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hammad Ali al Habbo

QDi.429
Mohammad Ali al Habbo
简述在委员会网站上发布的日期: 
17 June 2021
列入名单的原因: 

  穆罕默德·阿里·哈博于2021年6月17日依照第2368(2017)号决议第2和4段列入名单,因其与伊黎伊斯兰国或基地组织有关联,“参与资助、筹划、协助、筹备或实施”列名为伊拉克基地组织(QDe.115)的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兰国“所实施、伙同其实施、以其名义实施、代表其实施或为向其提供支持而实施的行为或活动”。

附加信息: 

  穆罕默德·阿里·哈博是叙利亚商人,掌管着在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和土耳其运营的“al Khaldi”货币兑换网络。当拉卡被指定为列名为伊拉克基地组织(QDe.115)的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兰国(伊黎伊斯兰国)的“首都”时,该网络尤其活跃。在此期间,穆罕默德·阿里·哈博每月通过“al Khaldi”网络将200-300万美元从伊黎伊斯兰国控制的领土汇到土耳其。

  “al Khaldi”货币兑换网络也是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境内的外国恐怖分子接受1 000美元以上国际资金转移的主要途径。

  穆罕默德·阿里·哈博自2016年以来一直住在土耳其,他继续构成威胁,因为他仍然积极参与支持伊黎伊斯兰国。2017年3月,他协助萨利姆·穆斯塔法·穆罕默德·曼苏尔(QDi.411)从拉卡转移1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