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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灭绝种族罪行问题特别顾问办公室

特别顾问

前特别顾问胡安•门德斯

前特别顾问胡安•门德斯

  秘书长于2004年8月1日任命胡安·门德斯担任非全职助理秘书长级预防灭绝种族问题特别顾问。在2007年8月1日弗朗西斯·登接任之前他一直担任该职位。2010年10月6日,胡安·门德斯被联合国任命为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他的任期将为三年,从2010年11月1日开始。

  门德斯先生在得到联合国任命前,担任国际过渡时期司法中心主任。门德斯先生是阿根廷洛马斯德萨莫拉人,他在从事法律工作的过程中致力于维护人权,并在美洲各地有长期杰出的出庭辩护记录。由于他为政治犯代言,他在阿根廷军事独裁时期被逮捕并受到酷刑和行政拘留达一年半。在此期间,大赦国际将其列为“政治犯”。门德斯先生在1970年代末被释放后,移居美国。

  他与人权观察工作长达15年,并将其工作集中在西半球的人权问题上,帮助将该组织建设成世界上最广受尊重的组织之一。1994年,他成为人权观察总法律顾问,为践行该组织的使命承担全球职责,包括负责该组织的诉讼和标准制定活动。1996年至1999年,门德斯先生担任设在哥斯达黎加的美洲人权研究所的执行主任。1999年10月至 2004年5月,他在印第安纳圣母大学任法学教授和公民权和人权中心主任。2000年至2003年,他是美洲国家组织美洲人权委员会的一名成员,并在2002年担任主席。

  他在乔治敦法学院和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高级国际研究所教授国际人权法,并且定期在联合王国的牛津国际人权法硕士班授课。他获得了多项人权奖,最近的奖项是在2000年4月被代顿大学授予首批“人权服务领导能力奥斯卡A. 罗梅罗主教奖”和2003年5月被哈特兰联盟授予“珍妮和约瑟夫沙利文奖”。门德斯先生是阿根廷马德普拉塔和布宜诺斯艾利斯以及美国哥伦比亚特区的律师协会成员,曾获得阿根廷斯特拉马里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和美利坚大学华盛顿法学院的证书。门德斯先生1944年12月11日生于阿根廷洛马斯德萨莫拉,已婚,有三个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