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苏丹特派团的任务
安全理事会通过其2011年7月8日第1996(2011)号决议,认定南苏丹面临的局势继续对该区域的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并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决定设立联合国南苏丹特派团(南苏丹特派团),初次任务期限为一年,从2011年7月9日开始,并打算视需要予以延长。
南苏丹特派团将最多有7000名军事人员,其中包括军事联络官和参谋人员,最多有900名文职警察人员,包括酌情配置建制单位,并有适当的文职部门,包括进行人权调查的技术专业人员。安全理事会决定在三个月和六个月后审查当地情况是否允许把军事人员减少到6000人;
南苏丹特派团的任务如下:
通过以下方式支持巩固和平并以此为国家长期建设和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 围绕政治过渡、治理和建立国家权利问题,包括在这方面制订国家政策,为南苏丹提供斡旋、咨询和支持;
- 促进民众参与政治进程,包括就启动一个包容各方的制宪进程、根据宪法举行选举、推动建立独立的媒体和确保妇女参加决策论坛等事宜,为南苏丹政府提供咨询和支持。
通过以下方式支持南苏丹政府履行预防、缓解和消除冲突和保护平民的责任
- 在能力范围内,在国家、州和县一级开展斡旋、建立信任和调解工作,以预见、防止、缓解和消除冲突;
- 建立和利用全特派团预警能力,在情报收集、监测、核查、预警和分发与落实机制方面采用统一做法;
- 酌情与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合作,监测、调查、核查和定期报告人权情况和平民可能面临的威胁以及实际和可能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和人权法的行为,视需要提请有关当局注意,并立即向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报告重大侵犯人权行为;
- 向南苏丹政府,包括酌情在国家和地方一级向军方和警方提供咨询和协助,以便它们根据国际人道主义法、人权法和难民法,履行保护平民的职责;
- 通过在很可能发生冲突地区进行预防性部署和巡逻,阻止暴力行为;在能力范围内,在部署区内保护随时可能遭受人身暴力侵犯的平民,尤其是在南苏丹政府不提供这种保护时;
- 保护开展规定工作所需要的联合国和人道主义人员、设施和装备的安全,铭记特派团拥有机动性至关重要,并协助创造有利于安全、及时和不受阻碍地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的安全条件。
通过以下方式,支持南苏丹政府建立保障安全的能力,实行法治,加强安全和司法部门改革
- 支持制订有关安全部门改革、法治和建立司法部门,包括建立人权能力和机构的战略;
- 支持南苏丹与国际伙伴合作,制订和执行全国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战略,尤其注意妇女和儿童兵的特殊需求;
- 通过在政策、规划和立法发展方面提供咨询以及在重要领域提供培训和辅导,加强南苏丹警察局的能力;
- 支持南苏丹政府建立一个起辅助文职司法制度作用的军事司法制度;
- 通过建立一个监测和报告机制,促进建立一个保护受武装冲突影响儿童的环境;
- 支持南苏丹政府在现有资源范围内开展排雷活动,加强南苏丹排雷当局根据国际排雷行动标准采取排雷行动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