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在任何时候都需要和平与保护。战争规则禁止非法以平民为目标,袭击学校或医院,以及使用、招募和非法拘留儿童、拒绝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当冲突爆发,上述规则需要得到尊重,并追究那些破坏它们的人的责任。我们已经受够了。停止对儿童的攻击。”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主任亨丽埃塔·福尔

  在武装冲突爆发的局势下,儿童成为最脆弱的社会成员,受战争后果影响最大,这是一个悲哀的现实。最常见的六种侵害儿童的行为是:在战争中招募和使用儿童、杀戮、性暴力、绑架、袭击学校和医院以及拒绝向儿童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1982年8月19日,大会在巴勒斯坦问题紧急特别会议上“对如此之多的巴勒斯坦和黎巴嫩无辜儿童成为以色列侵略行为的受害者感到震惊”,决定将每年的6月4日定为受侵略戕害的无辜儿童国际日(ES-7/8号决议)。

  该国际日的意义是为了呼唤人们对于那些生活在世界各地,遭受肉体及心灵折磨虐待的儿童的关注。该国际日的设立明确了联合国致力于保护儿童权利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