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ARDO PEREZ AYERAS

QDi.248
RICARDO PEREZ AYERAS
简述在委员会网站上发布的日期: 
07 May 2009
简述更新日期: 
30 April 2015
列入名单的原因: 

  Ricardo Perez Ayeras是于2008年6月4日依照第1735(2006)号决议第1和第12段列入名单的,因为他与基地组织、乌萨马·本·拉丹或塔利班有关联,“参与资助、筹划、协助、筹备或实施[阿布沙耶夫集团(QDe.001),伊斯兰祈祷团(QDe.092)]和拉贾·索拉伊曼运动(QDe.128) 所从事、伙同[其]实施、以[其]名义实施、代表[其]实施或支持[其]从事的行动或活动”,并“为[其]供应或转让军火和各种有关物资”。

附加信息: 

  Ricardo Perez Ayeras于2000年6月参加拉贾·索拉伊曼运动(QDe.128)。2002年12月,他与拉贾·索拉伊曼运动的其他成员一道,在菲律宾马京达瑙省利瓜桑接受了基本军事训练,内容包括爆破和熟悉枪械。训练的目的是支持伊斯兰祈祷团(QDe.092)和阿布沙耶夫集团(QDe.001)开展恐怖活动。2004年他进一步接受了伊斯兰祈祷团和阿布沙耶夫集团的专门训练。

  Ayeras称,他曾于2005年筹款,以便将拉贾·索拉伊曼运动负伤的创始人、埃米尔Hilarion Del Rosario Santos III(又名Ahmad Islam Santos) (QDi.244)从棉兰老中部的藏身之地安全转移到另一个避难所。

  Ayeras是Hilarion Del Rosario Santos亲手挑选的拉贾·索拉伊曼运动成员之一,负责实施“大爆炸”,即“大崇拜”行动。这次被挫败的爆炸阴谋本来是代表伊斯兰祈祷团和阿布沙耶夫集团,以美利坚合众国大使馆和外国人,特别是美国人经常光顾的商业场为袭击对象的。Ayeras和Pio Abogne De Vera (QDi.245)奉Santos的指示,为这次行动获取简易爆炸装置的部件和爆炸物。伊斯兰祈祷团的一名成员Umar Patek(QDi.294) 和阿布沙耶夫集团曾给他们250 000比索,用于购买爆炸物。这笔资金通过Ayeras的账户转入。Ayeras和De Vera将从Bulacan的工厂购买的爆炸物运送到Pasig市的一个藏身处。随后这批物资又转移到Quezon市Fairview的一所公寓。Ayeras将驾驶装有炸弹的汽车,在必要时实施自杀式爆炸。

  菲律宾政府当局因Ayeras参与了2005年2月情人节在马尼拉的一辆客运巴士的爆炸行动,而于2007年1月3日逮捕了Ayeras。该次爆炸造成6人死亡,100多人受伤。2007年2月16日,他因技术原因被释放。2011年3月14日,他被菲律宾当局再次逮捕,被控于2003年2月20日参与在菲律宾Cotabato市Awang机场的爆炸行动,犯有谋杀及多重谋杀未遂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