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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宪章第19条下拖欠财政款项的会员国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十九条规定,“凡拖欠本组织财政款项之会员国,其拖欠数目如等于或超过前两年所应缴纳之数目时,即丧失其在大会投票权。大会如认拖欠原因,确由于该会员国无法控制之情形者,得准许该会员国投票。”

  到2012年6月6日为止,共有6个会员国有拖欠会费的情况。这些会员国至少必须缴付下列款项,才能把它们拖欠的会费额减至低于前两年(2010年和2011年)应缴会费总数:

会员国 最低数额(美元)
中非共和国 a 295 067.00
科摩罗 a 869 291.00
几内亚比绍 a 472 930.00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a 757 006.00
索马里 a 1 185 336.00
也门 170 384.00

注:a 大会2011年10月11日第66/4号决议决定,允许中非共和国、科摩罗、几内亚比绍、利比里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和索马里在大会投票,直至第六十六届会议结束。

资料来源:[A/66/668+Add.1+Add.2+Add.3+Add.4+Add.5+Add.6+Add.7+Add.8+Add.9+Add.10+
Add.11+Add.12+Add.13]

 

>> 已缴清2012年会费的会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