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March 2025

南极洲的自然环境和国际治理安排都非常特殊。包括南极大陆和周围的南大洋在内,这个寒冷的地区拥有全球最大的冰体以及令人惊叹的生物群落:成群结队的企鹅和海豹、雄伟的鲸鱼和极为丰富的磷虾。南极洲的低温有助于调节地球的大气和海洋温度,而冰盖则可以锁住水,防范全球海平面上升的危险。

自1961年以来,南极一直接受《南极条约》的管辖。1959年,12个国家签署了该条约,旨在解决独特的领土争端、保障科学研究自由并促进科学合作。在随后的几十年里,各国签署了更多事关南极环境保护的条约,包括《南极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公约》(1982年生效)和《环境保护议定书》(1998年生效),形成了更广泛的南极条约体系。如今,已经有58个国家签署了《南极条约》。签署国中有29个是“协商国”,其中有些是最初的签署国,有些在南极洲开展了大量科学工作,从而具备在缔约方定期会议上参与决策的资格。其余国家为“非协商国”,虽然可以参加《南极条约》会议,但不参与相关决策的投票。

那么,南极条约体系在保护南极洲环境方面的效果如何?南极大陆的冰层及其生物群落正面临全球气候变化造成的严重系统性威胁。大气和海洋变暖共同作用于南极冰层,使冰层从上到下缓慢融化,破坏了南极大陆不同区域的冰川稳定性。全球变暖还使海洋温度升高、海水酸化,根据现有模型预测,动物可能因此无法找到足够的猎物以维持营养乃至繁殖。

南极洲的环境还面临着资源开发、旅游和科学研究等当地人类活动造成的环境影响。如果不加以妥善管理,不断增加的资源开发活动,特别是渔业活动,可能会对南极动物种群及其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产生不利影响。例如,作为地球上集体生物量最大的野生动物,磷虾(Euphausia superba)不仅是南极生态系统中的关键物种,供许多高等动物捕食,还能封存大量的碳。

虽然按全球标准来看规模较小,但南极洲的旅游业正在持续增长。旅游季是南半球短暂的夏季,且地理范围较为集中。南极大陆的生态系统已经可以适应寒冷和漫长冬夜的严酷环境,但即使2023-2024年夏季仅有约12万名游客前往南极洲,也可能对南极的生态系统产生巨大的影响。

南极条约体系主要致力于应对当地出现的环境威胁,包括来自渔业、旅游业和科学研究活动的威胁,并通过相应的措施加以控制。《环境保护议定书》要求对该地区新出现的人类活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其中最重要的是新科研设施的建设活动。此外,该议定书还无限期禁止南极地区的采矿活动。旅游活动的监管较为宽松,主要依赖《南极条约》缔约方与国际南极旅行社协会的共同努力,该协会的会员是南极旅游业的大多数私营公司。南极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委员会(南极海生委)是管理渔业活动和落实保护措施的主要平台。然而,在过去十多年里,南极海生委的成员国在开发和保护问题上的态度分歧越来越大,难以就管控措施达成共识。

尽管南极是一个具有深远国际意义的地区和议题,但与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的联系并不紧密。部分出于对领土敏感问题的考虑,《南极条约》缔约方认为南极条约体系是处理南极洲问题合适且最有效的平台。最初签署国决意建立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体系,尽管《南极条约》序言中提到,该条约有助于促进“联合国宪章所体现的宗旨和原则”。该条约进一步指出,缔约方致力于与“对南极洲具有科学或技术兴趣的联合国各专门机构……建立合作工作关系”(第三条第2款)。

一些联合国会员国曾多次利用联合国平台对南极治理和地缘政治提出批评。1956年,在《南极条约》谈判之前,印度提议将“南极洲问题”列入联合国大会的议程。尽管在辩论之前撤回了提案,但印度仍担心少数国家正试图将其他国家排除在南极洲的治理之外,尤其担心南极洲的核试验问题;《南极条约》最终解决了后一问题。1970年代中期,77国集团的部分发展中国家成员在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渔业委员会会议上指出,主要由全球北方工业化和发达国家构成的《南极条约》缔约方对南极洲海洋生物资源的管理不符合全人类的利益,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人民的利益。

联合国与南极条约体系之间最重要的一次交锋发生在1980年代。1982年9月,马来西亚总理的一次大会演讲指出,南极是一个典型例子,在这个地区,小国和发展中国家被富裕的发达国家排除在权力和决策之外。不结盟运动的许多其他成员国则认为,南极条约体系是一个封闭的体系,阻碍了全球南方的资源开发和决策。1983年,“南极洲问题”被列入大会议程,1994年之前,每年都会就此问题进行讨论,此后讨论频率逐渐降低。从2005年开始,该问题不再列入大会议程。

南极条约的缔约方普遍为这个独立体系辩护,认为该体系在维护和平与保护环境方面做得很好,且任何国家都可以签署该条约。“南极洲问题”议程项目使其他联合国会员国深入了解了南极环境和其治理安排,许多会员国开始认可南极环境治理成就。作为联合国讨论南极条约体系的主要发起国,马来西亚于2011年签署了该条约。

”联合国机构和专门机构如何关注南极洲?尽管面临压力,南极条约体系在管理当地人类对南极和南大洋环境的影响方面总体上是有效的。所有在南极洲开展科学或商业活动的国家都是《南极条约》及其相关文书的缔约国。任何希望签署该条约的国家都可以签署。事实上,2005年秘书长关于南极洲问题的报告明确指出:“南极条约体系仍将是国际合作的独特典范。”

但并非所有联合国会员国都是《南极条约》的缔约国。例如,非洲国家中只有南非签署了该条约。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国家几乎没有能力参与南极活动,因此无法在《南极条约》的审议中积极发声。最近关于新的《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的谈判表明,南极海生委成员国可能没有向非《南极条约》缔约国充分通报他们在海洋保护方面的区域努力。气候变化问题表明,南极洲面临着全球性的威胁,并将产生全球性的影响。南极条约体系无法完全解决南极洲的环境挑战。例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定期的缔约方会议对于减少碳排放的努力至关重要。

尽管自2005年起“南极洲问题”未再列入大会议程,但由于气候变化的威胁,连续两任联合国秘书长都关注南极地区。潘基文是第一位访问南极洲的秘书长,他于2007年11月访问南极洲,观察到冰层和动物群落都出现了气候变化带来的“令人深感担忧的迹象”。安东尼奥•古特雷斯于2023年11月访问了南极洲。他在第二十八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之前强调了气候变化的影响,该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13日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举行。他表示:“南极洲发生的事情不会只停留在南极洲。”作为一位环境和道德领袖,秘书长正积极行动守护南极环境和世界人民。与全球环境一样,南极环境也需要尽可能多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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