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是全世界人民粮食、就业、娱乐、贸易和经济福利的一个重要来源。面对世界人口增长和长期饥饿问题,鱼类已成为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商品。然而,因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的捕捞活动,国际社会为确保渔业可持续发展所作的努力正在遭到严重破坏。

  根据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的统计,每年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的捕捞活动的渔获量达1100-2600万吨,经济价值约为100-230亿美元。为了减少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的捕捞活动带来的经济损失,大会在2015年通过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14的第4个具体目标中敦促国际社会,到2020年,“有效规范捕捞活动,终止过度捕捞、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的捕捞活动以及破坏性捕捞做法。

  为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加强宣传工作,提醒公众关注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的捕捞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粮农组织积极参与了该项宣传活动。

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的捕捞活动

  为促进长期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渔业资源,1995年粮农组织大会于1995年通过了粮农组织《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 这一靠自愿遵守《守则》,阐述了负责任行为的原则和国际标准,以期有效地保护、管理和开发水生生物资源,给予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应有的尊重。

  2009年,粮农组织大会通过了组织《预防、阻止和消除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的捕捞活动港口国措施协定》(《港口国措施协定》)。《协定》于2016年6月5日生效,约束和规定港口国措施的最低标准,以预防、阻止和消除非法、未报告和无管制的捕捞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