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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上诉法庭

如何提出上诉

  必须使用申诉表格提交你的申诉。

  • 如果对争议法庭或近东救济工程处的争议法庭的判决提出申诉,你还需准备一份简述,解释五个申诉理由中任一理由的法律依据。
  • 如果你对养恤金联委会常设委员会的决定提出申诉,你的简述应载有对有争议之决定为何没有遵守养恤金基金规定的抗辩和解释性说明。
  • 如果你对一个机构或实体的负责人做出的决定提出申诉,你必须提交一份简述,载有为什么你对该决定持有异议的抗辩以及解释性说明。
  • 简述不应超过15页。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考基本文件的相关指南。
  • 你的简述提到的每份文件之副本,需作为附件提供。附件应以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如附件1、附件2等)。
  • 你必须在申诉表格及简述上签名。
  • 你需要在上诉表和书状上签名,并以电子或邮寄方式将 上诉提交纽约的上诉法庭书记官处(地址见“联系我们”一节)。
  • 如欲通过电子申报系统门户提出你的申诉或有关案件,请按下列指示进行:
    • 1. 用你的电脑下载、填写并保存有关表格[链接]。留出必要时间,以提前充分准备和组织好你的申诉。
    • 2. 要求开设一个账户[链接]以访问电子申报系统门户。一旦你的账户申请得到批准和确认,即可进入门户提交你的申诉。
    • 3. 请使用你的确认资格登录电子申报系统门户。
    • 4. 将提示你填写个人信息和有关申诉的细节。
    • 5. 选择呈件的类别,上传你在自己电脑上填妥之表格。按照《法庭议事规则》第8.3条的规定,申诉表格必须签字。你可选择以liDF格式提交经签字的申诉,或以Word格式提交申诉,并将有你签字的文件以liDF格式作为附件另外上传。如有必要,你还可添加附件。
    • 6. 提交你的申诉。

  所需步骤之深入说明,请参阅电子申报系统用户指南

  • 如果你无法通过电子申报系统门户提交你的呈件,可通过电子邮件向书记官处提交之(电子邮件地址:UNAT1@un.org),或通过亲手递交、邮寄、邮袋或其他方式提交(地址:United Nations Secretariat,Room TB-07085,730 Third Avenue, New York, NY 10017,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