合国机构坐在一起,评估改善中欧和东欧社会发展状况的重大政策挑战,和加强民间社会在转型期国家的声音和作用。

2001年“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里和有关不容忍问题”世界会议

应欧洲联盟的邀请,欧洲委员会正在以召开一次讨论这些问题的泛欧洲会议的形式来协调欧洲参加上述世界会议的筹备工作,并在其前举办一个非政府组织论坛。该会议将于2000年10月11日至13日在欧洲委员会举行。届时将邀请联合国参加。

经常参加联合国会议

欧洲委员会经常参加大会第三委员会(社会、人道主义和文化事务)的会议以及人权委员会和妇女地位委员会的届会。

另外,欧洲委员会的部长委员会每年都就联合国人权问题方面的事务,与来自各国首都的专家交换意见,分析大会届会的结果,并为日内瓦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年度届会作准备。

4.实际合作安排

三方高级别会议和有针对性的会议

近年来,欧洲委员会一直参与重新加强的与联合国之间的合作,主要与欧洲的危机局势有关。1993年,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欧安组织和欧洲委员会确立了召开三方高级别会议的惯例,交流信息并促进共同关心领域的活动的协调。这些会议集中讨论诸如中欧和东欧国家改革进程、打击国际犯罪活动、种族主义和不容忍及难民问题,每年召开一次,轮流担任东道主。

上一次这类三方高级别会议是2000年2月25日在日内瓦召开的,参加的有联合国、欧安组织、欧洲委员会、移徙组织、红十字委员会和欧洲联盟委员会。会议的中心议题是东南欧实现和平与稳定的进展情况。

还举办了有针对性的三方特别会议,例如1997年11月关于高加索各共和国问题的会议、1998年4月关于阿尔巴尼亚问题的会议、1999年2月关于司法系统改革问题的会议以及2000年2月关于“执法,特别是警察问题”的会议。

联合国与区域组织负责人第四次会议

欧洲委员会首次参加了由联合国秘书长于1998年7月28日至29日在纽约召开的区域组织负责人高级别会议。欧洲委员会还将为即将召开的以“合作建设和平”为主题的联合国秘书长与区域组织负责人会议做出贡献。这些高级别会议使欧洲委员会秘书长得以与其他与会者交流该组织的专门知识。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联络处

难民专员办事处在斯特拉斯堡开设了一个联络处,以便促进欧洲委员会与难民专员办事处在保护难民及有关问题、特别是人权和法律标准方面已经发展起来的密切合作关系。

其他形式的接触

关于联合国与欧洲委员会在1999年所有接触的概述见附录。

5.结论

欧洲委员会作为唯一的泛欧洲组织,有能力在应付日益增长的各种挑战方面为联合国作出实质性贡献。欧洲委员会能为加强欧洲的民主稳定作出有效贡献。欧洲委员会还可在其专门知识得到广泛承认的各个领域作出实质性贡献,特别是在法治和尊重人权的基础上建立多党制民主制度方面。通过这种方式,欧洲委员会可促进《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理想,特别是在欧洲大陆,同时也能为在世界其他地区促进这些理想做出贡献。

目前正值新世纪之初,应该是联合国大会审查以何种方式和手段促进联合国与欧洲委员会之间已经很成熟的合作关系的大好时机。因此,似宜授权秘书长与欧洲委员会密切协商,探索各种可能的途径以加强两个组织之间的关系,并向大会提出报告,以便决定以何种合适的方式促进这种合作的发展。

附录

联合国与欧洲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议会活动

1999年6月21日,议会通过了关于与联合国关系的第1411号决议,其目的特别在于促进这两个组织之间的合作。该决议还鼓励发展欧洲委员会与联合国各组织及专门机构之间的合作。

政治事务委员会的与欧洲非成员国关系小组委员会于1999年10月26日至28日在纽约开会,参加了联合国大会第五十四届会议,参加了出席联合国大会的议员大会,并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主席、联合国秘书长和联合国高级官员会晤。

1999年10月25日至26日,议会主席罗素-约翰逊勋爵参加了第五十四届联合国大会。在此期间,他与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会晤。

高级别接触

1999年2月12日在斯特拉斯堡召开了欧洲委员会、欧安组织和联合国第八次高级别三方会议,参加的还有国际移徙组织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总的主题是民主稳定的发展和巩固。会上讨论了参加会议的各组织在巴尔干和高加索地区危机方面的合作,以及与电子信息交流有关的共同关切的问题。

这些每年一度的会议的目的,是为了改善上述各组织之间的具体合作。这些参与的组织通过交流信息和取长补短,力求提高执行各自任务的效率和协同效应。

1999年4月22日,欧洲委员会秘书长达尼埃尔·塔尔许斯先生访问了纽约联合国。在访问期间,他会晤了主管政治事务部的联合国副秘书长基兰·普伦德加斯特爵士。

1999年5月7日,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总干事弗拉基米尔·彼得罗夫斯基先生出席了部长委员会第104届会议,并参加了纪念欧洲委员会成立五十周年的活动。

1999年11月18日至19日,欧洲委员会新当选的秘书长瓦尔特·施维默先生借欧安组织伊斯坦布尔首脑会议之际与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会晤。

1999年11月26日,彼得罗夫斯基先生访问了欧洲委员会,与秘书长及高级官员会晤。

1999年,欧洲委员会派代表出席了以下会议:

-联合国、欧安组织、欧洲联盟和北约组织会议,会议目的是为了界定并分配执行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关于科索沃问题的第1244号决议的民事任务(1999年6月16日,日内瓦);

-讨论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执行情况和进一步倡议的大会特别会议筹备委员会第一届会议(1999年5月19日至21日,纽约);

-联合国举办的关于经济转型期国家宏观经济稳定化期间社会经济政策问题的区域专题讨论会(1999年11月9日至11日,土库曼斯坦阿什哈巴德)。

联合国国际药物管制规划署(药物管制署)

欧洲委员会派代表出席了麻醉药品委员会第四十二届会议(1999年3月16日至25日,维也纳)。

药物管制署的代表出席了地中海区域合作问题会议,会议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减少需求和药物问题流行病学专业人员网络(1999年11月15日至17日,马耳他)。

药物管制署是减少需求工作人员培训方案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为六个中欧和东欧国家的流行病学培训方案提供部分经费。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欧洲经委会)

议会活动

经济事务与发展委员会的一个代表团出席了于1999年5月4日至6日在日内瓦召开的欧洲经委会年度届会。会议的主题是南斯拉夫冲突解决之后东南欧的经济复苏问题。该代表团还参加了1999年5月3日举行的关于“21世纪老龄化问题”的欧洲经委会年度春季研讨会。

欧洲经委会代表出席了环境、区域规划和地方当局委员会举办的关于“欧洲委员会在环境保护方面应采取的进一步行动”的听询会(1999年5月20日,巴黎)。

政府间活动

社会凝聚力和健康

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欧洲经委会)出席了与欧洲委员会和欧洲联盟统计处(欧统处)举行的秘书处间会议,目的是协调各国际组织从各国统计局收集数据的工作。

欧洲经委会还作为观察员出席了以下会议:

-欧洲人口委员会(1999年6月2日至4日,斯特拉斯堡);

-欧洲生育率与新家庭形式和家庭构成问题专家小组(1999年9月27日至28日,斯特拉斯堡)。

欧洲委员会出席了:

-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五周年海牙国际论坛(1999年2月8日至12日,海牙);

-欧洲经委会“老龄人口状况:21世纪的序曲”会议(1999年12月13日至15日,锡永)。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

政府间活动

1999年,欧洲委员会出席了一些在巴黎教科文组织总部召开的会议,包括:

-与“奴隶之路”项目的常驻代表团的会议(1月21日);

-教科文组织-英联邦 “迈向建设性多元化”专题讨论会(1月29日至30日);

-国际通讯发展方案政府间理事会第十九届会议(3月23日至26日);

-执行局第一五六届会议(5月25日至6月11日);

-执行局第一五七届会议(10月5日至20日);

-大会第三十届会议(10月26日至11月17日)。

高等教育与研究

欧洲委员会和教科文组织举办了关于资历承认问题的联合方案。该方案包括一个联合的法律框架-《里斯本承认公约》,目前已有14个国家批准了该公约,另有24个国家签署了该公约-以及促进拟订承认政策的切实可行的联合框架-ENIC网。ENIC网与欧洲联盟的NARIC网每年共同举行一次会议。ENIC理事会与NARIC咨询委员会每年合开三次会议。《里斯本承认公约》委员会于1999年6月召开第一次会议。

欧洲委员会与教科文组织共同合作,采取行动促进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的高等教育,包括成立一个高等教育委员会。

文化与教育

1999年3月1日,议会的文化和教育委员会与巴黎教科文组织秘书处的代表会面。

1999年9月,文化政策和行动司参加了在耶勒弗斯塔(瑞典)举办的教科文组织工作会议,该会议的目的是为在教科文组织总部新成立的文化政策促进发展股策划各种工具和方法。

文化政策和行动司还参加了一次关于“文化举足轻重:在可持续发展中文化的资金筹措、资源和经济学”的会议(1999年10月4日至7日,佛罗伦萨)。

这次会议是由世界银行和意大利政府在教科文组织合作主办的。该司负责组织两项活动:

1.一个关于“文化政策与民主的可持续发展:拟定东南欧再生伙伴关系建议的艺术”的主题工作组;

2.关于“公共与私营伙伴关系:对21世纪文化政策的挑战”的研讨会。

欧洲委员会邀请教科文组织作为欧洲语言年的特别合作伙伴。教科文组织通过实施PERICLÈS项目(促使年轻人从自然环境和文化遗址的角度认识邻国的文化和语言实验方案)表明了其愿意积极参与的意向。

教科文组织派代表出席了东南欧教育部长非正式会议(1999年12月2日至3日,斯特拉斯堡)。

文化遗产

在“欧洲-一份共同的遗产”运动的框架内,与教科文组织进行了频繁接触。

欧洲委员会派代表出席了以下会议:

-促进文化财产送回原有国或归还非法占有财产的政府间委员会第十届会议(1999年1月25日至28日);

-关于文化遗产防备风险和减轻灾难的国际大会(1999年9月23日至24日)。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缔约国第12次大会。

体育

欧洲委员会参加了第三次主管体育运动部长和高级官员国际会议(1999年12月,乌拉圭埃斯特角)。

环境

欧洲委员会派代表出席了关于生物圈保留地和1996-2005年世界太阳方案的各国常驻代表团会议(1999年9月7日,巴黎)。

联合国儿童紧急救济基金会(儿童基金会)

议会活动

社会、卫生和家庭事务委员会的儿童问题小组委员会与儿童基金会于1999年12月10日在地拉那共同举办了一次题为“阿尔巴尼亚的儿童权利:《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十周年之际新的优先领域”的会议。这次会议的目的是为了提醒决策者及一般社区考虑儿童需要及尊重儿童权利的必要性。

政府间活动

儿童基金会派代表出席了分别于1999年4月16日和1999年12月2日至3日在斯特拉斯堡举办的儿童论坛第二次会议和东南欧教育部长非正式会议。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人权专员)

议会活动

1999年4月19日,法律事务和人权问题委员会的人权问题小组委员会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玛丽·鲁宾逊夫人在日内瓦交换了看法。

政府间活动

欧洲委员会定期向人权专员介绍其在共同关心的问题方面的活动情况,例如现代形式的奴役、保护儿童及妇女移民工人的权利以及性剥削问题。

1999年,欧洲委员会派代表出席了以下会议: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五十五届会议(1999年3月22日至4月30日,日内瓦);

-关于促进和保护巴尔干地区人权的长期战略的第二次协商论坛(7月28日,日内瓦)。

1999年5月17日至18日,人权专员办事处派代表参加了外地行动的人权方面的培训:联合的方式-欧安组织、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欧洲委员会和欧洲联盟委员会,策划合办试点班(斯特拉斯堡)。

1999年10月15日,玛丽·鲁宾逊夫人在全球消除贫困论坛“贫困:一种违反人权的现象”上致词,该论坛是由北南中心和欧洲委员会的全球团结运动共同举办的。联合国难民事务副高级专员贝尔蒂·拉姆扎兰先生主持了论坛。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难民专员)

欧洲委员会秘书长达尼埃尔·塔尔许斯先生和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绪方贞子夫人分别于1999年8月25日和10月4日签署了关于这两个组织之间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订明了两个组织进行合作的一些方式。

议会活动

移徙、难民和人口委员会经常与难民专员合作。

政府间活动

1999年,欧洲委员会派代表出席了以下会议:

-人道主义问题工作组紧急高级别会议,重点讨论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及周围区域的事态发展(4月6日,日内瓦);

-处理独立国家联合体各国和有关邻国的难民、流离失所者、其他形式的非自愿流离失所和回返者问题区域会议后续行动指导小组(6月24日至25日,日内瓦);

-难民专员方案执行委员会第五十届会议(10月4日至5日);

-讨论1996年独联体会议后续行动问题的独联体会议工作组第一次会议(10月13日,日内瓦);

-和平执行委员会工作组(1999年12月8日,日内瓦)。

难民专员办事处派代表参加了欧洲移民委员会1999年12月1日至3日在斯特拉斯堡举行的会议。

高级代表办事处

高级代表办事处派代表出席了东南欧教育部长非正式会议(1999年12月2日至3日,斯特拉斯堡)。

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

政府间活动

欧洲委员会派代表出席了第二次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企业论坛,主题为“促进全球经济中的社会进步和企业竞争力”(1999年11月5日至6日,日内瓦)。

劳工组织派代表参加了以下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

-社会保障领域协调问题专家委员会(1999年4月13日至15日,斯特拉斯堡);

-确立社会保障领域标准的文书专家委员会(1999年7月6日至8日,斯特拉斯堡);

-促进就业机会专家委员会(1999年10月26日至27日,斯特拉斯堡)。

劳工组织还参加了社会和公共健康领域局部协定的以下会议:

-残疾人就业战略工作组第五届会议(1999年3月15日至17日,斯特拉斯堡);

-残疾人康复和融合问题委员会第二十二届会议(1999年6月9日至11日,斯特拉斯堡)。

世界卫生组织(卫生组织)

法律合作

欧洲委员会参加了1999年12月在日内瓦举行的题为“遗传学、克隆和生物技术所涉伦理问题:卫生组织可能的未来方向”的协商会议。

卫生组织作为观察员出席了异种移植工作队的会议。

社会凝聚力和健康

欧洲委员会、欧洲联盟委员会和世界卫生组织(欧洲区域办事处)共同管理欧洲促进健康学校网络。

在该活动的框架范围内:

-1999年5月26日至28日在葡萄牙里斯本举办了国家协调员年度工作会议,以及

-1999年9月13日至14日举办了第一次促进学校心理健康的国际会议,东道国为芬兰。

卫生组织派代表出席了以下会议:

-输血服务质量保证专家委员会第22次会议(1999年2月2日至5日,华沙);

-器官、组织和细胞质量保证专家小组的三次会议(1999年3月25日至26日、10月14日至15日、12月9日至10日,斯特拉斯堡);

-异种移植工作队第1次和第2次会议(1999年4月19日至21日、11月17日至19日,斯特拉斯堡);

-欧洲卫生委员会第45次和46次会议(1999年6月29日至30日、12月13日至14日,斯特拉斯堡)。

卫生组织参加了社会和公众健康领域局部协定的以下会议:

-医药问题专家委员会第四十三届会议(1999年4月20日至22日,索洛图恩);

-医药问题专家委员会第四十四届会议(1999年10月19日,斯特拉斯堡);

-“新的健康风险十字路口上的药剂师:处理这类风险必不可少的合作伙伴”研讨会(1999年10月20日至22日,斯特拉斯堡)。

卫生组织的代表参加了1999年11月15日至17日在马耳他召开的地中海区域合作问题会议,以建立减少需求和药物流行问题领域的专业人员网络。

卫生组织参与举办题为“注意力涣散/多动症:诊断及兴奋剂治疗”的研讨会(1999年12月8日至10日,斯特拉斯堡)。

卫生组织还是减少需求工作人员培训方案管理委员会的成员。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组织)

知识产权组织以观察员身份参与保护媒体部门权利持有者的专家小组的工作。知识产权组织派代表参加了该小组于1999年召开的三次会议(1999年3月3日至4日、9月2日至3日及11月24日至26日)。

世界银行

政府间活动

1999年,欧洲委员会参加了财政权力下放计划的工作,这是世界银行、经合组织和欧洲委员会的一个合作项目。

高等教育和研究

欧洲委员会与世界银行合作采取行动促进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的高等教育,包括成立一个高等教育委员会。

文化遗产

在“欧洲-一份共同的遗产”运动的框架内,与世界卫生组织进行了频繁接触。在援助罗马尼亚政府进行文化遗产恢复工作方面,与世界银行进行的接触也颇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