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届会议

临时议程项目35

必须终止美利坚合众国对古巴的
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


必须终止美利坚合众国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

秘书长的报告

一. 导言

1. 大会在题为“必须终止美利坚合众国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的1999年11月19日第54/21号决议中,请秘书长同联合国适当机关和机构协商,按照《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及国际法,就本决议的执行情况编写一份报告,提交大会第五十五届会议。

2. 秘书长根据这项要求,在2000年3月22日的一份照会中,请各国政府和联合国系统各机关和机构向他提出它们希望有助于编写秘书长的报告的任何资料。

3. 本报告抄录截至2000年7月14日止,从各国政府和联合国各机关和机构收到的答复。其他答复将作为本报告的增编印发。

二. 从各国政府收到的答复

阿尔及利亚

[2000年7月10日]

1. 阿尔及利亚完全支持关于必须终止美利坚合众国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的第54/21号决议,它曾投票赞成该决议。同时,它完全支持该决议第2和第3段。

2. 因此,阿尔及利亚政府没有颁布和实施具有域外效力从而侵犯别国主权的法律和/或规章。

安哥拉

[2000年5月31日]

1. 安哥拉共和国在大会曾投票赞成必须终止美利坚合众国对古巴共和国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因为这一封锁是使古巴人民遭受贫穷和苦难的原因。

2. 安哥拉共和国愤怒地看到,尽管大会和其他国际组织已通过无数关于应取消封锁的决议,然而似乎仍无导致有关双方进行对话以终止这一封锁的任何迹象。

3. 安哥拉共和国遵守《联合国宪章》所规定的原则和目标,必将继续努力设法实现各国应普遍严格遵循《宪章》的不歧视原则及所有国家和人民之间均应互利合作的做法。

4. 安哥拉共和国面对这种情况,再次重申决心参与实现联合国的目标,包括会员国之间按照国际法原则采用外交方式解决争端,因此促请双方竭尽所能开始进行政治对话,以期为了古巴和美国两国人民的福祉,导致终止封锁。

安提瓜和巴布达

[2000年6月20日]

安提瓜和巴布达政府既不支持也不宽恕任何违反题为“必须终止美利坚合众国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的第54/21号决议各项规定的行动。

阿根廷

[2000年6月16日]

1. 1997年9月5日,阿根廷共和国政府颁布第24 871号法律,其中规定凡直接或间接以限制或阻碍自由贸易和资本、货物或人员流通为目的从而损害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的外国法律,在阿根廷国家领土内不得执行,亦无任何法律效力。

2. 此外,该法律第1条规定,通过对某一特定国家实施经济封锁或限制投资,以期迫使该国改变政府形式或影响其自决权利,声称具有域外法律效力的外国法律,亦绝对不得执行,并且毫无法律效力。

3. 此外,应该指出,阿根廷代表团在日内瓦人权委员会第五十六届会议上解释其投票赞成E/CN.4/2000/ L.35号决议草案的理由时曾表示,阿根廷对该决议没有注意到人们普遍关切多年来古巴遭受单方面强加的封锁和其他经济措施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这一点,深感遗憾。

4. 阿根廷代表团指出,阿根廷一再表示反对采取这类措施,并且指出这类措施对全体古巴人民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巴巴多斯

[2000年6月20日]

1. 巴巴多斯政府没有以任何方式限制同古巴自由贸易和通航的法律。

2. 自从题为“必须终止美利坚合众国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的决议首次于1991年向大会提出以来,巴巴多斯一直都投票支持这个决议。

贝宁

[2000年6月27日]

贝宁共和国执行大会题为“消除以强制经济措施作为政治和经济胁迫的手段”的1998年10月26日第53/10号决议,不承认和不执行任何国家单方面强加的具有域外性质的任何强制经济措施或法律。

玻利维亚

[2000年6月14日]

玻利维亚共和国政府没有通过第54/21号决议所述的任何法律或措施。因此,在这一主题上,不存在政府需要废除或宣布无效的规章、措施或法律。

博茨瓦纳

[2000年4月12日]

博茨瓦纳共和国从来没有颁布、实施和执行第54/21号决议所述的那种法律和措施。因此,博茨瓦纳反对一再采取和实施这类域外措施,它投票赞成第54/21号决议,支持解除对古巴的封锁。

巴西

[2000年5月23日]

1. 巴西重申,歧视性贸易办法和国内法律域外适用与促进对话并确保《联合国宪章》各项宗旨和原则的普遍实施的必要性背道而驰。

2. 按照大会第47/19、48/16、49/9、50/10、51/17、52/10、53/4和54/21号决议,巴西没有颁布或实施任何域外效力足以影响到其它国家的主权及其管辖下的实体或个人的合法利益并影响到通商和航行自由的法律、规章或措施。

3. 巴西的法律制度不承认具有域外效力的措施的有效性。巴西国内的公司只受巴西法律的管辖。

4. 任何国家违反第54/21号决议的规定以及企图强迫第三国公民服从外国法律的措施,影响到整个国际社会的利益,并且违反普遍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对这些措施应予审查,适当时并应予以修改,使其符合国际法。

5. 未遵守第54/21号决议的国家政府应进一步采取紧急步骤,消除歧视性贸易办法,和终止单方面宣布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

布隆迪

[2000年6月20日]

1. 对于1999年11月9日大会通过的“必须终止美利坚合众国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的第54/21号决议,布隆迪政府的立场与其他国家的立场一样。

2. 布隆迪政府支持《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的规定,特别是关于贸易和通航自由的规定;我们要求大会第五十五届会议彻底解决这个问题。

3. 关于1999年12月1日大会通过的题为“军备的透明度”的第54/54 I号决议,此事正在处理,将于适当时候提出答复。

柬埔寨

[2000年5月23日]

柬埔寨王国政府认为,对古巴强制执行的残忍制裁,使古巴无辜人民受到极大苦难,并使古巴的所有社会经济结构都损失重大,现在已到了应解除这些制裁的适当时候。在这方面,应在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情况下解除这些制裁,并应以人道主义精神和发展援助来补偿损失。

智利

[2000年6月20日]

1. 智利政府认为,一些会员国实施法律和规章,其域外效力影响到其他国家的主权及在其管辖下的实体或人的合法权益,并影响到贸易和航行自由,这构成对普遍接受的国际法原则的破坏。

2. 影响到第三国的合法经济和商业利益的行动都忽视了规范主权国家之间自由贸易的基本规则。智利反对此类行动的所有方面。

3. 因此,智利没有实施或促进实施大会第54/21号决议序言部分所述的那类法律或行政规章。

哥伦比亚

[2000年6月19日]

哥伦比亚共和国政府一本其尊重人民自决原则及不干涉他国内政原则的传统立场,从来没有单方面颁布或实施针对古巴或其他国家并且可能影响该国经济和商业自由发展的任何法律或措施。

哥斯达黎加

[2000年6月14日]

1. 哥斯达黎加从未颁布或实施旨在产生域外效力或影响古巴主权、其管辖下的实体或个人的合法利益或同古巴的通商和航行自由的任何条款。哥斯达黎加同古巴正进行着广泛的商业和文化交流,包括旅游、基本供应品、医药及工艺活动方面的交流。

2. 哥斯达黎加认为,针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和所谓的《赫尔姆斯-伯顿法》都违反了国际公法和《联合国宪章》所订各项宗旨和原则。哥斯达黎加政府对于这些措施已对古巴人民造成严重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损害感到很遗憾。它对下列事实感到痛惜,那就是此项封锁和所谓的域外立法因为妨碍了进口医药、粮食、医疗供应品和设备而损及古巴人民的健康及营养状况。它还对这些措施40多年来妨碍了古巴的经济增长,从而使古巴处于无法弥补的不发达状况感到很遗憾。

3. 哥斯达黎加政府认为,任何制裁制度都必须经由国际社会中获得正式授权而且是有代表性的多边组织加以核准。因此,它反对强加单方面的制裁和国内法的域外适用。

4. 最后,哥斯达黎加深信,解除针对古巴的封锁是促进对话、通商和沟通自由及古巴人民的社会-经济福祉的最佳办法。

古巴

[2000年6月29日]

1. 古巴共和国政府必须再次谴责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在将近40年来一直对古巴维持的持续不断的侵略政策,此项政策的基本手段之一是针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财政封锁。

2. 在这四十年内,美国先后各届政府对古巴一直在实施一种持续不断的经济侵略政策。此项经济侵略政策并不单单限于对双边经济关系的封锁,而是名符其实的经济战,此点可以证诸以下的事实:此项政策范围不但广泛,而且持续极久;它利用了极多的经济和政治手段;它的域外实施性质及其对第三国的适用;和它具有已告失败的战略目标,那就是,它企图用透过贫穷、匮乏、疾病和饥饿来迫使古巴人民放弃他们已采行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制度,妄图从而能够磨弱他们的抵抗能力。

3. 此项封锁在其拟订阶段就显然含有犯罪的性质,但这种性质更表现于它的长期执行上。对该国而言,在目前情况下,再次企图维持和进一步加强此项政策就更不道德、更具有损伤性,因为自从1992年以后,联合国大会所连续通过的八项决议都明文表示必须终止这项残暴的、不人道的政策,这也是因为国际社会中一再大力反对此项政策的占多数的国家数目已从1992年的59国增加至1999年的155国。

4. 分析了此项政策自从古巴初次将本问题提交大会直到目前的演变后就显然可了解,尽管国际社会表达了其占多数的愿望,但是,此项政策的唯一改变却是为了强化,扩大和强化此项政策。在作为构成对付古巴的封锁行动的许多措施之中,其中包括美国政府继续禁止设在第三国境内和按照第三国法律登记的企业向古巴出口含有源自美国的构成部分或材料的制成品。也禁止它向美国出口含有源自古巴的原料的制成品。它这继续禁止第三国的金融机构向古巴国民提供美元帐户或在第三国国民同古巴国民之间进行交易;它严酷地妨碍试图同古巴做生意的第三国的公司;它继续否决国际金融机构提供贷款和财政援助给古巴。此项政策的基础支柱依然是《托里切利法》和《赫尔姆斯-伯顿法》。

5. 日渐有更多的意见赞同应呼吁须废止此项政策和所公布和实施的具有足以影响到别国主权、其管辖的实体或个人的合法利益和自由贸易与航运的域外影响的法令规章。

6. 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继续推行此项政策只表现出它的傲慢和不尊重国际社会以及顽固地妄图藐视国际法的宗旨与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美国政府大胆不顾国际社会的要求,从而实际上成为一个不断违反国际法的国家。

7. 自从1997年以来,在美国内部逐渐形成了一种反对将单方面经济制裁作为外交政策手段的运动。美国的行政当局为了回应这个进程和妄图消灭这个运动并且防止它继续增长,故从1998年3月以后已宣布了一些它宣称可“缓和”此项封锁的措施。这些措施除其他外确立了一种从表面上看来更为便捷的关于批准出售医药和医疗设备的许可证和批准销售粮食、投入物和农业产品给非属古巴政府的非政府实体的程序。

8. 正如同古巴共和国政府当时所宣称的,为了实施这些措施而规定的条件和条款已证明完全是行不通的,因为它们禁止业具有竞争性和获利性的真正商业交易并且就此规定必须在此项业务获得授权之前应当事先获得美国政府的许可证。

9. 所采行的这些措施纯属陈腔滥调,几乎完全没有改变采行它们之前已经存在的情况。美国国会目前正在讨论旨在缓和粮食和保健部门的禁运的各项倡议这个事实就间接证明此一领域根本毫无改变,同时在另一方面,组成封锁网的极为繁杂的法律、规章和总统命令依旧一成不变,并且依旧实施于一切领域,而且深深影响到古巴平民大众的生活和古巴的可持续发展。

10. 2000年1月在哈瓦那举行的美国各公司的医疗产品和设备展览会是证明以上事实的有说服力的实例,因为美国政府拒不批准所谈判的合同。

11. 最近的一次关于经济制裁如何影响此类措施所针对的人口的健康和福祉的国际研究报告已证实制裁政策会造成微观经济上的不平衡,而且所引起的大规模的经济和社会后果也是人道主义援助所不能减缓的;它们的后果也会影响到此项政策的受害民众,尤其是对其保健的影响。

12. 已有了一些旨在缓和关于医药和粮食的封锁的立法倡议足以证明美国立法机关中有一些各界的人士越来越赞同解除单方面经济制裁,结果还包括美国的农业部门已正在施加越来越强的压力以期为农产品找寻新的市场,从而应当改变对古巴的政策。

13. 美国国会中最近出现的一些倡议突出了封锁法规中其它的部分的荒谬性质。除非古巴和美国建立正常的商务关系制度,准许生意谈判、正常的金融流通、空运和海运、正常形式的政府支持有利于外贸和获得必要的信贷,否则是无法合理地想象在这两个国家之间会有贸易发展的。

14. 与美国政府自以为傲的所谓的灵活性相对比,可以指出,最近已一再发生设在第三国境内的美国药厂公开表示拒绝出售急需药物以拯救古巴儿童的生命。这证明了美国关于销售药物与人权的政策的虚伪性。

15. 但是,经济和商业制裁的影响并不仅仅限于在药物供应方面的困难。保健服务和健康照顾服务要取决于供水和卫生基础结构的适当运作、供应电力和诸如救护车、X光设备和冷冻系统的取得。即使所谓的医疗理由上的人道主义方面的例外情况是真实的(但实情并非如此),这些例外情况并不足以维持保健服务和健康照顾服务。

16. 虽然有一些势力由于各种不同的理由都正在要求应解除封锁,但是,美国国会中最保守的人士和走极端主义的人士依然坚持敌视古巴和希望继续围困古巴的政策。在这方面,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在国会中提出的对付古巴的法案的数目正越来越多,这可证明美国立法机关当前的意图[附件将载入关于最恶毒的法案的摘要]。

17. 同理,关于在美国境内被劫持的古巴男童Elián González这件不寻常的案件,美国国务卿马德琳·奥尔布赖特最近指出,虽然两国政府对该案具有某些相同的看法,但是,美国仍未改变它对古巴的政策。

18. 同正被引导相信的舆论意见极为不同的是,实际情况是封锁政策中所包括法律条文和行动均已继续受到加强。这方面的实例包括《1999年度预算拨款法》第211节--该节是为了扩大此项政策在工业财产领域方面的适用范围;还包括同法第2225节和第2802节--它们是为了加强美国国会对《赫尔姆斯-伯顿法》第四编的适用的控制。

19. 在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古巴一再谴责这些规定不符合《关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方面的规定》(贸易知识产权协定)和《保护工业财产巴黎公约》内所规定的各项义务,古巴还保留在这方面评估未来的可能行动的权利。

20. 许多国家已表示支持古巴在贸易知识产权协定理事会内的发言。欧洲联盟方面已同美国进行了两回合的谈判;由于美国的不妥协,谈判迄今一直不能获得成功。欧洲联盟委员会最近曾同它的全体成员国进行协商以审议关于在世贸组织内设立一个小组来判断这些美国法律是否违反并且不符合该多边贸易制度中现行的规则和协定的问题。

21. 此外,上述的第2225条和第2802条加强了臭名昭著的《赫尔姆斯-伯顿法》第四编的适用,证明了该法在1999年内所作出的针对可能因为对古巴旅游业部门的投资而成为《赫尔姆斯-伯顿法》的受害者的一些欧洲公司产生的威胁。

22. 美国政府按照《赫尔姆斯-伯顿法》的规定,依照它关于对各国施加压力的官方政策,继续主张那些后来成为归化的美国公民的古巴裔公民有权为了他(她)们曾在古巴有财产被没收的问题而提出诉讼。依照国际法,这是件荒谬的事。

23. 这些威胁显然都是为了恐吓外国投资者,以期为投资活动制造一种不稳定气氛并且企图设法延误已建立的或正在获取新项目的企业的运作。

24. 关于封锁对古巴人口和古巴全国的影响的保守的分析结果显示,美国的封锁已使古巴遭受大约为数700亿美元的损失。

25. 据估计,单单在1999年内,由于封锁的影响,古巴不得不追加9 800万美元的支出用于购买粮食,其中包括小麦、植物油、豆类、家禽、奶粉等等。

26. 如果古巴去年能够利用这笔金钱购买更多的粮食,它就有能力在去年内购买额外的十万公吨小麦、二万公吨面粉、八万公吨大米、五万公吨黑豆、三万公吨鸡肉和七千公吨奶粉,这些都用于古巴人民食用。

27. 此外,在1999年内需要4 500多万美元的经费用于资助大约60%的该年内粮食进口总额的支出。如果古巴有机会按照正常的获得贷款的条件进入国际市场,那么,这些支出就不会超过2 200万美元。

28. 最近对古巴外贸部门因为封锁而造成的基本损失的研究估计,单单在海运领域内因为运费差额而造成的累计损失就超过了67亿美元,其中有超过44亿美元涉及干货的运输,22.7亿美元涉及液体货物的运输。

29. 这些损失不限于以上所述者,而亦扩及诸如农业和工业用的化学品、机械和设备等其他产品以及一般服务的提供。

30. 继续禁止古巴的国际交易使用美国和禁止在第三国的银行开立美元帐户已因汇率波动致使古巴经济不得不承受沉重的压力。1999年内,如果同大多数的主要国际货币对比,美元倾向升值。这已损及古巴经济,因为它在进口方面需费更多,古巴还必须支付更多的资金。古巴外贸所需主要国家的货币汇率变化情况对古巴的负面影响大约为数1.273亿美元。

31. 近年来,美国对古巴强加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值古巴每年国内生产总值(国内总产值)的15%。这点可以说明此项政策的实施目前致使古巴全国资源的减损幅度。

32. 美国政府因为已决心不惜任何代价想要摧毁古巴国家的政治与经济制度和价值观念,所以在违反国际标准的情况下执行了伤害人类生活本身的一些措施。经济制裁是美国外交政策的组成部分,不单单对古巴适用。

33. 关于美国制裁政策的影响的国际研究指明美国政府在1993年至1996年之间展开了35个新的制裁制度。1997年,美国政府的制裁行动针对着50多个国家,合计占全世界人口的68%;1998年,单方面美国的制裁所影响的国家数目已增至75个。

34. 在经历了将近40年的因此项政策所遭受的痛苦和匮乏之后,古巴人民决定在他们不断谴责美国政府的封锁和有系统的侵略政策的进程上采取了最重要的、史无前例的步骤,那就是,在古巴法院提出针对美国政府的两件法律诉讼,一件要求“人道赔偿”;另一件要求“经济损失赔偿”。

35. 已经及时将这两件法律诉讼正式通知美国的主管当局。因为这些案件,而且在为了听取了案件证词而展开法律程序之后,已经宣布美国政府应承担它因为针对古巴的非法行动而须负的民事责任而且判处它应向古巴人民提供下列的补偿和赔偿:1 21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赔偿金和1 811亿美元的人道损害赔偿金。

36. 这两个案件的档案都载有这两个法律诉讼的理由,法院作出的内容为赔偿因为封锁和美国侵略古巴所产生的损害和损失的判决书内均载有关于本问题的全面性的、附有书证的材料而且已证明了这种具有犯罪性质的政策的起源国和实施国的罪行。

37. 除了上述关于针对古巴的封锁政策的评论之外,从1999年底直到今天,包括因特网在内的国际媒体已向国际社会揭露了美国境内发生公然绑架一名古巴男童的事件;美国竟然敢践踏关于父母权威的普遍确认的原则并且把一名六岁儿童的天真无邪转化成为美国对古巴的敌对与侵略政策的标志。

38. 导致该件绑架案及其后果的起因是臭名昭著的《古巴调整法》,该法鼓励古巴人冒着生命危险,在违反古巴与美国间的移民协定的情况下非法而且不加选择地移入美国。

39. 美国政府向决定以非法方式放弃古巴的古巴人提供了特别方便的移民“设施”。许多受到这项政策鼓励的个人都已在设法抵达美国领土之前就丧生了。有些研究报告估计,这类冒险行为的海上偷渡者在离开古巴后每十人就有一人会丧生。

40. 古巴要公布这些真相,因为古巴信仰它所保卫的原则的价值并且知道古巴人民所坚持的社会议程已获得该小国境外以百万计的人民的支持。古巴相信国际团结与责任,因此它相信规范国际关系的国际法规则和原则终将得到实施。

41. 古巴共和国因此要再次提出它的论点,并且再度希望得到国际社会的支持,以终止此项不公平的具有犯罪性质的政策,因为该项政策可称为灭绝种族罪行。

塞浦路斯

[2000年4月19日]

塞浦路斯不允许在其领土内执行别国颁布的法律的任何企图。因此,它反对制订任何在其领土内具有域外执行效力的措施。

捷克共和国

[2000年6月9日]

1. 捷克共和国没有执行旨在限制其与古巴相互经济关系的法律或行政措施。

2. 捷克共和国遵循第54/21号决议的规定,不认为政治、经济或其他形式的遏制和孤立是大幅度改善古巴境内情况的有效工具。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2000年5月4日]

1.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一贯维持的立场是,我国反对侵犯主权国家的独立的一切形式的制裁。

2. 该决议中提及的美国对古巴的制裁构成对《联合国宪章》和关于自由贸易和通航的国际法的任意违反。

3.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大力支持上述决议中关于终止对古巴的制裁的呼吁,而且目前正在尽力发展与古巴的贸易和经济关系。

多米尼加共和国

[2000年6月14日]

多米尼加共和国重申绝对支持第54/21号决议所述原则,特别是有关确保自由贸易和航行权的原则。

厄瓜多尔

[2000年6月1日]

1. 厄瓜多尔从来没有通过、将来也不会通过违反国际贸易自由或破坏不干涉国家内政原则的法律。这一规范载于《国家政治宪法》,厄瓜多尔在国内和国际上的一切法律、政治和经济行动,均以这一规范为本。根据这一规范,厄瓜多尔没有对古巴实施任何种类的制裁;它同古巴维持正常的外交关系。在这一意义上,它一向支持欧洲联盟、里约集团和不结盟国家运动所发表的关于这个主题的公报;同时,根据这些相同的考虑,厄瓜多尔在美洲国家组织采取更明确的立场,反对“赫尔姆斯-伯顿法”。

2. 至于在大会上提出的寻求谴责古巴政府人权政策的决议,厄瓜多尔认为这个问题应全面地处理,在全球范围内加以分析。

埃及

[2000年7月3日]

埃及政府没有采行本决议中所提及的任何那种法律或措施。因此,没有必须由埃及政府撤销或废除的任何这类的规定、措施或法律。

欧洲联盟

[2000年6月29日]

1. 欧洲联盟认为,美国对古巴的贸易政策,主要是它们两国政府的事。但欧洲联盟及其成员国曾清楚表明它们反对美国封锁的域外延伸,象1992年《古巴民主法》和1996年《赫尔姆斯-伯顿法》所规定的那样。

2. 可以强调的是,1996年11月,欧洲联盟部长理事会通过了一项条例和一项联合行动,以保护居住在欧洲联盟国家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利益,使不受《赫尔姆斯-伯顿法》的域外效力影响,同时禁止遵守此一法律。此外,在1998年5月18日,欧洲联盟和美国在伦敦举行首脑会议,会上达成一项一揽子协议,裁定不适用《赫尔姆斯-伯顿法》第三和第四编的规定;美国政府承诺今后反对这类的域外效力法律;还对加强投资保护的准则,达成一项谅解。欧洲联盟继续促请美国执行它那一方的1998年5月18日的谅解。

加纳

[2000年8月1日]

1. 加纳政府再次重申它关注内容为大会要求各国不应颁布和实施任何其域外效力足以影响到其它国家的主权、其管辖下的实体或个人的合法利益和通商和航行自由的法律的大会第47/19、48/16、49/9、50/10、51/17、52/10和53/4号决议仍旧未获遵守。

2. 加纳政府鉴于其深切的关注,除了作出其本国的努力之外,还在一些联合国以外的论坛内呼吁应解除该项封锁。77国集团成员国2000年4月在哈瓦那举行的南方国家首脑会议上都支持加纳提出的关于南方应当联合吁请美国解除制裁的建议。该项行动的依据是加纳认为自从1960年以来一直对古巴共和国强加的经济封锁已持续过久,除了使这两个邻国继续处于紧张状态之外,该项封锁一无是处。

3. 加纳坚决认为《赫尔姆斯-伯顿法》和《达马托法》都违反了国际法,也违背了《联合国宪章》的原则。

4. 此外,加纳希望表示,它感到不安的是:古巴人民,尤其是妇女和儿童因强加封锁都遭到极度的艰难困苦。加纳政府因此要重申它仍然反对该项封锁并且要求用更多的对话与合作来代替封锁。

危地马拉

[2000年6月30日]

在危地马拉没有妨碍自由过境或同古巴共和国自由贸易的法律或规章。此外,危地马拉的政策是反对任何违反国际法规范的强制措施。

圭亚那

[2000年6月15日]

圭亚那共和国完全支持第54/21号决议,对它投了赞成票,并且承诺将致力于尊重其规定。

海地

[2000年7月7日]

海地共和国没有颁布和实施其域外效果侵犯他国主权的法律和规章。

印度

[2000年5月30日]

1. 印度没有颁布或实施第54/21号决议序言部分所述的任何那种法律,因此没有必须撤销或废除任何这类法律或措施的问题。

2. 印度一贯反对任何国家实施侵犯他国主权的任何单方面措施。这包括任何企图扩展一国法律的域外效力以在另一主权国家内实施在内。

3. 印度回顾2000年4月间在哥伦比亚卡塔赫纳举行的第十三次不结盟运动首脑会议部长级会议曾就这个主题通过最后文件,敦促国际社会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所有国家的主权权利。

印度尼西亚

[2000年7月1日]

1. 应当提及的是,印度尼西亚一直是一个致力于公正、平等与和平原则的国家,其重要性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1945年的宪法中有明文规定。《联合国宪章》和其他普遍公认的国际法文书也载有关于遵守这些原则及各国主权平等、不干涉和不干预他国内政以及国际贸易和通航自由的原则。因此,印度尼西亚当会继续尽力谴责使用胁迫措施,以作为对联合国会员国间关系施加压力的手段。

2. 在这方面,印度尼西亚遗憾地注意到,已继续对古巴强制执行的经济封锁已为时四十多年,这种情形因实施一项具有域外效力的国内法而犹如雪上加霜。同时,经验显示,制裁极少达成其目的。相反的,它们仅对目标国的老百姓造成极大的社会-经济影响。

3. 在第三个千年开端之际,加上在上个十年期间在政治前景中发生的重大改变,现已到了应该考虑一种较为实际的对待古巴方法的时候。联合国会员国间的争端应以遵守睦邻方法温和地解决。因此,印度尼西亚吁请会员国遵守联合国有关决议,并鼓励解除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制裁。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2000年6月23日]

1. 美利坚合众国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违反规范国际关系的一切法律和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规定以及规范国际贸易的法律及相关公约。

2.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认为,在国际社会目前正致力解决紧张局势和进一步促进和扩大世界商业关系的这个时候,美利坚合众国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使古巴人民遭受严重苦难,并使全球商业和金融关系遭遇种种困难。

3.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认为,这些措施的最终目的,是破坏国际和平与安全及在他国内赞成政治和经济不稳定的局面,国际社会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撤销和防止这类行动。

4. 此外,国际社会的成员,特别是联合国和其他有关国际组织,应加倍努力创造和加强一个有利于国际经济的环境,以便为所有国家提供平等机会,均可从国际财政和贸易系统获益。诉诸单方面胁迫措施不会达到这一目的;它只会危害到目标国的合法经济利益。

伊拉克

[2000年6月19日]

1. 40多年来,美国在违反国际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的情况下对古巴强加了不合人道的封锁,从而对古巴的经济发展形成了数不清的障碍,对古巴的外贸带来极大的损失,伤害了古巴经济的一切部门,从而给古巴人民带来极度的痛苦。国际间要求终止此项不合人道的声浪越大,美国就更为加紧封锁,已经达到一种程度,即封锁的影响已越出了古巴一国领域之外,直接损及另一些国家的主权和它们同古巴进行自由贸易的权利。

2. 美利坚合众国仍旧不顾联合国大会所通过的连续不断的各项决议内所载国际社会希望解除对古巴强加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已构成了粗暴违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与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原则和规定,包括违反了《防止和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因为对古巴的封锁已侵犯了古巴整个国家的生命权。美国针对古巴制订和强加的具有经济和商业性质的法律和规章已构成了公然干涉古巴政府核心内部权力范围内的问题,而且还表现出了美国对古巴和古巴各组织的内部事务的干涉以及美国一直在鼓励并且资助旨在改变古巴政权的破坏行动。

3. 已表示拒绝接受美利坚合众国正对古巴采取的措施的伊拉克从来没有颁布或实施大会第54/21号决议第2和第3段所述的任何那类的法律或措施。应当认识到一个事实,那就是,伊拉克人民也是美国侵略倾向的受害者,此点可证诸美国继续对伊拉克强加全面的制裁、美国每天都在非法的禁飞区内对伊拉克单方面使用武力以及美国鼓励和资助恐怖主义行动和旨在改变伊拉克政权的破坏行动。

牙买加

[2000年7月7日]

1. 牙买加政府没有颁布侵犯任何国家的主权或其国民合法利益或妨碍通商和通航自由的任何法律、规章或措施。

2. 牙买加继续坚决反对一国的法律在域外适用,因这事实上破坏各国主权平等的原则。

3. 牙买加主张终止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牙买加继续深信,要消除紧张局势和确保加勒比地区的和平与稳定,进行建设性对话是唯一可行的选择。我国致力于加强同古巴的关系,因为古巴既是加勒比大家庭的一员,也是与我国最接近的邻居。

4. 牙买加坚决遵守各国主权平等,不干涉和各国和平共处的原则,并且非常重视遵守《联合国宪章》所载的原则。

日本

[2000年4月25日]

1. 日本政府没有颁布或实施第54/21号决议第2段中提到的那类法律或措施。

2. 日本政府认为,美国对古巴的经济政策主要应视为一个双边问题。不过,日本对1996年《赫尔姆斯·伯顿法》和1992年《古巴民主法》引起的域外适用法律问题,也感到关切,因为这很可能违反国际法。

3. 日本政府密切注意与上述法律和相关情况有关的问题发展情况,而且其关切立场不变。在极度谨慎考虑这个问题后,日本投票赞成第54/21号决议。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

[2000年5月5日]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继续保持其立场,即30多年来美利坚合众国对古巴实施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不仅妨碍古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而且也违反各国主权平等、不干预他国内政及国际贸易和通航自由。在老挝方面,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遵守《联合国宪章》所载一切原则和宗旨及国际法,没有颁布或实施第54/21号决议序言部分提到的那类法律的措施。

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

[2000年6月29日]

1. 由于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支持大会第54/21号决议,所以本民众国坚决反对美国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因为此项封锁不但违反了《联合国宪章》,而且也违背了其中所载的规定,联合国会员国应当用和平方式解决其争端和争论的原则。

2. 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因为它奉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而且也遵守国际法规范,所以它从未颁布或实施大会第54/21号决议内相关段落所提及的任何那类的法律。

3. 在过去超过十五年内,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一直受害于类似美利坚合众国强行对古巴维持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冻结美国银行所持有的利比亚资产、强行限制向利比亚转移技术以及阻碍利比亚学生在美国各大学从事技术领域内的高级研究。美国政府进而利用1996年6月19日制定的《达马托法》(H.R.3107)来增强这些措施,该法强行制裁下列人士,那就是已投资4 000万美元或更多的金额,而此项投资可直接大幅度帮助提升利比亚发展其石油资源的能力的人士。美国政府仍然坚持实施本法律,尽管国际社会继续反对此项措施。因此,南方各国政府的领导人和首脑在2000年4月10日至14日在哈瓦那举行的第一届南方首脑会议已吁请国际社会不承认,也不实行这些法律。2000年4月8日和9日在哥伦比亚的卡塔赫纳举行的不结盟运动国家第十三届部长级会议的决定也表示谴责某些大国依然单方面实施经济胁迫措施;非洲统一组织的一项决定(CM/Dec.416(LXVIII)表示它关切仍然有些国家在违反国际法的情况下强行实施不公平的经济措施,其影响已扩及相关国家的区域之外,从而损及其他国家的利益;第二十五次伊斯兰外交部长会议的一项决定坚决不接受一国可针对另一国强行实施任何政治性或法律性的专横措施或单方面措施,并且吁请所有国家都应认为所谓的《达马托法》是无效的,因为它违反了国际法和国际规范。

4. 因为强加胁迫措施有违联合国的宗旨及国际法原则,所以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要重申第54/21号决议第2和第3段的实质内容,并且吁请相关的国家均应停止适用针对古巴和任何其他国家强行实施的上述的法律及其他胁迫措施并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撤销这些措施或使它们归于无效。

列支敦士登

[2000年5月2日]

列支敦士登公国政府没有颁布或实施第54/21号决议序言部分所述的那类法律或措施。此外,列支敦士登公国政府认为,法律的执行如引起具有域外效果的措施或规章,则该法律违反普遍公认的国际法原则。

墨西哥

[2000年6月1日]

1. 墨西哥没有颁布也未曾适用任何具有域外效力的法律条款。墨西哥一向反对利用胁迫措施来施加国际关系上的压力。

2. 墨西哥的外交政策以各国共处的国际法原则为基础,这些原则体现于:和平解决争端、各国在法律上平等、不干涉别国内政和民族自决权利。

3. 墨西哥人民和政府曾一再表示反对未经安全理事会或大会决定的单方面强加政治和经济制裁。墨西哥反对针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并且已表示支持大会已通过的关于必须终止封锁的所有各项决议。

4. 当所谓的《赫尔姆斯-伯顿法》颁布时,墨西哥政府曾宣称,它违反了国际法的规定,美洲法律委员会所发表的意见也赞同这个看法。

5. 墨西哥国会通过的《保护贸易及投资使不受违反国际法的外国准则影响法》已于1996年10月24日起在墨西哥境内开始生效。该法是为了消除影响到墨西哥同别国贸易的外国的域外措施的负面影响。该法规定:

(a) 国内法院不得承认和执行根据违反国际法的具有域外效果的外国法律,对设在墨西哥或在墨西哥注册的企业所作的司法判决和命令;

(b) 设在墨西哥或在墨西哥注册的企业不得根据这些法律从事可能损害墨西哥贸易或投资的行为或不行为;

(c) 居住在墨西哥的自然人或设在墨西哥的法人对于因实施这些法律在外国法院或当局的司法或行政诉讼中遭受的损害或伤害,有权在墨西哥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赔偿。

(d) 不得根据此类法律提供外国法院或当局所要求的旨在用以对付此类企业的资料;对违反此项禁令者应课处罚款。

6. 墨西哥同古巴共和国的关系一向友好和相互尊重。因此,墨西哥对古巴维持着无歧视贸易政策,而且反对旨在破坏团结两国人民的互利经济联系的任何企图。

缅甸

[2000年6月13日]

1. 缅甸联邦政府继续坚持其一贯政策为严格遵守《联合国宪章》所定的宗旨和原则,并除其他外,严格遵守各国主权平等、不干预和不干涉别国内政事务及通商和国际通航自由的原则。

2. 缅甸联邦认为,会员国如颁布和实施具有领土效果而影响到他国主权及其管辖下实体或个人合法利益,以及通商和通航自由的法律和条例,就构成违反普遍公认的国际法原则。

3. 按照上述规定,缅甸联邦没有颁布大会第54/21号决议序言中提到的那种法律或条例。

纳米比亚

[2000年6月23日]

1. 纳米比亚共和国政府认为每一民族国家都具有主权;它并赞同不干涉他国内政事务的原则。

2. 纳米比亚共和国政府从未对古巴实施任何贸易或商业制裁。纳米比亚共和国政府谴责具有广泛域外影响的《赫尔姆斯-伯顿法》,认为该法直接侵犯了国家主权,严重违反了《联合国宪章》的原则与国际法,还违背了国际贸易制度规则。

3. 实施这一封锁,使古巴人民遭受巨大痛苦,纳米比亚将继续积极支持解除美国对古巴的封锁。

巴拿马

[2000年6月23日]

巴拿马政府反对单方面实施对其他国家的贸易和国际关系产生域外效力影响的国内法和措施,因为这类措施违反了国际法而且也违反了法律之前国与国间平等原则。巴拿马还认为,利用经济措施作为强加压力的手段不但违反了《联合国宪章》,而且也违反了国际法。

巴拉圭

[2000年6月30日]

依照大会第54/21号决议第2、3和4段的规定,巴拉圭共和国政府按照它在《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上的义务--其中尤其包括应保证通商和航行自由的义务,目前没有而且也从未颁布或实施该项决议序言部分所指的任何那种法律和措施;

秘鲁

[2000年6月13日]

1. 秘鲁没有制订和实施大会第54/21号决议提到的那些法律和措施。

2. 秘鲁政府针对这个议题采取的立场的根据包括:1999年3月在墨西哥维拉克鲁斯举行的拉丁美洲常设协商和一致政治行动机制(里约集团)协商会议所通过的各项联合措施、最近于1999年11月在哈瓦那举行的伊比利亚-美洲首脑会议所通过的声明以及2000年2月24日在葡萄牙维拉莫拉举行的欧洲联盟和里约集团第九届制度化部长级会议所通过的声明。

3. 秘鲁政府不赞同企图影响某一特定国家内部政治进程的单方面的和具有域外效力的措施。秘鲁认为适当尊重一国宪法秩序,是国际关系的基础。

4. 最后,秘鲁政府要重申的是,它坚定不移地遵循应确保代议制民主、尊重人权和经济自由的共同目标。

卡塔尔

[2000年5月9日]

1. 卡塔尔政府仍然承诺将充分而且迅速地执行大会题为“必须终止美利坚合众国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的第54/21号决议,而且从未采取任何违反该项决议的措施。

2. 卡塔尔没有颁布或实施具有域外效力并且影响到他国主权、其管辖下实体或个人的合法利益和国际通商和国际通航自由的任何法律或规章。

3. 卡塔尔政府反对使用经济措施作为达成政治目的的手段,它在与他国的关系上,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原则和国际法规范。

4. 卡塔尔支持上述的大会决议并且要求应加以实施。

大韩民国

[2000年7月5日]

大韩民国未实施旨在限制它同古巴的经济关系的法律或行政措施。

俄罗斯联邦

[2000年6月7日]

俄罗斯联邦一如既往已表示它支持大会题为“必须终止美利坚合众国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的第54/21号决议,并且赞同联合国绝大多数会员国所认为的应当一道大力反对美国的封锁,还重申不接受美国在违反《联合国宪章》条款和国际法和国际正义基本规范的情况下正在实行的任何单方面行为。

俄罗斯联邦如同许多国家一样也认为美利坚合众国继续对古巴实施的贸易和经济封锁,是“冷战”遗物,此项封锁旨在以人为的方式妨碍形成以国际法治和正义为基础的世界法律秩序。

因此,我国同其他国家一样,已一再表示不赞同美国国内某此人士企图致力于强化此项封锁并且非法扩大1996年3月12日的《古巴自由和民主团结法》的域外适用范围。该法可正确地被称为是歧视性的法律,因为它违反了《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和国际法规范,其域外效力影响到其他国家的主权、这些国家管辖下的自然人和法人团体的合法利益以及通商和航行自由。

俄罗斯联邦深感耽心的是,美国国会一再企图加强针对古巴的制裁制度,它还企图向第三国和某些国际组织实施压力,限制它们与古巴的合作,这是公然违反《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的,而且也违背了各国人民希望实现和平、可持续发展与繁荣的愿望。

俄罗斯联邦充分重申它承诺必将奉行1970年10月24日大会所通过的《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内载的下列的原则:任何国家均不得使用或鼓励使用经济、政治或任何他种措施强迫另一国家,以取得该国主权权利行使上之屈从,并自该国获取任何种类之利益。

俄罗斯联邦要同联合国绝大多数会员国一道支持应吁请所有国家都不采取或实施那些规避了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单方面胁迫措施。我们还要再次敦促有这种法律或措施并仍在加以实施的国家尽早依照其宪法程序采取必要步骤,撤消或废止这些法律和措施。在这方面,俄罗斯联邦认为,大会第五十五届会议或许应当审议秘书长正在同联合国系统适当机关和机构协商以编写的关于本专题的报告。

俄罗斯联邦认为,美国行政当局为了进一步增强同古巴的人道主义接触而正在采取的步骤,尤其是关于放宽运往古巴的药品和食物的运交和扩大该两国间包机服务地域范围的步骤都是走向正确方向的做法。虽然这些措施受到若干限制,而且是选择性的,但是,我国仍希望这些措施以及美国行政当局为了让因不明情况而进入美国国境的六岁古巴男童Elián González能够与其生父团聚而采取的行动都将可标志着开始出现美国对古巴的政策加以建设性地重新考虑的讯息。

我们相信,废除美利坚合众国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尤其是恢复美国--古巴关系正常化将有助于改善该区域局势,促进古巴加入国际经济体系,从而促使古巴自己迈上改革大道,积极改善古巴的经济和社会生活。

至于俄罗斯联邦方面,它严格遵守各国主权平等、不干涉和不干预别国内政事务、国际通商和通航自由等原则,并重申它打算在互利和互惠的基础上同古巴发展正常的商业和经济关系,同时严格遵守《联合国宪章》规定的义务和普遍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规范,不作任何歧视,亦不损害双方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塞内加尔

[2000年4月6日]

塞内加尔不实施,也不承认具有域外效力的单方面措施。

南非

[2000年7月5日]

1. 南非共和国重申它反对美利坚合众国对古巴实施单方面的惩罚性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

2. 在这方面,南非政府遵守大会1998年10月14日第53/4号决议,同古巴共和国维持政治、经济、贸易、金融和文化关系,并采取该决议所要求的行动。

斯里兰卡

[2000年6月15日]

斯里兰卡没有颁布题为“必须终止美利坚合众国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的大会第54/21号决议序言中提到的任何法律和措施。因此,没有撤消这种法律的问题存在。

苏里南

[2000年4月4日]

苏里南共和国政府没有颁布和实施第54/21号决议序言部分提到的那种法律和措施。

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

[2000年6月20日]

1. 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曾投票赞成第54/21号决议,并且重申它一贯认为的应当奉行《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尊重各国主权平等并且必须不干涉别国内政而且应尊重国际通商和航行自由。第54/21号决议还呼请各国采取必要措施以尽快终止三十多年来一直对古巴维持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

2. 在这方面,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要提及1998年9月3日在南非德班召开的不结盟运动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第十二届会议的最后文件,其中吁请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应终止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行动,这些行动不但是违反《联合国宪章》、国际法和睦邻原则的单方面行动,而且已对古巴人民带来巨大的实质损害和极多的经济损失。不结盟运动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的最后文件再次要求美利坚合众国按照联合国大会第47/19、48/16、49/9、50/10、51/17、52/10、53/4和最近的54/21号决议的规定,通过以平等和相互尊重为基础的谈判,解决它同古巴的争论。

泰国

[2000年6月9日]

泰国没有颁布和实施上述决议序言部分提到的那种法律和措施。此外,泰国也不同意一国对另一国采取单边措施导致对其他国家的域外强制执行这些措施,因为实际上这是违反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的。

土耳其

[2000年7月7日]

土耳其共和国没有任何大会第54/21号决议序言部分提到的那种法律和措施,并重申它们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遵守通商和通航自由的原则。

乌克兰

[2000年5月9日]

1. 乌克兰没有域外效果可能影响他国主权及其管辖下实体或个人合法利益,或通商和国际通航自由的任何法律或条例。

2. 同样的,乌克兰政府不接受使用经济措施作为达成政治目的的手段;乌克兰在同其他国家的关系上,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原则、国际法规范和通商通航自由的原则。

乌拉圭

[2000年6月27日]

乌拉圭的外交政策一向是主张通商自由,不受任何限制,同时乌拉圭法律不承认国内法可以在域外适用,因此,乌拉圭东岸共和国政府没有实施大会第54/21号决议所述的那些措施或法律。

委内瑞拉

[2000年6月30日]

1. 委内瑞拉曾一再表示反对颁布和实施具有域外效果从而侵犯别国主权及其管辖下实体和个人合法利益及破坏国际通商和通航自由的法律和规章。

2. 委内瑞拉认为,封锁古巴的这种单方面措施,具有域外效力和胁迫性质,对规范各国间经济和商业交流的法律制度产生不良影响,而且也妨碍在州一级和分区域一级实现经济一体化的努力。

3. 基于这一立场,委内瑞拉对1992年以来大会历次通过的谴责美国对古巴实施封锁的决议,均投票赞成。

4. 当大会于1999年11月通过第54/21号决议时,委内瑞拉重申它反对适用诸如《赫尔姆斯-伯顿法》等单方面的胁迫措施,这是因为它认为这类行动侵犯了国家主权,影响到第三方管辖下的实体和公民的合法利益并且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规定的自由通商规则。它还重申里约集团成员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第十一届首脑会议所通过的《亚松森宣言》的内容以及拉丁美洲常设政治协商和一致政治行动机制的其他类似的声明(见文件A/54/PV.50,第14页)。

5. 委内瑞拉在审议适用具有域外效力的单方面胁迫措施问题的各个国际论坛上一致保持着其一贯的立场。

6. 在2000年4月8日和9日在哥伦比亚的卡塔赫纳举行的不结盟运动成员国第十三届部长级会议的最后文件中,这些成员国谴责了针对许多发展中国家单方面实施的胁迫性经济和其他措施,并且吁请各国不承认这些措施。它们还吁请各国均应拒绝采行或执行诸如其内容和本旨均在于违反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的《赫尔姆斯-伯顿法》和《达马托-肯尼迪法》等类似的胁迫措施。

7. 同样,77国集团成员国于2000年4月10日至14日在哈瓦那举行的南方首脑会议曾强调发达国家必须废止那些不符合国际法原则、《联合国宪章》和多边贸易制度的具有负面域外效力的法律和规章以及其他类型的单方面经济胁迫措施。

8. 2000年6月13日至20日在开罗举行的第十届十五国集团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在其联合公报中曾建议应采取紧急和有效措施,以取消那些未经联合国有关机构授权或违反《联合国宪章》中所列各项国际法原则,对发展中国家实施的单方面强制性经济措施。

9. 在半球一级,委内瑞拉曾投票赞成美洲国家组织(美洲组织)大会AG/RES.1364(XXVI-0/96)号决议,该决议除了表示关切“一些成员国所制定和实施的某些法律和规章的域外效力已影响到另一些国家的主权”之外,还指示美洲法律委员会判断《赫尔姆斯-伯顿法》在国际法上的正确性问题,并将其研究结果提交美洲组织常设委员会。随后,委内瑞拉在1997年美洲组织大会上曾参与支持AG/RES.1447(XXVII-0/97)号决议,各成员国在该决议中表示注意到美洲法律委员会的下列意见,即他以一致同意方式断定《赫尔姆斯-伯顿法》的依据和可能的适用都“违反了国际法”。

10. 无论如何,委内瑞拉对谴责针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的各项决议均不应被解释为他支持任何特定的政权,因为它认为所提出的论据对此类措施的目标国的任何政治情况都是正当的。委内瑞拉深信只有通过合作和对话才能促进必要的改革,实现我们各国都希望的民主和基本自由。

11. 委内瑞拉的立场同几乎一致的国际社会立场一样,反对颁布和实施这些单方面的具有域外效力的胁迫措施,因为这些措施违反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原则。

越南

[2000年5月1日]

1. 过去多年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许多决议,要求美利坚合众国终止对古巴共和国实施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及禁运的政策和法令,因其严重违反了国际法,并且违背了《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原则和当今世界的普遍趋势,即在主权国家平等和不歧视政治制度的基础上进行发展合作。

2. 大会的上述各项决议已连续地以绝对多数获得通过,最近的一次是1999年11月9日以155票赞成获得通过的第54/21号决议。这不但表明急需废除这些针对古巴人民实施的过时政策,而且表明各国普遍希望发展健康的国际关系以及在平等、不歧视政治制度和尊重每个国家选择其发展方式的权利的基础上合作促进发展。

3. 越南认为,美国与古巴共和国之间的争端应在相互尊重、遵守独立、国家主权和不干涉他国内政事务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对话和谈判解决。基于此点,越南欢迎当事双方为此目的作出的一切努力。

4. 联合国应提出具体的倡议和措施,使这些决议尽快得到执行,以立即终止针对古巴共和国的单方面封锁政策。

5. 越南再次重申它支持古巴人民并同他们合作、团结在一起;越南会同世界上爱好和平、自由、正义的人民一道,尽力帮助古巴人民克服上述违反国际法规范和非正义的封锁和禁运政策的影响。

三. 从联合国系统各机关和机构收到的答复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

[2000年6月26日]

1. 如同秘书长上次关于这个主题的报告中所述,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拉加经委会)已编制完成了对在瑞典国际开发署(瑞开发署)的经费支助下于1998年3月由拉加经委会和经济文化基金会联合出版的(仅有西班牙文本)题为:《古巴的经济:90年代的体制改革与经济能力》一书的增订版本。

2. 7月间已出版了该增订版本。拉加经委会在这个研究报告中扩大分析了古巴的国际经济关系,尤其注意它为了重建其对外部门而作出的努力。因此,第四章讨论了以下领域内最近的新变化情况:出口的促进;投入物的采购和进口替代政策;外国直接投资和只再促进其他类型的供资的政策;以及封锁对贸易谈判和寻求新市场的影响。

3. 题为“封锁的影响”的第四章方框一构成对所审议的主题的最直接的投入。方框的内容如下:

封锁的影响

委员会在其《1992年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概览》中已经就美国封锁的不利影响作出下列的评论:‘严格而言,该项封锁已维持了三十多年,尽管它仅仅直接影响到古巴全部对外贸易量的15%。由于古巴已失去了它同社会主义阵营的贸易关系上的优惠,所以,封锁已开始影响古巴全面的经济生活。’虽然难以计量封锁政策的直接与间接影响,但是,古巴的研究人员估计到1998年为止,未实现的贸易的耗费、产出的损失、金融的损失、受阻的航行和贸易成本的增加合计大约为数670亿美元(Aguilar Trujillo,1998年)。

1992年的《托里切利法》已致使古巴更加难以处理其外贸工作。首先该法已阻止了第三国境内的美国公司的附属公司同古巴进行贸易。美国财政部估计,1991年内,古巴与这些附属公司之间的双向贸易额计为7.18亿美元。第二,该法规定,在古巴装上或卸下商品的船舶在其后的六个月内禁止在美国港口停泊。1992年内,古巴的船队只能运输此种双向贸易货品吨数的20%。因此,这个规定提高了国际货运费用,并且推迟了进口与出口货物的交货时间。

在1996年内,美国国会通过了《赫尔姆斯-伯顿法》,它进一步加强了封锁,并为此目的而主要采取了减缓外国投资的流入的手段。该法由于规定得没收同古巴做生意或可取用已被古巴政府没收的美国公民的财产的第三方的财产和银行帐户以及拒绝对曾投资于已被没收的财产的公司的高级职员和主要股东发给进入美国的签证,所以该法已进一步损害到古巴的经济。虽然经核算后可知大量的外国投资仍继续流入古巴,但有一些公司已撤出了古巴,另一些公司已取消了一些项目。

秘书长向大会第五十二届会议提出的报告(A/52/342)指出,‘封锁的继续进行[和强化],包括其域外效力,已经以不同的方式影响到1994年开始的颇不顺利的经济复苏进程’(见A/52/342,第33页),其主要的影响包括:(a)封锁已引发了外国资本投资的风险和成本;(b)封锁已加深了古巴同政府债权人和商业债权人就解决债务和信贷进行谈判的困难;(c)封锁仍维持着提高进口的发源、筹资与运输等各方面的成本的各项条件。”

联合国系统驻地协调员办事处促进发展的业务活动

[2000年6月23日]

1. 美利坚合众国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在整个1999年期间和2000年上半年内继续对古巴的社会经济状况造成严重影响,古巴政府强调,美国政府机构设法阻止外国国民和商业组织同古巴通商,从而将封锁范围扩大,超出了美国的管辖范围。

2. 《古巴调整法》更加重了禁运对古巴经济和人民的不利影响,该法是一项美国立法,根据该法,即使通过非法途径,只要古巴国民能够踏上美国领土,就发给在美国居住的居留证。该法使得从古巴非法运送人口和一些草率行事的人口走私行动更加猖狂,有时造成海上死亡的悲惨后果,例如最近大肆宣传的案例已戏剧性地突出了这个问题。

3. 美国的封锁及有关法律在许多情况下严重阻碍古巴经济的复兴进程,从而妨碍各项社会服务的正常运作,影响到古巴民众的生活条件。这些封锁规定严重妨碍一般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亟须的基础结构复兴。无法取得主要的减让性借贷资源不仅使古巴无法进行有关社会的投资,同时又使一般私人投资环境恶化,并且亦限制古巴利用全球清算机制,以便重新安排偿还外债期限和/或重新调整外债。此外,美国的封锁影响到古巴按政常条件取得借贷和商业信贷的可能性,同时,由于费用和风险较高,妨碍了资本投资流动的发展。

4. 除了以上所述,美国的封锁也因外贸、海洋运输,提供服务有效地取得对古巴具有关键重要性的物资和/或设备等方面的直接和/或间接费用造成急剧的增加,从而影响到古巴的经济。此外,美国的封锁使古巴更易受到全球化不利影响的损害并且阻止古巴受到全球化的积极影响。

5. 2000年5月5日,古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八个古巴非政府组织针对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提出赔偿要求的一项判决。这一索赔案按部门开列了由于美国的封锁对古巴造成的为数67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再加上因据称对该国的暗中破坏行动所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540亿美元。

6. 驻古巴的各计划署、基金和专门机构代表处根据其各自的任务规定,努力按下列基本路线处理古巴的总体局势:

(a) 支助巩固和进一步改善社会服务,同时缓解妨碍满足基本需要瓶颈;

(b) 通过促进有利环境和制订新的管理制度,支助经济复苏进程;

(c) 鼓励向古巴经济的主要领域提供支助,诸如粮食安全、恢复工业生产、替代能源生产以及管理和环境保护;

(d) 每个联合国系统内机构在其各自的任务领域内促进古巴与世界其他国家间的合作。

7. 在这些领域取得的成就包括设计和批准解决最关键问题的新方案。第一个领域取得的进展在健康和卫生部门(儿童基金会、人口基金、艾滋病方案、卫生组织/泛美卫生组织、项目厅、开发计划署)、在教育和科学部门(儿童基金会、开发计划署)以及在地方一级的人力发展工作(开发计划署、项目厅)。在第二个领域,自1998年以来已经开展了一个大规模计划,以加强该国政府的经济管理机构,从而协助古巴经济复兴(开发计划署)。在第三个领域,开展了具体项目并/或继续支助工业生产(工发组织)、粮食安全和农业与畜牛生产(粮食计划署、粮农组织)以及可持续能源生产和管理与环境保护(开发计划署)。在第四个领域,联合国各机构在个别任务范围内进行了广泛系列的活动,促进古巴与外面世界的联系和合作。

8. 在2000年上半年,开发计划署大幅度加强支助古巴的各种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特别关键的是,开发计划署根据《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行动计划》,支助地方分权的人类发展倡议,以及利用国内生产的生物物质能源发展可持续的清洁能源产品的倡议,从而减轻该国对石油进口的领带依赖。同样地,若干进行中的倡议为环境保护提供支助,包括森林复原、清洁被污染的海湾、海岸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这些对于促进发展该国主要外汇收益来源的旅游业的有利环境极为重要--以及消除破坏臭氧层的物质。另外,还正在进行一些支助经济复原、取用信息技术和继续发展生物技术制药部门的倡议。

9. 尽管联合国系统各机构的支助注重战略而且起到推动作用,但从性质和数量上都无法对古巴不能取得减让性借贷和缺少必要的资本流动进行补偿,以便促进古巴经济复苏,使国家进一步发展。因此,美国对古巴的封锁和相关的限制对该国发展而言仍是一个主要障碍。

国际劳工组织

[2000年4月28日]

1. 古巴在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内得到的待遇同任何其他成员国得到的待遇相同。古巴积极参加国际劳工大会和劳工组织的其他相关活动。

2. 自从1995年以来,劳工组织在其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区域局与古巴劳工和社会保障部长之间往来函件都说明了劳工组织的观点,即联合国是处理美国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问题的适当论坛。

万国邮政联盟

[2000年5月17日]

古巴享有万国邮政联盟的正式成员资格,因此同其他188个成员国具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技术援助活动,特别是在邮政改革、服务质量和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内者。

世界粮食计划署

[2000年5月19日]

1. 世界粮食计划署(粮食计划署)继续在促进发展活动的粮食援助以及为遭受诸如旱灾和飓风等自然灾害损害的受害者提供救济援助方面协助古巴。粮食计划署于1963年在古巴开始业务活动。

2. 在持续36年的工作期间,粮食计划署已执行4项发展项目和10次紧急行动,累积价值超过2.08亿美元。根据该国政府的优先事项,粮食计划署支助农业政策,以改善主要的易受伤害群体的粮食安全和生活质量。这将有助于通过促进粮食生产使受益者自给自足。粮食计划署还通过提供紧急人道主义粮食援助,在援助受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影响的居民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3. 粮食计划署项目已取得重大进展,特别是“拉斯图纳斯省的乳品制造业发展”(项目4391)和“格拉玛省促进粮食安全的农业生产”(项目5686)。

4. 项目4391使牛奶年产量达2 920万升,使拉斯图纳斯的牛奶产量大增,从而有助于《国家粮食计划》。该项目通过开展牛奶生产活动,提高乳农收入和提供就业机会以及促进妇女参与。在该项目进行期间,在粮食计划署协助下,已向8 725人提供信贷,使超过30 000人间接受惠。该项目于1999年结束。

5. 项目5086于1977年开始以来已协助16 387名受益者取得信贷基金。结果,截至1999年9月为止,共生产了8 100万升以上的牛奶、15.5公吨的肉、170公吨以上的块根蔬菜、豆子和蔬菜。此外,提供了2 015个长期的新工作和11 662个临时工作。

6. 由于厄尔尼诺,在1998年一场严重的干旱对古巴居民直接造成不利影响,特别是在东部各省。粮食计划署题为“向东部五省的旱灾受害者提供救济粮食援助”的紧急行动6037筹集到250万美元,用于购买约4 970公吨粮食产品,使257 000名受干旱影响者受惠。其中计有14 909人为孕妇,217 404人为在寄宿学校或半寄宿学校住宿的儿童。特别优先照顾易受伤害的群体,即孕妇和哺乳妇女、五岁以下的儿童、小学生和中学生、残疾人和老年人的营养需要。

7. 粮食计划署也支助各捐助者为改善古巴粮食安全的双边努力。粮食计划署目前正在监测日本所捐赠的26 300公吨大米的分配情况。

8. 最近,古巴政府和粮食计划署在完成项目5686后,已在考虑开始进行一个新的发展项目,该项目的焦点在于向极易受伤害的群体提供营养支持以及协助恢复选定的各省的粮食工业。这一探讨方式基于执行旱灾紧急行动方案取得的成功经验。

9. 粮食计划署同美国的商业公司接触,设法为美国给予古巴农业捐赠提供便利。最近,美国十个农业综合企业公司和工业协会代表已加入前往古巴的农业和人道主义特派团。这些公司探讨同粮食计划署合作的机会,因为它们设法发展农业以作为造福古巴人民的有效手段。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2000年6月23日]

1. 古巴儿童的境况继续受到包括封锁在内的一些内外因素的不利影响。同大多数这类情况一样,很难把这些因素的综合不利影响区分开来。

2. 尽管古巴目前处境困难,但在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各国当中,古巴享有较高的保健和教育水平。1998年的婴儿死亡率估计为每1 000名活产儿中有8人死亡,这同发达国家的比率可以相比。然而,该国在保持社会部门支出水平方面,面临越来越大的困难,因为这个部门的支出水平一向很高。

3. 根据古巴政府的资料,1997年,由于封锁导致运费的增加,估计损失了2 100万美元,另外还因为无法自由地取得价格较廉的食物而损失了4 800万美元。在1998年和1999年,东部各省持续干旱和乔治飓风对农业部门造成的损害更加深了古巴的困难。

4. 古巴公共保健系统遭遇的困难来自许多因素。最大的因素是费用,在过去8年间,费用一共增加了12亿美元。古巴政府报告说,封锁使它在维持基础设施方面(包括医疗设备)和取得国外出产的疫苗、药品和化学品方面遭遇困难。这对保健工作的预防和治疗方面都有影响。

5. 由于家庭用品、食物、医药和燃料的供应受到限制,一切年纪的古巴妇女的福祉和健康都受到不良影响。这些限制也对个人卫生产生不良影响。例行性的检查乳腺癌方案已经中止,预防性保健(例如细胞检查、脱落细胞巴氏染色法和早期胸部肿瘤X射线透视法)也大幅度减少。由于材料缺乏世界卫生组织(卫生组织)建议目前仅向被确认极易患乳腺癌的妇女提供早期胸部肿瘤的X射线透视检查服务。

6. 目前每日仅施行二、三次外科手术,同1980年代每日15次外科手术相比已显著有了减少。由于无法取得月经带,妇女的日常生活和保健也受到影响。由于使用替代材料,增加了患传染病的危险。

7. 必须在全国境内分发含铁的叶酸和维生素C补充剂以防治影响三分之一孕妇人口的贫血症。古巴妇女的饮食中欠缺若干项重要的养分。含钙食物摄取不足已导致骨质疏松症和经常骨折。

8. 对于居住在10万人以上城市的400万人口(包括200多万儿童)而言,能否喝到清洁饮水仍然是保健方面的一个严重问题。约72%的饮水必须用氯加以处理,但由于缺少化学品,不得不关闭46%的水处理设施。在1998年,处理饮水所需的次氯酸纳和硫酸铝全国分别只得69%和55.5%。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

[2000年6月2日]

1.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的行动有助于缓和对古巴实施禁运造成的负面影响和孤立状态。最相关的行动一直都支持本组织职权领域内的活动,特别是教育和文化。教科文组织哈瓦那办事处进行的所有活动和项目均已加强了该国外来的合作和专家的流动,并且优先执行有关文化与发展的项目,特别是旅游项目。这些活动包括:

向“古巴青年与青年政治”课程提供财政支助,资助20 名来自古巴各种青年和学生组织的学员;

恢复“埃内斯托·格瓦拉”先锋营。本项目旨在改善先锋营的条件,在该营地举行各种由古巴和外国儿童参加的国家和国际活动。这项行动将有助于创造新的文化交流机会;

向举办“古巴青年作家迎接新千年”活动提供财政支助,该活动由古巴作家和艺术家联盟主办,有42名古巴的青年作家参加;

提供财政支助,资助古巴保护遗产专家参加在墨西哥坎佩切举行的国际文化遗产发展讨论会;

提供财政支持,资助古巴专家参加在墨西哥普埃布拉举行的第一届烹调传统和文化旅游国际大会;

教科文组织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区域文化办事处(拉加文化处)被选为第一届国际文化与发展大会筹备委员会成员,该大会由古巴文化部安排,已于1999年6月7日至11日在哈瓦那举行。已提供财政支助并编制了一份背景文件;

西班牙、墨西哥和古巴的专家组编制了关于养护和管理哈瓦那莫罗-卡巴纳公园的行动计划,该公园为古巴首都的象征,并已宣布为人类遗产的一部分;

教科文组织保存文化财产主席安排了关于厂史中心的统筹保存和发展的国际讲习班。该讲习班在古巴国家保存、修复和博物馆学中心举办,许多来自该区域的青年专家和拉丁美洲及欧洲专家参加了讲习班;

将协同特立尼达和西恩富戈斯城市历史学者办事处和拉加文化处在特立尼达和西恩富戈斯举办讲习班,培训工匠;

为出版《古巴境内残余的康加语言字典》提供稿件;

(十一) 向文化部提供财政和技术援助,协助在古巴发展艺术学校;

(十二) 提供财政和技术援助,协助促进工艺和出版古巴工艺目录;

(十三) 提供财政支助,资助修复古巴圣地亚哥的“圣彼得罗石堡”;

(十四) 提供财政支助,资助建造作为加勒比奴隶之路一部分的“奴隶山”纪念碑;

(十五) 提供财政支助,资助组织将在古巴圣地亚哥举办的“世界遗产遗址管理课程;

(十六) 提供财政支助,资助在哈瓦那举办的具有正在恢复中的历史中心的城市网络会议;

(十七) 在西恩富戈斯建立哈圭要塞的可行性研究;

(十八) 协同哈瓦那古城城市史学者办事处执行关于青年与世界遗产的特别项目;

(十九) 向教育部提供用于购买学校教材的财政支助;

(二十) 举办由来自全区域的专家参加的教育质量管制实验室会议;

(二十一) 在哈瓦那举行的南方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之前,参加伊比利亚美洲教育部长筹备会议;

(二十二) 教科文组织(1999年4月26日至30日在哈瓦那)举办一次题为“预防和治疗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文化观点”的分区域讲习班,与会代表来自从事控制和防治艾滋病和性传染病的国家机构、该分区域的七个国家的非政府实体和联合国系统的四个机构的代表;

(二十三) 监测古巴讲习班在教科文组织/艾滋病方案项目的范围内执行关于预防和治疗艾滋病毒/艾滋病的文化观点的古巴个案研究的情况;

(二十四) 向计算机控制学、数学和物理学研究所提供知识和技术援助,协助(1999年3月22日至26日在哈瓦那)举办教科文组织参加的科学和技术促进发展国际会议;

(二十五) 向计算机控制学、数学和物理学研究所提供知识和技术援助,以协助举办哈瓦那南部地区会议;

(二十六) 在“全民体育”项目范围内,为古巴孤立地区各运动领域提供捐助;

(二十七) 协助管理、信息和环境教育中心拟订一个次级项目,以便促进执行《促进萨帕塔西部沼泽地农村社区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教育国家方案》;

(二十八) 为安排在哈瓦那举行国际“生物技术99”大会提供财政支助;

(二十九) 为参加世界科学会议的古巴专家以及参加国际青年科学家论坛的一名青年科学家提供财政支助,此二项会议均在布达佩斯举行;

(三十) 为一名古巴成员参加在纽约举行的教科文组织/儿童基金会联合教育委员会提供财政支助;

(三十一) 为哈瓦那Almendares河和Quibú河区域自然资源管理项目提供财政支助;

(三十二) 为出版古巴诗人努涅斯的作品选集提供财政支助。

2. 教科文组织通过其古巴办事处,已协助缓和封锁的影响,其方式为协助其主管领域内各种不同的发展方案。古巴社会的不同部门已确认教科文组织的努力,虽然这些努力还不足以抵销封锁在教育、科学和文化领域内所造成的负面影响。

联合国药物管制和预防犯罪办事处

[2000年4月7日]

1. 尽管缺乏物资资源,古巴通过海上和空中阻截,在区域和国际毒品管制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古巴显示在该岛禁绝毒品的政治决心。联合国药物管制和预防犯罪办事处(药物管制署)最近签署了一个两年项目,以加强阻截的能力和训练以及制定一项预言吸毒的方案,它充分利用了古巴的广泛保健和教育基础结构。

2. 为了提高关于古巴管制毒品方面的努力和成就的国际认识,药物管制署正在安排将于2000年9月在哈瓦那举行的关于毒品管制成果的加勒比区域会议。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2000年5月16日]

1. 在有关美国对古巴实施封锁的问题方面,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规划署)一直未同美国政府或古巴政府有任何瓜葛。2000年3月2日至7日在巴巴多斯举行的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区域环境问题部长论坛第12次会议在其第19号决定中曾表示它赞成执行大会第54/21号决议。该项决定的有关部分内容如下:

考虑到联合国大会关于必须终止美利坚合众国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的第54/21号决议”,

关切地注意到这一封锁不仅未减缓它针对古巴执行的经济、商业和金融措施,并且正在采取严格地执行这些措施,

重申分别于1995年在哈瓦那、1996年在布宜斯艾利斯和1998年在利马举行的第九、第十和第十一届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环境部长会议已通过关于对古巴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各项决定,

决定

“1. 重申拒绝接受针对的一切域外措施,因为这些措施限制在该区域就环境问题发展正常和必要的合作与交流关系;

“2. 要求取消对古巴实施的经济、商业和金融封锁,从而充分执行《古巴国家环境与发展方案》并协助实施《21世纪议程》;

“3. 重申其深切关注由于封锁,使古巴在经济、商业和金融生活各领域,尤其是在环境问题方面所受到的影响。”

2. 环境规划署已在下列领域向古巴政府提供支助:(a) 拟订全国生物多样性战略以及传播资料;(b) 出版关于关塔那摩土地退化问题的成功的个案研究报告的出版物;(c) 关于古巴全国气候变化的报告和关于厄尔尼诺对古巴的影响的报告;(d) 编制《古巴环境前景报告》;(e) 在古巴建立环境规划署信使卫星通讯系统。

联合国人口基金

[2000年6月30日]

1. 虽然政府仍然优先注意社会部门和社会保障,但是,外汇短缺以及无法取得发展资金已构成古巴经济增长的主要障碍,这已反映于居民艰苦的日常生活中。美国实施封锁后对进口的严格限制也直接影响到居民的生殖保健状况。

2. 在人口领域内,古巴从联合国系统各组织以外的来源获得的援助极少。联合国人口基金(人口基金)是向古巴提供包括供应避孕药具在内的性健康和生殖健康领域内的援助的主要来源。

3. 古巴居民具备充分的最普通的避孕办法的知识,主要使用宫内避孕器、荷尔蒙避孕药和保险套。不过,这些办法以及药品和有关性健康和生健康的其他设备和商品均受到严格限制,因为古巴在获取外国产品和接触供应商方面均受到限制。

4. 虽然同该区域其他国家相比较,艾滋病发病率仍呈偏低,但自1998年以来,艾滋病毒呈阳性反应的病例人数正在日增,以25至34岁的男性为主。由于经济情况,保险套的数量相当欠缺,目前每年已有数量约为500万个,而需要量估计为2 500万个。

5. 另外一个问题是缺乏用于指导青年人理解预防艾滋病和预防不想要的怀孕的教育材料和沟通材料。此外,随胎率偏高,特别是在20岁以下的妇女当中,这仍然是一项优先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取得信息,进行咨询和采取适当避孕办法予以解决。目前,人口基金继续协助政府为选定的各省编制性教育材料的努力,但这仍不足以向全国各地分发材料。

6. 最后,令人关注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古巴的老年人口日增。部分因为财政上的限制以及各种类型的材料的缺乏,所以古巴政府无法满足这一人口群组的要求,特别是在住房、老人院和老人中心的维修和设备方面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