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1822(2008)号决议第13段及其后有关决议,伊黎伊斯兰国(达伊沙)和基地组织制裁委员会登载伊黎伊斯兰国(达伊沙)和基地组织制裁名单所列个人、团体、企业和实体的列名理由简述。
QDi.420
Taha Ibrahim Abdallah Bakr Al Khuwayta(塔哈·易卜拉欣·阿卜杜拉·贝克尔·胡韦特)
简述在委员会网站上发布的日期:
19 November 2018
简述更新日期:
27 May 2022
列入名单的原因:
塔哈·易卜拉欣·阿卜杜拉·贝克尔·胡韦特(别名Hajji ‘Abd al-Nasir)是于2018年11月19日依照第2368(2017)号决议第2和第4段列入名单的,因其与伊黎伊斯兰国或基地组织有关联,“参与资助、筹划、协助、筹备或实施”列名为伊拉克基地组织(QDe.115)的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兰国(伊黎伊斯兰国)“所从事、伙同其实施、以其名义实施、代表其实施或支持其从事的行动或活动”并“为其招募人员”。
附加信息:
塔哈·易卜拉欣·阿卜杜拉·贝克尔·胡韦特(别名Hajji ‘Abd al-Nasir)在列名为伊拉克基地组织(QDe.115)的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兰国担任过多个领导职位。在2019年以前的五年中,纳西尔在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担任伊黎伊斯兰国军事埃米尔,并担任伊黎伊斯兰国委派委员会主席,该委员会向被列为易卜拉欣·阿瓦德·易卜拉欣·阿里·巴德里·萨马赖 (QDi.299)的伊黎伊斯兰国领导人阿布·贝克尔·巴格达迪报告,并对伊黎伊斯兰国事务进行行政控制。委派委员会负责规划和发布与伊黎伊斯兰国军事行动、税收、宗教警察以及商业和安全行动有关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