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平委员会的任务
建设和平委员会首届会议开幕
联合国图片/Paulo Filgueiras
在设立建设和平委员会的决议中,即2005年12月20日通过的第60/180号和第1645(2005)号决议,联合国大会和安全理事会特别授权建设和平委员会。
- (1) 调动所有相关的行为体,协力筹集资源,就冲突后建设和平及复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和提出综合战略;
- (2) 集中关注冲突后复原所必需的重建和体制建设工作,支持制定综合战略,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 (3) 提供建议和信息,改善联合国内外各相关行为体之间的协调,订立最佳做法,协助确保为早期复原活动筹措可预测的资金,使国际社会长期关注冲突后复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