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科行动的任务
认定科特迪瓦局势仍然对该区域的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并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安全理事会通过其2004年2月27日第1528(2004)号决议决定设立联合国科特迪瓦行动(联科行动),自2004年4月4日起,最初任期为十二个月。根据该决议,联科行动替代安理会于2003年5月设立的政治特派团联合国科特迪瓦特派团(联科特派团),以及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西非经共体)部队。
安理会授权联科行动在其能力和部署地区内使用一切必要手段执行任务。第1528号决议最初规定了特派团的任务,随由安理会第1609(2005)号、第1739(2007)号、第1765(2007)号、第1933(2010)号、第1981(2011)号、第2000(2011)号和第2062(2012)号决议对其做出增订,根据最后一项决议,联科行动的任务应有以下几点:
保护平民
- 订正保护平民的综合战略,并协同联合国国家工作队,与联合国保护平民战略协调一致,以便考虑到实地新情况和弱势群体的特殊需要,并根据第1960(2010)号和第1882(2009)号决议列入防止基于性别的暴力的措施,
- 与人道主义机构密切合作,特别是在局势紧张地区和流离失所者返回问题上密切合作,收集关于平民面临威胁的信息,确定平民可能遭受的威胁,并收集违反人道主义法和人权法行为的可靠信息,酌情提请科特迪瓦当局注意,并结合联科行动的保护战略,根据联合国全系统的保护战略采取适当行动,
- 根据第1612(2005)号、第1882(2009)号和第1998(2011)号决议,监测并报告侵害和危害弱势群体(包括儿童)的行为,并协助做出努力,防止这种侵害和危害,
应对剩余的安全威胁和边界挑战
- 继续在现有授权、能力和部署区范围内,协助国家当局稳定国内安全局势,
- 继续根据现有的任务规定,监测和阻止民兵、雇佣军和其他非法武装团体的活动,并定期向安理会通报这方面的情况,
- 支持政府在边界沿线和边界地区,特别是与利比里亚接壤地区,监测和处理越界安全挑战和其他挑战,尤其注意武装分子和武器的越界流动,并为此同联合国利比里亚特派团(联利特派团)进行密切协调,以加强特派团之间的合作,例如酌情在其任务规定和能力范围内,联合进行巡逻和应急规划,
- 同共和国部队建立联系,促进共和国部队所有方面人员的相互信任,
- 与政府协调,协助保障科特迪瓦政府成员和主要政治利益攸关方的安全,包括在这方面顾及即将到来的立法选举的筹备和举行,
监测军火禁运
- 与第1584(2005)号决议所设专家组合作,监测第1572(2004)号决议第7段规定措施的执行情况,包括按照第1980(2011)号决议,视需要酌情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检查所有武器、弹药和相关材料,不论它们存放何处,
- 酌情收缴违反第1572(2004)号决议第7段规定措施带入科特迪瓦的武器和任何有关物资,并以适当方式处置此类武器和物资,
收缴武器
- 酌情根据第1980(2011)号决议,继续协助国家当局,包括全国打击小武器和轻武器的扩散和非法贩运委员会,收缴、登记、护卫和处置武器和清除战争遗留爆炸物,
- 支持政府协同其他伙伴制订和执行社区武器收缴方案,这一工作应结合减少社区暴力和实现和解的工作来进行,
- 与政府协调,确保不在下文(f)段所述国家安全综合战略之外分发或重新使用收缴的武器,
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方案(复员方案)
- 与其他国际和双边伙伴密切协调,协助政府立即制订和执行一个新的作战人员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以及解散民兵和自卫团体的全国方案,该方案应有各种明确的标准,符合新的情况,并考虑到待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的不同类别的人、包括儿童和妇女的权利和需要,
- 继续支持前作战人员的登记和筛查工作,
- 酌情与联利特派团和该区域的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合作,支持解除外国武装分子武装和遣返回国工作,
重组和改革安全机构和法制机构
- 协助政府立即与其他国际伙伴密切协调,同时也考虑到国家复员方案,对安全机构进行一次全部门审查,并制定一项国家安全综合战略和安全机构改革计划,
- 在科特迪瓦政府的领导下并与国际利益攸关方密切合作,支持参与协助安全部门改革进程的各国际伙伴有效协调和统一工作并做到透明,且任务和责任有明确的分工,并酌情向安理会报告安全部门改革进程的最新情况,
- 酌情就安全部门的改革和未来国家军队的组建向科特迪瓦政府提供咨询,以在其现有资源的范围内,应政府的请求,在与其他国际伙伴密切协调的情况下,帮助向安全和执法机构提供关于人权、儿童保护、免遭性暴力和基于性别的暴力的培训,通过技术援助、同地办公和辅导方案支持警察、宪兵、司法人员和狱警的能力建设,帮助他们重新在科特迪瓦全境进行派驻,并支持建立一个可持续的审查机制,审查安全部门机构将采用的人员,
- 在现有资源范围内,与国际伙伴协调,支持政府制定和执行一项国家司法部门战略,并制定和执行一项多年期联合国司法支助方案,以建设科特迪瓦的警察部门、司法机构、监狱和司法救助,并对有关的基础设施进行初步紧急修复和提供设备,
- 在现有资源范围内,与联合国系统其他机构合作,支持和解,包括建立和运作防止、缓和或解决冲突的机制,特别是地方一级的机制,并扶持社会凝聚力,
支持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努力
- 与人权理事会第A/HRC/17/27号决议任命的独立专家密切协调,帮助在科特迪瓦促进和保护人权,特别注意针对妇女和儿童的严重侵犯人权行为和虐待行为,尤其是性暴力和基于性别的暴力,
- 监测、帮助调查、公开报告和向安理会报告侵犯人权和违反人道主义法的行为,以形成一个保护环境和结束有罪不罚的局面,并为此加强人权监测、调查和报告能力,
- 提请安理会注意所有被指认有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的人,并定期向第1572(2004)号决议所设委员会通报这方面的最新情况,
- 酌情并在现有资源范围内,根据第1888(2009)号、第1889(2009)号和第1960(2011)号决议,支持科特迪瓦政府打击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的努力,包括与参加联合国制止冲突中性暴力行动的各实体合作,帮助拟订一项本国主导的多部门战略,任命保护妇女顾问,并确保有两性平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培训,
支持人道主义援助
- 继续促进人道主义援助的通行无阻,并帮助加强向受冲突影响的脆弱人群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的工作,特别是帮助加强有助于提供援助的安全条件,
- 支持科特迪瓦当局与有关人道主义组织合作,为难民和流离失所者的自愿、安全和可持续的回返做准备,创造有利于回返的安全条件,
新闻
- 按照任务规定继续密切监测科特迪瓦媒体,继续酌情向媒体和监管机构提供援助,
- 继续通过联科行动的调频电台利用该行动的广播能力,协助创造和平环境、包括为立法选举创造和平环境的全面努力,
- 鼓励科特迪瓦的媒体和主要政治行为体全面遵守该国各政党在秘书长主持下签署的选举《良好行为守则》,并签署和遵守媒体《良好行为守则》,
- 监测任何公开煽动仇恨、不容忍和暴力的事件,提请安理会注意所有被指认煽动政治暴力的人,并随时向第1572(2004)号决议所设委员会通报这方面的最新情况,
重新部署国家行政机构并把国家权力扩展到科特迪瓦全境
- 支持科特迪瓦当局在该国主要地区扩展和重建有效的国家行政管理,加强在国家和地方各级的公共行政管理,并开展各项瓦加杜古协议下尚未完成的与国家统一有关的工作,
保护联合国人员
- 保护联合国人员、设施和设备,并确保联合国人员的安全和行动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