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恐怖主义委员会
我们的任务
美国“9•11”恐怖主义袭击事件发生后,安全理事会于2001年9月28日一致通过了第1373(2001)号决议,根据该决议建立了反恐怖主义委员会(反恐委员会)。
委员会包括15个安全理事会理事国,其任务是监测第1373(2001)号决议的执行情况,该决议呼吁会员国采取一系列措施,其目的是为了加强成员国打击境内、区域和全世界恐怖主义活动的法律和机构能力,包括采取行动:
- 将资助恐怖主义行为定罪
- 立即冻结同涉嫌恐怖主义行为的人员有关的任何资金
- 拒绝为恐怖主义集团提供一切形式的资金支持
- 禁止为恐怖分子提供庇护、支助或支持
- 与其他国家政府分享关于实施或策划恐怖主义行为的任何集团的信息
- 同其他国家政府合作调查、侦查、逮捕、驱逐并起诉参与此类行为的这类集团;以及
- 在国内法中将主动或被动为恐怖主义提供援助的行为定为犯罪,并将违法者绳之以法。
该决议还呼吁各国尽快成为相关国际反恐怖主义法律文书的缔约方。
2005年9月,安全理事会通过了关于煽动实施恐怖主义行为的第1624(2005)号决议,决议呼吁联合国会员国在法律上禁止此类行为,防止此类行为,拒绝为任何“根据可信的相关信息有充分理由认为曾犯下这类行为的人”提供安全避难所。该决议还呼吁各国继续国际努力,加强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并增进它们之间的了解。
安全理事会指示反恐委员会将第1624(2001)号决议纳入目前与各国进行的关于努力打击恐怖主义的对话中。
反恐怖主义委员会执行局(反恐执行局)
秘书长潘基文(右)会见反恐执行局执行主任迈克•史密斯。2007年12月21日,于纽约。
根据第1535(2004)号决议,安全理事会建立了反恐怖主义委员会执行局(反恐执行局),以协助反恐委员会的工作,并协调监测第1373(2001)号决议执行情况的进程。
反恐执行局由执行主任迈克·史密斯担任领导,他于2007年11月19日就任,级别为助理秘书长。2005年9月反恐执行局人员全部到位,并于2005年12月正式宣布运作。安全理事会第S/RES/1963(2010)号决议将反恐执行局的授权期限延长到2013年年底。
反恐执行局包括约40名工作人员,约半数是法律专家,负责分析各国提交的立法起草、资助恐怖主义行为、边境和海关管制、警察和执法、难民和移民法、武器贩运、海洋和运输安全等领域的报告。反恐执行局还拥有一名高级人权干事。
反恐执行局分为两个科:评估和技术援助办公室(评技办),该科又分为三个地域小组,以使专家能够专注于世界某个领域,另一个是行政和信息办公室。
此外,评技办中平行运作的五个技术小组负责确定问题和特定技术专业领域的评估标准,并将问题和标准分发给三个地域小组。技术小组分别负责处理技术援助;资助恐怖主义行为;边境管制;武器贩运和执法;一般性法律问题,包括立法、引渡和司法互助;第1624(2005)号决议提出的问题以及在第1373(2001)号决议背景下反恐怖主义的人权方面。
行政和信息办公室也下设了一个质量控制股,以改进技术质量并提高反恐执行局文件语言和格式的一致性,还下设一个对外交流和外联股,以加强其外联活动。
为支持委员会关于第1624(2005)号决议的工作,反恐执行局编写了两份报告(S/2006/737和S/2008/29),概述了约半数联合国会员国迄今提交的答复。
此页面最后更新于美东时间: 2011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