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系统:需强有力打击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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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系统:需强有力打击腐败

公正的法官有助于加强法治
Franck Kuwonu
非洲振兴 : 
作者 : 
New judges for the Court of Appeal being sworn in in Ghana. Photo: FH Communications Bureau
Photo: FH Communications Bureau
加纳上诉法院的新法官宣誓入职。图片来源:旗杆通讯社(FH Communications Bureau)

两年前,加纳进行过一个关于腐败的民意调查,其中每10人中超过8人(占比85%)认为法官和治安官员是该国公职人员中最为腐败的一部分。

腐败清单中排名首位的是警察(占比89%),紧随其后的是国家政府官员(占比86%),司法部门和加纳税务机关并列第三。此调查由无党派的独立组织非洲晴雨表进行,该组织专门在非洲进行民意调查。

当地记者阿那斯·阿尔梅耶·阿那斯(Anas Aremeyaw  Anas) 证实了司法部门在腐败名单上的高排名“名副其实”。他秘密调查司法部门的腐败情况,调查结果令人震撼,揭发了有多名法官在收受贿赂后拒绝受理某些案件或刻意压低刑期。

国家电视台播放了一段长达两小时的调查报道,其中包括阿那斯两年来运用隐蔽摄像头所获得的调查影像。这些调查结果引起了整个国家的注意,法官们收受金钱或食物(其中包括一头山羊),然后“知恩图报”,行私枉法。加纳人民通过模糊的影像看到这些场景后非常震怒。

 

由来已久疑虑

“正义已经受到伤害,”加纳大法官乔治娜·西奥多拉·伍德(Georgina Theodora Wood)在这些揭黑影像公布几天后发表评论说。她表示这次曝光“给整个法律界,包括其服务、业内人士及其公信力,蒙上了一层阴影”,并且从整体上加深了长期以来对法律工作者的疑虑。

司法机关的作用是执行法律,通过问责制约束公职人员。加纳的这桩丑闻凸显了许多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司法系统结构上的弱点。

反腐斗争活动家表示,司法权不能完全独立于行政权是司法机关无力维护法律的根源之一。倡导透明和问责制的全球性组织全球廉政制作的2016年非洲廉政指数报告表明,54个非洲国家中有半数无法保障司法独立。

全球廉政组织的数据还编入了易卜拉欣非洲治理指数年鉴。易卜拉欣非洲治理指数是易卜拉欣基金会的项目之一,负责收集所有非洲国家的数据并根据各国遵从良政原则的情况进行排序。

“我们观察政府部门是否(对司法机关)施加影响,”全球廉政的一位管理人金先生(Sun Min Kim) 向《非洲振兴》表示,“然而,因为司法独立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我们尽量考察一些具体问题,举例说,我们的指标尽可能具体地分析人事任命程序、法官裁决的自主程度、判决是否公正以及判决结果是否公之于众。”

在一些案件中,法官、治安官和检察官因其职业生涯受制于行政机关而可能考虑政治利益。例如在喀麦隆,总统是最高司法机关治安机构高级理事会的主席,而这个理事会又主管司法系统的人事任命。在部分非洲国家,总统具有高等法院人事任命的最终决定权。

如果一国的总统有权批准或者否决法官人选,则人事任命容易以政治忠诚而非品德为依据。有关专家担心,一旦此类人选进入司法机关,政府问责制将会弱化,而各种势力将会对法院施以影响,包括政治压力、恐吓以及贿赂。

即使司法独立在形式和法律上得到保证,仍会有受到干涉的风险。例如,根据保护记者委员会 2016年度报告,安哥拉一位长期效力于执政党的官员乔奎·德·阿不鲁·康加托(Judge Joaquim de Abreu Cangato)在2000年3月被任命为该国最高法院法官,但该人士显然没有任何法律背景。而在安哥拉的法律中,司法独立被奉为神圣的法则。

在全球廉政组织调查的54个非洲国家中,11%有“完全独立”的司法系统,30%的司法系统“不完全独立”。被认定为司法系统完全独立的国家有:博茨瓦纳、佛得角、毛里求斯和南非。

 

制约与平衡

一部分非洲国家在维护司法独立方面已经取得长足进步。旨在监督和打击腐败的透明国际组织的项目协调者马利·特拉科(Marie Terracol)说:“尽管各方对总统有权不受约束地任命高层次法官有忧虑,但博茨瓦纳的司法系统总体上被认为是独立的。”然而,总统伊恩·卡马(Ian Khama)今年对四位高院法官的停职决定引起了国际大赦组织的担心。

南非的司法独立情况喜忧参半。英国《卫报》写道,国家最高法律机关宪法法院最近支持了对总统祖马(Jacob Zuma)的腐败指控,这在国际上被看成是南非司法独立的标志。

“总统未能维护、捍卫和尊重宪法这一国家最高法律,”在总统祖马和其政府没有遵从公共利益保护人苏里·马东瑟拉(Thuli Madonsela)的提议,偿还用于翻修总统私人住宅的公款之后,审判法庭的法官在今年早些时候做出了上述认定。

 

缓慢的进步

2011年,祖马总统任命莫洪恩·莫洪恩(Mogoeng Mogoeng)为南非首席大法官,将他的位置置于时任副首席大法官迪康·厄内斯特·莫森科(Dikgang Ernest Moseneke)之上,而后者被普遍认为更有资格和经验担任这一职位。公民社会组织和反对党反对此次任命,指责行政权力试图扼杀该法院的独立性,并且可能根据自身利益影响法院的判决。然而,我们又能从南非宪法法院的前述判决看出,法官的任命即使出自政治家之手,也未必总能绑住法官的手。

佛得角一般被视为非洲最稳固的民主政体,法官和治安官员的任命以才德为依据。

2007年许多非洲国家都在筹划司法改革时,透明国际组织在其发布的全球腐败情况报告中反映了司法系统中的腐败问题,主要聚焦于政治干预问题和法律行业人士的受贿问题。透明国际建议增加透明度,执行公平的法庭程序,培训法院工作人员,提高公民社会对司法的参与度。

报告同时强调维护责任约束与司法独立这两者之间平衡的重要性,并指出:“赋予法官独立性,同时使其受到有效问责机制的约束,可防止检察机关与警察部门的腐败。”

上述建议构成了整个非洲大陆各个司法改革项目的基础。根据当前的非洲廉政指数,非洲的司法问责制尽管发展缓慢,但正在逐渐取得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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