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程项目:1989-1992年(《汇辑》第八章)
《汇辑》第八章概述安全理事会在它处理中的每个议程项目上,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方面发挥的作用。《汇辑》记录了安理会介入某一特定局势的缘由以及它如何针对这一局势而解释和适用《宪章》及其《暂行议事规则》。
本章包括安理会的公开讨论、在安理会会议上审议的报告和其他文件的摘要,以及所有决议、主席声明或安理会就某一特定议程项目做出的其他决定的全文(1946-1999年)或摘要(2000年至今)。
虽然这些研究报告审查安理会的所有决定及其直接的合宪和程序背景,但涉及到《宪章》或安理会暂行议事规则的特定条款的讨论,一般被列入其他各章的案例研究中,如关于和平解决争端、《宪章》第七章和区域安排的章节。因此,有关特定议程项目的更多详情可见其他各章,自2000年起则提供了交互参考资料。
为便于参考,议程项目(即由安理会审议的议题)或按区域排列(非洲、亚洲、美洲、欧洲和中东),或按一般/专题项目排列(如“儿童与武装冲突”)。关于根据《汇辑》内容所编写的每个议程项目的简要说明,请见按区域和专题排列的研究报告页面。
非洲
1. 安哥拉
2. 利比里亚
3. 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
4.莫桑比克
5. 纳米比亚
6. 索马里
7. 南非
8. 西撒哈拉
美洲
9. 中美洲
10. 萨尔瓦多/尼加拉瓜
11. 古巴
12. 海地
13. 巴拿马
亚洲
14. 阿富汗
15. 柬埔寨
16. 塔吉克斯坦
欧洲
17. 塞浦路斯
18. 格鲁吉亚
19. 纳戈尔诺-卡拉巴赫
20. 前南斯拉夫
中东
21. 伊朗和伊拉克
22. 伊拉克和科威特
23. 中东
24. 阿拉伯被占领土
专题
26. 劫持人质和绑架问题
27.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