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是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如果没有司法救助,人们就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愿,不能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能对歧视提出异议或不能追究决策者的责任。《国内和国际的法治问题大会高级别会议宣言》强调,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所有人都享有平等诉诸司法的权利,并重申各成员国承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提供公平、透明、有效、不歧视和负责任的服务,使所有人都有机会诉诸司法[第14段和第15段]。联合国为支持会员国确保司法救助而开展活动是法治领域工作的一个核心组成部分。

 

  正义的伸张应当公正而且不歧视。会员国在《国内和国际的法治问题大会高级别会议宣言》中强调,司法系统的独立及其公正和廉正,是维护法治的必要先决条件,也是确保司法工作不歧视的必要先决条件。[第13段]

 

  在加强司法救助方面,联合国系统与国家伙伴合作,制定关于司法改革和提供服务的国家战略计划和方案。联合国各实体支持会员国在下列领域加强司法:监测与评估;增强穷人和被边缘化的人的能力,以寻求应对和补救不公正情形;加强法律保护、提高法律意识、改善法律援助;民间社会和议会监督;解决司法部门的严重挑战,如警察施暴、不人道的监狱条件、长时间的审前拘留以及对性暴力和基于性别的暴力的实施者有罪不罚;以及加强正式和非正规结构之间的联系。

 

  获得司法救助的主要障碍之一是法律咨询和律师代理费用。法律援助方案是增强司法救助战略的一个核心组成部分。《国内和国际的法治问题大会高级别会议宣言》让会员国承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提供公平、透明、有效、不歧视和负责任的服务,使所有人都有机会诉诸司法,包括获得法律援助[第12和14段]。2012年12月,大会一致通过了《联合国关于在刑事司法系统中获得法律援助机会的原则和准则》(67/187),这是第一部关于获得法律援助权的国际文书。它确立了刑事司法系统中的法律援助权最低标准,并提供了关于如何确保获得有效刑事法律援助服务的实用指导。

 

  联合国帮助发展和改革国家法律援助政策及框架,支持提供民事、刑事和家庭事务法律援助服务的国家和非国家行动者开展能力建设。联合国系统还以下列方式支持提供法律援助:加强权利持有人的能力;强化法律援助方案,促进权利持有人,特别是穷人和被边缘化群体的权益;支持提高法律意识,支助法律援助诊所并支持开展公众外联运动。为了进一步促进基于法律援助的全球知识,联合国系统发起了一项“全球法律援助研究”,以收集关于世界各地获得法律援助服务的现状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