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理事会
根据《宪章》,安全理事会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安理会有15个理事国,每一理事国有一个投票权。根据《宪章》,所有理事国都有义务履行安理会的决定。
安全理事会率先断定对和平的威胁或侵略行为是否存在。安理会促请争端各方以和平手段解决争端,并建议调整办法或解决问题的条件。在有些情况下,安全理事会可以实行制裁,甚至授权使用武力,以维护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
安全理事会还建议大会任命秘书长和接纳新会员国加入联合国。安理会还与大会一起选举国际法院法官。
最新动态
潘基文和安理会强烈谴责尼日尔自杀式炸弹袭击事件

2013年5月24日 西非国家尼日尔5月23日发生两起自杀式炸弹袭击,造成包括袭击者在内的20多人死亡。潘基文秘书长和安理会分别发表声明,对事件予以强烈谴责。
中东进程和平协调员塞里:巴以问题在中东问题上不能退居次要位置

2013年5月22日 联合国中东进程和平协调员塞里今天在向安理会汇报中东最新局势时表示,中东继续处于严重的动荡之中,人道主义形势极为严峻,且具有极大的不可预测性。他指出,结束叙利亚冲突是摆在国际社会面前最为紧迫的任务,但如果认为解决巴以冲突可以退居次要位置将会铸成大错,并且是危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