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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安全理事会

简讯

  • 15个理事国:5个拥有否决权的常任理事国和10个由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的非常任理事国。
  • 会议:会议在出现需要时随时举行。
  • 轮值主席:理事国轮流担任安全理事会主席,任期一个月。

  根据《宪章》,安全理事会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安理会有15个理事国,每一理事国有一个投票权。根据《宪章》,所有理事国都有义务履行安理会的决定。

  安全理事会率先断定对和平的威胁或侵略行为是否存在。安理会促请争端各方以和平手段解决争端,并建议调整办法或解决问题的条件。在有些情况下,安全理事会可以实行制裁,甚至授权使用武力,以维护或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

  安全理事会还建议大会任命秘书长和接纳新会员国加入联合国。安理会还与大会一起选举国际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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