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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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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B83重力炸弹部件,荷载量最高可达1200千吨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简介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禁止任何人在任何地方进行核爆炸:无论是在地球表面、大气层还是水下及地下。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的重要性

  它阻止某些国家开发核弹,并阻止已拥有核弹的国家开发更强大的武器。它还可以防止核爆炸放射物对人类、动物和植物造成巨大伤害。

 

1945年至1996年间进行过2000次核爆炸

  在1945年至1996年各国签署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期间,全世界共进行了2000多次核试验,其中美国(1000+)、苏联(700+)、法国(200+)、英国和中国(45个)。自1996年来,有三个国家打破暂停禁令坚持进行和实验:印度(1998年)、巴基斯坦(1998年)、朝鲜民主人民共和国(2006年和2009年)。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覆盖广泛但尚未成为法律

  为协商形成一份全面的禁试协定,各方在冷战期间进行了诸多努力。而该条约直到20世纪90年代才成为现实。1994年和1996年,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在日内瓦两度进行商谈。截至2013年2月,共有183个国家签署了该条约。其中,包括法国、俄罗斯联邦和英国三个核武国家在内的159个国家正式批准了该条约。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需44个特定核技术持有国签署并批准才可正式生效。 这其中有8国家尚未进行批准,包括:中国、埃及、印度、伊朗、以色列、朝鲜、巴基斯坦和美国。印度、朝鲜和巴基斯坦尚未签署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最近批准该条约的附件2国为印度尼西亚,于2012年2月6日予以通过。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总部设于维也纳

  由于该条约尚未生效,该组织被称为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它始建于1996年,总部设于维也纳,拥有来自70多个国家的逾260名员工,由来自布基纳法索的执行秘书拉斯娜•泽耳波带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推广条约并建立核查制度,确保条约生效时的可操作性。委员会的年财政预算约为1亿2千万美元,或8千2百万欧元。

 

 

确保每次核爆都被记录在案的核查制度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设有一个独特、全面的核查制度,以确保每次核爆炸都被记录在案。该制度由三个支柱组成:

  国际监测系统:当完成后,将由337个位于世界各地的设施监测地球的核爆炸迹象。目前,逾85%的设施已经建立运行。IMS采用以下四个尖端技术(数字代表最终配置):

现场观察

  假如国际监测系统数据表明核试验确已进行,则将对该核爆炸嫌疑地区进行现场观察。观察员将在可疑地点实地搜集证据。当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生效后,这样的观察活动将在会员国提出要求且批准后进行。哈萨克斯坦曾于2008年9月接受大型的现场观察。下一次大型现场观察将于2014年在约旦进行。

海啸预警和环境

  站台所收集的大量数据除了用于检测核爆炸还可用于其他目的。他们可以为海啸预警中心提供海底地震的实时相关信息,协助完成早期预警,以挽救生命。2011年3月的福岛电厂事故期间,该网络的追踪放射性核素台站对全球范围内的放射性元素进行了监测。类似数据还可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海洋、火山、气候变化、鲸鱼运动及诸多其他问题。

国际数据中心

  设于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维也纳总部的国际数据中心会从全球监测台站接受数千兆字节的数据。这些数据在处理过后会以原始形式及分析后形式发送给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各个成员国。例如,朝鲜在2006年和2009年进行核试验时,各会员国在两小时内便收到了有关测试位置、规模、时间和深度的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在朝鲜宣布实际测试之前便被送到了会员国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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