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届会议
议程项目105

大会决议

[根据第三委员会的报告(A/50/628)通过]

50/142. 国际家庭年的后续行动

大会,

回顾其关于宣布、筹备和庆祝国际家庭年的1989年12月8日第44/82号、1990年12月14日第 45/133号、1991年12月16日第46/92号和1993年9月20日第47/237号决议,

赞赏地注意到秘书长关于庆祝国际家庭年的报告,1

铭记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2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3和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4的成果,其中指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因此应当予以加强,它有权得到全面保护和支持,在不同的文化、在不同的文化、政治和社会制度中存在着各种形态的,并且必须尊重家中各成员的权利、能力和责任,

注意到因庆祝国际家庭年而取得的成果,除其他外,注意到全世界特别是在地方和国家两级 支助家庭的新倡议和长期活动,并注意到有关家庭问题的国际合作的重要性,

1. 请各国政府继续采取行动建立关心家庭的社会,尤应促进个别家庭成员的权利,特别是促进男女平等以及儿童的保护和发展;

2. 促请各国政府批准或加入并确保执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促请各国政府批准或加入并确保执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5以期能够在2000年以前普遍批准该公约,并采取紧急措施,在1995年底以前普遍批准或加入《儿童权利公约》,6并促请还没有这样做的国家成为该《公约》缔约国,使其在2000年以前得到普遍执行;

3. 欢迎秘书长的报告7中所载关于国际家庭年后续行动的建议;

4. 请社会发展委员会考虑到联合国重大会议的综合性后续行动,审议如何最适当地将国际家庭年的后续行动纳入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95年7月28日第1995/60号决议所载社会发展委员会的工作方案,以求成为促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全面方式的一部分;

5. 请秘书长:

(a) 向社会发展委员会提出有助于其工作的建议;

(b) 编制一份详尽的文件,载述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8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9世界人权会议、10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2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3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4 和第二次联合国人类住区会议(生境二)的成果有关家庭的各项规定,提交社会发展委员会第三十五届会议;

(c) 考虑到应促进综合性报告,通过社会发展委员会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向大会第五十二届会议报告国际家庭年后续行动的进展情况;

(d) 将国际家庭年自愿基金的名称更改为联合国家庭活动信托基金,继续其业务,向特别与家庭有关的活动和直接有益于家庭的项目提供财政援助,特别着重最不发达和发展中国家,尤其注意非传统资源;

6. 吁请各国政府以及各组织、个人和私营部门向联合国家庭活动信托基金提供慷慨的捐助。

1995年12月21日
第97次全体会议

注:

1. A/50/370。

2. 见《国际人口与发展会议的,1994年9月5日至13日,开罗》(联合国出版物,销售品编号:

C.95.XIII.18)。

3. 见A/CONF.166/9。

4. 见A/CONF.177/20和Add.1。

5. 第34/180号决议,附件。

6. 第44/25号决议,附件。

7. A/50/370,第六节。

8. A/45/625,附件。

9. 见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的报告,1992年6月3日至14日,里约热内卢》(A/CONF.151/26/Rev.1 (Vol.I和Vol.1/Corr.1、Vol.II、Vol.III 和Vol.III/Corr.1))(联合国出版物,销售品编号:C.93.I.8和更正)。

10. 见A/CONF.157/24,(Part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