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议事规则

第十一章:与联合国其他机构的关系

第六十一条

  安全理事会按照国际法院规约为选举该法院法官而举行的会议,应持续进行,直至有足够的修选人经一次或一次以上的投票获得绝对多数票以补足全部空缺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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