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议

51/174.  重新展开关于通过伙伴关系加强国际
经济合作促进发展的对话

  大会

  关心地注意到秘书长努力鼓励推动发展的建设性对话并促进这方面的行动,

  考虑到秘书长的说明,

  1.  重申其关于恢复通过伙伴关系加强促进发展的国际经济合作的对话的1993年12月21日第48/165号、1994年12月19日第49/95号和1995年12月20日第50/122号决议;

  2.  重申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就经济和发展问题进行对话的重要性;

  3.  同意把为期两天的高级别对话推迟到大会第五十二届会议举行,日期、方式和讨论重点将由大会主席与会员国协商确定,牢记大会1996年9月16日第50/490号决定,并考虑到发展纲领问题大会不限成员名额特设工作组的工作所取得的进展和成果,对话的主题为全球化和相互依存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及其所涉政策问题,并请秘书长同各国政府、联合国系统各有关机构、有关组织和其他发展行动者密切合作,为此次对话展开初步筹备工作;

  4.  秘书长就本决议执行情况向大会第五十二届会议提出报告,包括为促进对话提出进一步建议并对正在为加强对话作出的努力进行评估,例如不限成员名额特设工作组讨论的结果,未来对话的可能主题,以及就与促进发展的国际经济合作对话有关的主要问题,包括发展纲领中确定的问题,召开大会特别会议的建议;

  5.  决定将题为“恢复通过伙伴关系加强促进发展的国际经济合作的对话”的分项目列入第五十二届会议临时议程的适当项目。
 

1996年12月16日
第86次全体会议