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届会议

议程项目89和18

大会决议

[根据特别政治和非殖民化委员会](第四委员会)

的报告(A/50/610)通过]

50/33. 外国经济利益集团和其他利益集团的活动妨碍在殖

民统治领土内执行《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

大会,

审议了题为“外国经济利益集团和其他利益集团的活动妨碍在殖民统治领土内执行《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的项目,

审查了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执行情况特别委员会报告中同本项目有关的一章,1

回顾1960年12月14日第1514(XV)号决议以及其一切其他有关决议,特别是核准铲除殖民主义国际十年行动计划2的1991年12月19日第46/181号决议,

重申各管理国根据《联合国宪章》负有庄严义务,促进在其管理下领土居民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并保护领土的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使其资源不被滥用,

又重申任何经济活动或其他活动,如果妨碍《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的执行,并妨碍消除殖民主义的努力,都直接侵犯这些人民的权利,违反《宪章》原则和联合国一切有关决议,

进一步重申自然资源是殖民地和非自治领土本地人民继承的财产,

认识到每一个领土的地理位置、大小和经济条件的特殊情况,同时铭记着有必要促进每一个领土各自经济的稳定和多样化,并予以加强,

意识到小领土特别易受自然灾害和环境退化的影响,

还意识到外国经济投资如与非自治领土人民合作并根据其意愿进行,可以对领土的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有效贡献,并又可以对其行使自决权利作出有效贡献,

对这些外国经济、金融和其他利益集团掠夺非自治领土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损害这些领土居民的利益,剥夺了他们掌管其本国财富的权利表示关切,

铭记历次不结盟国家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各项最后文件以及非洲统一组织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南太平洋论坛和加勒比共同体通过的各项决议的有关条款,

1. 重申殖民地领土和非自治领土人民有自决和独立以及享有领土自然资源的不可剥夺权利,并有为其自身最高利益支配这些资源的权利;

2. 肯定与非自治领土人民合作并根据其意愿进行的外国经济投资的价值,即可为领土的社会经济发展作出有效的贡献;

3. 重申任何管理国如果剥夺非自治领土殖民地人民行使对其自然资源的合法权利或使这些人民的权利和利益从属于外国经济及金融利益集团,就是违反其根据《联合国宪章》所承担的庄严义务;

4. 重申其关切外国经济、金融和其他利益集团在加勒比、太平洋和其他区域的殖民地领土和非自治领土内继续进行活动,掠夺属于这些领土本地居民承袭财产的自然资源及其人力资源,损害这些居民的利益,从而剥夺了他们掌管其领土资源的权利并阻碍了这些人民实现自决和独立的合法愿望;

5. 重申其深为关切外国经济和其他利益集团在殖民地和非自治领土境内的活动,因为这些活动妨害大会第1514(XV)号决议所载《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的执行,并妨碍消除殖民主义的努力;

6. 再度促请还没有这样做的各国政府根据其1970年10月12日第2621(XXV)号决议的各有关规定,对在殖民地和非自治领土拥有并经营损害这些领土居民利益的企业的本国国民及本国管辖下的法人团体采取立法、行政或其他措施,以结束这类做法,并阻止有悖于这些领土居民利益的新投资;

7. 重申外国经济利益集团违反联合国有关决议开采和掠夺殖民地领土和非自治领土的海洋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对这领土的完整和繁荣构成威胁;

8. 请所有国家政府和联合国系统的各组织确保殖民地领土和非自治领土人民对其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

9. 敦促各有关管理国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并保证殖民地领土和非自治领土人民享有对其自然资源的不可剥夺权利,并有权建立并保持对这些资源未来开发的控制,同时请管理国继续采取一切必要步骤保护各领土人民的财产权利;

10. 呼吁各有关管理国确保在其管理领土内不存在任何歧视性的工作条件,并在每一领土促进对所有居民实行无歧视的公平工资制度;

11. 请秘书长通过他掌握的一切手段继续使世界舆论了解外国经济和其他利益集团阻碍执行《宣言》的各种活动;

12. 呼吁传播媒介、工会、非政府组织和个人继续努力,争取充分执行《宣言》;

13. 决定继续跟踪各殖民地领土和非自治领土内的局势,以便保证这些领土内的所有经济活动都旨在加强和丰富其经济,使当地人民获得其利,并且旨在增强这些领土的经济和财政活力,以促进和加快各领土人民行使其自决权和独立权利;

14.请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执行情况特别委员会继续审议这个问题,并就此向大会第五十一届会议提出报告。

 

1995年12月6日

第82次全体会议

注:

1. A/50/23(Part III),第五章。

2. 见A/46/634/Re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